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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欠債之人的比喻

撰文/謝溪海 |聖靈月刊415期-2012.04|主題/神傾福的應許──談奉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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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太十八21-35

重要經訓: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俗語說:「一樣米,養百樣人。」人與人之間是相當複雜的,難免會因各種不同的因素,產生嫌隙、衝突。也許,彼得心有所感,認為能赦免別人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卻也是一件充滿挑戰的考驗,他自以為可以訓練自己,達到多次去赦免得罪他的人,因此,他問主耶穌一個問題:「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他原以為主耶穌會嘉許他寬容的心志,鼓勵他能到七次,是相當美好,和不容易達到的境界;想不到,主耶穌的希望,比他想的更要完美,主對他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

彼得一聽,想必和我們今日領受這教訓、標準時一樣,心中充滿震撼,這哪有可能?要七十個七次,誰還能記得那麼清楚,是到第幾次了呢?這麼難計算清楚的次數,根本就不必數算了,就是要完完全全地赦免嘛!主耶穌一定能看見彼得內心的驚嘆與不解,因此,祂講了一個「兩個欠債之人」的比喻,目的就是要使歷代的聖徒,好好地思想,怎樣靠著神的聖靈,真正體會、學習饒恕的精神,使自己在面對將來神寶座前的審判時,能聽見主如此稱許說:「你饒恕了人的過犯,我也饒恕了你的過犯。」(太六14)。我們要效法使徒們,在領受主的要求時,能向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十七4-5),存著祈求的心來思考這個比喻。

一.一位慈善的王

主說:「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太十八23)。算賬似乎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更何況是一位王要來審判、算賬。主藉這比喻,是要我們務必認清幾件關於天上這位王──真神的事:

1.真神擁有最終的審判權柄

「天國好像一個王」在一個國家裡,國王是最高的審判者,擁有最高的權柄。這教導我們,一定要認識清楚,真神既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祂就擁有最高、最終的審判權柄,祂是能審判活人與死人的神(彼前四5),藉此常常提醒自己,思想主耶穌所說的:「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唯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

在信仰上,人常會有一些盲點,只怕別人因知道、看見我們的缺點、過錯,而譏笑、甚至批評攻擊我們,為免自己感到沒有面子,就會想盡各種辦法掩飾這些錯行,卻不知好好想一想:天上真神都知道,絕不受人的藉口、隱瞞所矇蔽(詩一三九1-4)。一旦掩飾久了,甚至慢慢硬了心,不怕神必會審判,而不願謙卑悔改;或是只怕在肉體、物質上有所損失,如這比喻中的那位惡僕,只怕因別人的欠債使自己蒙受損失,卻不怕在靈性上將會造成何等大的虧損。當知道神有絕對的審判權,使自己常存警惕的心,真正以心靈和誠實,藉著神的真理不斷地反省,建立起自己的信仰。

2.神的審判是必然的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的僕人算賬。」(太十八23),這裡清楚表明算賬(審判)的時刻必然是要來臨的,是每個人均不可忘記或忽略的。有時,人會如彼得所提醒的:「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躭延。」(彼後三9),加上人有許多的私心、慾望,會大膽地質問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彼後三4),便容易使人放心地去追求物質的享受,甚至為了短暫的私人利益而互相欺騙、欺壓、傷害,心中愈來愈不怕神,罪惡的事就愈來愈猖狂;當主來的時候,那罪債的累積是無法償還的。

我們在主恩典中的人,務必要把道理存在心中,常常仰望主來的應許,確實看清神憐憫的心腸(彼後三9),把握機會,遠離一切虛假的謊言、現象,深信主必審判一切,這時刻,是無人可以迴避、逃過的。凡是靠聖靈,以敬虔的心處事為人者,深信在那最重要的時刻,我們所領受的,就是神的稱讚與賞賜。

3.神的審判是公義和慈愛的

這位王要與他的眾僕人算賬。聽起來似乎很嚴厲,但只要看他審問那位欠了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就可以知道這位王的性情。這僕人一點可以清償的東西、能力都沒有,就是連他的妻子、兒女都賣了,必也是還不清的,但只因他可憐地向王祈求,答應只要王寬容,他一定努力工作來還清(這絕對是不可能的)。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太十八24-27)。

這位王是何等恩慈,他的愛與寬容超乎一切;但當王一聽見,這位原本剛剛被恩待、免除龐大債務的僕人,只因另一位僕人同伴,欠他一點點銀子,卻不願寬赦他,且告到官府去,把自己的同伴下在監獄裡的時候,王立即責備這位不知感恩的惡僕,也馬上以當受的審判,刑罰這僕人(太十八28-34)。

