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綠洲

[ 1 ] 路斯 ( 2004/2/8 下午 12:09:00 )

這期最新的聖靈月刊(2004年2月號)

其中有三篇文章:
p56.【在天堂等你】
p84.【救我們脫離凶惡的神】
p93.【耶穌知我心 我心知耶穌】

當然,其中主要是見證神的大能,以及自己信仰的歷程等等...
但我發現,這三篇文章,有「主內與未信主之人通婚」之共通點,且都是姊妹為主內信徒卻嫁到外邦。

聖靈月刊也曾經做過一次專題為「紅毯前後─談婚姻輔導」,也很清楚看出,
很多從小救在教會長大的信徒,到了適婚年齡後,卻嫁娶非本會信徒。
嫁娶外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每個人都知道。但為什麼卻又有那麼多人要以身試法呢?

這雖然非以上這些文章的重點,但卻令人大大驚訝。
為什麼能夠體會到神恩典的人,卻嫁娶外邦?
從小教會不是教導要「主內聯婚」,「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可是為什麼能夠體會神恩典的人,卻無法在婚姻上堅持自己的信仰原則?

雖然我目前才高中生,婚姻對我來說可說是還很久遠。但教會如今這種現象越來越頻繁,豈不令人感到憂心嗎?
萬一這種風氣繼續下去,那到了我該結婚的時候,我自己也不能保證我可以堅持「主內聯婚」阿.......

[ 2 ] 以馬內利加油站 ( 2004/2/11 下午 07:29:00 )

到了我上大學,出了社會,
我才真正體會神的同在與關懷,
若能真的與神同心同行,
並且願意在遇到試煉時都能堅持真理,
這樣才能真正屬神的子女,
很多古信徒及信仰的前輩都留下很好的蹤跡,
相信他們都能在神面前無愧,
如果我們體會到神的恩,
是否我們也該背起神的十架,
為自己的靈魂,
也為榮耀神,
堅守真理呢?

當神的國再臨,
所有還在教會中堅守的都會成為聖潔,
所以無論如何,
讓我們再多堅持一些,
加油加油!
嫁娶主內!!!!

[ 3 ] Lawrence ( 2004/2/11 下午 07:46:00 )

不管風氣如何改變,你只要立定志向嫁娶主內就是.

我周圍也有很多很不錯的女孩子. 有的也暗暗的表示好感. 不過我是敬謝不敏. 因為我覺得我們教會的姊妹比較好. 因為有種說不出來的親切. ^_^

所以只要像以斯拉一樣就是...重點是自己要"定志", 而不是去擔心風氣如何改變.

願神帶領... ^_^

[ 4 ] 野地裡的百合 ( 2004/2/11 下午 11:06:00 )

娶主內與主外的差別你清楚嗎?
如果主耶蘇讓你娶一個姐妹,但是她家事不好.又沒工作..信心時常軟弱.常帶給你生活上的困惑..試問你還要娶她嗎?只因為她是教會的姐妹?
如果你娶外邦的女人做妻子,她認真去做神眼中看為正確的事情.但是她不認識你的神.也迷惑這世界上有沒有真神?請問.你是否會先娶她再讓她認識主.或著你想盡辦法等她受洗.再與她相交.也或着你娶教會姐妹做為你的未來伴侶呢?
我的意見是想要你知道..也有人迎娶主內嫁娶主內婚姻不幸福....最重要的是如果明白主意..因該知到先別給自己設定一切..應該要明白若要現身給主應該要知道真正定義~

[ 5 ] 以實馬利 ( 2004/2/13 下午 02:24:00 )

禁止嫁娶主內...最怕的是被迫,被引離主的綿羊圈離開主的綿羊圈...

[ 6 ] 以實馬利 ( 2004/2/13 下午 02:48:00 )

求主保守看顧幫助祂的羊兒...都能永遠長在祂綿羊圈中常享平安福樂,歡喜愉悅咩咩!...阿們!哈利路亞!...

[ 7 ] 以實馬利 ( 2004/2/13 下午 02:48:00 )

求主保守看顧幫助祂的羊兒...都能永遠長在祂綿羊圈中常享平安福樂,歡喜愉悅咩咩!...阿們!哈利路亞!...

[ 8 ] Lawrence ( 2004/2/13 下午 05:45:00 )

回應樓下的~

家事作不好沒關係, 我來幫他作.
信心軟弱沒關係, 我來幫他禱告.

主耶穌不是這樣來容忍我們? 我們又何必因為這種小事來否定主內的姊妹?

信不信主是很重要的...我不想要娶一個溫柔包容我, 卻沒有信主的女孩. 因為主耶穌就是這樣撿選我們, 包容我們, 非因我們的義, 乃是因為祂愛我們~ ^_^

[ 9 ] Lawrence ( 2004/2/13 下午 05:51:00 )

至於傳福音給喜歡的女孩, 我當然會這樣做. 但是不論如何, 我不會先結婚再去傳. 因為這是我的原則~ ^_^

不然的話我會感到沒有臉去傳福音給別人... 想一想, 我若先娶了太太再把福音介紹給她並使來受洗, 我以後要如何把福音傳給我的朋友, 特別是未婚的朋友? 我要如何告訴他們在主內結婚是很受祝福的一件事? 當然有些人做得到...但我做不到...因為對我而言, 做出來的才叫做真理. 而不是放在嘴巴上說說的... 這是我對自己的要求~ 就像我若被安排上台講道, 我也是一樣, 要鼓勵人來參加早禱會, 自己就要先做到... 這是我的原則~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