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朋友你好 ( 2003/7/8 上午 11:21:00 )
各位真耶穌教會的朋友: 彼得前書 第三章 8 - 22節 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因為經上說、『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你們若是熱心行善、有誰害你們呢。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的威嚇或作所怕的〕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豫備方舟、 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 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 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這一段經文是與洗禮﹝即受浸﹞有關係。當中,所提及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首先,此段經文的中心,是彼得鼓勵信徒去行善,中心點而非受浸。大家同意否?這段經文的理解是:行善應如主一樣,為義受苦,如果受逼迫,就不要怕,不要驚慌。就如基督一樣,以義代替不義,為要引我們到神的面前。由於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意即是主的靈,主曾藉這靈,在挪亞的心中,去傳道給那從前在挪亞豫備方舟、 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而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當中提及的「水」,並不是一般的水。因為挪亞一家八口,是藉著方舟得救﹝亦可以說是因著信﹞,而非水或洪水。因此,這「水」就不是一般的水。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究竟是什麼呢? 路加福音 第十二章 50節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在路加福音 第十二章 50節之前,我們已見到主受了洗,但為何主又提到自己尚有當受的洗?我們認為這個「洗」,就是主釘十字架的事情,即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又復活。 所以,這「水」所表明的洗禮,就是主的死、主的復活,亦是回應之前彼前3章提及主為義受苦的事情。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明顯地,主的死、主的復活成就在我們身上,此處經文告訴我們就不是藉水禮而有。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 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無虧的良心從何而來? 希伯來書 第九章 14節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 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麼。 這經文提到主流出來的血,是可以洗淨我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我們的死行、使我們事奉那永生 神。這兒當然不是說要用主的真血才可以除罪。亦同時沒有說及浸池的池水就是主的血。分明就是「信」就可以除罪,而非浸禮。 羅馬書 第六章 1 - 14節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馬書提及的經文中有一處提及受洗的,就是此處,與加拉太書的受洗歸入基督的是同一類的問題。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 有人認為如果沒有受洗,就不是歸入主的死。亦即表示一定要受浸才可以稱義得救。這說法明顯有誤導成份。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受浸的義意何在。受浸是主的吩咐,當時主升天後,眾使徒門徒都是依照主的吩咐而行。即是當有人信主,就立即為信的人受洗,這是聖經新約
[ 2 ] 愚者 ( 2003/7/8 下午 02:06:00 )
(彼前3: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豫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彼前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洪水毀滅了不信從的人, 但挪亞一家八口, 在方舟裡, 卻藉著水得救. 方舟裡得救的人, 難道不能說經過洪水的洗禮? 同樣的表述也出現在: (林前10: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林前10:2)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以色列百姓是行走海中的乾地, 兩旁聳立海水, 他們並沒有真正浸入海水溼透全身, 聖經就說他們"在海裡受洗", 當然也可以說是"藉著海水得救". 方舟在洪水天翻地覆之時, 在水中經歷洪水的洗禮, 所以方舟裡的人是藉著方舟得救, 但也可以說藉著水得救, 這水是真正的水, 水拯救方舟裡得救的人, 但毀滅方舟外不信從的人, 預表今天的赦罪洗禮拯救真教會的信徒, 但不信的就被定罪(因為本來就有罪, 人人都虧欠了神的榮耀, 都犯了罪, 罪不洗清, 當然就是定罪).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今天拯救了我們, 不是洗澡, 而是洗心中的罪. 當然不是只靠水, 而是靠水又靠血, 就是主基督羔羊之血, 還有聖靈見証. 聖靈, 血, 水三者歸於一, 就是赦罪的洗禮. (彼前3:21) 所說的"這水所表明的洗禮"如果不是真的水, 那是"基督的受苦受死復活"? 是"聖靈"? 除了真正的洪水之"水"外, 其他的解釋都說不通! "信主受洗赦罪得救"不儘儘是主耶穌的吩咐, 也是彼得,保羅,約翰的教訓. (路12: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主耶穌當受的十架苦杯之洗, 和"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的洗禮, 沒有直接的關係, 從前後文看得很清楚: (彼前3:20,21)(KJV)"...wherein few, that is, eight souls were saved by water. 21 The like figure whereunto even baptism doth also now save us..." 所以21節的"這水"是20節所說洪水的"水", 就是一般的水! 如果不了解赦罪的水中有主耶穌屬靈寶血的奧祕, 用屬世的想法, 用曲解的"因信稱義", 永遠也無法了解"信主受洗赦罪得救"的重要性. 受浸不是浸入如死水的池中, 而是泉溪江河海之類的活水, 正確的浸禮, 靠靈裡主耶穌基督的寶血, 絕對有除罪的功效. (徒22:16)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這節聖經明明白白的說, 受洗, 洗去你的罪. (徒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這節也是明明白白的說, 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還有很多很多經節, 怎麼說是少數? 受浸絕對有除罪的功效! 除罪就是從水重生! (林前1:17)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單引這節卻不看1至16節, 完全是斷章取義, 保羅當時, 信主就受洗是不需辯論的事, 所有信徒都一定受過洗, 不只是因主的吩咐, 還是與得救有絕對關係的重大事件, 看看太監及禁卒的信主立刻受洗即知. 神給保羅更重要的是傳信主的福音, 信了主, 自然有工人會替信的人施洗, 就好像主耶穌訓練了使徒, 使徒再替人施洗一樣, 這沒什麼好希奇的! 如果當時有人敢說, "受洗不是為了赦罪", 那才是大大的希奇!
[ 3 ] 朋友你好 ( 2003/7/8 下午 05:22:00 )
首先,受浸經節是否少數,愚者不如做一點功課, 看看單因信得救的經文多,或是要受洗的才能除罪的經文多。 如果你做完,請在此說明你自己說錯話。不要在此聲大大說本人錯。 彼前3章的問題,你可以照你的解釋,我不阻你, 你就認為挪亞一家八口是藉著水得救。 不過,分明就「不合理」。 現在好像你被困在山上,山下有大火,你走到山頂, 之後有直昇機救了你離開山火,莫非你會同人說是大火救了自己? 這種強行合理化思想,我想連你心中的良知,都告訴你這是「不合理」。 除非你,從來沒有分析力吧! (林前1:17)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請問我如何斷章取義? 我感到你完全不明白本人想說的, 你只一味地反對本人的言論, 問題是你完全沒有看清楚聖經是如何說, 你就是我所說的只堅持教會教義的那等人,根本是沒有討論空間。 我已說過,當時信及洗是同一時間進行, 但有眼的都可以看到,聖經看重而又是關鍵的地方是信,而非浸, 你最為有力的論據多是使徒行傳,請問如我是加拉太的信徒, 當時我有加拉太書,使徒行傳尚未出現, 那我以信為本,我早就死了吧!? 保羅怎說?都是以信為本的人才是得福, 不是以浸為本!白紙黑字!說明「以信為本」, 你強行加入「以信而受洗為本」的意思。在此分明是你錯!
