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綠洲

[ 1 ] tendgirl(梅子) ( 2007/5/20 下午 05:08:00 )

我想幫一位教會的姊妹問一個問題,那就是這位姊妹目前有一位外邦追求者,這位追求者的條件不錯,但是這位追求者還沒認識這位姊妹以前,就有跟二位外邦的前女友發生過親密關係了。所以這位姊妹現在覺得很困惑,她可以嫁給曾經發生過關係的外邦人嗎?假如說這位外邦人後來受洗了,那可以結婚了嗎?以上問題,煩請回答,謝謝喔~

[ 2 ] chkusin(阿香) ( 2007/5/20 下午 07:48:00 )

為什麼要嫁給這不專情的花心外邦人呢?
為什麼要在這外邦人的罪上有份呢?
信與不信的有什麼關係呢?
豈不知我們與不信的本不同軛?
這花心的外邦人受洗後能守住真理專情一人嗎?
受洗後結婚雖然可以,但能合神旨意得神喜悅嗎?
條件好的定義是什麼呢?
豈不知神的旨意原是要我們在基督裡忍耐.等候.尋找?
神在我們未出娘胎以前就在基督裡為我們凖備了最佳人選?
請慎重思考!

[ 3 ] sherwincoolman(淵) ( 2007/5/20 下午 11:40:00 )

哇~親密關係喔~婚前性行為?~這個男生好噁心阿~不過假如以後因為男方搞外遇而與女方離婚的話,女方應該不會因此犯姦淫罪吧。

馬太福因-第五章-第32節-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9節-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不過呢~女方想在離婚後在教會裡找到神真正位他選擇的另一半~應該是沒機會了,試問教會的未婚男性會希望將來的老婆是"破麻"嗎??~~請你幫女方多禱告~求聖靈帶領她~不依靠神~不快點警醒~將來會死路一條~怎麼會想要嫁外邦人?~如果嫁一個"專一"的外邦人還好,可以以信心拉他進來信主,但是嫁一個花心外邦人,除非那位外邦人長的帥、金多、地位高、花言巧語外,真的想不出要嫁他的任何理由,而我說的那些理由不是撒旦最愛控制人的招數嗎??~如果真是如此~那位姐妹應該不夠虔誠喔~都已經被撒旦利用了還不知道~可憐~幫他禱告吧

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14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 4 ] Riceman(Richard) ( 2007/5/21 上午 08:54:00 )

不過那個男的好像蠻誠實的耶!可是最好還是等到他受洗及得到聖靈後在說. 

[ 5 ] sherwincoolman(淵) ( 2007/5/21 下午 06:59:00 )

我到覺得那男的是對"sex"很open,不介意人家問他情史的那種人。

[ 6 ] tendgirl(梅子) ( 2007/5/21 下午 10:54:00 )

我是原post的人,據那位姊妹說,那位追求她的外邦人的條件不錯是指他的職業穩定薪水高,長得斯文又高,家境不錯,但是個性普通,感覺不是很談得來,二人還沒有交往,但那位外邦人一直跟她求婚,且雙方家長都沒見過面。
請問你說的不專情和花心的定義是在哪裡呢?那位外邦人說有把前女友當做是未來結婚的對象,但是沒想到會這樣分手阿~那這樣算是不專情和花心嗎?
其實那位外邦人說到過去的情史也只有點到為止,因他覺得過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可是那位姊妹覺得他不夠坦承,所以還在猶豫和考慮,她也希望聽聽別人的意見阿~也請大家多提出建議阿~願神祝福你們啊~謝謝喔~

[ 7 ] sherwincoolman(淵) ( 2007/5/22 上午 12:52:00 )

先承認你就是那位姐妹吧~哈哈,再說一次:哥林多後書-第六章-第14節: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他也許外表、世俗的條件非常好,但是他靈性的條件是zero,花心的定義就是他可以輕易跟他愛的人發生性行為,這在主內就是花心,也有很多外邦人堅持婚後與妻子發生性行為,因為婚後再發生性行為是給女方的尊重與保障,男人都會有性衝動是沒錯,但是如果是一個會尊重女人的男人,絕對不會為了自己的欲望而忽略了女方往後的幸福與保障~愛一個女人就一定要用下體的活塞運動去證明嗎??~就算曾經論及婚嫁,但是沒結婚就是事實,為什麼不忍到洞房那時候呢??~這證明什麼~這證明那男的沒有定力、沒有忍耐力,他以後發生外遇的機會極大~因為克制不了自己的性慾阿!!!~

[ 8 ] tendgirl(梅子) ( 2007/5/22 上午 07:48:00 )

