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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信主「通關」密語

撰文/過來人|聖靈月刊285期-2001.06|主題/一個人快樂信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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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宗教衝突──先找幾個「後援部隊」

通常,家人(尤其是父母親)在得知我們改信耶穌時,第一個反應先會是一陣錯愕,然後,腦中會浮現幾個比較實際的問題:「信耶穌以後,就不能拿香了?!」「不能拿香拜拜,那不就不能面對歷代祖先?這豈不是對祖先的大不敬?」「當家族祭祀時,我這個兒子(女兒)不能拿香,不能幫忙,那叫我如何面對同族的長輩?如何向他們交待?」「萬一以後我老死的時候,我這個兒子(女兒)不能拿香拜我,不能準備豐富的三牲五禮祭我,不能燒紙錢給我,那我在陰間不就很孤單,生活不就很落魄了?」「不行,不行,信耶穌等於是背叛了我們歷代長久以來的信仰!這簡直是大不孝的舉動!歷代祖先會生氣的,說不定會降災給我們呢!」「而且,將來死了沒人拜,沒人孝敬,我們豈不是很可憐?」「不行,我非得阻止這件事不可,要叫兒子(女兒)回頭,不能讓他(她)錯下去。」

於是,在擔憂加上些許惶恐的心情之下,有些家長會以嚴厲的眼神,兇悍的口吻斥責、警告說:「絕對不可以再去教會,否則打斷你的腿!」「信耶穌就是背叛祖先,你若再去教會,我就把你趕出去!」「與其將來被你氣死,不如現在我們就斷絕關係吧!眼不見為淨。」有的家長反應更激烈,會要你馬上跪在祖先牌位面前道歉,甚至發誓。不過,大部分的家長,反應可能會是比較委婉地說:「你去教會沒關係,去交交朋友也可以,但就是不要『入教』。」或說:「去教會聽聽道理是不錯,但不要信得太迷。該拜祖先的時候,還是要拜,這是我們做子孫的本分。」

如果,你的家長是固守傳統觀念而且態度很嚴厲那一型的人,那麼你可能要有心理準備,因為嚴酷的信仰逼迫可能會接踵而來。面對這種家長,有些同靈會選擇乾脆不告訴他們自己信耶穌的事,然後盡量藉故逃避各種祭祀的場合。如果可以這樣的話,那也不失為一種可行的辦法,緩兵之計,以後再慢慢找機會讓他們了解。不過,再怎麼逃避,似乎都不能躲過農曆過年期間的祭祀問題。農曆過年是中國人相當重視的一個節期,所有的家族成員幾乎都必須要回家「團圓」,過年的重頭戲──年夜飯,大部分就是白天拜拜的三牲五禮所烹調成的。即使白天的祭祀躲過了,到吃年夜飯的時候還是會「露出馬腳」。細心的媽媽,一定會發現自己的兒子(女兒)怎麼好像「怪怪的」,只吃剛炒好的青菜,其餘的一概不吃?再回想,白天拜拜的時候,兒子(女兒)的行為也好像有點不太一樣,躲得遠遠的,大家在分香的時候,也好像怕怕的,不大願意拿。大家在行禮時,他(她)卻躲在最後面站著看。此時,媽媽一定會起疑心,非問個清楚不可。於是,考驗就會悄然臨到。該怎麼向父母解釋這一切?該怎麼取得他們的諒解?該怎麼做到讓他們雖不贊成,但至少不反對或甚至逼迫?

