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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捨何樂為主?

撰文/小光|聖靈月刊317期-2004.02|主題/有生命力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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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中午在教會一起享用愛餐,鄰座一位信主不久的陳弟兄談起:「信了主真好,不僅心靈享平安,肉體每周也有機會安息……。我有一位姊夫,一生在銀行勞累工作,省吃儉用,為他四個兒子各買了一幢樓房外加一部新轎車,但自己卻在騎中古的摩托車……。」

耳朵聽著,心理卻在想:我們豈不都是那四個兒子的其中一位?原來我們從神那兒領受極多的恩典與祝福,我們的一切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既是這樣,實在沒有可自誇的。聰明且慈愛的主願意將世上的需要,充充足足的賞賜給我們,就如主不先責備彼得,等他們忽略傳福音的使命再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並要他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得魚甚多一般(約二十一4-14)。

兒子如果不能體會父親的辛勞、犧牲及無比的愛心,則是可悲的。主耶穌為我捨己,且死在十字架上,如果我們把祂豐富的恩典當作是理所當然,並且只想在今生有指望,那真是不聰明且比眾人更可憐了(林前十五19)。

當我們了解主為我們受苦的程度有多少?我們就可以測知我們愛祂有多少?

當我們曉得如何去愛主時,我們才會知道敬拜的真正意義。

不可徒受祂的恩典(林後六1)。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太十8)。極大之樂全捨,我捨何樂為主?(讚100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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