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與主日(一)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461期-2016.02|主題/信仰再復興(下)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二十11)。
依據這一段經文的吩咐,神的選民非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不可。因為有神的創造,才有我們歷代的祖先和子孫;並且有空氣、陽光、水、動物、植物,以及各種食物,藉以維持我們的生命。況且安息日是神賜福的聖日,所以為了蒙神賜福,我們必須記念安息聖日。
除了猶太人之外,基督徒也是神的選民。因此,《新約全書》吩咐,新約時代也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如下;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太十九16-19)。在這一段經文中雖然沒有提到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但就其內容可以了解,耶穌所說的誡命就是十條誡命,當然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也包括在內呀。
保羅說:「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林前七19)。你看,保羅多麼看重十條誡命!
約翰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約壹五3)。
遵守十條誡命是愛神的具體表現,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只要決心遵守,神必幫助(
羅七22-25;腓四13)。
反對記念安息日的依據之一
保羅說:「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六14)。一般教會常常依據這一段經文說:「猶太人在律法之下,所以要守安息日。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所以不必守安息日。」
我們的答覆是:
《羅馬書》第六章12-14節所說的是,基督徒只要下定決心,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就可以脫離罪的轄制了。因為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主必施恩幫助。顯然,該處經文與記念安息日的問題毫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