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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撰文/さかな|聖靈月刊453期-2015.06|主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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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律法橫跨新舊兩約,並延至今日的恩典時代,但在時代的變遷下,因人對真理的執著度不夠,而改變了神的律法。其實,神的話從未更改過,是人用自身的觀點去認定自己所看到的,並認為這是神可以接受的事。然而神不喜悅人用眼目的情慾來持守信仰,因為這樣的信仰,會讓我們更聽不到神的聲音,只聽到人的聲音,並用人眼中看為正的事來認定真理的價值。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申十二32)。

信仰始終是自己與神的關係,而這層關係是任何人都無法干涉的,神與我們立定的永約,是平安的約(結三十七26),是讓我們得以存活的約(賽五十五3)。

有時候我們會用自己的想法來衡量神給答案的時間,認為該是時候了,為何所求的事仍然停滯不前,似乎自己只能遙遙無期地等待下去……。其實,對神來說,時間並不是問題,因為祂為我們所預備與成就的時間,不是我們所能思量的,只是我們常常沒有耐性去學「等待」的這門功課。

在《列王紀上》第十八章41-45節裡,記載著以利亞在迦密山上向神禱告,在他向神祈求將雨降在乾旱的以色列地的這件事上,讓我們清楚地感受到以利亞在禱告的事奉上,對「等待」的這份執著。

以利亞上了迦密山頂,屈身在地,將臉伏在兩膝之中;對僕人說:你上去,向海觀看。僕人就上去觀看,說:沒有甚麼。他說:你再去觀看。如此七次。第七次僕人說:「我看見有一小片雲從海裡上來,不過如人手那樣大。……霎時間,天因風雲黑暗,降下大雨(王上十八42-45)。

聖經上,並沒有詳細地記載這七次間隔的時間,或花用了多少時間,但我們卻可以知道,以利亞並未因在前六次的禱告中未蒙應允,而失去了對神的信心;因為他相信神的作為不是用人所想的時間來衡量的,反倒更堅定對神的信心,因而得到了沛如甘霖的應許。

原地踏步的信仰,是不可能得到神更好的恩典的,惟有往前邁進,才能看到雨過天青的彩虹。就如神給小鳥一對翅膀,是不可能代替牠飛翔的,而神所承諾要給我們的應許,是不可能讓我們憑空得著的;惟有當我們踏出信心的腳步,才能承受這份從天而來的祝福。

我們雖然在這世上飽受艱難,卻可以在年日之下悄悄而行的苦楚中(賽三十八15),因飽得神的慈愛,而得以一生一世歡呼喜樂(詩九十14)。

神不會要求剛出生的雛鳥去飛翔,更不會要求我們不可以軟弱。當我們感到灰心、沮喪或失望時,周遭為我們代禱的手就變得很重要,由於人是軟弱的,所以堅固的人,就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羅十五1),彼此扶持來行走這條天國路,並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9)。

禍患或困難總是突如其來的出現在我們的生命中,讓我們無所遁形、不知所措,但神卻保護我們如保護眼中的瞳人(申三十二10),為我們施展大能,顯出榮耀(出十五6)。我們所遭遇的都是出於神(詩三十九9),自有神的美意在。惟有在神的熬煉之下,我們才能成為精金(伯二十三10),也惟有在聖靈的修剪下,我們才能結出生命的果子(加五22-23)。

信仰,不應該是讓自己成為一座孤島,而是要擁有一座群島。我們終須跳脫井底之蛙的框架,挖掘生命中的活水泉源,然後才能看到神為我們成就世人所視為不可能的事,因為祂是將不可能變為可能的神,祂的能力大過我們所遇到的困難,祂掌管著未知的將來!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三十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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