依我的經驗,我們不能等到衝突發生,才意識到要去解決信仰不同的問題。在我們知道將有必須面對的衝突情況之前,我們得事先做好預防的措施,以降低衝突的程度,避免嚴重的爭執直接浮上檯面而加深彼此的鴻溝。通常,我們得先在家人中找到1-2個「後援部隊」,就是在家裏有點分量,而且願意支持我們,幫我們說服反對者的人。想想看,平日家裏對你最好、最支持你的人是誰?肯聽你講話,和你感情最好的人是誰?先向他們透露自己的信仰,先取得他們的諒解,再請他們在必要時幫你說話,支持你。
    
     經驗談    
以我的經驗,我覺得媽媽最好,也最心軟。媽媽在信仰上不會像爸爸一樣必須背負著延續香火的使命,所以,她們對信仰的態度傾向於開放,不會過於堅持。所,當我決定接受耶穌、受洗歸入基督時,我先和媽媽商量。很坦誠地告訴她,我接受這個信仰的理由和自己的體驗。並且,我也很坦白地告訴她,我信主之後,就不能再拜拜,也不能再吃拜拜過的食物。媽媽聽了,起先覺得很擔心,怕爸爸會反對,也怕體弱多病的老奶奶萬一離世時,喪禮上所有親族都在場,我怎麼面對?不過,擔心歸擔心,媽媽畢竟還是最疼我的人。往後只要遇到拜拜的時候,她總是會在剛煮好食物時,立刻另外為我留一份,然後才端出去祭拜。同時,她在和爸爸閒話家常時,會有意無意地開導他,信仰是個人的自由,不能強迫子女一定要照著父母信。有時她還會俏皮地抱怨:「每次過年過節,初一、十五都要大費周章,從早忙到晚,準備一大堆祭物,還要燒香受煙燻,實在很累人。還是信基督教比較輕鬆,每個禮拜上一次教堂就可以了。」

雖然我爸爸不太贊同,但他的態度也在無形中逐漸軟化,至少沒有那麼排斥。後來,爸爸終於還是知道我信耶穌的事了。他有時會唉聲嘆氣地說:「養這個女兒真是白費了,居然跑去信耶穌,以後不能拜我,唉……」此時,我媽媽就會站出來幫我說話:「其實,我們女兒滿乖的,也滿孝順的,這樣就夠了。」「人家不是說,『生時一粒豆,勝過死後孝豬頭』(台諺:意思是說,父母在世時盡孝,勝過死後隆重的祭禮)。」「況且,你沒有發現,我們阿華自從『入教』後,行為變了很多,變得很懂事,功課也變好了嗎?」爸爸想了想,頻頻點頭,便不再說什麼了。一場原本可能會像「原子彈」般嚴重的信仰衝突,就這樣一次又一次地被減壓,最後只剩下零星的「小火花」,沒有「爆發」,也沒有傷到任何人。最奇妙的是,我自己不曾「親自」為信仰辯解,也未曾和父親正面發生衝突。反而都是媽媽在幫我打圓場,並向家人說明原因。我想,是神在暗中幫助了我,使我媽媽反過來站在我這邊。

我覺得坦誠地和家人溝通,先尋求最親近家人的諒解,尤其是自己的父母要能接納,然後再由他們慢慢來說服家族裏其他長輩。這樣的過程會比較緩和,阻力和傷害也會比較小。最好不要把問題拖到家族祭祀或祖父母喪禮的時候,才不得不面對。因為通常在那種場合,會有不理性的信仰逼迫發生。例如,曾聽說有一位姊妹在祖母的喪禮時,因為堅持不肯下跪,不肯拿香,而被同族的長輩打得很慘。我想這種場景或許是可以事先預防的,假如那些同族的長輩不是到那天才知道這種狀況的話。假如他們很早就知道的話,或許就不會那麼氣憤,那麼無法接受信仰「背叛」的人,而做出那種舉動了。不過,神給每一個人的試煉不同,或許那個姊妹正落入試煉之中。



 
減少信仰的阻力──別讓耶穌成為你的「代罪羔羊」

要讓家人(甚至家族的成員)接納我們的信仰,我們真的必須要努力做點「功課」。就好比主耶穌告訴我們的,我們要做世上的鹽、世上的光,要有好行為,讓人看得出我們真是主的門徒,並歸榮耀給神(太五13-16)。也讓人從我們身上看到生命的蛻變,聞到基督馨香之氣(林後二15),甚至讓人興起一股效法的感動。這樣,多少能減少一些信仰的阻力。畢竟,好行為是人人都樂意看見的。很多人對基督徒都有比較高的道德標準,而我們的確也理當如此,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有好行為才算得上是「世上的光」,帶給人快樂和希望。

