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931期

​​如何禁食禱告?外三問

(摘自謝順道長老《順道信箱釋疑3》,2009年02月,腓利門書房出版社發行)|發佈日期:2021/03/04

您也有以下相同的疑問嗎?一、如何禁食禱告?需要多久?二、主耶穌從13歲到30歲這段日子,聖經上有記載嗎?三、外邦人的定義是什麼?非猶太人?非基督徒?非真耶穌教會的信徒?四、馬太福音廿四章34節「這世代」所指的人,都已成為過去了。這經文是否也可用在現代的個人?......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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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美國喜瑞都教會】

1.如何禁食禱告?需要多久?
2.主耶穌從13歲到30歲這段日子,聖經上有記載嗎?
3.外邦人的定義是什麼?非猶太人?非基督徒?非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4.「這世代」所指的人(太二四34),都已成為過去了。這經文是否也可用在現代的個人?

 
 
【謝長老答覆】

一、如何禁食禱告?需要多久?

如何禁食禱告?依據聖經上的說法,「禁食」是不吃不喝(申九9;斯四16)。《約拿書》第三章第5節只說「宣告禁食」,似乎沒有「禁飲」,但第7節卻說「也不可喝水」;由此可知,禁食是包括「不喝水」的。

在禁食禱告的事上,必須留意的有三項。其一是,不要形式化。所謂「形式化」,就是只有禁食,而沒有禱告。要記得:當你最忙最累的時候,往往是你最需要恆切禱告的時候。其二是,「在神面前克苦己心」(拉八21),幾種譯本都譯為「在神面前謙卑」。這就是說,要看清楚自己的卑微不配(詩八4),以及軟弱無助(林後十二8-10)。其三是,不要故意叫人看出你正在禁食(太六16-18)。說得清楚一點,禁食的動機必須出於內心迫切的需求,而不可存心誇耀自己的虔誠。

禁食禱告,需要多久?一餐,或一天,或三天,可以視當時的需要而定。如果是早晨禁食,則中午才進食。如果是一天,則第二天才進食。以下類推。

每次禱告,最短半小時,或一小時。在禁食期間,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大衛說:「我曾耐性等候耶和華,祂垂聽我的呼求。」(詩四十1)。「耐性等候」,就是永遠不灰心,因為「凡事都有定期」(傳三1),神也有祂的時候。主耶穌之所以要設「切求的寡婦」之比喻,就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8)。平時尚且需要常常禱告,何況在禁食期間呢?

關於「如何禁食禱告?」這個問題,請你參閱拙著《順道信箱釋疑1》160-167頁,這裡不多贅了。


二、主耶穌從13歲到30歲這段日子,聖經上有記載嗎?

主耶穌的生平,都記載於《福音書》中。現在就讓我們來查閱,《福音書》是怎麼敘述的吧!

依據《路加福音》的記錄,主耶穌從降生到12歲,是他的成長期(二15-17、40),沒有發生過甚麼特別的事蹟,所以被省略了。

12歲是猶太人要成為「律法之子」的開始,所以那一年的逾越節,主耶穌的父母將他帶去耶路撒冷守節期,讓他接受律法的教導(二41-46)。然後,主耶穌就同父母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二51)。之後,一直到長大成人為止,也是他的成長期(二52),沒有任何值得記錄的事蹟,自然也就被略去了。

這段空白的時期過去,再出現的畫面便是主耶穌的受洗。接著,他便開始傳道,年紀約有30歲(三21-23)。不過,就「順從他們」一語來了解(二51),他從12歲到30歲那段時期所做的,也許是在家裡事奉父母,以盡身為兒子當盡的本分吧?


三、外邦人的定義是什麼?

聖經說,「以色列為祂(神)所治理的國度」(詩一一四2)。又說,以色列人是「神的兒女」,是神所揀選,屬於「祂自己的子民」(申十四1-2)。這就是說,惟有以色列國才是神的國度,除此之外,世界各國都是外邦;惟有以色列人才是神的子民,除此之外,世界萬民都是外邦人。這是舊約聖經所詮釋,「外邦人」之定義。

就新約聖經而言,教會便是神的國度(太六10;弗二19;林前十五24),基督徒則是神的子民(加三26-29)。因此,一切未信主的人都是外邦人──不屬於神國度的人。不過,我們與其稱他們為外邦人,倒不如稱他們為「未信主的人」,以免令他們認為被排斥而產生反感。如果正在慕道中,我們便要稱他們為慕道朋友了。

關於「外邦人的定義」這個問題,請你參閱拙著《順道信箱釋疑1》216頁,這裡就此打住了。


四、「這世代」的人(太二四34),也可指現代人嗎?

