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綠洲

[ 1 ] QoQ(QoQ) ( 2006/6/28 下午 12:30:00 )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在我發問之前,我想敘述一下一對教會內弟兄姊妹個故事。
一位姊妹在姊姊的引導受洗歸主,在教會裡曾經過著喜樂的團契生活。但在不夠謹慎與誘惑之下犯了苟合之罪。適婚之齡且自知無法在會堂受到祝福,內心譴責之於,離開台灣,遠居國外暫離教會,躲避罪惡。在第一次回台探親的時候,卻受到神的管教,心靈巨創。雖然如此,卻因此感受神的存在與恩典。神公義的管教與憐憫的慈愛讓她再回到教會痛心悔改。雖然真切的悔改,只有神與她自己知道的罪,在低頭面對不能在教會如過去一般的服事神與領聖餐禮時,卻也一再的讓她一次一次提醒自己犯下的罪,像身居沙漠的愁苦與傷悲仍伴著她的心靈。

一位認識她的弟兄無意間知道她的事情,了解了為何她如此的憂愁,主動的關懷,藉著聖經的勉勵,安慰這個姊妹,也讓他們談到未來結婚的可能,慢慢的他們考慮結婚。但接下來將如何面對教會內信仰生活中信心的試煉,卻也成為結合與否相當重要的考量。畢竟就算使徒時代的教會裡仍有真正披戴基督以基督之心為心的信徒,也有本著[條例]也信主愛主的信徒。

為了他們日後的信仰與對主耶穌道理的堅守,有些信仰問題的認知與聖經教訓,希望能夠解答,讓她們真正明瞭神話語中教訓的真諦。

問題一: 聖經中夫妻[兩人成為一體]的觀念,是如何解釋?無罪的一方與有罪的(已受洗)結婚,是否成為有罪的一體。

願主紀念願意解答之愛主愛人的傳道與弟兄姊妹 ~

[ 2 ] chkusin(阿香) ( 2006/6/29 上午 09:35:00 )

所謂夫妻一體
即夫妻共同承擔 過去 現在 將來
既不在乎過去 何故多問 

[ 3 ] ㄚ信 ( 2006/6/29 下午 03:52:00 )

以下是陳錦榮傳道的回應

兩人成為一體是神創造人類為人類安排婚姻時就訂定了
創二18-25

因此合理的婚姻無論主內外都當遵行一夫一妻制
至於教會信徒弟兄姊妹更是寶血洗禮成聖的
苟合是婚前發生性行為
不在教會辦婚禮

但還是兩人成為一體沒第三者
如果教會弟兄姊妹苟合而又沒在一起
又另和其他無罪的弟兄姊妹結婚
就是犯姦淫了
而且兩個都是
除非一方不知道

若主內無罪的和外幫結婚
那不能在教會結婚
但若外邦人有一人以上的性行為
主裡的知道又和他結婚
那也算犯姦淫
但目前社會男女關係混亂
婚前沒性行為的男女已經很少很少
所以和外邦人結婚的後果可想而知
一主內主外
主外若沒有淫亂
當婚後請他來信主

[ 4 ] QoQ(QoQ) ( 2006/6/30 上午 12:23:00 )

謝謝陳傳道與阿香的回應。

再請問傳道這樣的教訓是否引用--太 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若有其他的經節訓誡,希望也能提出告知。

若引用馬太福音19:9為訓誡為基礎。試問: 若[休妻/夫]是因為淫亂的原因,那再嫁娶是否也視為姦淫?
如果有苟合的開始,但因其中一方又嫁娶或淫亂。試問: 被休/離棄的一方與主內無犯罪的結婚。主內的一方是否也犯姦淫罪?

回到我最初的問題:夫妻一體原文的意思有肉體的結合成為一體(one flesh.),也就是夫妻性行為的聖潔性與合理性。然而﹔在奔跑天國路相互扶持,但天國的獎賞卻是自己的房子自己住(賽 65:21~22),夫妻不再是夫妻,父子不再是父子。舊約有父之過不及子,子之過不及父。何以[夫妻一體] 讓罪同嘗?是否有其他經節可以解釋?

