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特寫


&

搜尋&分類

人不是那光,但要為光作見證

撰文/DL|聖靈月刊533期-2022.02|主題/光,凸顯我們的價值與尊貴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約翰福音一開始就闡明,神就是人的生命之光,而記載首先出場的人物,就是施洗約翰,也對這個角色下了定義。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8-9)。

意謂當我們領受了生命真光的恩典,就是要為光作見證,吸引更多人來就近光。


 
施洗約翰

施洗約翰終其一生,就是為真光耶穌作見證,而他的出生就是神特別的揀選。母親以利沙伯,本來不能生育,名字約翰也是神所賜取的,父親是祭司撒迦利亞,母親也是亞倫的後裔。他家學淵源厚實,對於先知預言彌賽亞的拯救,是了解透徹的,所以他從不僭越耶穌的榮耀。他過著極簡約的物質生活,住在曠野,身穿駱駝毛的衣服,吃蝗蟲野蜜,撇棄物質慾望與享樂,一生職志是努力傳講:「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並施行悔改的大水洗禮,積極為耶穌預備福音的道路。

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一32、34)。

從時空背景來看,施洗約翰應早於耶穌一年出來傳講悔改的道理,當他在獄中聽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差遣兩個門徒去問耶穌,「那將要來的是祢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路七19)。試想施洗約翰為何想要從耶穌口中得到答案?之前他為耶穌施洗時,就說耶穌是神的兒子,難道他此時懷疑了嗎?並不是,因他自覺再也見不到耶穌,在他臨死之前,只想更確認自己所相信的。

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路七22)。其實耶穌也在告訴我們,當你看見了,也聽見了神的大能與恩典;若相信了,就當把這美好的救恩信息,大聲地傳揚出去。


 
光明的果子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五8-9)。

要為光作見證,就要先像個光明之子,要有表裡一致的好表現。

「良善」應該成為我們的本質,神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是純淨的,沒有詭詐,樂於與人和好,在我們身上可以看見生命的美好改變,是讓人喜愛親近的,聞得到基督的馨香之氣。

「公義」則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準繩,公義絕不是自我主觀的偏執,是要完全符合耶穌的教誨,是始終如一的堅持,不會因時空或人際關係的改變,而有不同的標準,是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誠實」則是人性內心善惡的爭戰,是面對利害關係負責任的態度。誠實很不容易,因人常會衡量利弊得失,增減對事實真相的描述,更有甚者是用虛假的陳述,來逃離眼前的責難與窘境。當你無法面對自己,又如何來面對神呢?誠實就是為你自己負起責任。

改變與積極追求,是光明之子必須有的行動力,因良善、公義、誠實這些形於外的特質,讓人可以在我們身上感受得到,使我們能成為別人認識神的第一個見證。


 
光照你了

我們不是光,需要常被光照,光也會照出我們的陰影。當我們越是想凸顯自我的巨大,擋在光的前面,美其名想要多得光照,但在你的身後,那光照不到的陰影就越大。若是我們越渺小,製造的陰影就越小;倘若我們在光面前是透明的,完全接受檢驗,沒有自我的假象與阻礙,光就會透過我們,照亮更多的人。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弗五13-14)。

我們享受被光照的溫暖與成長的養分,是對生命有了全新的期待與盼望;然而光也要顯明我們的缺失,雖然有些是不堪入目的,但要正視它、解決它。接受責備是痛苦的,卻要讓我們更能擺脫束縛迎向光。

就像保羅被神的榮光照耀,那震撼何其強大,他的眼瞎了,他問:「主啊!祢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5)。榮光是屬神的,蘊藏改變的力量,顯明真理的無暇,我們必須誠心順服光的引領。保羅被光照了,原來他極力逼迫的耶穌,才是真正為世人釘死十字架的救主;改變後的保羅,受洗又被聖靈充滿,竭盡心力傳揚福音,至死不渝。

當保羅還沒被光照之前,極力捍衛自己的認知,堅守傳統固著不變的理念,深以為自己才是律法的執行者,逼迫所有相信耶穌的人,欲除之而後快。有時,我們若不慎,也會陷入這種偏執之中,尤其是在你所擅長的專業領域中,對信仰的認知與評價,就容易產生不可動搖的執著。正如保羅是名門子弟,學識淵博,就有屬於自己的一套「真理」。現代更是如此,各行各業的專業人士充斥身邊,都有自認為高人一等的見解,教會中也有,縱使是家庭主婦也是一種專業,而這些專業是幫助我們更清楚看見光的真相,還是因個人揣測而更模糊光的意義?


 
留心行光明的事

為何行光明的事也要留心?光明的事不是大家都認同的好事嗎?事的本質是好的,然而在人的各種不同角度來看,並不會都呈現好的效果。

這就免得有人因我們收的捐銀很多,就挑我們的不是。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八20-21)。

樂意奉獻本來就是美事,保羅就提醒我們,要避免產生比較心理,衍生不必要的紛爭。有時我們會說,這是完全擺在主面前的,又不是給人看的,然而別人畢竟不是你,無法完全解讀你的心思意念,只會從表象去觀察,再加入他自己主觀的判讀,這可能偏離了你的本意。因此留心行光明的事,是提醒我們要站在別人的角度換位思考,莫讓美事成了別人的絆腳石。

有人會說,我做我的,管別人怎麼想;當你有這個念頭時,就要警惕,免得落入自義自傲的陷阱中。擋住了光,反而讓別人看到的只是陰影,不得不慎!能彼此都得到造就不是更好嗎?
 

 
見證光

施洗約翰在曠野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的道理,感動了百姓,甚至有人心裡猜疑,也許施洗約翰是基督(人有的時候蠻享受這種美麗的誤會)。

約翰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給祂解鞋帶也不配。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路三16)。

施洗約翰很清楚自己的使命,就是修直主的道路,為耶穌的救恩作準備,雖然跟隨他的門徒也很多,但他沒有自我膨脹、擁眾自重,他深知自己不是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我們要見證光,但想想,重點是放在見證「光」的主體,還是放在傳揚工具的「自己」?不管是哪種出發心態,都無損光的榮耀,差別只在於人的終局獎賞。是人的掌聲?還是天國永生的福分?

這是我的見證,「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文章標籤:  #DL  #533期  #主題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