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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真理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426期-2013.03|主題/永不孤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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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當耶穌在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時,祂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這話引出彼拉多的疑問,他說:「真理是甚麼呢?」(約十八37-38)。身為審判官,其職責是要查明事實的真相,使公義能獲得伸張;但彼拉多卻對真相置之不理,而且輕蔑的說:真理是甚麼呢?反而被告的耶穌注重真理,祂來到世間的目的是要給真理作見證。何謂真理?真理有何功用?如何方能得著真理?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這些問題。

二.真理在舊約的意義

真理的希伯來文為,意思是真實、信實、實在。因為真理係出自神,在神以外沒有真理,所以真理都直接或間接與神有關。神是絕對的,因此神的真理也是絕對的,永遠不會改變;而且適用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舊約中的真理可以簡略分為三類:

(1)與神的性情有關

形容神的性情是誠實的。例如亞伯拉罕打發老僕人往他的本地本族去,要為兒子娶妻。僕人到了拿鶴城,神使他找到合適的對象,他就向神禱告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創二十四27)。又如神在西奈山向百姓宣告說: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

(2)與神的話語有關

形容神的話語是真實的。例如神的律法盡都「真實」;神一切的命令盡都「真實」;神話語的總綱是「真實」(詩一一九142、151、160)。

(3)與服事神的態度有關

神是誠實的,所以服事神的人也應「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出十八21)。倘若我們要誠心「實意」的事奉神,就要將偶像除掉,專一去事奉耶和華(書二十四14)。所以真理不但與我們對神的認識有關,這是知識的層面;而且與我們的道德有關,這是實踐的層面。

三.真理在新約的意義

真理的希臘文為,意思是真實、可靠、誠實。新約中的真理可以簡略分為下列二類。

1.真理的一般用法

指要說實話。例如有幾個法利賽人到耶穌那裡,對祂說:夫子,我們知道祢是「誠實的」,甚麼人祢都不徇情面;因為祢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可十二14)。又如使徒保羅勉勵信徒,既然相信耶穌,就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弗四25)。再如雅各長老說:你們心裡若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雅三14-15)。

2.真理的特殊用法

指絕對的真理,是永遠不改變的,這是基督教信仰的內涵。也就是以耶穌作為真理的中心,祂可以帶給人類救恩(約一14、17)。茲略述其內涵如下:

(1)真理蘊含在人身上

真理係出自神,而耶穌是神,所以耶穌就是真理。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耶穌是真理的化身,人看見祂就看見真理,祂的生命裡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

(2)真理蘊含在文字裡

聖經中記載著神的話語,而神的話語就是真理。耶穌向父祈求說:「求祢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祢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神的話語具有永不改變的特性,若有人加添或刪去神的話語,神要將災禍加在他身上,他將無法進入永恆的天國(啟二十二18-19)。

(3)真理蘊含在聖靈裡

神是靈,而聖靈是神的靈(約四24);神的話語是靈(約六63),聖靈也稱為真理的聖靈(約十四17),所以聖靈就是真理。我們在接受大水洗禮時,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所以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為洗禮這一事作見證(約壹五6-8)。

信徒面對真理,應該在生活中將其行出來。信徒應如何實踐真理?茲略述如下:

(1)真理是敬拜神的態度

耶穌說:「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心靈」原文是「靈」,「誠實」原文是「真理」;我們必須在「聖靈」和「真理」裡來敬拜神,才是真正敬拜的態度。

(2)要相信真理

例如使徒保羅勉勵信徒,末日必有離道反教的事;有人是抵擋主,高抬自己,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倘若信徒信從虛謊,不信真理,將被定罪。如果我們能相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就能夠得救(帖後二1-13)。

(3)要順服真理

我們要明白真理(約壹二21),進而按真理而行(約叁3)。例如使徒保羅見磯法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加二5、14,五7)。又如使徒保羅勉勵信徒,既然學了基督,就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要將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0-24)。

(4)要為真理作見證

例如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十八37)。我們也要效法耶穌,給真理作見證,使更多人來相信耶穌(約叁8)。

