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今日,我們能被總統邀請,在內閣中擔任要職,是一件榮耀的事。同樣的,我們能被神選召,在教會中服事神,更是極大的榮耀。彼得長老將服事神的祭司,加上尊榮的稱號,稱他們為「君尊的祭司」(
彼前二9)。
神的原意是要讓人人都能參與事奉,達到「全民祭司」的理想;在舊約時期,卻先揀選亞倫的子孫與利未支派,來專門事奉祂。神仍替一般的百姓著想,讓他們也能從事榮耀的事奉工作;神所採用的方法為何?本文擬根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拿細耳人的由來
拿細耳人(nazirite)一詞的希伯來文名詞譯音是nazir。在《創世記》中論及雅各對約瑟的祝福,nazir被譯為「與弟兄迥別之人」;有些地方譯為「頭戴冠冕的王子」。祭司頭上要戴冠冕,表示他們是歸耶和華為聖(
出二十九6,二十八36-38);而拿細耳人要蓄長髮、不剃髮,是帶有獻身歸神為聖的意味。拿細耳人的希伯來文動詞譯音是nazar,意思是「分別」,帶有「禁絕」之意,與拿細耳人禁忌食物的誓願有關,他們要遠離葡萄和葡萄製品(
民六3)。
拿細耳人是特別立誓禁戒並獻身與神的人;按照猶太人的法典《米示拿》規定,他們離俗歸主的時間最少為30天。在此期間,應禁戒事項有三:
1.禁戒葡萄和葡萄製品
他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2.不可剃髮
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任由髮綹長長了。
3.要遠避死屍
不可挨近死屍,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
民六1-8)。有人認為,連動物的屍體也不可挨近;這在當時以葷食為主的社會,顯得很不尋常。
起初,神揀選亞倫子孫及利未支派,專門負責獻祭及崇拜有關的事務,並世代相傳,承接此工作。這只是「部分人的事奉」,距離神要建立的「全民祭司、全民聖潔」(
出十九6;彼前二9)的崇高理想尚遠。拿細耳人的產生,就是要讓「事奉普及」,最後能達到「全民事奉」的理想。不論男女,不分支派,任何人都可以許願,作短暫或長期的獻身事奉,以達成全民事奉的宗旨(
民六2)。
三.拿細耳人的地位
神揀選利未支派永遠服事祂,並將祭司的職分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祭司要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並要把冠冕戴在頭上(
出二十九1-6),表示他們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人。
拿細耳人要蓄長髮,他們的頭髮在神的眼光中,就好像祭司的冠冕一樣;這些人在神眼中,是與祭司的地位一樣尊榮。雖然不是人人都能做祭司,只有亞倫及其男性後裔才可以;但不論男女,不分支派,任何人都可以許願做拿細耳人,獻身事奉神。
在王國前的時期,以利和他兩個兒子是亞倫的子孫,擔任祭司的職分。以利的二子藐視神的祭物,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當世襲的祭司無法忠心的事奉神,祂就興起「拿細耳人」取代「世襲的祭司」。撒母耳是以法蓮人,他是拿細耳人(
撒上一1、11),因為忠心事奉神,祂就立他做祭司,身穿以弗得,並從事獻祭的工作(
撒上二35、18,七10)。
神將大祭司的尊榮賜給拿細耳人撒母耳。一般祭司的父母去世,可以靠近父母的屍體;但大祭司不可以挨近死屍(
利二十一11)。神對拿細耳人的要求與大祭司相同(
民六6),可見在神的心目中,拿細耳人的地位就好像大祭司一樣。
四.拿細耳人禁令的屬靈意涵
拿細耳人是許願要獻身服事神,其應禁戒的三項事,看起來有些不近人情,但卻藉此不斷提醒以色列人,要分別為聖,與世俗有所區別。茲敘述如下:
1.要遠離酒和葡萄
當時以色列人的清水取得不易,葡萄酒是常見的飲料;日常生活中也常食用葡萄。但拿細耳人在許願期間,要滴酒不沾,甚至不吃葡萄,過著單調樸實的生活,避免放縱肉體的情慾。
今日的基督徒是屬靈的拿細耳人,也要認清會讓我們內心敗壞,與神遠離的事物,並要禁戒它。彼得長老勉勵信徒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彼前四1-3)。基督徒靈命成長的祕訣,就是清心寡慾,敬虔度日;當我們能不受物慾侵擾時,心靈就能保持平靜安穩。
2.不可剃髮
自古以來,在宗教禮儀上,有以服裝的差異作為敬虔的記號。例如神吩咐猶太男人在外衣的四角,要縫上繸子。目的是要提醒百姓記念並遵行神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