這位sherwincoolman先生,你可不要亂誤會我阿~我真的是幫那位姊妹問問題的,我們是非常好的朋友阿~

[ 9 ] tendgirl(梅子) ( 2007/5/22 下午 04:21:00 )

請問這位sherwincoolman先生,你說『也有很多外邦人堅持婚後與妻子發生性行為』,這句話就有待商榷,根據我們身邊的人的例子,這樣的外邦人是相當的稀少吧~
不過很感謝大家提供建議,希望在神的帶領下,那位姊妹能做出正確的選擇,我也會勸告她的,也希望大家能多多回答和建議喔~謝謝喔~

[ 10 ] sherwincoolman(淵) ( 2007/5/22 下午 06:54:00 )

這種外邦人很多阿~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 11 ] 1123(1123) ( 2007/5/24 下午 11:57:00 )

我是建議不要嫁。

因為你都猶豫了,還需要嫁他嗎?
而且你能保証他婚後都很乖嗎?

[ 12 ] diva(SARA~盤~) ( 2007/5/25 下午 11:52:00 )

哈利路亞~各位弟兄姊妹

我先回答問題好了。我不覺得那位外邦人噁心,但是,婚姻...還是要有神在中間做主最好。若是,他還不認識 神,先不要嫁。

接下來,我有一些話想要說。這是我自己的經歷,給大家做參考。

6年前,我也是一個外邦人,我交過5個以上的男友。我很噁心嗎?帶我來教會的【弟兄】,是在腳踏兩條船的狀況下跟我交往的,當時我並不知道他有一位女友,是教會的姊妹。

我對他有很大的感謝,即使他後來將我拋棄,我並沒有怨恨他。我只是想要跟各位說明,不是教會弟兄姊妹就都是好人,外邦人有過愛情史,就是噁心的人或是花心的人。一個不懂道理的人做錯事,跟一個懂道理的人做錯事,哪一個錯比較大?

不管怎麼說,人都有軟弱,即使是教會的弟兄姊妹犯了錯,我們也不能用難聽的話去講論別人。 神說,這世上沒有一個完全人,不是嗎?

我們不要嫁娶外邦,不是因為外邦人很爛或是他以後一定會外遇。我爸爸也是外邦人,他就沒有外遇。希望大家能夠稍微思考一下這個問題。教會的弟兄姊妹就沒有外遇的問題嗎?不要嫁娶外邦,是希望我們是聖潔的,是屬靈的問題。當然,不懂道理,沒有聖靈保守的人,當然犯錯的機率比較高,這也是我們要考慮的問題。現在要在教會選擇婚姻的對象似乎也不容易囉!大家眼睛要擦亮,求 神帶領自己的婚姻。

總之,曾經是外邦人的我,想跟大家說明一下我的感受。請大家不要再讓來教會的外邦人受傷了。感謝神的保守,讓我現在還是在 神的愛中生活。

謝謝~~

[ 13 ] 小辛食(小綿羊) ( 2007/5/27 下午 09:35:00 )

我要聽主耶穌的話,要很努力抵擋惡念

有惡念來亂時= =要抵擋到沒法抵擋為之

要一直對自已說不行我要聽耶穌的

我要聽耶穌的

先嚇跑那個犯姦淫的男生,挖自已的鼻孔給他看

然後在摳腳腳,嚇死他

不然就直接對他說我是真耶穌教會天上真神的孩子

神的孩子,然後~就直接說我們不能嫁犯過姦淫
的男生。

或是說我的爸爸很嚴格= =會打死我的
或是說我目前想先讀書不想交男朋友

(地獄用火燒,用不死的蟲咬)

不然你就搬出孔子,孟子,老子

不然你就在搬出我不想嫁給對自已信仰不終的男生

= =他們的信仰也有不犯姦淫

不然說你有男朋友就好了~

沒有男人又不會死,沒有主耶穌才會死你知道嗎?

[ 14 ] tendgirl(梅子) ( 2007/5/27 下午 11:32:00 )

這位diva(SARA~盤~)姊妹謝謝妳的經驗分享,我知道教會有些弟兄姊妹行為不好,甚至是敗類,也感謝神讓妳來信我們教會,我覺得我們教會太過於把神國的子民和外邦人分為界線,會引起外邦人的反感,其實我們教會有些人犯罪被除名的,還包含曾經是德高望重的人呢~所以妳的經驗分享會讓我們看待事情更加客觀喔~願神祝福妳~

[ 15 ] sherwincoolman(淵) ( 2007/5/28 下午 07:47:00 )

