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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子上榮耀神

撰文/雲霞|聖靈月刊416期-2012.05|主題/身體是聖靈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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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結婚的恩賜也好


「禁止嫁娶」是末世離經叛道者的特徵(提前四1-3)。1使徒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中,把一夫一妻的婚姻看作世上最珍貴的關係,因為夫妻一體的關係象徵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弗五22-26)。主耶穌基督珍愛的唯一是我們,我們是「祂的骨,祂的肉」(弗五30小字),也就是基督那豐滿的「妻子」──教會。

然而,保羅同意「男不近女倒好」(林前七1),「近」的希臘文字意是「摸或接觸」,2「男不近女倒好」是指「一個男人能夠不結婚倒是好的」,3為了要「專心事奉主」而沒有夫妻的親密關係。保羅無意強調不結婚的基督徒比結婚的更「聖潔」;他只是說基督徒要專心一意服事主,在這一個前提之下,不結婚倒是好的。保羅寫給各教會的信,實在都是被神的靈感動的(林前七30)。他知道神給某一些人保守獨身的恩賜,專心討主耶穌的喜悅。

身心全奉獻固然很好,然而,保羅指出不結婚的試探很多:魔鬼藉著聲色淫蕩的環境,讓人處於美色的誘餌中,挑逗人的慾火攻心。如果人有正常的婚姻,恩愛夫妻很容易逃避淫亂;不合理的禁止性慾,卻可能引發不道德的慾火焚身。夫妻要以敬畏神的心,享受神所安排給「自己的」,如果在「自己的」之外另有所愛,就是淫亂(參:約四18)。因此,對專心服事主的人來說,不結婚是很好的;而對大多數人來說,結婚是好事,在基督的愛中學習「二人成為一體」。4




基督徒的兩性交往原則


1.與眼睛立約

我們約束眼睛可以逃避試探,特別是情慾的試探。「貪看女色」經常引來罪的誘惑,自古以來,這是人類犯罪的一項重要原因。因此,約伯和自己的眼睛立約,不用戀慕的眼睛看女子,遠離情慾的誘惑。約伯知道無法向神隱瞞,因神會察看這個眼睛之約:「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伯三十一1-4

神不要我們沾染污穢,祂要我們成為聖潔,祂要我們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帖前四4)。聖潔的第一步是保守眼睛,在電腦螢幕、電視或汽車儀表板上貼上經文,並且不要認為「欣賞性感美女」無所謂,不要認為「看色情影片」不要緊,因為眼睛會刺激性慾。主耶穌告訴我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大衛王的眼光曾駐留於一位美女洗澡的情景,他用淫念的眼睛看這個有夫之婦,於是召她進王的臥室,犯了姦淫罪,他後來暗地借敵軍的刀殺人,把她的丈夫置於死地。大衛的眼睛成了連環犯罪的第一個工具。5

現代社會充滿目不暇給的刺激,稍一放縱,我們的眼睛就受到試探。根據一項統計,瀏覽網站的當中超過八分之一的人看色情網站,離婚個案中有56%的配偶沉溺於色情網站。6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說:「眼睛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2-23)。因此,我們要保守眼睛不受污染,保守眼睛就能保守自己的內心,有了清潔的心和堅強的信心,自然產生不止息的愛。7

2.以婚姻為目標而交往

一般人都把婚前兩性交往的過程分為五個階段:(1)團體活動:例如班級聯誼、社團聯誼;(2)團體約會:例如兩對的約會(doubledating);(3)單獨約會:一男一女單獨邀約相處,建立社交或伴侶的「朋友關係」,約會的頻率或有不同;(4)俗稱「戀愛」的固定對象約會,男女墜入情網(falling in love),不斷加強互動深度,直到「兩心相許」,或者有「以身相許」的婚前性行為;(5)訂婚。8

然而,各樣媒體傳播「速成愛情」以後,年輕男女很少如此「循序漸進」,多數就從單獨約會跳入戀愛約會,急於要談戀愛、尋找自己的靈魂伴侶,談戀愛幾乎等於直接享受性行為,更嚴重的問題是「戀愛」、「訂婚」、「結婚」並非必然進行的程序!因此,男女經常有「戀愛」、「分手」、「再戀愛」的循環,這種現象豈是神所祝福的「大水不能淹沒的愛情」呢?不!絕對不是!

基本上,基督徒因為有小團契和聯合團契活動,因為弟兄姊妹有磋商聖工的會議,因為「不相信婚前有踏實的戀愛」,因為「戀愛始於締結神聖的婚約」,所以教會的信徒通常省略前面三階段的交往;換句話說,在基督裡的兩性交往是以論及婚姻為目標,9因為婚姻是建立於耶穌基督這萬古磐石上。既然兩性交往以後很可能論及婚姻,10未來的丈夫認真學習耶穌基督的愛,未來的妻子認真學習耶穌基督的順服,兩方也都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1):

