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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喻思婷|聖靈月刊426期-2013.03|主題/永不孤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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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人一生所尋找的,就是回家的路。

1984年1月28日,我「哇!哇!」的來到這個新奇的世界,而記憶中的童年是無憂無慮的。童年時期,因父母親工作的關係,我必須跟祖母生活在一起,而全世界我最愛的人就是她了;生活在祖母的羽翼下,過得幸福無比。

隨著時間過去,幼稚園升大班時,媽媽要帶我回台北,因為她覺得在台北受教育對我比較好。當時,我哭得淅瀝嘩啦、哭得呼天搶地,說什麼也不要跟祖母分開。但漸漸長大的我,明白人生苦澀的滋味:「有時候,是必須要跟所愛的人分開的」,這件事強迫著我長大。有時候,就算在廁所哭著想她,但在眾人面前,我必須擦乾淚裝堅強,覺得……長大好累!

某天我知道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那就是:「人會死亡」,因此,提心吊膽地深怕祖母也會去世。有一天,我在學校午休睡不著,就預先想到祖母去世的情景,結果,鼻一酸,淚水沾濕了枕頭。我覺得,這痛苦是我無法想像的。平日零用錢總是捨不得花,只為了下課抓緊時間打電話給祖母,而每個週末爸爸帶我回去探望祖母,則是我最快樂的時光。

也許「老天爺」先讓我有心理準備,國小三年級時祖父因心臟病去世,隔一年,祖母中風也跟著去世了。聽到這噩耗,加上自己沒有見她最後一面,總覺得沒有盡到孝心,因祖母走得很痛苦,自己卻沒有在她身邊陪伴。那天我哭得很傷心,彷彿心撕裂了……。開朗的我,逐漸壓抑,心門也關起來,覺得自己好孤獨,全世界最了解我的人也離開了,那我活著有什麼意義呢?也不能自殺,因為祖母知道了會很傷心。國小四年級的我領悟了一件事:「愛,是一件很幸福美好的事情,但是當愛離去時,卻是那麼的痛。也許不要輕易的愛,就不會那麼痛了。」

之後的我,笑容不再,就算跟朋友開懷大笑,心中失去祖母的傷痕仍存在。我,孤獨的活著、空虛的活著、痛苦的活著,在這適者生存的遊戲中活著。讀書、考試,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為了什麼而活?

一次夜晚,又想起祖母,我望著天,跟天上的神說著:「神啊!祢存在嗎?我好想祖母啊!雖然知道這分愛離開,很痛,但我還是感謝祢讓我遇到祖母。我可以求祢再讓我愛一次,好嗎?」

大學時,一位好朋友跟我傳福音。到了真耶穌教會看到靈言禱告時很震撼,但我確定一件事情:「原來世界上有神,這就是很明顯的證據!」當時到團契聚會時,不知道要禱告什麼,因為教會的朋友說:「禱告就是跟神聊天,可以祈求、感恩與讚美。」我心想自己跟主耶穌從未認識,真的不知道要跟祂說什麼話。當時正好班上有一位同學處於痛苦中,我心想,不然為他禱告好了,如果主耶穌是神,就會幫助他。因為我讀到這個經節:「禱告不可灰心」,心想,幫人就幫到底,於是,我很投入禱告,當時跟主耶穌說了很多的話……。

當我在校園查經時,讀到《使徒行傳》十七章,我明白以前所拜的神是人手所造的,並不是真神時,心中有點驚訝,因為這是我以前從未思考過的事情。記得我還在鏡子面前說著:「主耶穌啊,祢是神嗎?我以前拜的不是神嗎?我決定放下過去,專心敬拜祢,雖然我不了解祢,但是若祢是神,請祢幫幫我的同學好嗎?他曾經做過錯事,他也受到懲罰了,他很痛苦,我可以求祢原諒他嗎?可以幫助他嗎?拜託祢!」一次次的禱告後,過程中也見到那位同學的情況好轉,心裡覺得很開心。

當時,我並不知道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似乎沒有人跟我提起),又因我以為所有的基督教都是主耶穌的教會,所以我也會去其他地方聚會,但是他們聚會的方式跟真耶穌教會很不同。真耶穌教會在講道時會不斷翻看聖經,並且遵守星期六是安息日的誡命;但是我去的其他基督教派,整個聚會都是牧師在講話,手舉得高高的說:「阿們」,從頭到尾只翻一節聖經。還在慕道的我,都會固定來到真耶穌教會守安息日,因為這是十誡之一,是神所祝福的日子。但因我還未得到聖靈,總覺得跟大家格格不入,並且在陌生的地方,難免有點孤獨。那時沒有什麼人會主動跟我說話,我心想:也許我不一定要來真耶穌教會。當我有這個念頭時,看到一位認真查考聖經道理的慕道者(我知道他原是長老教的信徒),就問他:「你為什麼來真耶穌教會啊?」他看著我,堅定回答說:「因為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這句話太震撼了,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沒有人跟我講,因為我差一點就要離開了!其實,團契的輔導大哥大姊和學長姊都對我很好,也許是大家不太擅長言詞,才讓我有這種孤獨感。

安息日聚會是全部的信徒都會來到教會聚會,我幾乎都不認識,心想:「我們希望別人怎麼對待我們,我們應該怎麼對待他人。」於是我開始改變了,主動跟老人們聊天,或者幫他們捶背按摩。其實跟老信徒聊天收穫很多,他們會給我一些信仰的啟示與建言。其中一位八十幾歲的老信徒跟我說:「信徒一生中一定會面對靈戰」然後跟我分享他的見證,真的很奇妙;還有一位阿姨跟我說:「你要多禱告,聖靈會帶領你。」其實當我們主動時,會發現信徒是很有愛心的,也許他們也不知道該跟慕道者說些什麼吧!

在禱告中我問神:「主耶穌啊!哪裡是祢的教會呢?求祢讓我明白。」不間斷的聚會與查考聖經下,漸漸明白道理,知道神的教會是耶穌的血贖來的,神的教會必須要有耶穌的血。我們受洗乃是要用耶穌的血洗去我們的罪,正如《約翰壹書》五章6-8節所記載的:「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在一次的大專學生靈恩會中,我聽道理聽得很感動,覺得天家是人的歸處,也許人一生所尋找的,就是這條回家的路。當時決心要求聖靈,便回想自己空虛、無助,也因祖母的去世而悲傷的一生,還有自己對母親的態度,就向主耶穌悔改……。

當下,一股暖流緩緩的流到我的心,充滿愛的感覺,也很震撼:「原來,神很愛我,而我也確信真耶穌教會是神的教會。」神溫柔的打開我的心,讓我明白我的母親愛我,而心中沒有仇恨,只有愛的感覺,非常的喜樂,真的很感謝主!於是,孤獨的人生不再孤獨,因在神的眼中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獨特的。

信主後,行為要榮神益人,當然自己還是不足,但相信在聖靈的幫助下,一切會更好。主說:「你們是獨居的民」,因此,我們不當隨波逐流,畢竟,我們本就不屬於這個世界。我們對世界來說是「獨居」的,但在神的眼中,我們是「獨特」的。我覺得有這一份「獨有的愛」永遠陪伴,不孤單;真的,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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