除此之外,我們要特別注意,熱心參與教會的事務外,不要忽略了家人的感受。身為家庭的一份子,我們平日該做的事,該扮演的角色,我們還是要盡好本分,甚至要做得比信主前更用心。如果,我們自己的本分沒有做好,那麼,主耶穌很容易就會變成我們的「代罪羔羊」。很多家長會把我們的錯怪到主耶穌或教會身上的。
   
   
經驗談 之一
   
記得有一年暑假,我接受教會的安排前往某教會協助學生靈恩會,擔任輔導員。在為期五、六天的活動中,我很盡責地幫助小組的學員,十分關心他們的起居生活,以及他們祈求聖靈的情況。每天忙到學員們熄燈就寢之後,才拖著疲憊的身體打理自己,然後昏昏入睡。由於太專心了,竟然一點也沒有想起臨出門前媽媽交待我要打電話回家報平安的事。等到學生靈恩會結束,我帶著學員們的祝福,以及一顆充滿喜樂的心,踏上歸途。不料,剛到家門的那一刻,母親看到我的剎那間,她的臉色突然變得很難看,氣呼呼地對我說:「妳有教會,有耶穌就夠了,是不是?」「教會供妳吃、住,妳可以不要這個家了,是不是?」「從星期天出門之後就杳無音訊,六天裏連一通電話也沒有,妳知不知道我們有多擔心?」「妳信的那是什麼宗教呀?竟然信到連父母家人都可以不顧了?真可怕呀!」我想,我媽媽那時一定是氣昏了才會說這麼重的話。其實我沒有不要這個家,只是一時太專心做「聖工」,卻把另外一件也很重要的事給忘記了。都是我不好,如果我記得打電話回家噓寒問暖一聲,並且讓媽媽知道我的狀況,那這一切的誤會就不會發生了。好不容易才建立媽媽對我的信任及對教會的好感,卻因為這個失誤而大打折扣。後來,我費了好大的力氣才重新獲得媽媽的信任,可以自由地到教會。
   
   
經驗談 之二
   
記得我還在慕道期間,認識許多教會的青少年,因此常常參加他們的聚會或聯誼活動。有一次,學校放學之後,我和幾個教會的玩伴(同校的)一起相約到街上逛逛,一路上有說有笑,有時還互相追打。正巧,被騎車路過的小阿姨給撞見了。她知道那些同伴都是教會的人,心裏就覺得不大高興;她覺得我們幾個人放學後不直接回家,穿著制服卻在路上閒晃、追打,很不適宜。於是,她當天就打電話告訴我媽媽:「妳女兒會被教會的人帶壞了,放學後不回家,在路上逗留,不成體統。」結果,晚上我回到家之後,就被媽媽責備說:「如果去教會是為了呼朋引伴,笙歌作樂,浪費時間,那還不如在家讀書,會比較有意義些。」其實,我覺得這件事純屬我自己的問題,跟教會根本沒有什麼關係,但是他們就是會把教會牽連進去,實在很不公平。不過,或許這種反應是很自然的,因為人們對於自己所不贊同的事(或宗教)總是會用「放大鏡」,以較嚴苛的態度來看待。所以我們自己也是要留心。



 
和未信的家人相處──主動調適彼此生活步調的差異

和家人有不同的信仰型態,對彼此而言,都是一件需要調適的課題。由於我們是造成改變的一方,因此,我們要比未信之前更留心注意,不要使他們感覺受到冷落。也不要使他們為了配合我們而造成生活的不便。在不違背真理的範圍內,我們反而應該主動設法調適彼此的生活步調,盡量維繫像平日一樣的家庭關係。如果有無法配合的情況,我們也要坦誠溝通,說明清楚。例如,「安息日」正逢週休二日,很多家庭會選擇在這一天大早一起出遊,如果家人不反對我們的缺席,那我們當然就可以「掉轉腳步」來到會堂參加安息日聚會。但是,如果家人覺得我們沒去,他們會不安心,或者覺得少一個人很掃興,因而強烈地希望我們一起去時,那麼,我們就要自己衡量了。
   
