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道友茶坊

[ 1 ] 博而不精的人 ( 2002/6/19 下午 08:34:00 )

 耶穌無疑的就是人類史上最有名的援助交際者,他說「施比受有福」,
就是主張援助別人的意思。他同時也很樂於接受援助交際,像他四處講道,
也四處接受別人的援助接待,他更樂於和妓女交際
(例如有一個妓女就以賣淫所得,買了最貴的香精,倒在耶穌的腳上,用妓女自己的
頭髮去抹勻,耶穌非常稱讚這種援助交際)。
耶穌可以堪稱人類史中援助交際的典範人物。

這段話是何春蕤教授在他的網站上發表的
可否請哪位弟兄姊妹告訴我
聖經上有說過抹大啦的馬利亞是妓女嗎

[ 2 ] CC ( 2002/6/21 下午 02:41:00 )

何教授要以什樣的觀點評論
那是她的言論自由
只是她忘了學術和宗教信仰的分界
何教授不了解聖經,卻用來舉例,非常不恰當
這樣的說法不是教授該有的言論
不值得理會

如果懂得對宗教信仰的尊重
何教授該鄭重道歉

[ 3 ] CC ( 2002/6/21 下午 02:44:00 )

利用喜信聖經搜尋"抹大拉"
讀讀關於抹大拉馬利亞的記載

[ 4 ] CC ( 2002/6/21 下午 03:11:00 )

我剛在央大的某研究室網站看到博而不精的人提的那篇文章和敘述

但是並沒有署名,完全沒有作者資料
請問你如何判斷是何教授的評論?
該研究室不是她的專屬網站
我看過她網站的議題論述表,並沒有你提的這篇
所以,可能是"另有他人"的不負責言論

我應該先查證再回應
如果該說法不是何教授的言論
那換成我要為無查證而回應而道歉
求神原諒我

[ 5 ] 博而不精的人 ( 2002/6/26 上午 09:12:00 )

我最討厭有人說我亂蓋 所以我把網址貼上來
http://61.218.178.12/repression/sexwork/types/enjo/enjo_index.html
標題是[人類史上最有名的援助交際者]

另外,我管它是誰說的,我又沒有要告他
我只是要問 到底他說的對不對 是不是事實
跟我扯一堆有的沒有的幹嘛
就算不是他寫的,我是在他們研究所的網站上看到的
他也脫不了關係

[ 6 ] ︿﹍︿ ( 2002/6/26 下午 02:55:00 )

沒聽說過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
只找到:
『還有被惡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經治好的幾個婦女,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
至於抹香膏的馬利亞是在伯大尼,拉撒路的二姐、馬大的妹妹那個馬利亞。
至於犯邪的抹大拉馬利亞跟抹香膏的馬利亞是不是同一個人,我就不太清楚了。


至於那個中央大學何教授的話,
我覺得大家不要太被吸引或太困惑,
她是英文系出身的,學文學的,又搞女性主義的,
所以當然讀過聖經,而且應該還是英文的,
不過她是把聖經當作文學讀的那種,不是當作信仰的,
也沒有聖靈,
所以他對聖經當然會有錯誤解讀,
甚至是指抓自己想要利用的方式來詮釋聖經,
而非真的讀懂聖經,
所以請大家多多包涵。(喔,我跟她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這個何教授,
就是好幾年前帶領一些女學生上街頭高喊:
『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的那一位,
她常常會用驚聳的言論來引起大眾的注意與媒體的報導,
我想這是她的女性主義策略之一,
為了吸引大家注意來發表一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言論,
她之前的文章還拿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來做文章,
認為馬利亞未婚懷孕是女性性自主的最早的優良典範,
值得推崇。

說她是女性主義者我覺得有些不好意思,
可能或讓一些人誤以為搞女性主義的都是這樣的。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以平常心對待就好了,
如果每次面對像每個這樣的人,基督徒的信仰就要面臨大地震,
那就有點累了^_^

[ 7 ] ︿﹍︿ ( 2002/6/26 下午 03:17:00 )

剛剛上去看了一下何教授的文章
他的主要企圖是反諷『援助交際』一詞被狹窄化成性交易
(原文:性/別研究室網站正是以諷刺的方式,指出援助交際的多種含意。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曾援助交際其他國家與政客,父母也給青少年零用金以援助其交際生活,約會時一方請客付費就是一種援助交際,耶穌接受信徒的供養也是援助交際等等。)
以及反諷警方在網路問對方要不要援交誘捕網友的不當行為。

應該不是要對耶穌不敬的意思八。

[ 8 ] CC ( 2002/6/26 下午 03:38:00 )

那篇敘述,不對,更不值得看

誠心建議大家,發表言論請注意應有禮貌態度


雅各書第三章第2節
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 9 ] 博而不精的人 ( 2002/6/26 下午 04:30:00 )

>但是並沒有署名,完全沒有作者資料
>請問你如何判斷是何教授的評論?
>該研究室不是她的專屬網站
>我看過她網站的議題論述表,並沒有你提的這篇
>所以,可能是"另有他人"的不負責言論

第一 你說得對,我並不確定這是不是何教授所寫的
因為我是在他們的網頁上看到的,所以我才
會認為是何教授寫的
不過誰寫的有那麼重要嗎?我只是想知道這段話
是對是錯罷了
今天假如我是說:何教授又在散撥不實言論,企圖
抹黑我們,請大家評評理
那你提出這個問題我覺得合情合理
可是我今天是問:抹大啦拉的馬利亞真如這篇文
章所說是個妓女嗎
那誰寫這篇文章有什麼分別呢

第二 像^__^就說得很好,這才是我真想知道的
我不在乎是誰寫的,我只在乎它對不對
在回答人家問題要能抓住問題的核心

第三 有人問問題怎能用[這問題不好沒有必要問]來回
答人呢
CC說:那篇敘述,不對,更不值得看
為何不對不該看完全不作說明,這種武斷的態度
不該在討論時出現 CC你說是吧^^
假如我沒記錯的話,這是專門給慕道友發問的地
方,所以你不覺得不該對他們的問題太挑惕對吧

[ 10 ] cockroch ( 2002/7/16 上午 11:19:00 )

耶穌來,就是要拯救罪人...
所以,就算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但是她相信了耶穌,從此不再犯罪...

