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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從燔祭到活祭

撰文/江有謙|聖靈月刊586期-2026.07|主題/退到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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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Yotakuou

「獻祭」是信仰中當向神獻上的敬拜生活,舊約時代如此,現今的新約時代也是如此。
 
在舊約時代,選民必須按著律法條例,獻上牛、羊、斑鳩或雛鴿為祭;而新約時代,則是將我們的生活當作祭物獻上,成為活祭。如同保羅所說: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雖然我們不需要繼續按照舊約律法的條例以牛、羊等祭物獻祭,因為經上說: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10)。
 
但我們仍當按著經上所記:「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深刻了解神在舊約律法獻祭條例中所教導的真理精神,使之成為我們獻上「活祭」時所追求的目標。
 
舊約獻祭條例中有許多不同的祭,筆者期盼藉著《利未記》第一章所記載的獻「燔祭」條例,提出幾個我們在獻上「活祭」的勉勵與思考。

 

一、神的呼召與人的回應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利一1-2)。
 
獻祭雖然是神對人的要求,但也要人願意主動前來獻上給神。神不會因人自己不來獻祭,就直接到他的家裡將當獻的供物強行拿走;相反地,神是要人明白祂的心意後,甘心樂意地主動前來。
 
保羅也藉著神的慈悲,勸勉羅馬教會的信徒應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亦即,我們為了討神喜悅,願意立志追求聖潔,使自己的生活、心思、言語和行為,都成為「活祭」獻上給神,這也是我們應盡的本分。

 

二、按神所指示而非按己所好


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群羊群中獻牲畜為供物(利一2)。
 
從燔祭所獻的供物來看,人必須按著「神所指示」的牲畜獻上,而不是隨著各人的喜好隨意獻祭。既然如此,那麼神向今日的我們要的是什麼呢?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是否常常用這些標準來評估並校正自己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以及對神、對人及對事的態度?我們是否合乎神所要求的「公義」?內心是否存著像神那樣「憐憫」的心腸?在神的面前,是否願意謙卑下來,順服神的帶領與安排,並且與祂同行?是否能像尊主為大的馬利亞表明心志:「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祢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
 
「利一2」這段話同時也告訴獻祭的人:既然獻上祭物,祭物的所有權就會從「原本屬於自己」——不論這祭物是從自己的牲畜群中挑選出來,還是花錢所買來的——在獻上之後,就完全歸屬於神。
 
特別是「燔祭」,其祭物乃是要全然奉獻、毫無保留燒在壇上的(利一9、13)。這也讓我們想到保羅曾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7-8)。
 
我們的一生,到底為什麼而活呢?有的人為金錢而活,所以俗話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有的人為自己的情緒而活,正如閩南語俗諺:「氣死驗無傷」;有的人則認為人生苦短,應當即時享樂,將專注力放在地上的快樂中。然而,聖經中能享盡一切心之所願的所羅門王,最後卻是如此感嘆:
 
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傳二10-11)。
 
相反地,那甘心為主而活、為主而死,最終也確實為主殉道的保羅,他得著了什麼呢?在即將離世時,保羅滿懷盼望地說:「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後四18)。保羅在感謝中將榮耀歸給主,因他深信自己將蒙主救贖,進入那心之所向的永恆居所:「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23)。

 

三、獻上無瑕疵且忠心的生命


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在會幕門口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人的供物若以綿羊或山羊為燔祭,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利一3、10)。
 
神對燔祭供物的要求,必須是「沒有殘疾、毫無瑕疵」的,如此才能蒙祂悅納。
 
我們不妨回想,神在基督裡揀選我們的恩典中,隱含著什麼樣的心意呢?經上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使我們「無有瑕疵」,是神在揀選中對我們的慈愛,也是祂賜給我們最寶貴的屬靈福氣。
 
對於這份偉大的愛,我們也當按著啟示錄所記載的來回應:「這些人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羔羊無論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祂。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十四4-5)。
 
我們在世上,雖然按著主的安排進入婚姻,但在屬靈層面上,我們都是為主守貞的「童身」——只專一跟隨主,無論主往哪裡去,我們都跟著祂,永遠忠貞、永不離開。
 
也正因為主的真理在我們裡面,時刻引導著我們人生的選擇與走向,我們更當讓自己屬於真理、喜愛真理、行出真理、維護真理,成為那美好的初熟果子,歸屬於主。這樣的我們,當然「察不出謊言來」,因為樂意將自己完全順服在真理之中,成為沒有瑕疵的聖潔新婦。

 

四、活出「盡性愛主」的承擔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利一5)。
 
血是牲畜的生命,因此「奉上血」可說是獻上生命的表現(參:創九4)。這也讓我們思想主曾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二二37-38)。其中「盡性愛主」原文的意思,便是指「以全部的生命愛主」。
 
然而,人若不能「捨己」,又如何達到「獻上全部生命來愛主」的境界呢?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
 
十字架,是主耶穌在救恩中所承擔的使命,且正如祂自己所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十18)。主在客西馬尼園痛徹心扉地禱告後,便得著力量,甘願捨己、願意照著父神的旨意,去成就祂在愛中那美好的救贖計畫與恩典。
 
我們也當曉得,主在我們各人身上也有祂所要成就的旨意。在這段過程中,可能會遭遇艱難挑戰,如同要喝下苦杯一般;但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走到那看見美好結局的時刻。因此,我們當不斷效法主耶穌捨己的生命態度,時刻體貼神的意思,而不是只想著體貼自己的意思,如此才能背起祂放在我們生命中的十字架,也才能跟從祂到底,最終得著那與主一同得勝的榮耀。

 

五、燒出基督馨香的火祭


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利一13)。
 
獻祭的人,應當使所獻給神的供物,成為蒙神喜悅的馨香之祭。保羅曾說:
 
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二14)。
 
他何等感謝神,因為他的生命能夠因認識基督而有了美好的改變,成為馨香之氣,無論到何處都能顯揚出來,也成為主福音的美好見證。保羅在書信中也曾勉勵: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8-10)。
 
尚未認識主與信靠主的我們,活在屬靈的黑暗裡,沒有神、沒有真理,也沒有永生的盼望。但如今既然已認識主、信了主,屬靈的程度絕不能繼續和過去一樣。我們的生命應當在主裡經歷蛻變,並且結出良善、公義、誠實的果子。
 
舉例來說:信主越久,我們是否有越來越成為「世上的鹽」呢?主曾說:「你們是世上的鹽」(太五13)。我們是否如同經上所勉勵的:「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四6)?還是,話語反而變得越來越「鹹」了?是否經常對生活中的小事過於敏感、容易動怒或滿腹怨氣?說話時,是否越來越帶刺和不客氣了呢?

 

結語:神所悅納的靈祭


什麼才是真正的「獻祭敬拜神」?絕不是只有來到教會參加聚會、做聖工才算是敬拜神(當然,這也是必要的敬拜),更包含了在生活中將自己的心思、言語和行為,按著主所指示、所喜悅的樣式獻上。如同聖經所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
 
我們的身體是為主所建造的「靈宮」;我們的心志要追求「作聖潔的祭司」;我們的生活,則是要在主裡成為神所悅納的「靈祭」。願我們都能甘心獻上自己,活出主所喜悅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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