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學堂

[ 1 ] 不知所措 ( 2003/11/17 下午 10:15:00 )

我ㄉ男朋友,
曾經跟別ㄉ女孩子發生口交,
我們已經快要論及婚嫁了,
我該怎麼辦?
這樣算不算犯第七誡?
這樣還可以要在教會裡面結婚ㄇ?

[ 2 ] Jeff-huang ( 2003/11/17 下午 11:00:00 )

你男朋友是主內的嗎?

[ 3 ] 不知所措 ( 2003/11/18 下午 07:15:00 )

是滴

[ 4 ] Jeff-huang ( 2003/11/18 下午 11:46:00 )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小弟個人的看法是不適合在教會結婚

不過
還有一件最重要的是叫你的男朋友向神悔改認罪
求神憐憫

因為對於一個已經受洗歸入基督的人
實在不應該容罪在那必死的身子中作王
進而體貼自己的肉體而順從身子的私慾
放縱情慾

[ 5 ] 楊 ( 2003/11/19 上午 10:39:00 )

我覺得妳若與他結婚好像是犯第七誡,請參看慕道友茶坊的"是否可以領聖餐"的內容.

[ 6 ] 不知所措 ( 2003/11/19 下午 09:46:00 )

如果他很努力ㄉ跟神禱告悔改,
我們還能不能在教會結婚?

[ 7 ] 愚者 ( 2003/11/21 上午 02:00:00 )

個人是認為這個問題應該由兩位當事人回答.

在教會很熱心作聖工, 包括上台講道, 雖然早已犯罪, 沒人知道, 神也沒有馬上轟他下台, 或突然昏倒.

有人不願上台, 是自知沒有這方面恩賜, 不要論斷他是犯罪.

有人犯了罪, 硬要在會堂結婚, 聽說也有當場昏倒的.

嚴格說來, 若以"心"的角度看, 我們誰沒有犯罪?

若有實際犯行, 也確實痛切悔改, 良心若不責備, 或良心還不安, 應該知道該怎麼作.

雖是對方犯錯, 但結婚是兩人雙方的事, 在會堂婚禮則又是全體教會的事.

有人在會堂結婚, 卻不美滿; 有人沒在會堂結婚, 卻還不錯.

當然能在會堂結婚, 接受祝福, 是最好的. 而要婚姻美滿, 互相的"真愛", 絕對是很重要的.

[ 8 ] 愚者 ( 2003/11/21 上午 02:13:00 )

結婚當場昏倒的, 不能就論斷他犯罪, 緊張太累生病都有可能.

犯第七誡"不可姦淫"的定義是"與配偶之外的人或與他人配偶發生夫妻關係之行為".

徒15 的 姦淫(應翻為:淫亂) 則還包括 未婚者之間的 或 未婚或已婚者 單獨的 逾矩(不聖潔的)言行作為. 

[ 9 ] ㄚ好代傳道post ( 2003/12/2 下午 05:07:00 )

關於網友 不知所措 的問題,
以下是賴英夫傳道的回答

如果他是信徒,並不知口交是性行為,理當徹底認罪悔改。
此男友若是信徒,又知道口交是性行為,理當與那女孩結婚。
因口交是以性器官苟合,屬淫亂行為,不宜在會堂行婚禮。

以上的答覆
不曉得有沒有符合網友想要問的問題
歡迎您再繼續跟我們討論、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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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信網路家庭 敬上 

[ 10 ] 天 ( 2004/1/13 下午 08:34:00 )

如果犯ㄌ口交..
但不知道這是犯罪ㄉ..卻回改過ㄌ!!
那可在教會結婚嗎?
或不可?

[ 11 ] 魯亮 ( 2004/2/25 下午 02:58:00 )

我覺得還是不能,或說他若有一顆謙卑的心來講,自會認為不配,再者已犯了罪的人若硬心要在教會結婚,即使當時未有神的阻檔,強要在教會結婚接受證婚人(神)的祝福,搞不好會遭至咒詛,他(她)願意冒這個險去試探神?