我們評估一個人,是要以他的過去來評估他,還是以他的未來去評估?

[ 11 ] sabahboy ( 2002/7/28 下午 05:44:00 )

 在(太二十六6~13)(可十四3~9)(約十二1~8)記載著有一個女人前來膏耶穌,他就是馬利亞(約十二3),也就是馬大的妹妹(路十39),和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兩個不一樣的人,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主耶穌曾經在他身上趕出7個鬼的那個馬利亞,並且在復活後首先向他顯現(可十六9).....

而(太二十六6~13)(可十四3~9)(約十二1~8)所記載的事蹟和(路七36~50)所記載的有一個有罪的女人來膏主耶穌的事蹟是不一樣....

所以若從聖經上所記載的事蹟來看,膏耶穌的分別是馬大的妹妹,馬利亞和一個有罪的女人....而他們所用的香膏值30兩銀子,大約適當時候1年的工資...
但聖經上並沒有記載他們是妓女,也沒有記載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如只有記載馬大和馬利亞是主素來所愛的(約十一5),而抹大拉的馬利亞則是非常愛主的,甚至在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的時候,悲傷地看著主耶穌被釘(太二十七55~56),而在主耶穌死後(七日的頭一日)急著要去墳墓膏耶穌的身體(可十六1)....


[ 12 ] Lawrence ( 2002/7/28 下午 06:25:00 )

我在猜, 會有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之觀點, 可能是從小說"基督的最後誘惑"而來.

[ 13 ] 押比疊 ( 2002/9/19 下午 10:29:00 )

事情要分三部份來處理。

假設一:兩次膏耶穌都為同一人?

《太》26:6-13,《可》14:3-9,《約》121-8與《路》7:36-50 可以是同一個人來的。(我說「可以」,不是「必定」)

疑點1:
前三卷書都提到馬大妹妹馬利亞膏耶穌,就沒有記罪婦膏耶穌。《路》就記罪婦膏耶穌,卻沒有馬大妹妹馬利亞膏耶穌。

疑點2:
《太》《可》都說請客的是一個生大麻瘋叫「西門」的人。《路》說是一個叫「西門」的法利賽人請客。

假設二: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

當時交鬼的,都多與賣淫和占卜有關。而耶穌曾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趕七個鬼。所以說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是合理的推論。(再申明「合理」,不等於「當然」)

假設三:以上全部是同一人?

這個疑點最薄弱。首先要假設一成立。再就《路》說她是個有罪的女人;和《約》裏,作者用相當多篇幅記這「兩個女人」來推測而成。(是「測」不是「論」)

論證完畢

[ 14 ] Lawrence ( 2002/9/19 下午 11:38:00 )

>>假設二:抹大拉的馬利亞是妓女?

>>當時交鬼的,都多與賣淫和占卜有關。而耶穌曾
>>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趕七個鬼。所以說抹大拉的馬
>>利亞是妓女,是合理的推論。(再申明「合
>>理」,不等於「當然」)

假設二也很難成立.

因為耶穌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鬼, 只說明了馬利亞身上有鬼這個事實. 而馬利亞身上有鬼附不盡然表示是因為其交鬼的緣故. 所以從她身上趕出鬼這件事實不能直接證明她是交鬼的, 既然無法證明她是交鬼的, 也就無法推論她有可能是妓女.

所以合理的推論是, 我們不知道她是不是妓女. 而既然證據不足, 當然要無罪開釋.

退庭!

[ 15 ] 押比疊 ( 2002/9/20 上午 01:08:00 )

L兄分析正確。

另,回應7月28日。如果要拍成電影,作故事。以假設三為藍本確實是很有劇力的。

[ 16 ] Lawrence ( 2002/9/21 上午 07:11:00 )

有沒有戲劇張力, 我不清楚.

反正, 抹大拉的馬利亞是不是妓女, 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什麼? 是我們看重聖經的話有過於其他人的話?

沒有聖靈感動的人看到主耶穌又吃又喝的, 就說祂是貪食好酒之徒; 看到施洗約翰不吃不喝, 就說他是被鬼附. 這世界有誰會看出聖經是指出一條得救的道路, 而這條得救的道路, 就是回歸真耶穌教會接受可以真正赦罪的洗禮? 有誰看到這點馬上就掉頭就走? 有誰願意了解為何真耶穌教會如此堅持呢?

反正, 自己有自己的帳要交, 自己要自己面對神, 不是嗎? ^_^

有感而發!

PS: 基督的最後誘惑就是這樣寫... 但這是從一個沒有受聖靈的人自己解讀的耶穌... 不論多麼考古, 不論多麼科學, 不論多麼邏輯... 他寫的只是他想像中的耶穌, 想像中的馬利亞, 想像中的猶大, 想像中的彼得... 絕對不是真耶穌教會所拜的那位真神耶穌! ^_^ 所以就小弟的個人意見, 泡茶聊天即可, 沒有很值得嚴肅討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