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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新命令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72期-2008.09|主題/點燈在職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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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聖經》中的「新命令」是指吩咐信徒要「彼此相愛」。「新命令」一詞在《聖經》共出現四次,都在約翰的著作中;一次是耶穌吩咐的(約十三34),三次是約翰囑咐的(約壹二7-8;約貳5)。在舊約時期,以色列民蒙神揀選成為選民,與神立約要遵守律法。同樣的,在新約時期,耶穌揀選我們成為信徒,也賦予遵守「彼此相愛」命令的義務。《聖經》對「新」的定義為何?其有關「新命令」的內容為何?以下擬探討此問題。

二.《聖經》對「新」的定義

《新約聖經》中的「新」有兩種用法,一是希臘文,意思為:

1.指「未用過的」

例如有一財主叫約瑟,將耶穌的身體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太二十七60)。

2.指「陌生的、新奇的、未曾聽過的」

例如耶穌在會堂教訓人,帶有權柄,能夠醫病趕鬼,眾人都驚訝說:這是「新道理」啊!(可一27),因這是與文士所講的不同;又如保羅在雅典,對希臘人講論耶穌與復活的道,他們說這是「新道」(徒十七19),是以前未曾聽過的。

3.與「舊的」作出對比,「新的」通常優於「舊的」

例如基督徒相信耶穌後,成為「新造的人」,舊事已經過去,都變成新的(林後五17);世界末日時,我們要進入「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啟二十一1)。


另一種「新」是希臘文,意思為:

1.當形容事物時,是指「新的、新鮮的」

例如酵代表罪惡,保羅認為基督徒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成為「新團」(林前五6-7);保羅認為基督徒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9-10)。

2.當形容人物時,是指「年輕的」

例如耶穌所說的浪子比喻,其中「小兒子」分家業後,就到遠方任意放蕩,浪費資財(路十五13);保羅勉勵信徒說: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提前五1)。

「新」在《新約聖經》中,有「質」與「量」對比的觀念。「質」的方面指新的勝過舊的;而「量」的方面指以前是舊的,現在是新的。有時,「新」同時包含「質」與「量」兩方面的意涵。通常希臘文的,是用以表示「質」方面的新;而,是用以表示「量」或「時間」方面的新;有時混用,作為同義詞。

三.耶穌的「新命令」

「命令」的希臘文為,在屬人方面是指官方或在尊位者的命令;在屬神方面是指舊約的律法、誡命,或耶穌的命令。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新命令」的「新」,希臘文為,不是指時間上新舊的「新」,而是指內容、實質改變的「新」。

事實上,在舊約時期,這愛人的誡命早已存在,例如神曾吩咐摩西曉諭以色列人說:「……卻要愛人如己……」(利十九18),但人們卻無法遵守。在新約時期,耶穌並未廢掉舊約的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因此,祂吩咐信徒要遵守愛人的命令,被稱為「基督的律法」(加六2)、「至尊的律法」(雅二8)。

耶穌深知主動去愛人的困難,因此祂親自降臨世間,為信徒留下愛人的榜樣。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甚至捨命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現代人的愛常建立在個人的感覺上,當你對我好,你我之間彼此投緣,我才會對你好。耶穌對愛的表達,是超脫個人的喜怒;祂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而死,祂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耶穌說:「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故我們要愛弟兄,因為耶穌為我們留下了榜樣。「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四19-21

耶穌也知道人的軟弱,沒有力量行出彼此相愛的命令。因此祂賜下應許的聖靈,讓人產生力量,能夠切實彼此相愛。基督徒外在所表現的生活見證,是由內心來決定的。所以使徒保羅勉勵我們:「求祂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弗三16)。當我們藉著聖靈的幫助,順從聖靈的帶領,就能使我們的愛心有根基。我們的愛心不是口號,而是行動;不是只有五分鐘的熱潮,而是能夠持久;不是只愛喜歡我們的人,而是能愛那些我們認為不可愛的人。

四.約翰的「新命令」

約翰長老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約壹二7)。這裡的「新」,希臘文為,意思是「未曾聽過的」。「愛弟兄」的道理並非「新命令」,而是「舊命令」,因為耶穌在世的時候一再強調「彼此相愛」的道理(約十三34),信徒雖然從起初就領受這道理,只是沒有力量行出來。

約翰長老又說:「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壹二8)。「愛弟兄」的道理是「舊命令」,又是「新命令」,似乎矛盾,確是實情。就時間上而言,這道理早就聽見,是「舊命令」;但在實踐上而言,這道理一直無法行出來,是「新命令」。約翰長老用兩種不同的層面,來敘述同一件事情。耶穌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當我們軟弱無力時,因為有真光的照耀,有聖靈的幫助,能夠產生力量,將「愛弟兄」的道理實行出來。

愛的源頭是神,因為神就是愛。使徒保羅說:「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6-8)。

因著基督愛的激勵,我們要立志不再為自己活,要為基督而活。所以在教會中,我們要愛那可愛的人,連那不可愛的人也要去愛。一般社會上的團體也講愛,但他們的友誼是建立在利益上,無法恆久;教會中的愛是建立在真理之上,不是建立在吃喝娛樂之上,因此能恆久。

五.結語

「彼此相愛」不是天生就會的,是要去效法與學習的。愛的根基是要效法主的愛,並擴大到愛弟兄姊妹。倘若我們願意吃虧讓步,有彼此相愛的心,能活出美好的生活見證,表現與一般的世人不同,眾人就因而認出我們是耶穌的門徒了(約十三35)。

所以我們信徒要順服真理,恐懼戰兢做成得救的工夫;因為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我們要努力靈修,使行為能完全,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能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自己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腓二12-16)。

參考書目:
1.林永基,《約翰壹貳參書》,台中:腓利門公司,2000。
2.謝溪海,《約翰福音》,台中:腓利門公司,2002。
3.包爾(Bauer, Walter)著,戴德理譯,《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斗六:浸宣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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