[ 5 ] 代班小天使 ( 2006/7/4 下午 02:03:00 )

以下是陳傳道的回應

太 5: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太 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太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
獄裡;
太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太 5:31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太 5: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
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太 19: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太 19: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太 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
過嗎?
太 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太 19: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
太 19: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太 19: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
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太 19:10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
太 19: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太 19: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
可以領受。”

太 19:7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
太 19: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其實神的標準是一夫一妻是因百姓心剛硬,所以摩西才說要給她休書。

太 19: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太 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太 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 19:8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起初不是這樣,表示神的標準和人心剛硬衝突,那當然要選起初的囉!審判是神又不是摩西。

弗 5: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弗 5: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弗 5: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弗 5: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 5: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弗 5: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
弗 5: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弗 5: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弗 5:30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註: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
弗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弗 5:32 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弗 5: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夫妻一夫一妻正常,信仰生命才正常,這是極大的奧秘。

彼前3:7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註:“情理”原文作“知識”),因她比你軟弱(註:“比你軟弱”原文作“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夫妻同承生命之恩,還是有共同生命一體觀,我當傳道我所做的是和我太太共同的恩典,我太太為我看小孩讓我專心當傳道,其實是互相的幫助、是寄在天上的,將來可以領受的。

要作一件違反男女道德的事,要先想一想經訓,不要一時情慾發動作了之後,後悔再找聖經依據來讓自己心安,會很難!
唯有面對現實、心靈痛悔,尋求神的赦免,將來審判如何就不知道了,那是神的主權。

羅 7: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林前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林前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林前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林前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林前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 6 ] diva(SARA~盤~) ( 2006/8/16 下午 12:17:00 )

哈利路亞
我也想藉著這個題目延伸另一個問題,也想請傳道回答。

甲姊妹和A弟兄交往,有很親密的關係。
A弟兄在之前已交過幾個女友,不知道關係是否親密。後來,A弟兄將甲姊妹拋棄,又和別的姊妹在一起。雖甲姊妹苦苦哀求,希望能結婚。可是A弟兄不肯,還叫甲姊妹不可以告訴傳道。
後來,因為A弟兄非常的不誠實,一再的說謊騙人還為了投資負債累累,也不肯在和甲姊妹復合。
甲姊妹感到心灰意冷。就和B弟兄結婚了。

B弟兄,曾經和外邦人發生苟合的事情,最後還是無法以結婚收場。

請問,甲姊妹和B弟兄,他們認了自己的罪,也向 神禱告悔改,守安息日,兩人都還蒙 神憐憫有寶貴聖靈。可是,這一生中是不是不能再參與教會聖工?是不是也不能再領聖餐了?

謝謝~~

[ 7 ] robinhu2002(重新站立~) ( 2006/8/16 下午 03:08:00 )

甲弟兄和A姐妹的親密程度也是要受嚴格的判斷是否必須結婚,這個問題必須要讓傳道長執們來討論
或決定,重點在於他們親密程度為何,教會對兄弟姐妹的交往過程中,能不能牽手從「不可給魔鬼留地步」這個角度講,實不鼓勵這麼做,如果有人自以為站立的住,那也就太低估魔鬼的力量,無視神的勸告,牽手用意為何,是不是因到了某ㄧ定的程度牽手就可以了呢?我想如果弟兄姐妹都能夠以靈修為每日的首要目標,聖靈充滿,答案自在人心,牽或不該牽,若還是有爭議性,我想就必須請教會定義所謂的婚前的保守聖潔,到底是什麼程度,如果在自己不確定所謂保守聖潔的定義,就自己冒然定義可以牽,我想這是不尊重神的旨意,最少要先聽聽傳道長執們的解經,如果他們不鼓勵,原因告訴我們了,我們還是自己認為可以牽,我想,到底也沒有聽進去,問題可能發展的嚴重性有沒有意識到,這就是個人問題了,牽手用意何在,難道不是要滿足自己肉體所分泌出的赫爾蒙所導致的,既然是肉體而引響心裡所產生的,難道沒這種赫爾蒙激素就不會在兩人有機會獨處時,更近一步催促肉體做更親密的動作,這就是所謂不給魔鬼留地步的原因,要聖潔何不從根做起,牽手何不結婚後在牽,
信仰重要,還是心裡所想要做的重要,答案自己心裡。

1.所謂親密動作,那個定義因該要說清楚。
2.聖潔定義,至少問過長執們後,在決定要不要
 牽,這是尊重神的意思。

B弟兄既跟人發生苟合,要結婚也是他跟那發生苟合的人結婚,除發對方不要B弟兄而另找伴侶,相對的B弟兄以後要在教會找伴侶的過程,必是非常艱辛,因為如果所找到的伴侶是清白的,他必須要面對對方還有對方的家人,總之如果沒有犯那不就更好,還要面對結婚時的尷尬-不能在教會結婚。


[ 8 ] robinhu2002(重新站立~) ( 2006/8/16 下午 03:14:00 )

苟合不是死罪,但苟合行淫的人,必受神審判。
如果有心悔改,人不會做的那麼決,讓他們在教會的空間受打壓,至於犯死罪,檯面上確定是不能做,檯面下那就請教傳道,可不可以做聖工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有沒有心悔改,再說如果聖工很多人做,這類的人不該應跟人搶聖工。