《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34節的「世代」(genea)一詞,原文的意思是,代、世代。在新約聖經上,有時指著當時的「世代」(可八12),即那一個世代。有些地方譯為直到「世世代代」(路一50;弗三21),或譯為歷世「歷代」(西一26),即一個很長久的時期。

那麼,這段經文所提到的「世代」(太二四34),到底是指著當時的世代,或是指著一個很長久的時期而說的呢?在確定這個問題之前,首先需要留意,在主耶穌的預言中,祂原先只提到耶路撒冷的聖殿將被拆毀那件事而已。但門徒所提出的質疑,卻除了聖殿被毀滅之外,又提到基督再臨和世界末日的事(1-3節)。因此,主耶穌所回答的,當然涵蓋著聖殿被毀滅、基督再臨和世界末日等三件事了。其次,值得思考的是,3節和34節所提到的「這些事」,是不是同樣的事?這是問題的關鍵。

翻譯聖經的學者,有的把這兩處經文中的「這些事」(3、34節),解讀為相同的事;因此,他們所了解的「這世代」(34節),便局限在當時的世代了。舉例說:

《思高譯本》和《現代中文譯本》,都把3節和34節的「這些事」解讀為相同的事;因此,他們都認為「這世代」(34節),就是當時的世代。如下:

「非到這一切發生了,這一世代決不會過去。」《思高譯本》不但如此翻譯,而且加以註釋:這一代人還沒有死,有關聖城毀滅的預言必要應驗。

《現代中文譯本》則譯為:「這一代人還沒有都去世以前,這一切事就要發生。」
顯然,這兩種譯本都把「這世代」解讀為當時的世代,而「這些事」(34節),便是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拆毀的情形那些事(1-2節)。如果這些譯文和詮釋都正確,則公元70年,羅馬帝國的提多元帥率領大軍攻陷聖城之時,這項預言便完全應驗了。

個人卻認為34節的「這世代」,是一個很長久的時期,而不應該單指當時的世代;「這些事」則涵蓋著聖殿被毀滅、基督再臨和世界末日等三件事,而不得局限在聖殿被毀滅那件事。理由如下:

第一、

門徒問主耶穌說:「甚麼時候有這些事?……」(3節)。「這些事」,就是聖殿被拆毀的情形那些事(1-2節)。下列三種譯本的譯文,意思更清楚:
「這事甚麼時候會發生呢?」(現代中文譯本)。
「甚麼時候會發生那種事呢?」(新改譯,日本聖書刊行會)。
「那件事甚麼時候會發生呢?」(共同譯,日本聖書協會)。

第二、

34節所說的「這些事」,乃是指著5-32節所提到,將要發生的事;而那些事,大部分是公元70年聖殿被拆毀之後,才要逐漸發生的事。因此,不得將前後兩處經文中的「這些事」(3節、34節),混為一談。

第三、

門徒所提出的質疑共有三件,就是聖殿被拆毀、基督再臨和世界末日等(3節)。因此,主耶穌所答覆將要發生的預兆,當然涵蓋著這三件事,而不可能單指聖殿被拆毀那件事。

第四、

《瑪拉基書》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神必差遣以利亞來(四5)。「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就是世界末日(啟六12-17;彼後三10)。受差遣而來的以利亞,便是具有以利亞之心志的施洗者約翰(路一17;太十一13-14,十七12-13),他的任務是做主耶穌的開路先鋒(太三1-3)。由這個預言的內容和應驗可以了解,施洗者約翰和主耶穌的出現,便是末世的開始──世界末日是一個日子,末世則是一個很長久的時期。

第五、

「世代」(genea)一詞,在新約聖經上,有時譯為直到「世世代代」(路一50;弗三21),有時譯為歷世「歷代」(西一26),都指著一個很長久的時期而說的。因此,34節的「這世代」也可以解讀為一個很長久的時期。
依據上述的理由,我們可以如此下一個結論:《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34節所提到的「這世代」,乃是一個很長久的時期;即始自主耶穌降生的時候,直到世界末日、基督再臨以前這段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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