原來聽從神的道就是敗類阿,假若真是如此,請教會繼續腐敗吧、世俗吧,撒旦最愛的呢,來八,順從私慾吧。To Diva,你從哪個字裡行間看出:「外邦人有過愛情史,就是噁心的人或是花心的人」。我還真是好奇阿??,我想噁心的原因是做出:活塞運動這種事情吧,你要知道教會的人是很保守的,這種事情看起來本來就是噁心,試問愛一個人一定要以活塞運動證明?我們是在針對"婚前性行為"的問題,並沒有針對愛情的多寡,你要有幾個男朋友是你家的事情,但是婚前性行為就是神不允的。你說你之前批劈腿的男朋友是教會的,那你們有沒有發生婚前性行為呢?男女朋友一定要做愛?就算你以前是外邦人不知道不能婚前性行為,在你接納主耶穌成為你的救主後,你還有沒有再犯?你有沒有痛定思痛的悔改?~而你那位劈腿的教會男友假若真的有發生婚前性行為,那他也玩蛋了,真耶穌教會跟外教會不同的地方是,作錯事悔改後決不能再犯,不會像外教會可以一錯再錯。雖然真耶穌教會很保守,也常以真理論斷人,但是這個論斷是好的,這就是真理,你我都不希望真耶穌教會失去聖靈變成"外教會"吧??少在那裡用看似合理的世俗觀點挑戰真理,你若是不接受真理,信主後還搞以前外邦人的行為,那你大可離開本教會。

[ 16 ] sherwincoolman(淵) ( 2007/5/28 下午 11:25:00 )

其實不管是罪人、外邦人,只要誠心悔改都可歸到主面前,教會並沒有排擠外邦人,只是不要每次都用外邦人的眼光來要求教會,以世俗的眼光挑戰真理,以人的思維抗拒神性。既然受洗皈依基督,就要有基督徒的樣子,最起碼的十戒就要開始守。而且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現在很多人交男女朋友、劈腿,一定要發生性關係?~為什麼不能純純的愛?真的很想請教diva,你在跟那位劈腿的男友交往時有沒有發生性關係?~如果沒有那真的很好,如果有的話也沒關係,以你現在受洗皈依主後的感想,還支不支持婚前性行為?你會不會告訴你的下一代說,婚前性行為是不對的,是會下地獄的?~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的想法?~以你得受洗後得靈洗的感覺,你現在會不會覺得婚前性行為很噁心??

受洗前做過什麼事都不重要,殺人搶劫也好,淫亂也好,只要受洗後,真心追求神的道才是真理的道路。在接觸真教會前,我也是不折不扣的"外邦人",以前的我也覺得教會很機車,規定一堆東西,很多事情都不能作,因為那時候得我用世俗的眼光看教會。但是自從我求到聖靈、懂得看聖經,就發現其實很多事情是神說不能做的,而不是教會本身。

送你一句話,加拉太書: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的。

你一旦有聖靈,自然會覺得婚前性行為是很噁心,是一件很不可原諒的事情,有了聖靈後,你就會知道要做那件事只能與神認同的另一半做。因為聖靈跟情慾是相敵的。

如果沒聖靈的朋友,感快求,因為那是進天國的門票,有聖靈後自然就知道我再說什麼。

[ 17 ] sherwincoolman(淵) ( 2007/5/28 下午 11:41:00 )

讓我們拋棄外邦人的觀點來論事,因為我以前本身也是外邦人。我們論的完全是"人品",完全是"非常噁心的婚前性行為",請大家不要搞錯方向,交多少男女朋友本來就無所謂,我們是在探討婚前性行為。

現在社會還是有很多人堅持婚後與妻子發生性行為,因為婚後再發生性行為是給女方的尊重與保障,男人都會有性衝動是沒錯,但是如果是一個會尊重女人的男人,絕對不會為了自己的欲望而忽略了女方往後的幸福與保障~愛一個女人就一定要用下體的活塞運動去證明嗎??~就算曾經論及婚嫁,但是沒結婚就是事實,為什麼不忍到洞房那時候呢??~這證明什麼~這證明那男的沒有定力、沒有忍耐力,他以後發生外遇的機會極大~因為克制不了自己的性慾阿!!!~

我的爸爸以前是外邦人,他也是結婚才跟我媽發生性關西,所以我一直說,本次主題是關於"人品"、"婚前性行為",跟外邦人本來就沒太大關係,只不過現在社會很多外邦人都很愛換搞,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刻版印象。

[ 18 ] allenshaw(痛悔改過) ( 2007/5/30 下午 10:25:00 )

我簡單重要的說--
只要是外邦人就都不行嫁娶,
因為他們不屬神.
何況是已經發生過性關係的外邦人,
更"不能"也不用考慮.