[ 12 ] anonymous99(anonymous0) ( 2004/9/27 上午 09:34:00 )

我的女友也犯了口交之罪 雖然她也悔改了 可是我該接受她呢 還是放棄她呢 以後結婚算是犯姦淫嗎?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13 ] YUZE(愚者) ( 2004/9/27 上午 10:21:00 )

如果你是本會信徒, 你女友未信, 悔改還不夠, 要等到她真信主, 受洗了, 罪都被主赦免了, 才可在會堂結婚. 但結婚前你不可與她有親密關係.

如果你女友是本會信徒, 那就不能在會堂結婚. 受洗後犯了淫亂罪, 若不是致死的罪(姦淫), 要痛切悔改, 憂傷痛悔, 若你還接受她, 可在會堂之外結婚.

如果你不是本會信徒, 結婚後, 兩人一起來接受主的赦罪之道吧.

[ 14 ] YUZE(愚者) ( 2004/9/27 下午 09:48:00 )

不要效法這個淫亂的世界, 本會同靈應該保守聖潔. 青年弟兄姊妹交往, 都要清清潔潔的.

[ 15 ] CalvinPacker(咖爾文巴刻學徒) ( 2004/9/28 上午 08:07:00 )

唉呀!來此要討論聖經怎麼看到觸目心驚的內容!老學徒差點心臟衰竭!這欄還有小孩子讀者ㄋㄟˋ. 我們教會年輕人每年都要出去短期宣教,忙得很!看來你們年輕人太閒了!

[ 16 ] YUZE(愚者) ( 2004/9/28 上午 09:12:00 )

來這裡的也有外教會的年青朋友. 愚者寧可相信, 那些作糊塗事的不是本會同靈. 但若是, 的確應該痛切悔改. 整個世界社會風氣敗壞, 真教會因教規嚴厲, 理應該比其他團體更加聖潔, 整體來說, 這是事實, 但無可否認, 還是有少數, 甚至犯罪離道的, 這也是令人惋惜. 但主耶穌早就說過, 讓麥子稗子一齊長, 等收割.

外教會有些青年為主事奉的心志,奉獻值得我們效法, 但亂七八糟的也有看過. 本會青年大多都是愛主可愛清潔的, 就是要常彼此清心代禱勉勵, 先求神國神義, 污穢的言語, 一句都不要出口才好. 

[ 17 ] anonymous99(anonymous0) ( 2004/9/28 下午 06:06:00 )

我跟我的女友都是教會的信徒 而我聽到了也是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我知道她當時也是很天真才會犯了這麼嚴重的罪 她說她徹底悔改了 而且她必需為此事付出責任 而昨天我跟她說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她說如果我愛她的話就不該追究她的過去 而她也是五年前很天真的時候才犯了這麼嚴重的罪的 而她也是很徹底的在悔改 她說這是她跟神之間的事 我也沒辦法介入因為我不是她

我覺得凡是還是得用愛來包容 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了 

[ 18 ] Lawrence(Law) ( 2004/9/29 上午 07:37:00 )

路加福音十八章...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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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只是看了整個留言(包括巴嘎兄所發表的)以後, 突然想到的經文...順手貼一貼罷了~ ^_^

[ 19 ] Lawrence(Law) ( 2004/9/29 上午 07:48:00 )

建議您

a) 找長執私底下商談. (耶穌設立彼得就是要幫祂看顧教會)

b) 赦罪在神, 盡力在人.

[ 20 ] CalvinPacker(咖爾文巴刻學徒) ( 2004/9/29 上午 11:45:00 )

她若已真誠悔改,神是信實的寶血潔淨!
你若也能一輩子不在意,老學徒祝福你們!

[ 21 ] ㄚ好幫傳道貼的 ( 2004/9/29 下午 02:26:00 )

關於網友 的問題,
以下是翁正晃傳道的回答

口交算是性行為的一種。既是性行為,怎麼不算是第七誡呢?
不宜在會堂行婚禮。

以上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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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anonymous99(anonymous0) ( 2004/9/29 下午 05:39:00 )

你的意思是說要我放棄她嗎? 如果說她犯下此罪真的無法赦免那我不接受她還會有誰來接受她? 如果說她為了此罪而毀了她的前途的話那她下半輩子豈不是要一直活在痛苦之中? 如果說不能在教會結婚哪請問要在哪裡結婚? 如果說不在教會結婚的話豈不是會引起他人的猜測? 愛難道那麼的膚淺嗎? 愛不是要徹底的原諒別人的過去嗎?

