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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聖靈的能力得自由

撰文/林立恆|聖靈月刊418期-2012.07|主題/生命的無價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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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提到神將聖靈賜給我們作「憑據」,我們普遍把憑據解釋為進入天國的一項資格,關於聖靈的教導,信徒一定熟悉聖靈如同飛機票的比喻,如果沒有聖靈就不能進入天國,好像沒有買機票的人不能上飛機一樣。然而在聖經當中關於聖靈的記載卻不只是如此,我們必須從耶穌身上了解聖靈的意義,進而察覺教會在世上的責任。

一.主的靈在我身上

《路加福音》敘述耶穌在曠野勝過魔鬼試探之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拿撒勒祂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進入會堂,耶穌打開《以賽亞書》,宣告祂來到世上的工作: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賽六十一1-2)。

耶穌宣告祂來到世上將要完成的工作,神的靈膏在耶穌身上,使祂有能力,傳福音給貧窮、瞎眼、被擄、受壓之人。耶穌來到世上,為要釋放人得到自由。聖經記載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倚靠聖靈的能力,耶穌趕出污鬼,醫治許多病人:大痲瘋、癱子、患血漏的女子……,無論是被鬼附著或是身患疾病,耶穌袪除外在有形的轄制,讓人從病痛,還有魔鬼的捆綁釋放出來,不再受到肉體上的痛苦與折磨。

對於病人與被鬼附著的人來說,他們的患難不只是肉體上的痛苦,同時也是社會中的邊緣人,他們被視為不潔,所以無法正常參與群體的事務,例如患血漏的女子不得進入會堂,然而耶穌接納他們,醫治他們身上的苦痛,使他們重新回到群體之中。因此聖靈的能力除了醫治病痛之外,更重要的是除去人與人之間的隔閡,重建人與人原先斷裂的關係。

所以我們從聖經的記載,看到耶穌不只是行神蹟、醫病趕鬼,祂也跟法利賽人論道。《路加福音》六章敘述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一位右手枯乾的人,按照猶太拉比的教訓,除非人到要死的地步,否則不可在安息日治病,因為治病是觸犯在安息日不得作工的規條。在文士和法利賽人看來,那位右手枯乾的人並沒有生命危險,因此不可在安息日醫治他。但耶穌卻在安息日醫治了他的手,為的是打破律法規條的束縛,文士和法利賽人都受到律法的捆綁,過度的重視規矩而沒有體恤他人真正的需要。

這位右手枯乾的人,在文士和法利賽人眼中甚至不是完整的人,只是一個用來試探耶穌的陷阱,然而儘管他們抱持這樣的心思,卻也是遵守猶太律法,沒有在安息日做工,這是「正確的事」,但是這正確的事卻讓人可以明正言順的忽略他人真正的需要,把人化約為一個可以排除出去的理由,例如患血漏的女子不是一個擁有完整意義的人,只不過是一個不潔之物。神的靈充滿耶穌,為的是要打破這無形的枷鎖,讓人不再自以為義,不再拿律法規條讓自己安心,而是能夠體恤他人,認知到他人的需求正是自己的責任。

二.聖靈──神與教會同在的彰顯

耶穌所展開的事工,到了《使徒行傳》傳承、轉移到了教會,現在由那些奉祂名的人去將其往前推展開來。聖靈在五旬節大大地降臨,聖靈充滿了教會,為的是延續耶穌的工作。耶穌在升天之前告訴門徒:「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

在《使徒行傳》一開始,耶穌被接升天之前,又再次重複這項應許:「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耶穌在《路加福音》的見證,是傳福音給窮人,使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制的得自由,耶穌來到世上成就一個典範,因著聖靈的能力,祂將人從有形、無形的轄制中釋放出來,最後耶穌的順服,世人因此可以擺脫罪的轄制。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說明耶穌的死與復活,是預表舊事結束,罪的權勢逐漸退去,取而代之的是由神而來的美好秩序,而教會在世的使命是接續耶穌的工作,促成神與人重新和好: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林後五17-18)。

因此保羅開頭說到:「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林後一22),很明顯的是指出教會在世的職責所在。耶穌因著聖靈的大能,使得許多人從困苦、病痛當中釋放出來,被賦予聖靈的教會,在現今好比是將來天國的一個記號,教會就是天國在地上的實現,聖靈賜給我們作憑據,是證明我們接下耶穌的職分,同時聖靈的大能將透過我們傳給更多需要的人。這些人未曾聽見福音,依然活在罪的轄制之下,保羅在《羅馬書》有更清楚的描述: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2-9)。

因著肉體的軟弱,不能實現律法的精神,律法反而成為逃脫責任的藉口,所以神差遣自己的兒子,同樣因著肉體的軟弱而受苦,但又因著聖靈的大能超越了肉體的限制,成為世人脫離敗壞轄制的指望。

三.聖靈在我們身上,使我們能像耶穌一樣

罪使人遠離真神,人與人無法和睦的生活在一起,因此產生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嫉妒……。罪使人彼此仇視,顯露出許多醜惡的標記,生出許多消滅彼此的理由。但聖靈使人和睦,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些美好的品德讓人在破碎的關係當中找到延續的動力。

因此聖靈不單是進天國的憑據,我們從很多得聖靈的見證中,都看到聖靈的降臨同時伴隨著醫治與釋放,很多弟兄姊妹的疾病在禱告中也得著醫治,也有很多心裡憂傷的同靈在禱告中得安慰。耶穌靠著聖靈的大能,一步一步解開世人身上的捆綁,從肉體有形的病痛,到心靈無形的枷鎖,最後死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贖世人的使命。因著罪的關係,世人遠離真神,如今因著耶穌的犧牲,使得人與神又能回復到原初的美好關係,並且開始懂得體恤他人的軟弱。肉體病痛得醫治、心靈憂傷得安慰的弟兄姊妹能夠體會那些在患難中受苦的人,他們因著自己過去的軟弱,如今看到他人的需求,懂得如何為他付出,聖靈的帶領將人與人連結在一起,罪的隔閡都將消失。

聖靈是神與教會同在的彰顯,使萬物得以更新。凡是聽見並回應福音的人,都可以進到聖靈裡面,而且發現自己有所改變,如同耶穌得到順服的能力,願意付出自己,將人從罪的各種轄制當中釋放出來,得到屬靈的真自由。

參考書目:海斯(Richard B. Hays)著,白陳毓華譯,《基督教新約倫理學:活出群體、十架與新造的倫理意境》。台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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