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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舞蹈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472期-2017.01|主題/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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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舞蹈」是一種藝術。現代的文明社會發展出「劇場舞蹈」,舞者必須經過專業的訓練,再將其舞技呈現在觀眾面前。例如莫斯科市立芭蕾舞團,常到世界各地表演天鵝湖的舞劇,透過舞蹈與情感的融合感動觀眾的心。而「宗教」與「舞蹈」間亦有密切的關係,例如我們到土耳其旅遊,可以看到蘇菲旋轉舞(Sufi whirling)。這是伊斯蘭教裡一種特殊的團體,他們常以旋轉舞與音樂進行靈修,以期體驗與真主結合的經驗。

《聖經》中是否有「舞蹈」的記載?「舞蹈」的意義為何?「舞蹈」有哪些類型?「舞蹈」有哪些特色?以下擬根據《聖經》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舞蹈的意義


舞蹈是指身體藉由音樂的伴奏,產生有節奏性的連續動作。人們藉以表達情感思想,散發多餘的精力,也是一種喜樂的來源。原始時代的舞蹈是直接維繫部落繁榮與福祉的重要活動。人們藉由舞蹈來慶祝生命的誕生、疾病的痊癒以及哀悼死亡,並為豐富的獵收、充足的雨量或戰爭的勝利而舞蹈。後來,舞蹈逐漸與宗教活動分開,而與娛樂活動及社會關係的經營有關,例如土風舞、社交舞等。

《聖經》所記載的舞蹈,有時作為娛樂的方式,可以使人內心快樂(傳三4)。例如希律王在生日時,擺設筵席,請了大臣、千夫長,並作首領的;而且安排娛樂節目,聘請舞者來「跳舞」,使大家一同歡喜(可六21-22)。又如父親為放蕩歸回的兒子舉行慶祝的宴會,除了宰肥牛犢,還作樂「跳舞」(路十五25)。

《聖經》所記載的舞蹈,大部分是屬於宗教方面。一方面,用來表達對神的敬拜和讚美。例如我們要讚美耶和華!要擊鼓「跳舞」讚美祂!用絲弦的樂器和簫的聲音讚美祂!(詩一五○4)。另一方面,用來表達神的賜福。例如在神的保守與眷顧之下,好像牧人看守羊群,被擄的百姓能夠歸回。他們要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就是有五穀、新酒,和油,並羊羔、牛犢之地。他們的心必像澆灌的園子;他們也不再有一點愁煩。那時,處女必歡樂「跳舞」;年少的、年老的,也必一同歡樂;因為神要使他們的悲哀變為歡喜,並要安慰他們,使他們的愁煩轉為快樂(耶三一10-13)。以下的討論以宗教的舞蹈為主。




三、舞蹈的類型


在《聖經》中,舞蹈可歸納出下列的類型:

(1)用舞蹈來讚美神

《詩篇》是《聖經》的一部分,是神的話語,是信徒禱告的範本。《詩篇》主要由「哀歌」與「讚美詩」所組成,而「哀歌」中也包括「讚美」神的話語,因此整個《詩篇》都朝讚美神的方向移動,而舞蹈是讚美神的方式之一。例如經云:「願他們『跳舞』讚美祂的名,擊鼓彈琴歌頌祂!」(詩一四九3),這是以色列人敬拜的傳統,用舞蹈、音樂、詩歌來歌頌神。又如經云:「要用角聲讚美祂,鼓瑟彈琴讚美祂!擊鼓『跳舞』讚美祂!用絲弦的樂器和簫的聲音讚美祂!用大響的鈸讚美祂!用高聲的鈸讚美祂!」(詩一五○3-5),這是強調要極力讚美神,要使用音樂和舞蹈來讚美神的偉大。

