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月刊]神的代言人
撰文/小光|聖靈月刊264期-1999.09|主題/[青年團契]往前走──讀經運動推行
「感謝主!讓小弟今天早上有機會上台領會,與各位兄姊一同查考聖經,互相勉勵……。從我開始知道被安排領會到現在,心裏一直覺得不配,主要原因並不是準備講章的困難,而是認為上台講道,做神的代言人是何等神聖的事,又想到本身是否已先具備了可以讓神、讓人肯定的條件?包括信仰、靈修、行為……。」
這是一位首次被安排在安息日上午講道的高級班青年,在聚會時如此陳述著。
有位受人敬重的傳道者在被人問及為何每次上台講道後都會令人印象深刻,造就良多,他謙虛地表示:「每次在準備講章前後及講道當中,心裏都存著強烈的認知──當我講完這篇道理後,主耶穌已經來了,就在門口了。想到這裏就使我不得不平時就謹慎自己的行為,竭盡全力準備講章,再祈求神與我同工……。」
以色列人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因他與神四十晝夜的親近說話,然後再將耶和話所說的一切話吩咐百姓(
出三十四29-32)。當我們有機會當神的代言人時,不也該先有「與神說話」的時間?讓神對你說話(讀經),你對神說話(禱告),這樣才有能力對人說話(傳福音)。
欲教導別人,當先教導自己(
羅二21),亦當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才能救己救人(
提前四16),作神無愧的工人(
提後二15),蒙主喜悅,否則就如瞎眼領路的,一同掉在坑裏(
太十五14)。
你們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
徒二十28),作信徒的榜樣(
提前四12)。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