[ 4 ] ckachow ( 2003/7/8 下午 05:24:00 )
「(彼前3: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豫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彼前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這水(洪水)是表明洗禮,水禮是表明聖靈的洗,聖靈的洗在我們信的時候已經得著。聖經清楚寫明,洗禮不是用來除掉肉體的污穢,只為良心。洪水明明不是用來救挪亞的,洪水是用來滅世的,是挪亞的信心救了他,不是水救了他。所以現今洗禮的水也不能救你。是洗禮之前的信心使人得救,不是洗禮的水使人得救,明白未? 「(林前10: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林前10:2) 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 以色列百姓是行走海中的乾地, 兩旁聳立海水, 他們並沒有真正浸入海水溼透全身, 聖經就說他們"在海裡受洗", 當然也可以說是"藉著海水得救". 」 這節經文清楚表明,人不是靠洗禮得救,一來他們身體並沒有接觸水,二來他們大部分人都是倒斃在曠野,是神所不喜悅的人,是不得救的。三來,舊約其他屬靈偉人如大衛及眾先如,根本沒有受洗,難道他們都不得救?他們豈不都是因為信神而得救?我想你的解經需要多下苦功,你根本不能將新舊約的道理融 會貫通。 「方舟在洪水天翻地覆之時, 在水中經歷洪水的洗禮, 所以方舟裡的人是藉著方舟得救, 但也可以說藉著水得救, 這水是真正的水, 水拯救方舟裡得救的人, 但毀滅方舟外不信從的人, 預表今天的赦罪洗禮拯救真教會的信徒, 但不信的就被定罪(因為本來就有罪, 人人都虧欠了神的榮耀, 都犯了罪, 罪不洗清, 當然就是定罪).」 錯,洪水不是用來救人的,是用來滅人的,好好去看看創世記吧。另外,請你在聖經中找出沒有洗禮的人就滅亡的經文。我的挑戰仍然生效,從來沒有人能從聖經中找出若不受洗不能得救的經文,從來沒有人。不信你找出來告訴我。我只找到信主的人有永生,不信主的得不著永生。這足以證明信是得救的條件,不信是滅亡的原因,受不受洗根本無關痛癢。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今天拯救了我們, 不是洗澡, 而是洗心中的罪. 當然不是只靠水, 而是靠水又靠血, 就是主基督羔羊之血, 還有聖靈見証. 聖靈, 血, 水三者歸於一, 就是赦罪的洗禮.」 這節經文沒有說水是表代洗禮,也沒有說靠人是靠水得救,聖靈、血和水是用來作見證。是你將你的意思讀進經文裏,你時常犯同一個毛病,你自己不察覺嗎? 「(彼前3:21) 所說的"這水所表明的洗禮"如果不是真的水, 那是"基督的受苦受死復活"? 是"聖靈"? 除了真正的洪水之"水"外, 其他的解釋都說不通! (彼前3:20,21)(KJV)"...wherein few, that is, eight souls were saved by water. 21 The like figure whereunto even baptism doth also now save us..." 所以21節的"這水"是20節所說洪水的"水", 就是一般的水! 」 洪水是真水,但洪水不是用來救人,洪水的用來滅人的,使人得救是挪亞的信心,明白嗎? 「(路12: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主耶穌當受的十架苦杯之洗, 和"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的洗禮, 沒有直接的關係, 從前後文看得很清楚: 這節是指主耶穌將要受的火的試煉呀(正如你所形容的火的洗禮),主耶穌一早就受了水洗啦,亂來! 「如果不了解赦罪的水中有主耶穌屬靈寶血的奧祕, 用屬世的想法, 用曲解的"因信稱義", 永遠也無法了解"信主受洗赦罪得救"的重要性. 受浸不是浸入如死水的池中, 而是泉溪江河海之類的活水, 正確的浸禮, 靠靈裡主耶穌基督的寶血, 絕對有除罪的功效. 」 靠聖禮來除罪,絕對是多餘的,不但是多餘,而且是違聖經的律法主義,因為凡想來行為來獲取永生,就是律法主義。受洗絕對是一種行為,聖經明明說得救是單因著信信,不靠行為。你們不要再自相矛盾了。 「(徒22:16)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這節聖經明明白白的說, 受洗, 洗去你的罪.」 這節聖經明明沒有說明因果關係,好像我說,起來,吃香蕉,看電視,難道我看電視是因為我吃了香蕉?簡直荒謬。 「(徒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這節也是明明白白的說, 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 這節也沒有說沒有受洗的罪就不得赦免。難道我說我吃香蕉,又吃蘋果,我會很飽,意思即是我必須吃兩種生果才會飽?難道我單吃香蕉十隻八隻我不會飽?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你屢是搞不清。 「(林前1:17)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
[ 5 ] Lawrence ( 2003/7/8 下午 08:05:00 )
朋君... 加拉太書那節您怎麼沒有看到呢? 您要不要先回答加拉太書那節保羅說"受洗歸入主是披戴耶穌基督"呢?
[ 6 ] Lawrence ( 2003/7/8 下午 08:07:00 )
再者, 得救的途徑可以從經文的少數多寡來判斷嗎? 若然, 這整本聖經要他何用? 新約要他何用? 耶穌流血要他何用? 舊約不是比新約多捲嗎? 聖經卻說新約是實體舊約是影子?
[ 7 ] 朋友你好 ( 2003/7/8 下午 08:29:00 )
回應Lawrence 加拉太書那節保羅說"受洗歸入主是披戴耶穌基督" 我最前的文章已說明。 看來Lawrence一是未看過本人文章, 二是你不明白本人所說, 不知Lawrence是前者定後者?
[ 8 ] 朋友你好 ( 2003/7/8 下午 08:35:00 )
尚有,我以受浸能否除罪為主要討論中心, 如果你們找得出受浸是可以稱義的憑據, 那就可以再討論下去。 如果沒有,根本很難討論下去。 經文多少,是為要你們想想因信稱義的信, 是否加入受洗的意思! 這是我討論的目的。 你的問題很枝節而不是本人想達到的目的。
[ 9 ] 阿原 ( 2003/7/8 下午 10:24:00 )
大學聯考剛考完,以下有一對父子的談話 父:阿毛!這次聯考考完了,之前你信心滿滿的告 訴我,你絕對没有問題,一定考得到學校,我真 是為你感到高興! 子:老爸!這次的聯考是考完了,我"信心滿滿",但 我没有參加這次考試..... 父:唉! 子:......
[ 10 ] 愚者 ( 2003/7/8 下午 11:19:00 )
"當年無知的加拉太人一樣,以為信心還要加上割禮才可以得救,實在是從恩典中墜落了。" 保羅寫了多少聖經, 駁斥"加上割禮才可以得救"? 使徒還為這事在耶路撒冷開會, 但是聖經有任何地方提到他們討論, "信主是否要受洗才可以得救"? 不但沒有, 太多的經節提到, "受洗, 洗去罪", 或"受洗, 得救"! 受洗就是心裡的割禮! 信主, 一定要受洗, 才可以得救. 將保羅反對"肉體的割禮"說成反對"赦罪的洗禮", 以為只要信就得救, 實在是無知, 是根本無法得到恩典. (林前1:11) 因為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題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 (林前1:12) 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 (林前1:13) 基督是分開的麼.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麼。 (林前1:14) 我感謝神、除了基利司布並該猶以外、我沒有給你們一個人施洗. (林前1:15) 免得有人說、你們是奉我的名受洗。 (林前1:16) 我也給司提反家施過洗.此外給別人施洗沒有、我卻記不清。 保羅明明有替哥林多教會的基利司布並該猶及司提反家施過洗! 這段是保羅要勸勉哥林多教會分爭結黨的弟兄姊妹, 他們少數是由保羅施洗, 有些是亞波羅施洗, 有些是彼得施洗. 保羅意指, 主耶穌為我們釘十架, 所以應該奉祂的名受洗(13節). 不管是那個工人施洗, 不應該分彼此, 大家都是屬基督的. 然後他提到主耶穌給他的使命主要不是為施洗, 而是傳福音! 他並沒有否定施洗赦罪得救的重要性! ckachow 說: "請你在聖經中指出保羅傳福音之後,有其他所謂工人立即替當中信主的人施洗。這是你自己的意見,完全沒有聖經的根據。" 聖經中沒有記載保羅或他的同工施洗? 有的! 很多! (徒16:14) 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他聽見了、主就開導他的心、叫他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詁。 (徒16:15) 他和他一家既領了洗、便求我們說、你們若以為我是真信主的、〔或作你們若以為我是忠心事主的〕請到我家裡來住.於是強留我們。 呂底亞一家, 若不是保羅親自施洗, 就是他的同工施洗! (徒16:33) 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 禁卒一家, 若不是保羅親自施洗, 就是他的同工西拉施洗! (徒18:8) 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哥林多人聽了、就相信受洗。 若不是保羅親自施洗, 就是他的同工施洗! (徒19:5) 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以弗所的門徒(約十二人), 若不是保羅親自施洗, 就是他的同工施洗! 聖經還有記載腓利, 彼得,...替信主之人施洗. 舊約的古聖徒當然沒有受洗, 洗禮是施洗約翰開始傳的, 為主預備道路, 主自己也受洗, 顯明給以色列人, 主的門徒替人施洗, 這個習慣一直到主成全救恩後, 升天前主還特別吩咐. 所以受洗這聖禮, 他們不但保留, 還認為是得救必行的事! 因為通過洗禮, 聖靈在水中的運行, 才有主在十字架赦罪的寶血. "受洗, 洗去你的罪", 和 "吃香蕉, 看電視" 拿來對比? 真是不倫不類! "受洗", 當然就是可以 "洗罪"! "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也是 "受洗, 赦罪". 如果視而不見, 說聖經沒有洗禮赦罪之事, 真是違背良心, 還想誘惑人跟隨. 挪亞一家, 當然是因相信神, 但也是藉著方舟, 藉著水得救. 彼得是將洪水方舟之事預表洗禮得救, 相信神是大原則, 因信稱義是神的應許, 但不藉著水, 不藉著洗禮中主耶穌靈裡的寶血, 無法赦罪, 無法得救, 就無法得到神的應許, 不信洗禮, 等於不信主的救恩, 信主也是枉然, 這口頭心裡的信是死的. 舊約時, 人信神而稱義得救, 新約時代, 人也是因信主耶穌而稱義, 但這信包括受洗, 求聖靈, 就是從水和聖靈重生, 這絕對不是律法主義, 這是實質能因信拯救人的得救方法. "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 "信主耶穌" - 大原則,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 赦罪" - 真的得救. 聖經明明寫的"...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 所以洪水滅世, 也拯救挪亞一家. 這跟經歷火災卻說藉著火得救不能相提並論. 洪水方舟預表洗禮得救, 火災預表什麼? 倒是主再來時要用烈火毀滅天地一切.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5b)
[ 11 ] Lawrence ( 2003/7/8 下午 11:24:00 )