真心的悔改不是一時的
那是一生的時間
還會不會犯錯
這是要從人的一生去看
能不能做聖工
神會安排他們
不讓他們願用一生悔改的新受排擠
給他們出路。

[ 9 ] 陳傳道的回應 ( 2006/8/18 下午 03:04:00 )

恐怖
A弟兄在之前已交過幾個女友
搞了甲
又和別的姊妹在一起

A弟兄非常的不誠實
一再的說謊騙人
還為了投資負債累累
難道還要A弟兄繼續在教會騙財騙色

教會的糊塗姊妹們啊
睜開你們的心眼
痛快為何
情慾使人心眼瞎了
看不見保住靈命的真理
等順從情慾犯了罪
眼睛才發亮
如始祖亞當夏娃赤身露體
才知不妙
吃了禁果
神的命令是真實的
不是似是而非
傳道真的為你們害怕

A弟兄要
要甲姊妹不可以告訴傳道
那難道要A弟兄還在教會繼續A姊妹嗎
甲姊妹不講出來也是不誠實
甲姊妹感到心灰意冷
就和B弟兄結婚了
B弟兄曾經和外邦人發生苟合的事情
最後還是無法以結婚收場

這是什麼跟什麼
這些事就是有時在外邦發生也很可恥
這時代的教會青年真的是亂A一族
A過來A過去要到幾時
神的教會與世俗情慾為友
教會牧長啊
要起來捶胸
彼此擔當罪孽
主阿
請祢赦免原諒我們牧者的無能
牧養主羊的缺失
家長的軟弱
讓一隻隻的主羊煙溜
迷羊真多
這叫我們要如何回答
如何救?
如何收場?

幾節聖經給他們精讀
只能自己和審判的主斟酌
到底可以不可以?

林前5: 6-13
6: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 7: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作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喫飯都不可。 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麼. 13: 至於外人有 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林前6: 9-11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林前6:15 -20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麼.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麼.斷乎不可。 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麼.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太5:27 -30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雅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淫亂的人原文作淫婦〕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 神為 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羅8: 5-18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 9: 如果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14: 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15: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 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8: 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來12:16-17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

[ 10 ] diva(SARA~盤~) ( 2006/8/19 上午 12:57:00 )

謝謝傳道的回答!
我相信做錯事情的人也是非常懊悔的。
當然後悔總是來不及的。

提到甲姊妹應該要把事情說出來?
請問要跟誰說呢?是跟教會的長執傳道嗎?
甲姊妹心中一直希望可以原諒A弟兄。現在好像是已經釋懷了~~而且講出來好像在挖人瘡疤,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畢竟一個巴掌拍不響,甲姊妹自身也是有錯的。而且,甲姊妹會來信主也是A弟兄傳的福音,心中仍有感謝。

當初,甲姊妹跟B弟兄結婚,是因為兩個人都不能再跟教會聖潔的弟兄姊妹結婚,卻又希望能建立一個有共同信仰的家庭。並不是因為亂性的緣故。

我想,他們應該是對 神的道理懂的不深入,雖然看過、聽過許多聖經章節,卻沒有辦法了解這一切的嚴重性。

我想傳道的回答可以讓他們更加成長。

謝謝傳道,也麻煩傳道再幫我回答上面的問題。

另外一問~~
教會中有姊妹說,雖然當初不是在教會結婚,可是,事過境遷後,還是可以忘記過去,努力面前。
所以,可以參與一些教會的聖工。我所知道的,還有擔任負責人的。
所以,像甲姊妹及A、B弟兄的狀況,是不是很嚴重且不可饒恕的,跟婚前苟合的弟兄姊妹不同?
那像甲姊妹他們等人的狀況來說,是該除名的嗎?
因為教會必須根據聖經來做事,若是該除名也請傳道直說。


謝謝

[ 11 ] life() ( 2006/9/7 上午 02:20:00 )

基督一次永遠的贖罪祭, 讓我們白白地得著救恩, 使我們得以無瑕地進到神的面前, 與神和好。藉著主的寶血, 洗去原罪與本罪, 但因我們帶著肉身, 所以我們會有屬世與屬靈的爭戰; 惟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 才能盼望將來永遠的賞賜。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 人若愛世界, 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 二, 15)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 就像肉體的情慾, 眼目的情慾, 並今生的驕傲, 都不是從父來的, 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 二, 16)
人若愧對主, 要如何才能見主面呢?還有得救的恩典嗎?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 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來, 十, 12)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 若故意犯罪, 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 十, 13)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 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 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 又褻慢施恩的聖靈, 你們想, 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 十, 13)
沒有人可以靠著任何型式的好行為, 來到施恩的寶座前。
「所以凡有血氣的, 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 參, 20)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 虧損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 因基督耶穌的救贖, 就白白地稱義。」(羅, 參, 23~24)
領受救恩的人, 不也領受神的管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