可見,神的審判是依據祂的慈愛,且是公義的,祂必記念任何人所存、所作的善事,如保羅說:「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服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因為神不偏待人。」(羅二6-11)。因此我們不必灰心,不論我們外在物質的成就如何,只要心存敬畏,誠心事奉神,就必領受神的肯定和賜福;我們也不可自義,當謹慎保守自己,常常住在主的恩典中。

二.得而復失的僕人

這位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可以說是一位很幸運的人,得以在這麼好、良善、心胸寬大的王家中工作,又得到王極大的赦免,真是令人羨慕;但他後來的遭遇,不但使自己蒙受那原本已可以免除的痛苦,更連累全家,真使人為他感到無限的惋惜和可悲,而這只是在一念之間而已。因此,我們來觀察這位終被主人定罪為惡僕的人(太十八32):

1.侵吞王恩典的人

這位作王的僕人,在生活上應該也不至於有過度的缺乏,但不知何故,他竟然會欠了一千萬銀子的債(這是一筆天文數字),看他的同伴,也許會有急需缺乏之時,也只不過欠他十兩銀子而已。這一定是他平時揮霍無度、不知節制,只顧自己的享受,慢慢侵吞王的銀子,或浪費王的財產,以至愈欠愈多,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他敢如此,想必是知主人是那麼仁慈,而心存僥倖,卻不知感恩、善盡職責,這真是枉費、侵佔王的恩典。今日,我們當時刻反省自己,如保羅提醒我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林後六1)。

神賜給我們的,是何等美好的救恩,使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和無望的人生,得享有永生的盼望,神在生活中,更不斷地引領、賜福,讓我們豐衣足食;神也賜下許多的恩賜,希望我們能善用,這一切的恩典,我們不可以佔為己用,而是要善用,盡所得的力量,服事神和眾信徒,如彼得的勉勵:「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如此才不至虧欠神的賞賜,更是可以多多報答主耶穌的恩待,成為忠心的僕人。

2.忽視王的權柄

這位僕人會如此虧空,以至積欠主人那麼一大筆的銀子,絕不是短時間所造成的,而且也絕不是一下子就有這麼大的膽量,要侵吞這麼大的數目,想必一開始時,稍微虧欠,見王沒有察覺或計較,慢慢地膽子愈來愈大,數目也愈龐大,這是因他忽略了:最後一定是要面對王的審問,以至到無法收拾的地步。

經云:「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十四12),這是無人可以避免的事,人若忽視王的權柄,或是忽略最後必要面對審判的事,欺騙自己的良心,以為只要別人不知,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去放縱情慾、為非作歹,當審判的時刻一到,就會像這個僕人一樣,要還清債務,那是絕無可能的。

所以我們當時刻儆醒,思想保羅的勸勉:「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十三11),防備別人的誘惑(參:彼後三3-4)和物質的拖累,看清神的權柄和末日祂所要賜予更美的恩賜,堅持神所賜的信仰原則,深信在那日,我們可以喜樂地迎接主的再來。

3.專顧己利的人

這個僕人面對積欠主人天文數字的債務時,原本看是已經無望了,因他再怎麼努力工作,均不可能還清,但只因他謙卑俯伏的向王祈求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太十八26),想不到,主人一聽,就動了慈心,完全免了他一切的債。當他高高興興從主人那裡得到如此大的恩典出來,遇上另外一個只欠他十兩銀子的同伴,卻立即扳起臉,且用極兇暴的手段:「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也不聽同伴的哀求,不肯赦免同伴的債務,並把同伴下在監裡(太十八28-30)。

他完全忘了剛剛因自己的哀求所得的恩,他的作為真是令人不解,更令其他同伴無法認同,這就是彰顯專顧自己、專求己利的人性弱點。我們看他的表現,會感到不可思議,卻也不要忘了,我們是否常是會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如保羅的提醒:「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羅二3),當常常反省自己,免得陷入在專顧自己的迷惑裡而不自知。

三.作個多蒙憐恤的人

這個惡僕,得而復失,且是永遠不能再得,何等可惜,誠如王所說的:「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太十八33)。深信每個人均希望能得到更多從神和人而來的幫助、憐憫,因此從這個比喻中,我們可以來思考,且用心追求,如何能成為一個多蒙憐恤的人,終身享用神無盡的恩典:

1.立志要遵行主的教訓

主耶穌為這比喻下了一個結論:「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35),以此來表明主所教訓的:「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路十七3),這是領受神應許恩典、蒙神悅納的重要原則之一,因主又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路六37)。

使徒們深深體會明白這教訓的重要性,因此諄諄不倦地提醒歷代信徒:「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三13),又說:「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我們當立定心志,要遵行神的教訓和原則,深信在靈修上不斷地成長,得以有更寬大的心胸,彼此赦免、相愛、接納。