[ 23 ] anonymous99(anonymous0) ( 2004/9/29 下午 05:47:00 )

而她勇敢的告訴我她的過犯 而且承認她之前是因為無知才犯了這麼嚴重的罪 那請問我就應該這樣而拋棄她嗎? 這是一個基督徒該做的事嗎?

[ 24 ] 0 ( 2004/9/29 下午 08:14:00 )

看到傳道的回應,又看到你的問題,可以感受到你除了愛她之外,還有憐憫人的心腸。要你放棄她,目前看起來好像是不太可能!你所表達的語氣是你一定會接受她,如果是這樣就把她娶回家好了,但希望她之前所發生的這件事情,不會影響你們日後的婚姻生活。至於不能在教會結婚的事情,不知道你們在意的是人的眼光?還是害怕神的「祝福」會變「咒詛」呢?其實,不在教會裡面結婚,也是可以去公証結婚的。她勇敢的告訴你,以前發生過這樣的事情,相信她一定很信任你,也很希望你能夠接受這樣的她。
最後,做決定的還是你,想清楚吧!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要慎重考慮。

[ 25 ] YUZE(愚者) ( 2004/9/29 下午 11:18:00 )

可在第三地公証結婚, 例如在美國的拉斯維加斯, 然後在男方女方家鄉辦婚宴, 可請長執傳道在喜宴致詞, 應是可行.

[ 26 ] paul(paul) ( 2004/10/1 上午 12:14:00 )

你現在有聖靈嗎 ? 你女朋友現在有聖靈嗎 ?

[ 27 ] anonymous99(anonymous0) ( 2004/10/1 上午 07:19:00 )

我們都有

[ 28 ] paul(paul) ( 2004/10/1 下午 06:20:00 )

既然都有聖靈而且你們也很相愛,那就結婚吧 !
至於是否在會堂結婚, 或許你可以徵詢傳道的意見,
若傳道說可以, 那最好 .若傳道說不可以, 那就不要, 也不需要太在意別人的眼光與看法, 因為我們每個人是對神負責交差的. 我們要走在主路上而不是要活在別人的看法之中, 這是很痛苦的, 對信仰也沒什麼幫助. 結婚之後, 相親相愛, 努力做聖工, 敬神愛人. 這也是美事一樁啊 !
總之, 你管別人怎麼麼想 .

[ 29 ] kkwife(凱珍) ( 2004/10/13 下午 12:18:00 )

我們基督徒是世上ㄉ光.光是要有好行為照亮黑暗.你們靜下心來迫切跟神禱告.求神幫助帶領.只有神會赦罪.

[ 30 ] to255579(jojo) ( 2004/10/14 上午 02:23:00 )

我想問
如果家庭因素~父母已離婚.父或母還很年輕(不是主內).如果父或母有好的對象.作兒女的該鼓勵他們追求自己的感情幸福.還是該反對他們??? 為什麼??

[ 31 ] cook(芯潔) ( 2005/11/21 下午 12:55:00 )

我想問~
如果口交算是性。。
那交往10幾年情侶的信徒是不是
要連牽個手親吻也不行。。
這樣的話我看10對沒一對會在教會吧。。
如果有也是用相親的或是從沒戀愛過ㄉ人吧。。
如果沒有進入的性行為
努力懇求神的原諒都可以吧。。
我覺得她一定也不知道口交算犯第七誡。。
所以請求神的原諒應該可以吧。。
就像我們小時後不知道不能吃拜的東西
一樣的道理阿。。。。。

[ 32 ] 板主  ( 2005/11/23 下午 06:03:00 )

以下是翁傳道的回應

口交是性行為
小時後不知者無罪
是主將來審判
不是自我表述的
悔改是一定要的
但不可類比
青年口交中的無知?

如仍有任何問題
煩請不吝再來信告知我們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願神祝福您

愛您的
真耶穌教會喜信網路家庭http://JOY.org.tw

報佳音傳喜信的人

[ 33 ] Forest(Forest) ( 2005/11/26 上午 12:47:00 )

這樣的問題或許可以到心靈綠洲討論

喜信網站是否應該以福音工作為主
教會牧養和信徒輔導的部分是否有其他網站可以效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