四.真理的功用

耶穌與父神原為一(約十30);人看見了耶穌,就是看見了父神(約十四9)。舊約描述神的本性是「慈愛和誠實」(詩二十五10),而耶穌就是神肉身的臨到,因此新約描述耶穌的本性也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和真理」(約一14)。所以耶穌是真理的來源,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

真理的意思是「誠實」,其反義詞是「說謊」。耶穌本是出於神,倘若我們也是出於神,必聽從耶穌的話,也就是聽從真理。倘若我們是出於魔鬼,我們就不聽從真理,是按私慾而行,而且是說謊的(約八42-47)。今日世界上許多人偏離了真道,不願意接受得救的真理,是受到魔鬼的迷惑。所以我們要為真理作見證,使更多人來接受福音的真理。茲將真理的功用略述如下。

1.能使人得自由

耶穌對相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自由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1-34)。所以我們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我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神的真理。我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倘若我們不順服神的真理,繼續作罪的奴僕,那結局就是永遠的沉淪(羅六16-23)。

2.能使人成聖

「聖潔」的意思是分別為聖。聖潔是神的屬性,是屬於神的;與神有關的一切事物,都是聖潔的。因此經云:「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像祢?誰能像祢──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出十五11)。神要將聖潔賜給祂的兒女,所以當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並藉著聖靈,使我們能被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11)。當我們成為基督徒,神要賜給我們聖潔,並稱我們為聖徒(林前一2)。我們有了名分上的成聖,也要追求行為上的成聖,使我們能名實相符。神的道理就是真理,祂能使信徒成聖(約十七17)。所以我們要藉由聚會、讀經,努力研讀聖經,使我們能藉由真理成聖。

3.能使人得救

真理的道能使人得救。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我們藉這耶穌的寶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我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我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使我們能預嚐天國的滋味(弗一4-14)。

4.能作為審判的標準

末日神必照真理審判世人(羅二2)。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忿怒將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去敬拜偶像,放縱情慾,心中裝滿了各樣不義,滿心是嫉妒、毒恨的人。他們既然分爭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神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對於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人,神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一18-32,二7-8)。

五.如何得著真理?

1.藉由聖經的研讀

使徒保羅說:「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17)。「神所默示的」意思是「神所吹氣的」,是神的靈進入人的心,使他寫出神的話來。就如同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同樣的,聖經也是人被聖靈感動,因而寫出神的話來。聖經中蘊含著真理,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所以我們要藉由聖經的研讀,來得到真理。

在末日來臨時,有人會傳異端,改變聖經的話語。使徒保羅勉勵我們:「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地守著。」(提後一13-14)。面對異端的誘惑,信徒要積極學習聖經的真理,要能夠分辨是非;避免接受錯誤的教義,信仰因而遭受敗壞,成為屬靈戰爭的失敗者。

2.藉由聖靈的引導

神是靈,而神的話語也是靈;若沒有聖靈的啟示,我們無法明白真理。使徒保羅說:「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0-11);耶穌也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2-13)。所以我們要祈求聖靈的充滿,成為屬靈的人;藉由聖靈的引導,我們將能看透萬事(林前二13-15)。

六.結語

經云:「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6-7)。當我們明白真理後,要能心存真理,按真理而行,並且要不斷的傳揚真理,為真理作見證。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十三8)。我們要效法保羅,他敬重使徒的職分,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不傳揚自己,只傳基督耶穌為主(林後四1-2、5)。相信真理會使我們得著自由與生命,將來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們的(提後四8)。

參考書目:

1.姚家琪,〈真理是甚麼?〉,《聖靈》月刊396期,台中: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2010。

2.霍桑、馬挺主編,楊長慧譯,《21世紀保羅書信辭典》,台北:校園書房,2009。

3.范立德著,張子義譯,《約翰福音主題研究》,新北市: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2011。

4.包爾著,戴德理譯,《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斗六:浸宣出版社,1986。

5.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6.蕭保羅,《神學的視野-建構福音派神學方法論》,台北:校園書房,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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