Jeff-huang 2003/7/1 下午 04:26:44 192.192.111.67 Dear 朋兄你好 你的陳述於下列各時間,其陳述部份內容如下 <=====朋友你好2003/6/30 下午 11:58:44======> 保羅是一名如此謹慎的使徒, 為何會漏寫「而受洗」等字眼? 受洗如此重要,關乎我們將來得福,保羅豈會漏寫? 分明就是以「信」為本的人, 是可以與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 <======朋友你好2003/7/1 下午 02:22:51======> 從加拉太書,以「信」為本的人, 就可以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究竟此處何來加上受洗? 加拉太書的寫作日期根本前於使徒行傳, 在嚴格來說,加拉太書的「信」, 分明就是說信就可以得福得救。 <===========================================> 就朋兄文中所述看來 朋兄你認為保羅於[加拉太書]裡並沒有提到任何有關[受洗]之經文,因為朋兄如此認定,所以朋兄你據此在論述說,依[加拉太書]的寫作日期根本前於[使徒行傳],企圖推翻小弟在[聖版]中以[使徒行傳第2章]推論出[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之全備真理(討論主題:從「使徒行傳」看浸禮是否得救條件之一) 之前朋兄認定[聖經中沒有寫受洗跟得救有關係] 小弟就查經並另設主題為[從「使徒行傳」看浸禮是否得救條件之一] 當小弟論述完後,今當小弟見朋兄於2003/6/28 下午 12:04:15 之言 <====朋友你好 2003/6/28 下午 12:04:15=====> 單憑「信」就是得救的條款, 你們只拿出最有力的反駁證據都來自使徒行傳,是嗎? 本人得知使徒時代的信徒,為何要信了即受洗, 原因在於他們一但決定信主,就會面臨死亡, <===========================================> 朋兄你認為小弟只有從[使徒行傳]裡面推論嗎? 小弟沒有引羅馬書來論述嗎?還有其他經文吧 有些時候小弟真的不太願意再說些甚麼 因為有些無力 朋兄你覺得我們太主觀了 所以朋兄你說:[我天天都在想自己有否說錯,那你們呢?是否虛心學習呀? 你們想想我說的是否對? ] 朋兄你覺得我們讀經有問題 所以朋兄你說[讀聖經, 不是只用腦子, 還要用"心"讀, 用"靈"來讀. 才能讀出神智慧的奧祕的人] 小弟會虛心接受朋兄你的建議 並且冥記在心 那麼我們就來看看[聖經]怎麼說 小弟就言歸正傳,來說明朋兄你所提出的問題 也就是針對朋兄你認為保羅於[加拉太書]裡並沒有提到任何有關[受洗]之經文 那麼請朋兄翻開聖經[加拉太書]三章26-27節 <===============加拉太書===================> 3: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3: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 朋兄你說:[保羅是一名如此謹慎的使徒] 小弟與朋兄一樣認同 然而朋兄你又說:[受洗如此重要,關乎我們將來得福,保羅豈會漏寫?] 對,完全沒有錯,小弟認同朋兄所言[受洗如此重要,關乎我們將來得福,保羅豈會漏寫?] 我想 你我使用的聖經應該想同 保羅有漏寫嗎?朋兄你是識字之人 是保羅漏寫呢?還是朋兄你看漏了呢? 小弟在想 朋兄你可否回答小弟,當你看到[加拉太書]三章所言 3: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3: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請問朋兄你還會說[如果我是加拉太的信徒, 看了加拉太書,都會認為信就可以得救,] <======朋友你好2003/7/1 下午 02:22:51=======> 如果我是加拉太的信徒, 看了加拉太書,都會認為信就可以得救, <===========================================> 朋兄你說:[我天天都在想自己有否說錯,那你們呢?是否虛心學習呀?] 同理 小弟也想知道 現在朋兄你認為你自己有沒有說錯呢? 你自己是否也有在虛心學習呀? ********************************************* 朋君~ 小弟都有讀你的文章啊~ 只是你還沒有就其他人所提出的地方回應呢~ 小弟還特地回去那欄翻箱倒櫃要看你有無回應~ 結論是沒有啊~ 你沒有回應Jeff或是Pisgah或是愚者所引的加拉太書這經文啊? 所以小弟才再一度提醒您, 先回應了再說啊~ 保羅在加拉太書有無提到受洗呢? 有吧? 同意嗎?
[ 12 ] 愚者 ( 2003/7/8 下午 11:31:00 )
代替更正一下. 越俎代庖, 不好意思. 大學聯考剛考完,以下有一對父子的談話 父:阿毛!這次聯考考完了,之前你信心滿滿的告 訴我,你絕對沒有問題,一定考得到學校,我真 是為你感到高興! 子:老爸!這次的聯考是考完了,我"信心滿滿",但 我沒有參加這次考試..... 父:唉! 子:...... 講評: 外教會朋友信心滿滿, 以為只要信主就稱義, 不必受洗就得救, 其實就好像沒參加聯考, 沒有受洗, 根本沒有披戴基督, 根本不屬基督, 根本還有罪孽在身, 根本不聖潔, 根本就還沒得到救恩, 根本還沒入門, "信心滿滿"怎麼救你呢? 懇請三思再三思. 聖經中, 受正確的洗, 洗罪得救是連在一起的.
[ 13 ] Lawrence ( 2003/7/8 下午 11:33:00 )
<=====朋友你好2003/6/30 下午 11:58:44======> 保羅是一名如此謹慎的使徒, 為何會漏寫「而受洗」等字眼? 受洗如此重要,關乎我們將來得福,保羅豈會漏寫? 分明就是以「信」為本的人, 是可以與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 請問, 受洗歸入基督, 這樣的字眼還不夠明白說明受洗的功效嗎? 那沒有受洗的是否還沒有歸入基督? 不然受洗是要作什麼用的? 不要告訴我是要作見證用的, 因為聖經從來沒有地方說受洗是為了要作見證用的, 聖經只有"受洗是要披戴耶穌", "受洗是要歸入主的死", 以及"受洗是要洗去你的罪" 而且, 保羅是說"你們", 也就是加拉太信徒. 若看英文的話, 會不會更明顯呢? You are all sons of God through faith in Christ Jesus, for all of you who were baptised into Christ have clothed yourselves with Christ. (加拉太書3:26-27) 因為你們都受洗歸入基督而披戴了基督, 所以你們透過對基督耶穌的信心都已經是神的兒子了.
[ 14 ] Lawrence ( 2003/7/8 下午 11:34:00 )
所以保羅眼中的加拉太信徒(也就是"你們"), 是怎樣的集合體呢? "信耶穌且受過了洗"...
[ 15 ] 朋友你好 ( 2003/7/9 上午 12:34:00 )
照愚者所言, 聖經根本是無可能用頭腦分析, 所謂的邏輯,根本不可以用在聖經中? 即教會教什麼,我們就要接受, 根本不需考慮是對或錯? 聖經明明寫的"...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 那我請問愚者 聖經明明這樣寫 太 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 太 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聖經教我們這樣做,是否就要這樣做呢? 請問你是否已剜出你的右眼呢? 右手又如何呀?左手左腳?聖經明明這樣說! 受洗的作用, 本人己在首篇文章同樣說明了, 在羅馬書部份。 我個人認為 無可能用同一本聖經竟然有這麼大的出入, 一定有一方是錯! 但現在你們尚未有人可以 完全駁倒本人同ckachow之言論, 反而用一句什麼語無倫次的四字詞一句收筆了。 而且又同樣說回你們的立場。 尚有 還仍然反問一些本人已答了的問題 ﹝看了這些問題真是氣得想大叫三聲﹞。 我感到尚未有討論空間。 查實你們知不知道什麼叫討論? 我個人感到尚未有人可以明白本人的論點! 現在我可以肯定 Lawrence完全不明白本人第一篇的文章, 如果他明白 根本不會再問一些本人已答了的問題。 加拉太書的問題就如羅馬書的問題相同, 請問知不知道什麼問題呀? 如果不知我再post多一次都可以的。
[ 16 ] 愚者 ( 2003/7/9 上午 02:32:00 )
朋友你好您好, 借用你自己的話: "懇請你們仔細思考,不必動氣." (徒22:16)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重覆貼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但既然你提起, 再講一遍: 亞拿尼亞(對不起, 曾經誤寫為亞拿尼雅)要掃羅(就是使徒保羅)不要耽延(因為跟他的得救有重大關係), 起來, 求告主耶穌的名受洗, 當然就是要"洗去你的罪"! 這一段你說你同意, "受洗, 洗去你的罪"好比"看電視, 吃香蕉", 看電視不一定要吃香蕉, 所以受洗和洗罪無關? (徒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KJV,1611-1628版)"... be baptized, every one of you, in the name of Iesu Christ for the forgiveness of your sins..." 不是非常非常清楚嗎? 受洗, 是為了(for)赦你們的罪!!! 你卻也同意說, "受洗, 叫你們的罪得赦"好比是"吃香蕉, 吃蘋果", 吃香蕉不一定吃蘋果, 所以受洗不一定赦罪. 我說, 這種比喻不是討論聖經, 是不倫不類, 是荒謬絕頂. 請任何有理性的人評評理. 個人不會生氣, 只是覺得可笑又可悲可憐. 請理智一點也好! 因信主耶穌得救, 沒有錯! 我們同一因信稱義, 但不是只有相信主耶穌就已經得救, 請認清這一點, 我們不是不知道你的論點, 看得很清楚, 你們真是被蒙蔽了. 緊緊抓住"因信稱義", 卻反對受洗赦罪得救, 誤認是靠律法稱義, 不是的! 肉體的割禮才是律法主義, 依照主耶穌和使徒的教訓去行, 不是律法主義, 而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 完全遵照保羅所傳的-也是相同-"(多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才不會受咒詛. 我們不是"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分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 而是"為真道竭力的爭辯". 目地是"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其實用"駁倒", 不如說大家臣都服在神的聖言下. 我們承認你們所說所有聖經信仰的大原則, 你們卻不信使徒行傳, 好像啟示錄最晚寫成, 那是不是最不可信? 錯! 聖經絕對不因早寫晚寫而有輕重之分, 照我們的解經, 整本聖經沒有矛盾. 但照你們的解法, 似乎 使徒行傳的記載不重要. 而事實上, 我們不是只用使徒行傳, 還很重視主耶穌的吩咐! (約壹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神如何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當然是藉著祂的寶血! 認罪, 悔改, 相信主耶穌基督, 奉祂聖名受洗, 洗掉你的罪, 再求聖靈更新, 若有小過犯, 認罪悔改, 彼此代求, 只要不是致死的罪, 神還是會赦免. "...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 請問誰看得出, 這和剜眼砍手腳有什麼關係? 聖經用腦子看, 還要用心, 用靈看, 當然有邏輯! 也有屬靈奧祕, 不是世俗博士教授就看的出來. 看來真的如 P 兄建議 J 兄的, 請好好禱告, 讓真神親自告訴啟示感動吧! 不過為了其他看官, 為了純正道理的緣故, 我們該澄清的還是要澄清.
