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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的神──信仰的傳承之一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431期-2013.08|主題/宗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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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

上列這一段經文是神要選召摩西的時候,對他所說的話。接著,神又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只因摩西推辭,所以神向他保證:「我必與你同在。」

《出埃及記》第一章記載,摩西出生的時候,法老吩咐他的眾民說:「以色列人所生的男孩,你們都要丟在河裡。」《希伯來書》第十一章說,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這就是摩西的父母信心充足的具體表現,也是他們對信仰的立場之堅持。

「我是你父親的神」一句表示,從今以後,我也要做你的神了。只因摩西一再地推辭,所以神問他說:「你手裡是什麼?」他說:「是杖」。神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做蛇。神吩咐他拿住牠的尾巴,牠又變為杖了。這一件神蹟告訴我們,只要神願意做摩西的神,他的杖便變成神的杖了。

關於摩西的信仰,《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作了如下的描述──

「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這段經文所要強調的是信仰的長進,而不是生理上的成熟。在一般世人看來,「法老女兒之子」是極其尊貴的身分;但摩西卻因著信認為更尊貴的是,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之身分。顯然,摩西從小就知道他並不是埃及人,而是希伯來人了。

「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和神的百姓受苦,只是皮肉之苦;王宮裡的享受卻是罪中之樂,即使暫時也無法忍受。

「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埃及的財物是看得見,而且現在就可以得著;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卻看不見,而且是存留於未來的。但摩西卻深信不疑,他的盼望必實現。

摩西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不願享受罪中之樂,以及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等,都是這種信心的流露。至於所以說「為基督受凌辱」,則為要強調基督是永恆的存在者;祂的降生是,《以賽亞書》第九章的預言──「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之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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