(2)用舞蹈迎接約櫃進城

大衛王第一次迎接約櫃進大衛城時,因為烏撒伸手扶住約櫃,受到神的擊殺,於是大衛不肯將神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後來,大衛看見神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就願意第二次將約櫃抬到大衛的城裡。抬神約櫃的人走了六步,大衛就獻牛與肥羊為祭。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神面前極力跳舞。這樣,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神的約櫃抬上來(撒下六13-15)。第一次迎接約櫃時,大衛「作樂跳舞」(撒下六5);第二次迎接約櫃時,大衛「極力跳舞」。「極力」希伯來文的意思是盡全力。這顯示出大衛心境的改變,他確信神同在的重要,因而影響他的讚美行動,並竭盡全力用跳舞來讚美神。當神的約櫃安放在會幕裡,大衛派幾個利未人在神的約櫃前事奉,頌揚、稱謝、讚美神(代上十六4)。所以約櫃的迎接過程與安放後的舉動,都是屬於敬拜神的活動。

(3)用舞蹈慶祝戰爭的勝利

埃及王法老允許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又變了心,就派軍兵追趕以色列人。神行神蹟,使紅海成了乾地,以色列人就走乾地。當埃及人跟著下到海中,神又行神蹟,使海水仍舊復原,水就淹沒了埃及的軍兵(出十四21-31)。為了慶祝戰爭的勝利,摩西和以色列人向神唱歌說:我要向神歌唱,因祂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神是我的力量,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神,我要讚美祂,是我父親的神,我要尊崇祂(出十五1-2)。亞倫的姊姊──女先知米利暗,手裡拿著鼓;眾婦女也跟她出去拿鼓「跳舞」。米利暗應聲說:你們要歌頌神,因祂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出十五20-21)。所以眾人用唱歌和跳舞來讚美神,慶祝神帶領他們打勝仗。

在士師時期,基列的長老請耶弗他作士師,為了要與亞捫人爭戰。於是耶弗他往亞捫人那裡去,與他們爭戰;神將他們交在他手中,他就大大殺敗他們,從亞羅珥到米匿,直到亞備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這樣亞捫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他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士十一34)。在士師時期,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原本唱歌和跳舞是要讚美神,將戰爭勝利的榮耀歸給神,慶祝神帶領他們打勝仗。但是耶弗他的女兒卻只對父親跳舞,將戰爭勝利的榮耀歸給父親。

在掃羅作王時期,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爭戰。因為從非利士營中出來一個巨人叫歌利亞,以色列眾人就驚惶,極其害怕。後來大衛深知:爭戰的勝敗全在乎神,祂必將敵人交在大衛手裡;因此大衛願意與歌利亞爭戰,用機弦甩出石子,將歌利亞打死。大衛打死了那非利士人,同眾人回來的時候,婦女們從以色列各城裡出來,歡歡喜喜,打鼓擊磬,歌唱「跳舞」,迎接掃羅王。眾婦女舞蹈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撒上十八7)。因為婦女沒有將榮耀歸給神,將更多的榮耀歸給大衛,後來造成掃羅王要追殺大衛(撒上十八11)。

(4)在節期中跳舞

以色列人每年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到神所指定的地方朝拜神(申十六16)。由於以色列人內戰,致使便雅憫支派只剩六百人。雖然已經將基列‧雅比人中四百個未嫁的處女給他們為妻,但仍不足二百人。以色列人曾在耶和華面前起誓說,必不將他們的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所以以色列人在思考,應如何使便雅憫人有妻,免得以色列中塗抹了一個支派。最後會中的長老說:「在示羅,年年有耶和華的節期……」,就吩咐便雅憫人說:「你們去,在葡萄園中埋伏。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士二一19-21)。節期中的舞蹈,是帶著宗教敬拜的意涵。「耶和華的節期」,《聖經》並未說明是哪一個節期?而且《聖經》也未論及有女子在節期中跳舞。或許是以色列人受到迦南人的同化,因而仿效迦南人的風俗,用跳舞來表達節期中的敬拜舉動。

(5)受到靈的感動而跳舞

人在聖靈裡禱告時,除了身體震動、說方言以外,還會唱靈歌(弗五19)。雖然《聖經》中並未明確記載靈舞蹈,但有些信徒卻有這方面的體驗。當先知被靈充滿時,有時似乎與靈舞蹈有關。例如有一班先知從邱壇下來,前面有鼓瑟的、擊鼓的、吹笛的、彈琴的,他們都受感說話(撒上十5)。音樂、走路、受感說話,似乎與有節奏的移動有關。