[ 17 ] Lawrence ( 2003/7/9 上午 07:44:00 )
唉~ 我也不知道要如何講了, 是您說加拉太書沒有受洗的字眼, 我們翻給您了, 那您還要說什麼呢? 和羅馬書一樣? 羅馬書也說的很清楚啊~ 受洗是歸入主的死. 受洗是披戴耶穌基督. 保羅在十章十節說的明明是得救應有的態度. 而不是方法. 方法是求告耶穌的名受洗歸入主死. 亞拿尼亞對保羅說的也很清楚, 只是不明白為何您就是要拿吃香蕉和看電視作比喻. 那我們這樣說好了, 亞拿尼亞要保羅吃香蕉的時候(得救), 也希望他看一看電視(受洗), 這樣解釋您覺得會比較妥當嗎? 主耶穌也在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那裡說明吃香蕉看電視比較好? 神有事沒事要我們吃香蕉看電視這兩種沒有關聯的事情告訴我們作啥? 是嗎? 主耶穌說的是and, 而不是or喔~ 這樣好了, 您也別氣惱, 就像我當時傳福音給我的一個其他教會的學妹一樣, 大家就一起等到主耶穌再來審判的時候, 聽看看主怎樣說好了, 如何呢? ^_^ 不然繼續講下去, 您氣惱我們好像強詞奪理, 我們卻搖頭苦笑您不願意接受我們的提出的經文. 這樣不是很傷感情嗎? ^_< 那就一切都等主來再說囉~ 這段時間您可以多禱告(因為是您一開始來喜信後是自己說您願意對自己的得救與否深入考察的, 所以您當禱告求神讓你看清, 不是嗎?). 我們也會為您禱告的~ ^_^
[ 18 ] 朋友你好 ( 2003/7/9 上午 09:59:00 )
如果我沒有記錯 是你們在討論中多次要求反對你們的人 去嘗試了解你們的想法 自問已了解你們對於受浸的看法 亦明白你們為何看受浸是如此重要 但直至現在 你們兩人 是完全 是完全 沒有了解我們的立場 如果你說了解 你了解有多少??? 因信稱義??? 我們對受洗的看法??? 受洗是可有可無??? 我們完全無說過不需要受浸 將受浸當是垃圾 未能知己知彼 如何百戰百勝 請問p兄及jeff的的意見如何 你們遲遲未回應 我仍然等待你們的回應
[ 19 ] 朋友你好 ( 2003/7/9 上午 10:15:00 )
如果你認為讀聖經是要用邏輯 為何你會反對食香蕉及避山火的問題 這根本是一般的思考邏輯問題 你不單不會這樣想 反而反問我們這些食香蕉及避山火的問題有何意義 又說聖經沒有這樣說 這就證明了你根本不會用邏輯去讀聖經 水救了挪亞一家八口??? 如果我是挪亞,都會向人說是因為我信神 我入了方舟,方舟救了我的一家八口 因為洪水將整個世界滅了 如果我沒有方舟 我一家八口同樣會被水淹死 請問究竟水救了你或方舟救了你? 連這樣簡單的邏輯你都不會用 你如何能向人說你用邏輯讀聖經???
[ 20 ] 朋友你好 ( 2003/7/9 上午 10:24:00 )
因果關係?? 請問你們又是否曉得因果關係? ckachow講得非常合邏輯: ------------------------------ 「(徒22:16)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這節聖經明明白白的說, 受洗, 洗去你的罪.」 這節聖經明明沒有說明因果關係,好像我說,起來,吃香蕉,看電視,難道我看電視是因為我吃了香蕉?簡直荒謬。 「(徒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這節也是明明白白的說, 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 」 這節也沒有說沒有受洗的罪就不得赦免。難道我說我吃香蕉,又吃蘋果,我會很飽,意思即是我必須吃兩種生果才會飽?難道我單吃香蕉十隻八隻我不會飽?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你屢是搞不清。 ------------------------------- 如果你仍然認為你是用邏輯讀聖經 請你 請你 想清楚! 我都要用一星期多的時間 來思想及針對你們的問題而寫我首篇的文章, 請你 請你 不必這麼快的發言 靜思一星期多 針對ckachow及我的立場 詳細表達 如果你這樣做 本人非常多謝你的合作
[ 21 ] 愚者 ( 2003/7/9 上午 10:58:00 )
請邏輯的專家回應吧! 個人真服了! 不是服歪理, 而是服不可理喻! BTW, 這應該是普通常識吧! "受洗, 洗去你的罪" 是不是 "受洗, 就可以洗你的罪", 不是嗎? "受洗, 叫你們的罪得赦" 是不是 "受洗, 是為了(英文:for)赦你們的罪", 不是嗎? 如果不是, 這是什麼世界??? 真的不懂, "吃香蕉, 看電視, 吃蘋果"真可以用來比較??? :)
[ 22 ] ckachow ( 2003/7/9 下午 12:54:00 )
受洗及洗罪無論是原文及英文是兩個不同的字,是你看到中文有個「洗」字就以為兩者是有因果關係,實在太魯莽了.難道受洗及洗頭有因果關係嗎?另外,一個for字也幫不到你多少,因為全句的意思是悔改、受洗,然後為了赦罪.經文並沒有說沒有受洗就一定不赦罪.如我說我開冷氣,又開風扇,為了使我涼快,並不表示我單開冷氣我就一定不會涼.這只是普通的邏輯推理,不是邏輯專家都曉.你竟然還未明白?
[ 23 ] Lawrence ( 2003/7/9 下午 12:57:00 )
動詞不一樣不是問題, 重點在於, 文法結構是不是說明了 "為了弄去你的罪, 起來, 求告他的名洗禮" 這樣的原則? 您瞧, 動詞不一樣, 可是把罪弄去的意義還是存在, 不是嗎?
[ 24 ] Lawrence ( 2003/7/9 下午 12:59:00 )
再舉例, "把蘋果浸在水裡, 為了要把髒東西弄掉", 很清楚的, 我們都承認是這是透過水弄(洗)掉的~ ^_* 千萬不要告訴我, 因為動詞不一樣, 所以髒東西會弄掉跟水沒有關聯~ ^_^
[ 25 ] 愚者 ( 2003/7/9 下午 02:09:00 )
"受洗"能"洗罪", 當然不是因為 "受洗" 與 "洗罪" 同有一"洗"字, 很多人看得懂原文或英文. 但"受洗"與"洗罪"都與"水"有關. 在水中受洗 (be baptized), 藉水中的主血可洗你的罪 (wash your sins away). (啟7:14) 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 (啟22:14) 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來10:22)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耶4:14) 耶路撒冷阿、你當洗去心中的惡、使你可以得救.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 (約壹5:6)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約壹5:7)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約壹5:8)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身體用清水洗淨了", "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 到底是水還是血洗淨我們?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彼前3:20b) (彼前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你當洗去心中的惡、使你可以得救", 洗罪就是得救的第一步. 這就是赦罪之洗禮的奧祕. 聖經的奧祕, 不需要用到世俗小學的邏輯. 信仰本來就不是邏輯可以完全解釋的! 信不信由你囉! 這是關係你個人永生的重大問題.