看你在乎 神還是在乎外邦人,
如果在乎神就不會給魔鬼留地步..

[ 19 ] diva(SARA~盤~) ( 2007/6/2 下午 11:41:00 )

to 淵

.........................!!!
受洗後....
我不認同婚前性行為。
但是,我看到許多婚前苟合而無法在教會結婚的弟兄姊妹。我想,我跟教會劈腿弟兄交往那一段,就沒有必要向你報告了。有沒有性行為,神知道。

我知道婚前苟合不對,可是~~

我也不覺得噁心。
也許我們對噁心的定義不一樣吧!

感謝 神,你能夠持守 神的道理。

希望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能像你一樣保守聖潔。

在主內相愛,直到耶穌再臨。

願 神祝福~~

[ 20 ] tendgirl(梅子) ( 2007/6/9 上午 06:19:00 )

to 淵
我還是覺得你說『也有很多外邦人堅持婚後與妻子發生性行為』,這句話就有待商榷。

那我有一段節錄於陳錦榮傳道的話:

若主內無罪的和外幫結婚
那不能在教會結婚
但若外邦人有一人以上的性行為
主裡的知道又和他結婚
那也算犯姦淫
但目前社會男女關係混亂
婚前沒性行為的男女已經很少很少
所以和外邦人結婚的後果可想而知
一主內主外
主外若沒有淫亂
當婚後請他來信主

陳錦榮傳道說外邦人婚前沒性行為的已經很少很少,跟你所講的『也有很多外邦人堅持婚後與妻子發生性行為』互相矛盾,你可否解釋一下呢~
也請問其他的弟兄姊妹你身邊的例子到底是像那一個人所說得那樣呢~我覺得丈二摸不著金剛,真是奇怪~

[ 21 ] tendgirl(梅子) ( 2007/6/13 上午 09:46:00 )

to diva
嗯.........
我知道有不少婚前苟合而無法在教會結婚的弟兄姊妹。他們在外表看起來乖巧老實,賢妻良母的形象,怎會料到會犯了苟合罪,二個都是主內的人卻無法在教會結婚,這種感覺很諷刺~可見看外表是不準的,人非聖賢,難免有肉體軟弱,所以希望我們教會能正視這個問題,不要坐視不管,要做好預防和輔導的功能,否則要如何讓慕道者心服口服呢~

很高興diva來信我們教會,相信你有感受到主耶穌的大愛吧~不會因為有某些主內的人行為不好而放棄,加油喔~

[ 22 ] diva(SARA~盤~) ( 2007/6/18 上午 03:47:00 )

To 梅子姊妹

感謝主~~我能夠來真耶穌教會,真的是 神極大的憐憫。極大的恩典。
而且, 神憐憫我,能夠在主內幸福快樂的生活著。剛剛信主時,很多道理都不懂。現在信主六年,越來越懂,【凡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還有【愛的真諦】那一段經文。雖然,看到軟弱的弟兄姊妹,自己也是軟弱的,不榮耀 神的。可是,想到, 神並不離棄我,我相信,神 也不離棄其他人。

其實,這篇討論回歸重點,是該不該嫁那位外邦人。我一直覺得,外邦人在怎麼好,都還是不要嫁才對。聽 神的話準沒錯。也許嫁給主內弟兄,生活不一定過得豐裕。可是心靈的平安才是真正的平安。

我的父母,和姊姊,未信主,都沒有真正的平安。常常可以看到他們為了一點小小的事情憂愁煩惱起來。
反而我的公婆,因為有 神可以倚靠,每天都笑口常開,沒有煩惱。沒有神可以倚靠的人,心中沒有 神的道理作為行事標準的人,在世界上生活起來,是非常辛苦的。 如果,嫁給這樣的人,不是也會很辛苦嗎?

我是覺得,我們自己主內的弟兄姊妹要加油。不能讓自己的品德比未信的人差。這樣,誰敢嫁娶主內呢?

希望我們大家都可以一起努力,同心走這狹窄難行的天國路。互相代禱吧!

願神祝福每位愛神的弟兄姊妹~

[ 23 ] kawase(路斯) ( 2007/9/17 上午 06:53:00 )

當你的良心讓你有疑惑時,便是在阻止你了。
良心在喊:NO~NO~,為何你假裝沒聽到呢?

[ 24 ] G121072487(阿邦) ( 2007/10/24 下午 03:55:00 )

請深思熟慮阿?

[ 25 ] Roy(Roy) ( 2007/11/14 上午 05:05:00 )

不建議唷

不如再找其它主內的同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