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866期

敬畏神的重要性(一)

(摘自郭子嚴撰《郭子嚴長老專輯》:聖靈報第二一○期,1983年9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19/12/25

「誰敢不敬畏真神?」主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天父、宇宙萬物的創造者、養育群生的全能者,祂聖潔、慈愛、公義,祂的審判不偏待人、祂的眼目鑒察嚴密、祂的報應也必不差誤。善惡有報是因果律的必然現象,這完全被真神掌管著。誰敢不敬畏祂呢?......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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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得前書一章17節)。茲將這節經文有關敬畏神的道理簡要的提供諸同靈參考,並資互勉。


 
一、誰敢不敬畏神?(啓示錄十五章4節)

1.神是我們的父:

基督徒蒙神重生作神的兒女,所以在禱告時呼叫祂為「阿爸,父」(路加福音四章6節),或稱「我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六章9節)。這種與神發生父子關係的特權,是因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而得來的(約翰福音一章12節)。不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雖然他們也是信神,但並不是神的兒女;主耶穌曾指證他們的父就是魔鬼,因為他們不聽從耶穌的道,卻偏要遵行魔鬼的私慾(約和福因八章43-44節)。故真正作神兒女的,必須信從主耶穌的真道,又被聖靈重生,才能與神發生屬靈生命的關係。正如經上所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九章8節)。所謂應許,即指在靈命上蒙聖靈重生(約翰福音三章5節),才真是神的兒女(約翰一書三章1節),得與基督同作後嗣。這是何等貴重的地位和名分呢!(以弗所書一章5節)。因此,我們要在神兒女的地位和名分上,來表現敬畏父神。「……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那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那裡呢?」 (瑪拉基書一章6節)。這是指責當時的以色列人不敬畏神的話。現在我們既得到神兒女的地位和名分,則敬畏天上的父,乃是當盡的本分(傳道書十二章13節)。


2.神是全能者:

「主神,全能者啊!祢的作為大哉奇哉!萬世之王阿,你的道途義哉,誠哉!主阿,誰敢不敬畏祢?」(啓示錄十五章3-4節)。神之所以為神,即因祂是全能者,祂的作為大而且奇,渺小的我們,連使自己壽命多加一刻的最小的事,尚且不能作,那末,對於全能的神,豈可不肅然敬畏麼?這位神,是能救人也能滅人的(雅各書四章12節)。哈拿在一篇極其動人的禱頌中說:「只有耶和華為聖,除祂以外沒有可比的。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撒母耳記上二章2、6-7節) 。神在冥冥中掌握著每個人的生死禍福之權,但祂的權力絕不會誤用和濫用,祂的一切作為乃按著祂的「義」與「誠」的道途而施行。祂創造了宇宙和其中的萬物,祂是天地的主,祂統管萬有,養育群生。因此說:誰敢不敬畏祂,不將榮耀歸給祂的名呢?


3.祂是聖潔公義的神:

有些人只知道「神就是愛」,以為祂必無限量的寬容犯罪的人,不會有忿怒、審判、報應刑罰的事,這是錯誤的看法。誠然,主耶穌曾表明神是一位慈愛的父親,如在浪子比喻中可以見到(路加福音十五章20節)。但主耶穌也指示神是「聖潔的父」和「公義的父」(約翰福音十七章11、25節)。神是聖潔的,故憎惡污俗;神是公義的,故忌恨邪惡,這是神不改變的性格。所以主耶穌叫我們要「愛神」(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節),因祂能救人也能滅人。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這是神的愛達到了極點;但是對不信祂獨生子為救主的人,神的震怒就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三章16、36節)。這震怒是要顯明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馬書二章5-6節)。所以,我們已經蒙愛作神的兒女的人,應該比世人更清楚認識神的恩慈和嚴厲(羅馬書十一章20-22節)。故亞薩的詩曾說:「惟獨祢是可畏的,祢怒氣一發,誰能在祢面前站得住呢?」(詩篇七十六篇7節)。


4.神的審判不偏待人:

神既是公義的,祂的審判就是顯明祂的公義,祂的公義就是不偏待人,而不偏待人就是按照各人的行為。這不僅對不信主的人如此,對一切基督徒也是這樣。故使徒保羅說:「我們衆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哥林多後書五章10-11節)。保羅之所以勸勉人信主行善,是為著知道主是可畏的緣故。使徒彼得也說:「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得前書四章17節)。這就是說,已經信從神福音的神家兒女,應該比不信從神福音的人有更好的行為,更端正敬虔,更公義良善。義人是僅僅得救的,所以,主耶穌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20節)。所謂「你們的義」,即指每個人的義行,進天國是每一個人的事,故此,義行也是每一個人的,神的審判也是按各人本身所行的善惡,並不是因為進入了「得救的教會」,就永遠不會受審判。神是不偏待人的,不能以惡為善,以曲為直;人可能顛倒是非,淆亂黑白,但神絕對不會如此,故最後公義的審判是真理上必然的趨勢。我們之所以敬畏神,也正是為此。


5.神的鑒察嚴密:

約伯記上說:「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約伯記三十四章21-22節)。「人的罪孽,祂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約伯記十一章11節)。傳道書也說:「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十二章14節)。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亞拿尼亞私自留下幾分變賣田地的價銀,欺哄了神,立刻被神鑒察出來,由彼得譴責仆倒而死,其妻子撒非喇亦同心試探主的靈,不承認自私的罪行,亦受神譴而死。這件事,使當時全教會都甚懼怕(使徒行傳五章11節)。聖經記載此事,正是儆戒末世的信徒,在教會中行事要至公無私,欺哄教會就是欺哄神,欺壓弟兄就是得罪基督,可不慎哉!


6.神的報應必不差誤: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啓示錄二十二章12節)。報應或遲或早,是神所定的;或報在本身,還要及於後代(出埃及記二十章5節),或生前未報,死後必報,那就更慘了(路加福音十六章23節)。聖經記載不仁不義的拿八,雖然大衛對他刀下留情,但過了十天,神就直接將他打擊而死(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38節)。大衛在位時,約押用刀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就是押尼珥和亞馬撒。流這二個無辜人的血的罪,大衛雖然容忍寬恕他,但年老時卻吩咐所羅門要清算此兩血案,約押終被所羅門所殺(列王記上二章32節)。又士每辱罵大衛,大衛在世時亦寬恕他,但臨終前卻吩咐所羅門不要以他為無罪,要他白頭見殺,流血下陰間(列王記上二章8-9節)。可知,人儘可任性放肆作虧心惡事,或用詭謀陷害無辜,或用言語誣謗人,自鳴得計,快意一時,豈知冥冥中有公義的神記下了帳。因為神不立即報應,使他更加狂妄驕縱,或有恃無恐,眼中不怕神(羅馬書三章18節),毫不悔改,於是他的罪蹟因時間累積了神的忿怒,將來必加重其報應。例如用暗刀殺好人的約押,其罪竟及其後裔(列王記上二章33節)。故此,人世間善惡有報,是因果律的必然現象,這完全是公義的神在掌管著,誰敢不敬畏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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