[ 26 ] 愚者 ( 2003/7/9 下午 02:35:00 )
相信神, 進入方舟, 藉著水得救. (水本身成為一種挪亞一家在方舟內得救的輔助工具) 神拯救, 藉方舟拯救, 藉著水拯救. 相信真神主耶穌, 進入真教會, 藉著洗禮得救. (水本身也是得救過程中用到的輔助工具) 主拯救, 藉真教會拯救, 藉著洗禮拯救. 水雖然是得救的輔助工具, 但洗罪非用水不可, 因為水是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到的, 甚至在曠野路, 太監一遇到有水的地方, 因信主耶穌, 馬上要求受洗. (徒8:36) 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我受洗有甚麼妨礙呢。〔有古卷在此有若是一心相信〕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當初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今天神的靈一樣運行在水中, 神讓有寶血就有了寶血.
[ 27 ] 愚者 ( 2003/7/9 下午 10:41:00 )
更正補充: 神拯救, 藉方舟得救, 藉著水得救. 主拯救, 藉真教會得救, 藉著洗禮得救. "水"都是得救的輔助工具, 這邊的"輔助"是"非最重要的", 但又"非用不可". 全世界似乎到目前為止, 只有真耶穌教會的洗禮, 是奉主耶穌基督聖名, 在活水中, 由得到聖靈的工人, 幫受洗者施行, 低頭全身浸入水中的. 神有可能在世界某個角落的基督徒, 還保留完全相同的洗禮. 但又同時保留與主有分的洗腳禮, 記念聖安息日(星期六), 以一個無酵餅和葡萄汁守聖餐, 以說靈言為得到聖靈之憑據的, 教會的名字還高舉主的聖名"耶穌", 有數不清的神蹟奇事, 朝著百分之一百聖經真理邁進的, 應該非常難找到. 如果有, 也可算真教會. 方舟只有一個, 真教會也只有一個. 想得救, 要完全像真教會, 最簡單的方法, 到真耶穌教會來查考相信.
[ 28 ] Pisgah ( 2003/7/10 上午 12:44:00 )
To 朋友你好: 1. 我想你應該知道,主張「受洗有赦罪功能的」絕對不止真耶穌教會,所以你有空可以上網用「洗禮」或「浸禮」的keyword 搜尋一下,看看兩邊教會各自不同的看法。像彼得所引洪水的故事,說真的,我第一次聽到有人認為它不是指「洗禮」。 2. 我們從沒有反對「因信稱義」只是我們認為「信」是有內涵的,敬神愛人、遵守主的誡命,這都是「信」的實質內涵 。 「信」(faith) 是一種抽象的概念,我們必須藉著言語、行為來表現「信」的存在, 你口口聲聲說「因信稱義」,但卻又認為「信」與「受洗」是不相干的, 那麼你的「信」到底是什麼 ? 如果當時的譯者,把faith 譯為 「因信仰稱義」,從翻譯的角度來說,這是沒有錯的,那我們以後能不能改用「因信仰稱義」呢 ? 你的「因信稱義」跟「因信仰稱義」有沒有什麼實質上的不同呢 ? 如果改稱「因信仰稱義」,這樣一來,你的論點是否依然如舊 ? 就把我當成一個小孩子好了,請用我能瞭解的文字,讓我知道要怎麼做才算「因信稱義」,而且不是一種「因行為稱義」? 在我看來,你的「因信稱義」好像淺顯易懂,探究起來卻有些空洞無物;把「信」與「受洗」放在對比的層次,例如:「因信稱義」vs 「因受洗稱義」( Faith vs. Baptized ) ,如果這樣的命題可以存在,那請你告訴我 ,一個追求因信稱義的人,應該怎麼做 ? 「信」可以稱義、可以蒙悅納、可以洗去你的罪、也可以使你得救,所以不要告訴我說: Faith is faith; it is nothing but faith ! 你一直避免回答 「信」就是指 "believing" 這個動作,因此我覺得你有必要讓faith 這個抽象概念,落實在一個可實踐的目標上。如果是單指 "believing" 這個動作,請你大方的承認,如果有更深邃的內涵,請你也不吝分享 ! 3. 你總是說單憑著信就可以得救,也可以洗去你的罪,我想請你看一段經節: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 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 (約13:3~10) 在這段經節,我們無須爭論「洗過澡」是不是指洗禮,我只請教你一個問題: 不是說「信」可以洗去你的罪,使你稱義、得救嗎 ? 為什麼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耶穌豈不等於否定了「信」的功效,而代之以「洗」的行為 ? 從因信稱義的角度來看,想必耶穌錯了,是嗎 ?
[ 29 ] 朋友你好 ( 2003/7/10 上午 01:33:00 )
當我見到p兄的留言 心中得見有一個真耶穌教會的朋友 可以明白本人的立場, 言詞中我明白你已略為明白本人的立場, 你是明白本人首篇的文章 不枉我花了一星期多 本身如果你不留言 我就會再次離去 但你的留言正在展開本人 原本正想與你們討論的主題 就是因信稱義是信什麼 是怎樣信 希望你可以等我一段時間 我需要研究如何向你完整地說過明明白白 另外 本人亦想同你們討論有關洗腳禮 很奇妙地 p兄你同樣請問我這問題 太奇 那就待我回覆 我不會急言 請你忍耐等候本人 p兄 我真是非常高興見到你的留言
[ 30 ] 愚者 ( 2003/7/10 上午 10:33:00 )
各位朋友大家好, 接受赦罪的洗禮, 是靠主耶穌的寶血洗清以前的罪孽過犯. 舊人與基督同死, 新人與基督同復活. 但受洗後, 一個新人, 並沒有保証我們不再犯罪. 每天的生活, 我們仍然要面臨亞當的決擇-是否遵守神的命令? 所以如果看到真耶穌教會的信徒, 信心軟弱, 沒有基督徒的形像, 也不足為奇. 因為天國路是每個人自己要去走的. 對於相信"信主就得赦罪"的朋友來說, 個人認為, 一樣會有這種考驗, 而很可能考驗更嚴厲, 因為他們雖然自認為得救, 但事實上還沒有, 所以還臥在撒但的權勢之下, 受盡欺淩逼迫. 個人有親身的體驗, 是過來人. 沒有能力戰勝罪惡, 悔改, 決志, 但還是跌倒, 再悔改, 決志,...直到接受赦罪洗禮, 就因"沒有再重新懊悔的機會", 感謝主, 靠著聖靈加添力量, 也因對誡命的重視, 小過不敢說沒有, 但大錯絕不敢犯, 因知一失足成千古恨. 個人認為, 靠著主耶穌的大恩典, 因著我們全備的信仰, 真教會的赦罪洗禮及其他聖禮, 真正是可以拯救我們離開這黑暗世界權勢的. 受洗, 求聖靈內住, 更新我們心靈, 加添我們力量, 從內心遵守真神的誡命, 行走天路, 向著標竿直跑. 良藥苦口, 懇請再思考自己的信仰. 共勉之.
[ 31 ] Lawrence ( 2003/7/10 上午 11:48:00 )
慢慢來, 先把洗禮的意義弄清楚, 再繼續談洗腳禮. 洗禮的意義沒有弄清楚, 聖靈有無同在的證據也沒有達成共識, 就要談短短一章的洗腳禮, 是太急了點... 結果只會像小弟上次和布魯克討論一樣, 愈弄愈迷糊. 直到為要回答朋君的問題, 才又從洗禮考察, 才真的明白洗腳禮.(很奇妙, 有關洗腳禮的問題, 侯長老這次給的答案竟然和小弟得到的結論有異曲同工之妙, 真感謝神和聖靈的帶領^_*)
[ 32 ] 布魯克 ( 2003/7/10 下午 01:23:00 )
咦?誰提到我?讓我背脊發寒...... 朋兄好久不見,很高興又見到你回來,甚是歡迎。小弟最近準備考試,比較忙碌一點,請見諒。朋兄願意為我們陳述你對「信」的看法,小弟也很期待,同時心中尚存一些疑惑,希望朋兄若有空能一併回答: 1、本會同靈先前所問的,倘若一個人先是相信,後來不信,他的得救狀態有沒有什麼樣的改變? 2、「口裡承認」算不算一種「行為」? 3、朋兄認為雅各書教導人要「信行相稱」,請問倘若信徒「信行不相稱」,對得救有沒有任何影響? 若能蒙朋兄解惑,不勝感激!^o^
[ 33 ] Lawrence ( 2003/7/10 下午 01:40:00 )
嘿嘿嘿~ 聽到這三聲, 布魯克就跑出來了~ ^_* 您要侯長老上次來訪問雪梨時所分享對洗腳禮的看法嗎? ^_< 若要的話, 請給小弟一封信, 小弟就可以與您分享喔(不好意思, 重新格式化硬碟, 所以您的電郵住址弄丟了~ ^_<)
[ 34 ] 愚者 ( 2003/7/10 下午 01:46:00 )
Lawrence 兄, 可否也送下一份? 謝謝! 沒有閣下電郵.
