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命是無價寶
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想要賺得全世界」?這是沒有人能做到的。但主耶穌卻說,如果有這種人,只是他自己的生命卻賠上去了,這樣有什麼益處呢?他還能拿什麼東西把那失去的生命換回來呢?這就是說,全世界的金銀財寶之價值有限,但人的生命之價值卻是無限的。而此處所說的生命乃是屬靈的生命,即永遠的生命;喪失這個生命的後果便是滅亡,必受永遠不止息的煎熬(
可九48;啟二十10)。
主耶穌又說:「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
太十三44-46)。
這兩個比喻的不同點是:第一個人遇見寶貝藏在地裡是偶然發現的,「寶貝」可以象徵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
弗一13)。第二個人是珠寶商,具有鑒別珠寶之真假好壞的專業知識,可以解讀為具有判斷真假道之能力的智慧人。共同點是:他們都變賣一切所有的,買了這塊地或這顆珠子。由此可知,真道是無價寶,值得捨棄一切來追求。真道之所以如此寶貴,乃因它是「生命之道」(
約壹一1),能叫人得著永生的「得救的福音」(
弗一13)。
彼得說:「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
世上的產業遲早必朽壞,無法永遠存留;世人因為軟弱不能勝過邪惡,所以身心難免玷污;百花雖然美,卻會衰殘;人不但會衰老,而且會死去。但神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卻與此迥然不同。等到我們將來被接到天上去的時候,我們向來所懷抱的活潑的盼望就可以變成事實了(
彼前一3)。
大衛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祢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祢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十七15)。
神的國是義人之父的國(
太十三43),所以所謂「在義中見祢的面」,就是說被接到神的國去見神。「醒了的時候」:復活的時候。由此可知,大衛雖然是以色列國的王,身分至為尊貴,王宮的裝潢也極其豪華;但他所渴慕的福分卻是復活的時候,能被接到神的國去,而不是今生的榮華富貴。那裡就是樂園,只有喜樂,沒有憂傷;而且永遠活著,不會死亡(
路二三43;啟二一1-4)。眾所周知,世人活在地上的日子都甚短,而且一旦死去,則一切事物都歸於虛空。「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
提前六7)。
保羅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
「我正在兩難之間」:是活著好或離世好,我難下決定。「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就個人的意願來說,我卻希望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大約公元43年,保羅在異象中被提到樂園,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無法形容,而且不可說出來的)。因為樂園之美好是絕對性的,任何事物都不能與它作比較的(
林後十二1-4)。正因如此,所以保羅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樂園,永永遠遠地享受那好得無比的福分。
1958年9月5日深夜,岳父心臟病發作,蒙主恩召,被接到樂園去安息。岳父離世後,岳母覺得孤單,傷心地度過一陣子。有一天晚上,她夢見她到了樂園,遇見了岳父。然後,她到處走一走,看見樣樣都新奇,聖徒的住宅都非常豪華。於是對岳父說:「這裡實在太好了,我不要回去,我要留下來陪你啦!」岳父問她說:「誰邀請你來的呢?」岳母回答他說:「沒有啊,是我自己來的!」岳父說:「那不行!沒人邀請,這裡是不准隨便來的。趕快回去,以後你就會來啦!」
翌日,岳母告訴家人說,她昨天晚上夢見她到了樂園,看見那邊樣樣都新奇,實在好極了!家人問她說:「您說好極,到底好到什麼程度呢?」她答道:「這要叫我怎麼形容呢?你們以後去就知道了!」
附注:岳父全家在本會受洗之後所領受的恩典,以及所體驗的神蹟奇事,還有幾件。諸位讀者若想知道詳情,請看拙作《我親眼看見神》,此處不贅言。
問題是,這麼美好的樂園,我們該怎麼做才能進去呢?請看下文:
二.前往樂園的途徑
主耶穌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信神的兒子耶穌的人因為受洗,洗去了一切罪(
徒二二16),所以能得著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不信子的人不但得不著永生,而且必被定罪(
可十六16),因為一切罪都沒有洗去。「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神是聖潔的神,所以神的震怒常在不悔改、信主而受洗的罪人身上。若不及時醒悟,則世界末日,神審判萬民的時候,必永遠滅亡。這就是說,今日得著永生的人,將來必被接到樂園去;今日被定罪的人,將來必下地獄(
可九47-48)。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
神之所以要救贖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是常常行善的義人,乃是由於祂的憐憫。至於祂救贖我們的方法則是「重生的洗」以及「聖靈的更新」:表示洗禮具有重生,叫人得著永生的功效;受聖靈則能幫助我們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和言行,使我們實實在在地成為新造的人(
林後五17)。既然如此,當我們離世的時候,我們的靈魂就能被接到樂園去了。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就是受洗後必須遵行天父的旨意。如下:
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祢的名傳道,奉祢的名趕鬼,奉祢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太七21-23)
傳道是基督徒當盡的本分,趕鬼和行異能是神所給予的恩賜;這些都不是必然得救的保障,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天國。「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主耶穌已經監察很久了,只是有些人卻永遠不醒悟。「離開我去吧!」:這就是頑梗到底,作惡到底之人的下場。
主耶穌又說:「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裡,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太十三47-50)。
「網撒在海裡」:向外傳福音。「聚攏各樣水族」:神所要揀選的人,不限制種族和身分。「網既滿了」:蒙揀選的人很多。「好的」:遵行神旨意的義人。「不好的」:悖逆神的惡人。「世界的末了」:基督再臨,按公義審判天下之時。「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終身做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必下地獄,永遠受煎熬,後悔莫及喔。
由此可知,蒙揀選的人雖然有得救的希望,卻不是已經得救了。因為他必須遵行神的旨意,至死不渝。否則,他還是會被丟棄的。此事猶如參加高中或大專聯考及格,只是表示有入學的資格而已,並不是已經畢業。因為入學後,如果違反校規過分嚴重,就被開除學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