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學堂

[ 1 ] 無名 ( 2003/2/16 下午 06:58:00 )

如果是教會的弟兄姐妹之間談戀愛,由於相愛,所以有一些情侶之間親密的動作,比如擁抱、kiss等,但是沒有違背七誡,這樣符不符合基督徒的體統,神會不會怪罪呢?

[ 2 ] Lawrence ( 2003/2/16 下午 08:36:00 )

>>...有一些情侶之間親密的動作,比如擁抱、kiss
>>等,但是沒有違背七誡,

(羅14:23)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這樣符不符合基督徒的體統,

你們親嘴"問安", 彼此"務要聖潔"(羅16:16; 林前16:20; 林後13:12; 帖前5:26). 連彼此不是情人之間的親嘴問安都要聖潔的心... 所以您覺得情人之間有喜歡彼此的親嘴... 算不算是合乎聖徒體統呢? ^_*

>>神會不會怪罪呢?

嗯... 不知道... 不過可能不會高興到那裡去吧? 我可不敢問... /_\

[ 3 ] 無名 ( 2003/2/16 下午 08:51:00 )

謝謝L兄的回應 ^_^
那樣做不會蒙神的喜悅,那沒有犯七誡,應該就可以在教堂裏舉行婚禮、接受祝福吧???

另外,我還有個疑問,也是教會的弟兄姐妹,由於婚前沒有保守聖潔,無法在教堂舉行婚禮,後來二人結為夫妻,那樣算不算犯了七誡或者算是犯了不可饒恕的罪呢?是不是應該夫妻共同迫切認罪悔改、求神赦免?最近我見到不少這樣的例子,頗感痛心。

[ 4 ] Wai ( 2003/2/16 下午 09:22:00 )

May you tell me what is 七誡?

[ 5 ] Lawrence ( 2003/2/16 下午 09:34:00 )

>>那樣做不會蒙神的喜悅,那沒有犯七誡,應該就
>>可以在教堂裏舉行婚禮、接受祝福吧???

嗯... 我覺得這點需要討論一下~ =P

神不喜悅, 那在教會內舉行婚禮, 還可以接受到祝福嗎? 我的意思是說... 在教會結婚的目的是要接受祝福... 可是祝福新人的是"神"耶??!! 今天結婚可以受祝福不是因為"在教會接受按手"喔! 而是因為"神願意並樂意祝福"喔!!!

所以是可以在教會內結婚, 也是可以接受按手... 但神會高高興興地為這對新人祝福嗎? ^_*

>>婚前沒有保守聖潔,無法在教堂舉行婚禮,後來
>>二人結為夫妻,那樣算不算犯了七誡或者算是犯
>>了不可饒恕的罪呢?是不是應該夫妻共同迫切認
>>罪悔改、求神赦免?

嗯... "婚前性行為"是"茍合". 聖經上是說, 床不可以污穢, 苟合(婚前)行淫(婚後)的神必要審判. (希13:4). 因為神要審判, 所以夫妻定要認罪悔改.

只是十誡中第七誡說的是"行淫"(英文字是指婚後的不忠貞). 所以應該沒有算是犯第七誡(我是就字論字~ ^_<)

不過... 這可不代表"一定"不是死罪喔~ ^0^ 死罪不只是看犯的罪行有多嚴重, 也是要看這人對他自己罪行的心思意念和態度的~ /_\

嗯... 總之保持聖潔, 在主內結婚就是了啦~ ^_* (像我這年紀的就是"逃避少年人的私慾"就對了~ ^0^)

[ 6 ] Wai ( 2003/2/16 下午 09:41:00 )

說靈言禱告是不是跟犯罪沒關係?

[ 7 ] Lawrence ( 2003/2/16 下午 09:56:00 )

能不能請Wai"自制"一下?

這欄不是在談靈言禱告的, 可以嗎? 您該不該尊重開欄的朋友開這欄的意思?

我想, 這算是連聖經都沒讀過的人也知道的道理吧? 同意嗎?

[ 8 ] Wai ( 2003/2/16 下午 10:02:00 )

無名 不要難過..

[ 9 ] Lawrence ( 2003/2/16 下午 10:23:00 )

你不需要安慰他. 你只是欠他一個道歉把他的版給搞離題了.

就醬~ 合理吧?

還有小白鴿, 你也是欠他一個道歉.

[ 10 ] Wai ( 2003/2/16 下午 10:35:00 )

問一句,就駡人..
無名 不要問了,再問你也會被駡.

[ 11 ] 無名 ( 2003/2/17 上午 09:29:00 )

Wai兄不用道什麼歉的,不過我想提醒一下Wai兄,還是要多回應跟主題較相關的內容吧,如果有新問題的話,您可以另起一個欄目,願神保守!

另外,這邊是不是需要一個版主來管理呢?感謝主,我覺得這邊有不少熱心回答問題的弟兄姐妹。

還有,我覺得可以增加編輯的功能,比如可以刪除
或者重新編輯本人所寫的內容,系統不是有“記憶個人資料”嗎?實現這樣的功能應該不會很麻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