[ 35 ] 尘 ( 2003/7/11 下午 01:47:00 )
请参:马可福音一章四节,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八节。
[ 36 ] ckachow ( 2003/7/12 上午 08:31:00 )
1、 本會同靈先前所問的,倘若一個人先是相信,後來不信,他的得救狀態有沒有什麼樣的改變? 一個人真實的信主後,是不會不信的,所以他不會失去救恩。若一個人自稱信主但到最後還是不信,這是從來不是得救的,他是假信徒,像猶太一樣,他從始此至終未曾得救。這是基督教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道理。 2、「口裡承認」算不算一種「行為」? 是一種行為,但得救不是靠行為得救,除非你能將弗2:9刪去。呼吸也是一種行為,難道我是靠信主時的呼吸得救?事實是,我們信主時會同時進行一些活動,如有些人信主時會舉手表示,難道他是靠舉手得救?不許他是殘廢的嗎?同樣,口裏承認也是信主的表示,只要有信心,口裏說不說不要最重要,難道啞巴注定要滅亡嗎?簡直荒謬。聖經從來沒有要求信主前人要作一種固定的行為才能得救,更加沒有說缺了一種行為(包括洗禮)就不得救。 3、朋兄認為雅各書教導人要「信行相稱」,請問倘若信徒「信行不相稱」,對得救有沒有任何影響? 兩個可能,一可能是他信得不好,可能是對聖經不明白或對神不夠忠心,但只要他是真信,他仍是得救。二可能是他是假信主,他是假信徒,所以行為沒有改變。假信徒沒有得救。
[ 37 ] 朋友你好 ( 2003/7/12 下午 12:34:00 )
P兄 本人剛再一次仔細看看你的問題, 就想到有一個問題來問你, 你如何理解羅馬書3:28 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 38 ] 朋友你好 ( 2003/7/12 下午 12:36:00 )
高興見到布魯克 ckachow回應了你的問題 本人不再重覆回應
[ 39 ] 愚者 ( 2003/7/12 下午 02:10:00 )
To ckachow: 先簡短回覆有關"猶大從來沒得救的說法". (徒1:17) 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 猶大也是主耶穌整夜禱告過後. 親自揀選的十二使徒之一, 主還替他洗腳, 他絕對是"得救"過, 但因貪念跌倒. 失落永生也失落使徒的職份. 說猶大從來沒得救過是為了解釋"真信得救", "不真信不得救", 請問怎麼才算"真信"? 如果有人信了主, 算不算真信? 過了一年, 他犯了大罪, 之前的一年, 他是"假信"? 如果是十年後他犯大罪, 前十年就是"白信"? 只用"真相信主"來判斷"得救", "是不是真相信主"用什麼標準來衡量? 你說一個人"真相信主", 他永不跌倒? 像黑人傑克森牧師, 他是"真信"還是"假信"? 發表言論請根據聖經, 不要自說自話. 領受赦罪的洗禮而得救(得到寶血救贖, 得到救恩), 是很清楚的事, 聖經中的例子很多. 呂底亞說她自己是"真信主的", 是在接受洗禮後說的! (徒16:15) 他和他一家既領了洗、便求我們說、你們若以為我是真信主的、〔或作你們若以為我是忠心事主的〕請到我家裡來住.於是強留我們。
[ 40 ] Pisgah ( 2003/7/12 下午 09:55:00 )
To Ckachow: 你說: 「 一個人真實的信主後,是不會不信的,所以他不會失去救恩。若一個人自稱信主但到最後還是不信,這是從來不是得救的,他是假信徒,像猶太一樣,他從始此至終未曾得救。這是基督教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道理。 」 按照你的說法,一個人是不是真信徒 (真的得著救恩),要看他「到最後是信還是不信」? 也就是說,他剛信的時候,所謂的「得救狀態」是「不確定的」、是「unknown」、也是「uncertain」,因為我們不知道「到最後」,他會不會離棄神 ? 我們甚至不知道,他的一生會不會在「信與不信間」反反覆覆 ? 難道他「因信稱義」的狀態,也因此在「真信徒與假信徒之間」反反覆覆嗎 ? 所以,親愛的ckachow ,你覺得你得救了嗎 ? 你知不知道十年之後,你將會是彼得,而不是猶大 ? 三十年、五十年之後呢? 保羅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林前9: 27) 這道理,你明白了嗎 ?
[ 41 ] 尘 ( 2003/7/15 下午 02:02:00 )
得救一词原是过去完成时(意指从罪恶中被救出来),只有持守主教训到底的才能与主永远同在。(启示录二十章六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节。) 附圣经章节: 启示录二十章六节: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节: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 42 ] 凡人 ( 2003/8/14 下午 11:57:00 )
哎呀 這篇討論真是精采,可惜我一個外邦人,對聖經的出處所知甚少啊,好像到後來沒有繼續下去喔,小弟因緣際會到此聖經學堂替朋友尋求解答,也意外開始接觸基督教的信仰,小弟對基督教是越來越嚮往,但是也越來越多疑惑。 我知道真教會的教義與其他教會有一些不同,板上常因此而產生激辯,而且雙方都會根據聖經發言,看來都很有根據,小弟對受洗也有相當的疑惑,不知各位朋友還否有人願意繼續討論下去。 像凡人我也相信上帝的存在,也會感到有罪,可是在死後,上帝會因此就赦去我的罪嗎,之前朋兄提出的問題,我從前面看過來,一開始還不太懂,現在我大概知道雙方的意思了,不過看看日期,這個討論好像到七月之後就沒有新的留言了,真是可惜啊。 我覺得這個問題如果套在我身上,搞不好就是很好的範例,我相信上帝,但是沒去過教會,只是自己看看聖經,然後到網上查查一些道理,我當然還沒受洗,如果按照朋兄的說法,我是否已經得救了呢?因為我相信上帝啊。那如果我按照真教會的說法,我沒有受洗,其實還沒得救,還是屬於地獄的,是這個意思吧。 關於那些聖經的細節,我都不太清楚,所以講出來的都是外行話吧,不過我也想就微薄的認知,提出自己的想法。 我想舉一個例子,就是相愛的兩人與真正的夫妻,愛是發自內心的,即使沒有舉行結婚典禮,也不能改變相愛的事實,既然已經相愛了,又何必在乎結不結婚呢?可是沒舉行婚禮的男女,就算愛的再深,也不能稱為夫妻吧,就算他們之間有著所有夫妻之間都有的行為,也只能稱做同居人而已,應該是這樣吧,唯有正式舉行婚禮,並且有第三者的見證,才能真正稱做夫妻。 如果把[信]比做[相愛],而把[受洗]比做婚禮,是不是很符合呢。 也就是說,必須先相愛,才會在一起,但是真正舉行過婚禮了,才是夫妻吧。夫妻才是一體的,聖經裡應該是這樣說的吧。所以婚禮[受洗]的確是必要的,否則只有愛[信]而不結婚,終究不是完美的。 可是聖經裡記載的,也有人受洗之後再犯了罪,因而不會得救的,好像是猶大是吧,抱歉講這麼蠢的話,因為我只是外邦人而已。 如過照我的比喻,那就像舉行過婚禮的夫妻,也有可能會離異一樣,所以猶大雖然受洗了,但是他是不能進天國的,因為他是背叛者。為什麼會背叛呢?就是因為失去了信[愛]吧,就像失去愛的夫妻,終究是離異了一樣。 所以相愛[信]跟婚禮[受洗]是一樣重要的,少了一個都不行,而且婚禮還要照規矩[受洗有一定的規矩],這樣的婚禮才會受到認同[得救],我想凡人我的比喻,應該還可以吧。因為香蕉跟電視的比喻我覺得太難懂了,所以我提出戀人與夫妻的比喻來。 我最近開始認真考慮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但是這些複雜的問題實在讓我裹足不前,我希望能信到真正能得救的宗教,所以我想認識清楚,不知各位真教會及其他教會的朋友,能否就這個問題繼續討論呢?
[ 43 ] 愚者 ( 2003/8/15 上午 11:50:00 )
凡人兄您好, 兄之比喻實在不錯! 看得出您是真心在查考道理, 願主耶穌親自帶領祝福您. 接受主耶穌寶血的赦罪洗禮, 是能讓人重生的. 也就是"從前總總譬如昨日死, 以後總總譬如今日生". 敬請您到附近的真耶穌教會聚會查考道理, 尤其在靈恩佈道會時, 有許多美好感人的道理. 盼望您能早日受洗歸於主耶穌的名下.
