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道友茶坊

[ 1 ] gto225588(天上掉下來的撒旦) ( 2005/3/17 下午 07:59:00 )

如果教會弟兄和教會姊妹因為交往而不幸發生了性行為,但是而後他們兩個卻分手了!那這樣他們能另外再教會嫁娶弟兄姊妹嗎?這樣前後是算什麼罪名呢?

[ 2 ] sumay2523tw(哈比人) ( 2005/3/17 下午 10:57:00 )

哈利路亞..
(以下是我個人的意見.如果您想更了解的話.可以請問傳道或是長執哦)
1.如果雙方在婚前就發生了關係.彼此就不可以再交任何以外的男(女)朋友..如果分手了.要看誰先不要誰(是男方先提分手..或是女方先提分手)
如果對方(男方或女方)先結婚了..那麼對方被遺棄者(男方或女方)才可以重新選擇異性..
2.婚前性行為都是犯了十戒裡頭的第七戒"姦淫罪"
不曉得我這樣說您可以領悟到一點點嗎....^_^
願神眷顧您哦...平安

[ 3 ] 很擔心現代年輕人的小天使 ( 2005/3/18 上午 09:37:00 )

狀況一:
弟兄a、姐妹b 他們兩個在發生"性行為"之前,都沒有跟其他人發生過"性行為"的話,兩個人
=> 稱為"苟合"

狀況二:
弟兄a、姐妹b 其中一人,早在兩人發生"性行為"之前,己經有跟其他人發生過"性行為",兩人
=> 稱為"姦淫"

那這樣他們能另外再教會嫁娶弟兄姊妹嗎?
=>不行,也不能在教會結婚

如果可以的話,就請發生"性行為"的兩個人,快點結婚吧!

以上是小天使回應的內容...如果還要更深入的討論,請來信吧,將請傳道為您回答。

[ 4 ] stevehung(Oldthree) ( 2005/3/22 下午 01:24:00 )

嗯!要趕緊勸他們結婚,如果一方不願意,另一方已儘力!那要等到對方有另外的"性行為"後,用休妻(夫)
方式處理,才能結婚........(我想應該沒錯),千萬不要自暴自棄....而犯姦淫
那你會問.....神會幫他另外安排對象嗎?我猜想如果他真心悔改,神會安排"適合"他狀況的人,主內也不宜幫他介紹
有可能"適合"他狀況的人是:
(1)同樣情形的人
(2)外邦信主
(3)主內有愛心接納的人
但可惜的是以上皆不能得到婚禮的祝福


我知道主內有(3)的案例
希望你不是當事人,願主祝福你

錯誤請指正,Thanks!

[ 5 ] sunghuai(ahuai) ( 2005/4/25 下午 07:30:00 )

就問題所描述而言,一個已經和對方發生關係,之後卻分手,除了兩人復合而結婚外,就我所知,應是不可在跟第三者(不論是主內或主外)再有夫妻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