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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從小做起

撰文/羽亮|聖靈月刊431期-2013.08|主題/宗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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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報喜信」,是主耶穌升天時,對門徒交付的神聖使命。近年來全國各教會對於福音工作的熱忱,自是不在話下,當受差派去各地協助靈恩佈道會時,總見發傳單、例行訪問等事工,同靈無不甘心樂意去行。肩負使命感,到底是沉重壓力?或是榮耀恩典?

保羅說:「甘心去作必蒙福,不傳,有禍了!」您怎麼解讀呢!傳福音的人,須備及恆心、態度懇切,不易灰心、反覆走動關懷,有可能被拒於門外、吃閉門羹……何懼?何憂?「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一16

至於「不信的人呢?」──沒救。

其實一個人得救與否,是否願意接受福音,或拒之千里,乃在於此人「有福否?」一句話就信的或許有,第一次來即受聖靈蒙大恩者也有,此非吾輩平凡人所能知曉;智慧、權能,全在於主耶穌,祂給恩、祂賜福,皆是神的主權。然而祂雖然進入人的內心感動著,但祂不會主導人到底接不接受,這即是神給人最大的恩寵:「自由意志」。

故此,若因吾人傳之,且蒙恩人接受了,領受了,改變了,使那人得著屬靈的好處,喜樂乃無以形容。能一同參與「罪人」的改變,參與神的榮耀,不禁自問:「吾,何德?何能?……」,那種內心的澎湃、心靈的通暢、感動的熱淚,都值得獻在壇上成為──祭物;遠勝過「吃甚麼,喝甚麼」的祈求。

教會中的大人們,一般皆領受過主的恩典,因此大都肯抽時間擔任福音工作,但主內小朋友傳福音、作見證,卻有下滑甚至停滯之勢。有一位就讀國小三年級的主內小朋友,遇見其他教會的同學在教室裡發「福音單張」,當他伸手想接過傳單時,小同學竟回答:「喔!你不也是基督徒嗎?你不必拿傳單了,這是要給那些未信耶穌的同學的……」哇!好震撼啊!這是其他教會的小朋友所受的「福音教育」。

我們真是落後了,來不及了!

教育學者言:「0歲看3歲,3歲看18,18歲就看見一輩子了。」當我們著力於各班宗教教育教學時,教員們不更應提醒、教導我們的小朋友,要發傳單、要講見證,並要表現出好行為,讓外邦人因見我們的好品行,歸榮耀於神嗎?(彼前二11-12

人因「罪性」,從小即充滿各樣的驕傲、自私、貪心、惡毒、詭詐、妒恨、忿怒和淫亂,言語、心思的過犯多如頭髮,數也數不清,唯有不斷「靈修」,靠著聖靈的能力不斷改變、調整自己,方得生命的曙光。

當我們見證福音、傳揚福音時,即有面鏡子照著我們,畢竟,總不至於說的一種,行為又是另一種吧?故必須常禱告,靠主幫助,也常研讀聖經,自我準備,才能正確的傳達主救人靈魂的福音。

又有時,與撒但魔鬼拔河,就差一丁點,就差一下下,就那麼些──遺憾,讓那些想信又信不下的慕道友,處於不斷的搖擺;這時候,傳福音的人,其代禱的功夫就在此顯出。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6-8)。

不要認為今天、或今年,我們已經努力傳福音,就可以把明天、或明年,要帶領得救的人全都做妥了。其實,仍有許多人需要福音的拯救,等待著我們向他傳達美妙的恩典信息,常常用心活在今天,才是生命中最實在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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