[ 44 ] 朋友你好 ( 2003/8/16 下午 12:54:00 )
親愛的凡人 當我久別這兒一段時間, 再來的時候就見到你竟然在此處看到這處的激辯, 實在非常高興! 首先,本人要說聲對不起! 本人由於要參與教會長達兩星期的夏令會, 所以之前根本沒有多的時間來這兒參加討論。 由於本人身處在香港,而不是台灣, 所以,如果你住在台灣, 我根本不知介紹什麼教會給你。 唯有在這處討論中幫幫你。 以我所知, 真耶穌教會在台灣的規模及勢力都很大, 但在香港,則不是這樣。 所以,我不建議你到身邊任何一處教會, 另願留在此板看清楚在先,才找教會, 因為當你一踏入某一處教會, 你很可能一生一世都只支持首一間教會。 因為人很先入為主的,又容易受人的影響。 我建議你下苦功,用你的生命來讀聖經, 當你有決心去研讀, 在完全沒有教會教義影響的情況下, 你所讀的聖經,以及所理解的經文, 都是清潔一點而不是受人的影響。 我這樣說,你認為合理嗎? 你所設的比喻,像是非常合理, 但聖經中的確有人未受浸而與主一同進入樂園。 你認為婚姻如浸禮, 即口頭的承諾都是沒有用,一定要有特定的儀式, 才叫合理。 請問與主同釘十字架的人,在死前有沒有受浸? 照你所言,這犯人根本是與主同居, 而不是主的人,是嗎? 當然不是! 路加福音 第二十三章 39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 40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麼。 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42 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信徒都是照主的應許﹝即主的話﹞而進入主的國, 即是在沒有任何憑證憑據的情況下, 沒有任何儀式, 去相信主的話沒有欺騙人, 是一心的相信,就可以得救。 以下的經文都是「因信而得稱為神的兒子而可以進入神的國」的確實應許: 約翰福音 第一章 12 凡接待﹝或作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羅馬書 第三章 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第四章 4 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以弗所書 第二章 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尚有很多經文可以支持因信就可以得救, 如果你以為要做點事或要有什麼儀式才能進入主的國, 這是不合聖經的! 受浸當然有其功用,但不是進入神國度的條件。 受浸的其一功用是堅固信心, 叫人去反思信主後的生活不應再犯罪, 要靠主去過聖潔的生活, 本人的理據在於羅馬書三章至六章。 得救的條款只是相信,所謂因信稱義。 因信稱義的信,就是沒有任何憑據的情況下, 你信主因釘十字架, 幫你承受了你犯罪所應受的懲罰, 主為你而死,亦為你而活, 你要盼望主的再來,相信主再來時, 你的身體必要像祂, 主必接你返天家。 其實不信的人認為這是不可信, 但聖經告訴我們, 信子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36﹞ 都是「信」! 最後,本人想告訴你, 信與愛,是兩種不同的東西, 其實根本不可以拿作比喻, 我信不信你,與,我愛不愛你, 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事情, 盼望你不要混淆。 朋友你好
[ 45 ] Pisgah ( 2003/8/16 下午 04:26:00 )
朋兄,近來可好 ? 多日不見, 夏令會想必讓你靈性更加喜樂. 不過,你好像還沒有回答「凡人」的問題, 他說: 「我相信上帝,但是沒去過教會,只是自己看看聖經,然後到網上查查一些道理,我當然還沒受洗,如果按照朋兄的說法,我是否已經得救了呢?因為我相信上帝啊。」 照朋兄"因信稱義"的說法: -----「得救的條款只是相信」, 那麼我們應該恭喜凡人, 他在網路上遨遊, 「一不小心」,竟然得救了! (對此,我想Ckachow 恐怕會有意見 :-p )
[ 46 ] 朋友你好 ( 2003/8/16 下午 06:45:00 )
聖經中有一段說話 雅 2: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 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請問凡人你信什麼? 信神究竟信什麼? 請你列明。 本人已略略說明信主要信什麼, 如果你不是這樣信主, 當然是不得救。 無理由鬼魔也信都可以得救吧!?
[ 47 ] 凡人 ( 2003/8/16 下午 07:44:00 )
嗯 問題到了最後又轉到我自己身上,其實我也在想問題的根本在哪裡。 1.能審判人的只有上帝,所以我們無法斷定某某人能否得救。 2.聖經是唯一的,是不可否認的,記載的是絕對的真理。可是現在解讀聖經的卻是人,而且大家解讀的都不一樣。 3.各個教會的教義都有些出入,原因就是上述第二點,但是真正正確的應該只有一種吧,那到底誰才是對的呢? 4.聖經的道理非常深奧,我不覺得單靠自己的力量能夠理解裡面的道理,即使自己認為自己已經懂了,又怎知這不是我的誤解呢? 5.這麼說要真正了解聖經,還是應該要去教會才對囉?可是哪個教會才是真正符合上帝旨意的呢? 6.印證的方法還是查考聖經吧,可是我對聖經的理解難道就不會出錯嗎? 7.所以到底哪個教會才是最正確的,我一個凡人根本無法判斷啊。 哎呀呀 事情就是這樣啦
[ 48 ] 愚者 ( 2003/8/17 下午 12:47:00 )
凡人兄, 有點舊文新貼: 真的會說自己是真的, 禁得起聖經的考驗. 假的也會說自己是真的, 但禁不起聖經的考驗. 不敢說自己是真的, 那就不用談, 一定是假的. 勸您還是來真耶穌教會聽道, 自己親身體驗一下, 對照聖經, 求主耶穌讓您明白, 選擇正道, 得救享永福.
[ 49 ] 誰 ( 2003/8/17 下午 05:15:00 )
凡人兄: 看得出來你是一位謙卑、條理清楚的人,願榮耀歸於主。雖然有不同教派的信徒在版上論道,以致於你還不清楚誰是誰非,但是我想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兩方面,應該都會同意你做下面這件事:向至高的神(耶穌)禱告,求神賜你屬靈智慧,引導你進入祂的羊圈。 你看到世上有許多教派,教義並不一致,不用心急,多跑幾間教會也不妨,只是在這個過程中,別忘了禱告求神指引,並且查驗,誰說的最符合聖經。 我認識一位其他教派的姊妹,既熱心又虔誠,常跑到各個教派去聽道,也有獻身傳道的心志,有天我與她談論,我跟她說基督徒不吃血,她覺得很訝異。對於她的反應,我也覺得很訝異,因為這道理是聖經上清楚記載的:「使徒行傳 十五章 28節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但是她聽了那麼多道理,竟然從來不知道這件事,她回去詢問長輩,才確定這道理正確。 可見很多教派,信徒連這一點很基本,而且沒什麼爭議性的道理都沒有遵守,(有機會你可以問問各教派基督徒,可以知道我所說是否正確)那麼我個人,對這樣的教會,就不會存太大的期待。我只是舉一個小小例子,提供參考。願主帶領你進入祂的窄門!