1.關心、尊重彼此的感受。覺得對方心情不好時,隨即主動關懷。

2.肢體語言來表達專注傾聽,如:目光注視、點頭、微笑、身體略前傾。

3.討論信仰與家庭生活、價值觀、理財觀、家務分工合作等。

4.約會的地點不可幽暗狹窄,避免引發親密的性行為。

5.女性重視安全感、受到呵護的疼愛;男性重視解決問題、滿足當下的需求。

6.不把自己的不快樂怪罪於對方。坦然、和氣的分享感覺,這是負責任。

7.重述:重複對方的關鍵字或重點句子,並以問號結束。

8.摘要:把對方說的一段話,運用開放式的問句並以兩三句整理出大意。

9.善盡自己的責任,並誠心與對方協調觀念上的落差。

10.拜訪雙方家庭,有誠意建立未來的姻親關係。

11.參與婚前輔導,共同籌劃婚禮事宜。

12.討論婚後的住所、如何養育敬虔的後代。

3.逃避神不喜悅的性行為

性開放的觀念流行以後,僅在遵行真理的真耶穌教會中,依然強調合法的婚姻是性行為的唯一前提。而社會學的研究者從衛生、醫療、社會、文化等不同角度分析,發現未婚懷孕的社會現象,無論後續結婚與否,對個人、家庭,和社會都造成很多負面的影響;11回歸聖經、遵行神的旨意,依然是當行的正路。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9-11)。

這段經文裡「淫亂的」指不正當的性關係;「拜偶像的」常和淫亂相題並論(參:啟二十一8,二十二15);「姦淫的」指婚姻以外的性關係;「作孌童的」就是男妓,又稱人妖;「親男色的」指同性戀(參:羅一26-27);同性戀者可以靠聖靈悔改,否則不能承受神的國,因為逞著情慾的同性戀是羞恥的事(羅一27),違背神旨意的同性戀是可憎惡的事(創十九4-6;利十八22;士十九22-23)。12

「洗淨、成聖、稱義」在希臘原文都是簡單過去式,屬於「身分上」的洗淨、成聖和稱義,這些都是「已經發生的」事實。我們經歷了重生的水洗,有聖靈的見證,還有耶穌的血和水共同見證,已經沒有罪的污痕;我們領受主耶穌的洗腳禮,與神的兒子一同有分於神的產業;我們參與主耶穌的聖餐,分享主的肉和主的血,有永生的指望;我們經歷洗淨、稱義與成聖的三個聖禮,分別為聖歸於神,在神面前就成為義人了,就成為「披戴基督」的聖徒。

我們蒙耶穌的血洗淨以後,又領受耶穌的洗腳,我們的身、心、靈屬於主(帖前五23),成為基督在地上彰顯榮耀的肢體。基督不僅住在我們的心靈裡(提後四22;弗三17),也使我們的身子顯明「耶穌的生命」(林後四11),在身子上榮耀神。

在身子上榮耀神的方式,有積極的與眼睛立約,也有消極的逃避淫亂。「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我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與不屬基督的聯合嗎?我們豈能把屬於基督的榮耀肢體,拿去跟污穢的肢體成為一體?聖潔的基督與淫亂的世人是何等大的對比!一個清醒的基督徒不會捨棄耶穌基督,絕對不會去嫖妓、不玩雜交、不玩同性戀!如同保羅所說:「斷乎不可」!(林前六15-16




我們的身子是聖靈的殿


《哥林多前書》三章提到教會整體是神的殿(林前三16),因為聖靈充滿在屬神的教會裡;六章則是指信徒個人的身子是聖靈的殿,每個信徒領受聖靈的洗而成為聖靈的殿。這「殿」用的希臘文是naos,意思是聖所,不是用hieron,包括聖殿裡外整個場地。我們是基督用生命的重價贖回的,無論在哪裡,都有聖靈與我們同住,我們是神所住的殿,提升了我們生命的尊貴性。因此,我們摒除一切與聖殿不相配的行為,無論是否結婚,我們都要在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8-20

註:

1.在這彎曲悖謬的末世,不只有禁止嫁娶的,還有性開放的、不辦結婚登記,卻隨性的雜交淫亂。

2.Fritz Rienecker,C.Rogers,高陳寶嬋譯,《新約希臘文精華》,香港:角石出版公司,1996,頁534。

3.聯合聖經公會譯,《聖經‧現代中文譯本》,香港聖經公會,1985,頁259。

4.夫妻之愛是要終生學習的操練;「二人成為一體」必須學習凡事包容、恆久忍耐,自己的身、心、靈既然屬於主,就要安靜順服主的安排,不要過度強調個人的需求與不滿足。

5.大衛王犯罪的過程與刑罰詳載於《聖經‧和合譯本》的《撒母耳記下》十一章到十二章15節。

6.英文資料來源:http://www.covenanteyes.com/homepage

7.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

8.參考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國民健康電子報網站:青少年健康,兩性交往。

9.基督徒弟兄與姊妹秉持不傷害別人的原則,無論經介紹與否,兩人都經過認真禱告以後才交往。

10.「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二十五12);未婚者請相信神的帶領!

11.王釋逸、程小蘋,2001;晏涵文、林燕卿、張利中,1998;Hoffman,1998;Geronimus and Korenman,1990。

12.基督徒以溫柔的愛向同性戀者說真理,幫助他們認罪悔改,禱告求得聖靈更新的大能,也有基督教機構協助他們改變;他們若在受洗後尚未脫離同性戀的惡行,不可領受聖餐,免得吃喝自己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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