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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與中保

撰文/小光|聖靈月刊338期-2005.11|主題/憂鬱症與躁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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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國外近七年,雖偶有回國,但均非久留,原服務公司又在員工辦離職時,終止了健保繳費,使得計畫往後二年想回國進修的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起了小波折。

拿著出入境管理局的記錄說明,請教在健保局上班的教會姊妹,才知道如果要恢復保險,得依規定補繳一筆為數不少的五年積欠費。在考慮是否一次補繳結清時,不免在每日的禱告時間裡,獻上了「現今……在上有我的中保。願主……自己為我作保。」(伯十六19,十七3

人最大的弱點,大概就是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尤其以為平安穩妥的時候(帖前五3),忽略了我們的身體是祂所創造,未能依祂所擬定的「保存期限」內(七十年,強壯可到八十年,詩九十10),遵守其保養守則,過分依賴藥石,至終步上亞撒王的後塵(代下十六12)。

因此,十誡的首誡要我們得先承認心中有神(出二十3);主禱文的首句,告訴我們不要忘了在天上有一位至大的阿爸父(太六9);神人摩西的祈禱,一跪下來就先說:主啊……(詩九十1)。

「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路五31);耶穌肯定醫生的效能,但誰是最大的醫生?不是那位又能醫病、又能醫「命」的天地之主嗎?

年輕時,忙著花時間去換錢;年老時,忙著花錢去換時間;其間,把靈命都花光了;「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聰明點,「藉著那不義的錢財(世上所得)結交朋友(主耶穌),……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十六9

「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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