2.確認自己也需要別人的赦免

當我們只看重自己的意見、感受、利益時,往往總是認為別人為何不能體諒我?為何要傷害、阻礙、反對我?但當我們安靜地再想一想,甚至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時,其實自己也會在無意、有意中去傷害別人。我們需要赦免別人,但有時,我們也要明確看出:我們也需要別人的赦免。主提醒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太七3)。

比喻中的這個惡僕,只怪別人欠他多少,而忘了剛剛才領受的恩典,這樣的行為,值得我們深思、引以為鑑戒。求主賜給我們謙卑、智慧的心,常常承認自己不但需要別人的幫助、安慰、關懷,且需要別人的饒恕,自然就會養成願意更多去體諒別人需求的反應,更樂意去饒恕別人,在彼此的互動下,神的恩典就更加顯多。

3.明白自己更需要神的赦免

比喻中兩人欠債的對比,是何等強烈,這就是要我們細細地、謙卑的思考。欠王一千萬銀子,可代表人虧欠神的,欠同伴十兩銀子,可代表人與人之間的虧欠。往往人欠人的,其實是有限的、少的,而人欠神的,那真是無法估算和償還的,如古時詩人說:「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詩四十九7)。

因人欠神的,都是與生命有關,人一犯罪,罪的結局就是死亡,人若無法得到神的赦免,後果是不堪設想的。真的,我們每個人更需要神的憐憫,因只要用神的真理光照內心,便會看見種種的軟弱、私心、隱藏的罪過,因此,我們要把握神的應許:「若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35),深信自己就會更樂意以寬大的心,去面對別人的虧欠,減少計較,慢慢學習寬恕,且能彼此勸勉,追求成長。

4.要真希望領受平安

主耶穌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十四27),如此美好的應許是搭配在門徒「要彼此相愛」、「要愛主」的命令之下(約十三34,十四23),當我們心中肯定主耶穌是愛我的,因祂揀選了我,又立志遵行主的命令,「愛」就會充滿我們的心,在彼此的接納中,人的心自然是平安、喜樂。

再以人的經驗來看,當一個人心中充滿許多的計較、嫉妒、仇恨,無論是生理或心靈,均會產生許多病變;反之,當一個人願意不再記恨別人的虧欠,心中會宛如放下一顆石頭,不再心神不寧,甚至身體的某些病痛,在無形中消失了。所以,我們若真是希望在主平安的恩賜中,每天過著敬虔、喜樂且充滿活力的生活,那就學習從心靈裡真正去饒恕別人的虧欠,以善良的心、微笑的臉去面對每一個人。

5.要效法主的榜樣

主耶穌說的這個比喻,是針對彼得的問題,教導人彼此饒恕「七十個七次」,這是何等高超的標準,有可能嗎?主耶穌是不是只會提出高標準而已?不,祂自己親身留下最好的榜樣。主耶穌願意親自來到這個世界,本就是一個高超的榜樣,如保羅說:「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腓二7)。雖然這個世界不認識、不接納祂(約一10-11),並且,當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時,肉體要忍受極艱難的痛楚,且忍受別人的譏笑攻訐(太二十七41-44),但祂卻向天上的父神祈求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

祂實踐了自己的教訓:「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而祂如此被釘死,更是為承擔世人的罪,誠如保羅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五8)。可見主的要求不是做不到的,只要立定心志,效法祂的榜樣,當祂再臨時,我們必能與祂同得神所賜的榮耀。

6.求主加增信心

要饒恕直到七十個七次,且是要從心裡頭完全的赦免,不是表面上不計較,也不是因考量自己的力量微薄而不敢計較,這真是極大的挑戰。因此,在《路加福音》另一次的教訓中,門徒一聽,深感自己要去實踐主的要求,是有困難的,就立即向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十七5),主也立即回應。

今日我們一定也有同等的需求,尤其是面對因別人的過錯,以致造成極大的傷害時,更常會感到力有未逮,若沒有堅強的信心,是無法勝過挑戰的。我們深信主必垂聽真誠的祈求,時時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看中那將來要領受的賞賜,不斷重新得力,能在彼此饒恕的靈修上,互相勉勵、提醒,有更多的果實獻在主面前,如同祈禱文的心願:「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六12),先有饒恕人的心志,更得神的悅納(太六14-15)。



結語

神是賜平安、喜樂的神,祂希望我們每天享有平靜的心,去面對各種環境,去經營各種的事工,享受和諧的互動。因此,主藉這個比喻,教訓我們、提醒我們,也應許我們,當把握神已賜下的恩典──罪已得赦了,就要彼此以感恩的心相待,互相建立、擔代(羅十五1-2),以愛完成神的律法(羅十三10),得以向審判誇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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