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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放縱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428期-2013.05|主題/春暉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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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五13)。

「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與此相同的信息,在本章的開頭也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顯然,基督之所以要選召我們,是要我們得自由,並不是要叫我們受捆綁。所謂「被奴僕的軛挾制」,就是說,猶太人生在律法以下,都好像被挾制的奴僕一般,毫無自由。但基督卻釋放了我們(包括蒙選召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叫我們得以自由。

「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這就是說,要堅持「因信稱義」之基本教義的信仰,而不要再做律法的奴僕;否則,便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因為我們已經「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了。所謂「在恩典之下」,並不是說可以犯罪;乃是說,我們只要決心「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則「罪必不能做我們的主」。因為凡在恩典之下的聖徒,都已經蒙基督釋放了。

「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值得我們銘刻於心的是,自由與放縱迥然不同,不可混為一談。原來,神當初給予人的自由意志是:「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你可以隨意吃」,表示神給予人自由意志,想吃什麼都可以隨意。「只是……,你不可吃」,表示神給予人的自由意志是有所限制的自由,因為毫無限制的自由是放縱,而不是真實的自由。「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則是妄用自由意志的後果。

「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這是避免妄用自由意志,而不至於放縱情慾的最好的方法。因為一個曉得用愛心互相服事的聖徒,必定明白保羅所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這項真理。所以他凡事都必三思而後行,一切言行都只會叫人得著益處,而不可能傷害人。

但願神幫助我們,使我們能以「用愛心互相服事」為我們的生活原則,以致隨時隨地都能善用自由意志,叫眾同靈受益、得造就。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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