民十五37-41)。拿細耳人不可剃髮須留長髮,也是一種離俗歸神的憑據(
民六7)。剃髮可以使人感覺舒適,看起來較為美觀;一個不修邊幅的人,常會讓人覺得怪異。但神卻刻意要求拿細耳人不可剃髮,不要追求外表上取悅人的裝扮。一方面讓外人可以輕易辨認;一方面也可以自我警惕,謹慎言行。
今日的基督徒也是一樣,我們不應過分追求外表的屬世裝飾,以及虛浮的榮耀,這些都是建築在沙土上的房屋,一旦遭遇雨淋、水沖、風吹,房子就倒塌了。我們應該將信仰的基礎建立在真理上,建立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竭力追求屬靈的公義、信德、仁愛、和平;這些都是將房屋的根基立在磐石上,一旦遭遇雨淋、水沖、風吹,房子總不倒塌。我們要將信仰扎根在耶穌基督的身上,才能成為合乎主用的拿細耳人。
3.要遠避死屍
就如前所述,拿細耳人不可挨近死屍;縱使是父母或弟兄姊妹去世,也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若以世俗的眼光來看,神對拿細耳人的要求未免過高,甚至違反人性。但為使他們能專一服事神,不受世俗的干擾,全然的歸神為聖,因此神就立下此規定。
事實上,人有了耶穌就有生命,沒有耶穌就沒有生命(
約壹五12);親情無法帶給人生命。因此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只管去傳揚神國的道。」(
路九60)。今日的基督徒也是一樣,在服事神的生活中,要棄絕世俗的干擾;有時甚至要擺脫骨肉之情的拖累。耶穌預言,在末日來臨時,信徒要被父母、弟兄、親族、朋友陷害,甚至受死;倘若信徒能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
路二十一16-19)。所以我們當以神為中心,以信仰及靈魂的得救為第一要務;倘若親情會阻礙我們與耶穌的親密關係,更要勝過肉體的情感,如此才能進神的國。
五.違反誓約的拿細耳人
《聖經》中記載終生歸主的拿細耳人有三位,就是士師參孫、先知撒母耳及施洗約翰,然而參孫卻失敗了。因他體貼肉體而放縱自己,輕看神的話語,觸犯了拿細耳人的禁令。
首先,參孫愛上一個非利士的女子,並執意要娶來為妻。原本以色列人不可與外族通婚(
申七3),更何況是拿細耳人?父母勸說無效,只好任憑他行事。當他到亭拿娶親時,見到一群蜂和蜜藏於死獅之內,他為了貪圖蜂蜜的美味,就用手將屍身扒開取蜜而食(
士十四9),無視於拿細耳人不可摸死屍的規定。
再者,參孫與外邦人聯婚,要擺設筵席,宴請親友。在婚筵中,不能免俗的會飲酒作樂(
士十四10),違背拿細耳人不可喝酒的禁令。
後來,參孫在梭烈谷喜愛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他耽迷女色,而異族女子卻貪愛錢財,想套取祕密出賣他。參孫因經不起她的誘騙,而將力量的來源洩露,大利拉趁他熟睡剃除其頭髮。因他違背拿細耳人不可剃髮的禁令,以至於力量盡失,最後成為階下囚,受盡百般的凌辱(
士十六4-21)。
參孫一再違背拿細耳人的禁令,以致神離開他(
士十六20),下場是被凌辱致死。保羅勉勵我們說:「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八5-6)。今天我們在教會中服事神,必須努力靈修,謹慎自守,贏得神的喜愛。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一旦神離開我們,下場將如同參孫一樣。
六.結語
在古代,有些拿細耳人許了特別的願,遠離世俗,專心的事奉神。而今日的基督徒是屬靈的拿細耳人,我們受洗歸主後,不再屬自己,乃是屬基督。因此保羅勉勵我們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十二1)。我們當將自己獻上,全然的事奉神,相信會得著祂下列的祝福:「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民六24-26)
參考書目:
1.陳勝全,《民數記中之基督》,台中:腓利門實業公司,2001年。
2.謝溪海,《每日靈糧:民數記》,台中:腓利門實業公司,2002年。
3.陳希曾,〈也談雅比斯的禱告〉,空中主日學門徒造就系列,http://www.goo
dtv.com.tw/program_all_text.php?flag=series&filename=UE129
備註:
本文插圖摘錄自《民數記中之基督》,台中:腓利門實業公司,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