(6)用舞蹈來拜偶像

以色列人曾與神立約,要成為神的子民,要單單敬拜神。有一次,摩西上山接受法版,因為遲延不下山,以色列人就仿效外邦的風俗,鑄了一隻牛犢,向牠築壇、獻祭、守節。在守節時,他們有獻燔祭和平安祭,並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三二5-6),甚至唱歌、「跳舞」(出三二18-19)。因為百姓拜偶像,陷在大罪裡得罪神,祂就懲罰犯罪的百姓,被殺的約有三千人(出三二28)。所以在外邦的宗教裡,唱歌與跳舞是宗教活動的一部分。

又如在以利亞先知的時代,因為百姓拜偶像,神就不下雨有三年之久。先知要亞哈王招聚以色列眾人和事奉巴力的那四百五十個先知,使他們都上迦密山去見先知。以利亞對眾民說:「當給我們兩隻牛犢,巴力的先知可以挑選一隻,切成塊子,放在柴上,不要點火;我也預備一隻牛犢放在柴上,也不點火。你們求告你們神的名,我也求告耶和華的名。那降火顯應的神,就是神。」巴力的先知先求告他們神的名,他們在所築的壇四圍「踊跳」(王上十八26),卻沒有聲音,沒有應允的。「踊跳」的希伯來文意思,是指外邦宗教的舞蹈,藉由它來求雨。後來輪到以利亞先知,耶和華降下火來,燒盡燔祭、木柴、石頭、塵土,又燒乾溝裡的水。眾民看見了,就俯伏在地,說:「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王上十八20-39)。




四、舞蹈的特色


在《聖經》中,舞蹈可歸納出下列的特色:

(1)用音樂、頌歌與舞蹈一起讚美神

例如經云:「願他們『跳舞』讚美祂的名,擊鼓彈琴歌頌祂!」(詩一四九3)。音樂是手的彈奏,頌歌是口的吟唱,舞蹈是全身的舞動,因此我們要用音樂、頌歌與舞蹈一起讚美神。

(2)由女性或男性一同跳舞

《聖經》中所記載的舞蹈,大多以女性為主。例如女先知米利暗,手裡拿著鼓;眾婦女也跟她出去拿鼓跳舞。她們一起歌頌神,因神使他們戰勝埃及人(出十五20-21)。但是在迎接約櫃進大衛城時,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在神面前,作樂跳舞(撒下六5)。「全家」與「跳舞」這些語詞都是陽性,代表許多男性一起作樂跳舞迎接約櫃。《聖經》中所記載的舞蹈,是群體的舞蹈,為了一起來讚美神;而不是個人的舞蹈或為了顯示個人的舞技。

(3)舞蹈的地點與目的

百姓迎接約櫃時,歡欣作樂跳舞,是「在耶和華面前」,因此蒙神悅納。倘若百姓「在偶像前」跳舞,將惹神忿怒(出三二19)。而且跳舞的目的不是為了娛樂人或讚美人,而是為了讚美神,方能得到神的喜悅。




五、結語


耶和華本為大!祂是該受大讚美。所以我們要讚美耶和華!要稱謝耶和華,因祂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詩一○六1)。《聖經》中所記載的宗教舞蹈,就是一種讚美神的方式。是由內心發出對神的感謝、尊崇、讚美,而產生外在的跳舞行為。我們用音樂、頌歌與舞蹈讚美神,是用身心靈一起來表達對神的感謝。

現在教會的環境,已經與舊約時期不同。沒有節期、約櫃、戰爭,因此也沒有宗教性的舞蹈。只有在兒童階段的唱遊,藉由舞蹈搭配唱詩來稱頌神。因為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我們用各種方式來敬拜神,這原是好的。但是崇拜若成為表演,將焦點放在表演者身上,而不是在神的身上,這種崇拜便是偏差了。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吳羅瑜編,《聖經新辭典》,香港:天道書樓,1996。

3.余思柔,〈從舊約探討舞蹈的敬拜意義與神學〉,台北:台灣神學院學生研究報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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