[ 50 ] 誰 ( 2003/8/17 下午 05:18:00 )
補充上一篇文章:我所謂信徒沒有遵守不吃血的道理,不是指特例或個案,而是整個教會的普遍現象。
[ 51 ] 凡人 ( 2003/8/20 下午 04:37:00 )
請問朋友你好兄,朋兄指導我因信稱義的道理,並且說 [如果你以為要做點事或要有什麼儀式才能進入主的國,這是不合聖經的!] 可是我在另一篇討論裡面看到Pisgah兄提出這一段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纔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2:14~24) 這也是聖經上寫的,難道聖經裡面會自相矛盾嗎,我想不會吧,不知朋兄是如何解釋的,因為這樣看來好像光只又信似乎是不夠的。 能否請朋兄直接依照自己的見解來說這一段聖經。(雅2:14~24)而不要再引用其他經文呢。謝謝朋兄。
[ 52 ] Wai ( 2003/8/20 下午 08:32:00 )
親愛的凡人 你的問題聖經己經明說了。 羅馬書 3:28 所 以 我 們 看 定 了 、 人 稱 義 是 因 著 信 、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 3:24 如 今 卻 蒙 神 的 恩 典 、 因 基 督 耶 穌 的 救 贖 、 就 白 白 的 稱 義 。 11:6 既 是 出 於 恩 典 、 就 不 在 乎 行 為 . 不 然 、 恩 典 就 不 是 恩 典 了 。 雅各書所說的,我再說明之。
[ 53 ] Wai ( 2003/8/20 下午 08:45:00 )
加拉太書 3:10 凡 以 行 律 法 為 本 的 、 都 是 被 咒 詛 的 . 因 為 經 上 記 著 、 『 凡 不 常 照 律 法 書 上 所 記 一 切 之 事 去 行 的 、 就 被 咒 詛 。 』 雅 各 書 2:10 因 為 凡 遵 守 全 律 法 的 、 只 在 一 條 上 跌 倒 、 他 就 是 犯 了 眾 條 。 羅馬書 3:20 所 以 凡 有 血 氣 的 沒 有 一 個 、 因 行 律 法 、 能 在 神 面 前 稱 義 . 因 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 加拉太書 2:16 既 知 道 人 稱 義 、 不 是 因 行 律 法 、 乃 是 因 信 耶 穌 基 督 、 連 我 們 也 信 了 基 督 耶 穌 、 使 我 們 因 信 基 督 稱 義 、 不 因 行 律 法 稱 義 . 因 為 凡 有 血 氣 的 、 沒 有 一 人 因 行 律 法 稱 義 。
[ 54 ] Wai ( 2003/8/20 下午 10:03:00 )
親愛的凡人,我因為你オ留言,請細看之。 雅各書的疑問回答: 雅2:21-22,24 PART A) 1) 雅各書,何人作對像? 很明顯,寫作對像就是信了主的"弟兄們"。 Jas 1:2 我 的 "弟 兄 們" 、 你 們 落 在 百 般 試 煉 中 ....... Jas 1:16 我 親 愛 的 "弟 兄 們" 、 不 要 看 錯 了 。 Jas 1:19 我 親 愛 的 "弟 兄 們" 、 這 是 你 們 所 知 道 的 . Jas 2:1 我 的 "弟 兄 們" 、 你 們 信 奉 我 們 榮 耀 的 主 耶 穌 基 督 ...... Jas 2:5 我 親 愛 的 "弟 兄 們" 請 聽 、 神 豈 不 是 揀 選 了 世 上 的 貧 窮 人 ....... Jas 2:14 我 的 "弟 兄 們" 、 若 有 人 說 .......... Jas 3:1 我 的" 弟 兄 們" 、 不 要 多 人 作 師 傅........... Jas 3:12 我 的 "弟 兄 們 "、 無 花 果 樹 能 生 橄 欖 麼 .............. Jas 4:11 "弟 兄 們 "、 你 們 不 可 彼 此 批 評 .......... Jas 5:7 "弟 兄 們" 哪 、 你 們 要 忍 耐 、 直 到 主 來 。 ....... Jas 5:9 "弟 兄 們" 、 你 們 不 要 彼 此 埋 怨 ......... Jas 5:10 "弟 兄 們" 、 你 們 要 把 那 先 前 奉 主 名 說 話 的 眾 先 知 ......... Jas 5:12 我 的 "弟 兄 們" 、 最 要 緊 的 是 不 可 起 誓 ................ Jas 5:19 我 的" 弟 兄 們" 、 你 們 中 間 若 有 失 迷 真 道 的 ................. 2) 雅各書這卷書的"目的"? 是要勸勉基督徒,應當信行相稱. 1)不可聽 道 而 不 行 道 1:23 因 為 聽 道 而 不 行 道 的 、 就 像 人 對 著 鏡 子 看 自 己 本 來 的 面 目 . 2)看 顧 孤 兒 寡 婦 1:27 在 神 我 們 的 父 面 前 、 那 清 潔 沒 有 玷 污 的 虔 誠 、 就 是 看 顧 在 患 難 中 的 孤 兒 寡 婦 、 並 且 保 守 自 己 不 沾 染 世 俗 。 3)不要按衣服看人 2:1---- 2:9 但 你 們 若 按 外 貌 待 人 、 便 是 犯 罪 、 被 律 法 定 為 犯 法 的 。 4)信心必須在行為上顯明 2:14-26 2:22 可 見 信 心 是 與 他 的 行 為 並 行 、 而 且 信 心 因 著 行 為 纔 得 成 全 . 5)要約制口舌 3:2-13 3:6 舌 頭 就 是 火 、 在 我 們 百 體 中 、 舌 頭 是 個 罪 惡 的 世 界 、 能 污 穢 全 身 、 也 能 把 生 命 的 輪 子 點 起 來 . 並 且 是 從 地 獄 裡 點 著 的 。 6)不 可 彼 此 批 評 ,論 斷 ... 4:1-12 4:11 弟 兄 們 、 你 們 不 可 彼 此 批 評 . 人 若 批 評 弟 兄 、 論 斷 弟 兄 、 就 是 批 評 律 法 、 論 斷 律 法 . 你 若 論 斷 律 法 、 就 不 是 遵 行 律 法 、 乃 是 判 斷 人 的 。 7)不要專顧金錢 5:1-6 5:2 你 們 的 財 物 壞 了 、 衣 服 也 被 蟲 子 咬 了 。 雅各書可稱為是一本基督徒生活實踐寶訓. 是要勸勉基督徒,應當信行相稱. 很多基督徒(當時,現在),顯然只是口頭信主,行為卻沒有多大改變. 信了主得救的人,不應還活在罪中,應該有好行為。 6:1 這 樣 、 怎 麼 說 呢 . 我 們 可 以 仍 在 罪 中 、 叫 恩 典 顯 多 麼 。 6:2 斷 乎 不 可 . 我 們 在 罪 上 死 了 的 人 、 豈 可 仍 在 罪 中 活 著 呢 。 Part B) 可稱為是一本基督徒生活實踐寶訓,而且對像是得救了的基督徒,確定了雅各書的主旨。 雅各書 2:21 我 們 的 祖 宗 亞 伯 拉 罕 、 把 他 兒 子 以 撒 獻 在 壇 上 、 豈 不 是 因 行 為 稱 義 麼 。 2:22 可 見 信 心 是 與 他 的 行 為 並 行 、 而 且 信 心 因 著 行 為 纔 得 成 全 .2:23 這 就 應 驗 經 上 所 說 、 『 亞 伯 拉 罕 信 神 、 這 就 算 為 他 的 義 。 』 他 又 得 稱 為 神 的 朋 友 。 1)亞伯拉罕沒有獻以撒以前,其實神己經稱他為義.既未獻以撒,又尚未出生! 只因亞伯拉罕信耶和華 ,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 世 紀 15:6 亞 伯 蘭 信 耶 和 華 、 耶 和 華 就 以 此 為 他 的 義 。 那時雅各提起亞伯拉罕獻以撒之事,為要證明亞伯拉罕之信心是一個真的,雖然他都會有信心軟弱的時候。 2)知道你是敬畏神. 創 世 紀 22:12 天 使 說 、 你 不 可 在 這 童 子 身 上 下 手 、 一 點 不 可 害 他 . 現 在 我 知 道 你 是 敬 畏 神 的 了 、 因 為 你 沒 有 將 你 的 兒 子 、 就 是 你 獨 生 的 兒 子 、 留 下 不 給 我 。 證明亞伯拉罕是敬畏神的人。 可見亞伯拉罕獻以撒,是一種信心行動。 3)這 樣 、 信 心 若 沒 有 行 為 就 是 死 的 。
[ 55 ] 凡人 ( 2003/8/20 下午 10:46:00 )
謝謝wai兄 我會好好研讀兄的文章 wai能做這麼多回答,凡人真是感謝。
[ 56 ] 朋友你好 ( 2003/8/21 上午 12:09:00 )
其實wai已經不只一次將這篇文章post出來 只是真耶穌教會的朋友 多次引用此段經文 只說行為稱義的意思 強加入因信稱義的道理上 p兄及其他真耶穌教會的朋友 認為因信稱義是一個外在包裝紙 而包裝紙所包的東西 就是行為稱義 其實行為稱義的意思 在雅各書中並不是這樣說的 但他們時常加入「信」之中 說什麼信仰內涵 信就是信 因信稱義就是因信稱義 已白紙黑字寫明 但他們認為因信稱義是因信行稱義 且是因信而受洗稱義 凡人 是或非 在乎你是否用心認真讀聖經 聖經白紙黑字說明了
[ 57 ] 愚者 ( 2003/8/21 上午 01:56:00 )
凡人兄, 很多外教會朋友誤以為悔改, 信主後, 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洗去你的罪. 這信主以後的步驟是"行為". 其實聖經中所謂的不靠行為得救是指行律法, 好行為, 這些不能讓人得救. 但是"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洗去你的罪"卻是得救, 得救贖恩典的"步驟", 非如此行不能得救! 如果誤以為信主就好, 受洗只是外加的, 提醒我們要有新的生活. 那得救的門檻還沒跨進去! 可惜啊!
[ 58 ] 誰 ( 2003/8/21 下午 09:32:00 )
凡人兄: 你的想法很對,聖經不會自相矛盾,雅各書所記載的,不是要反駁保羅說的因信稱義,正是要對因信稱義的實質做補充說明,避免誤會。 「雅各書二章24節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這一句話清楚說明:稱義不單是依據信心,而是依據「信心」加上「因信而有的行為」。但是有的人,卻一定要說成稱義是依據100%的信心,「因信而有的行為」只佔0%。這樣的解釋是否符合聖經,你可以思考。 到底稱義是否「完全看信心,不看因信而有的行為」,建議凡人兄再翻閱馬太福音第25章全部,有清楚的答案。願主祝福你!
[ 59 ] 魯亮 ( 2004/2/13 上午 10:36:00 )
朋友你好: 我不是來與你爭得誰有理,真理是不變的,神也會為真理來作答辯的(因祂就是真理),「到了那日」真理也就完全顯明,我們也就全知了! 我的聖經熟悉度不深,但我看過本會(真耶穌教會)謝順道長老所著『五大教義』後,也完完全全對本會的聖禮觀,完完全全地深信不疑,若你對真理有好奇心,卻了解真理那也建議你不彷參考此書,虛心地研究聖禮,當中完全照聖經所言必會為你一解所有的疑難,再有問題也誠至邀請你到本會來研討本會聖禮觀,傳道同靈們會非常歡迎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