   經驗談 之一   
通常遇到這種情形,我一定會在星期五晚間先去參加聚會(星期五日落後就是安息日的開始)。其次,我會盡量爭取至少能參加星期六上午的聚會(反正假日大家都會比較晚起,所以很容易延後出發的時間)。最後,沒有辦法參加聚會的下午,我會在心裏記念安息日,一路上在心裏默禱,順道幫家人禱告,希望將來有一天,全家人都能一起到教會,參加安息日聚會,這樣就不會有這種衝突了。

又如「清明節」要掃墓祭祖。有些家庭很看重這個節日,不僅事先大費周章準備牲禮,又規定全家人都要一起參加。到墓園的時候,大家會先動手清除墳墓旁的雜草,掃除堆積在旁的土堆,然後才開始祭祀程序。首先擺上牲禮,倒茶水或酒,祭祀時每一個人都要分一炷香(有延續香火的用意),然後對著祖先的墳墓行三鞠躬禮,最後當場吃祭拜的食物中有殼的食物,並將殼子丟在墳土上(表示為祖先修補房舍)。當然,後面那些祭祀的程序都不是我們可以做的。但是,前面那些整理墓園的事,卻是我們應該要主動幫忙的;這樣多少可以彌補那些未信家人心中的遺憾和不滿。雖然我們不能祭拜,但至少我們用具體行動表示對逝去親人的關懷。
   
   經驗談 之二   
對於清明節,我所抱持的態度是,去整理逝去親人最後安居之所,去緬懷前人的佳言懿德。雖然我們都知道人死後,靈魂也離開了軀殼,暫時到陰間歇息,等候將來的審判。所以,人死後歸回塵土,已死的身軀也歸於無有;但是對於我們未信的家人而言,親人的軀殼在這裏,他的靈魂也安居在這裏。因此他們對祖先的墓園是有特殊情感的,掃墓祭拜對他們而言,是盡子孫的孝道,也是感念先人的德澤。身為基督徒的我,需要去體會家人對掃墓的重視,去了解這層特殊的情感,而不是一味的排斥。因此,參加清明掃墓,我的態度是莊嚴的,不是去應付,也不出於勉強。我會更積極去做我所能做的清掃工作,我覺得我需要讓家人知道,我們信基督教並不像一般人所想的那樣「忘本」,那樣「不孝」。其實,我們一樣很重視家庭關係及孝順的道理。只是我們用不同的方式來盡孝,同時,也強調把握時機,及時行孝。知道平日多體察父母的需要,多關心他們的起居及健康。更祈求父母將來也能和我們一起同住天堂樂園,使靈魂得到永遠的安息。因此,在他們舉起三炷香,虔誠祭禱的同時,我在一旁向著天父真神,為他們代求著……。



 
消除在教會裏的孤獨感──把自己當作主人

初信的時候,會有一段信仰的「蜜月期」。眼裏只有耶穌,心裏充滿喜樂,覺得信仰很美好,覺得教會好像「一家親」。可是,過一段時日之後,心裏會開始不由自主地產生一種「落寞感」。教會的人雖然很親切,但卻很「客氣」,沒有那種像一家人的自然感。每次聚完會後,大家似乎禮貌性地寒暄幾句,就各自回家了。你很難和別人深談,也很怕打擾他人,因為大家總是那麼「帶有點距離」的客氣。你看到很多同靈彼此談笑風生,自己卻很難融入。你看到大家一群一群彼此很熟稔,自己卻彷彿是化外之民,雖然他們也稱你為弟兄(或姊妹)。其實,
這種現象是自然的,人們總是習慣地和自己所熟悉的朋友親近,而不會主動和陌生的人交談。原因無他,因為會緊張,會害怕找不到話題可聊時,面面相覷的尷尬。相信你、我也是如此。所以,我們也不能就這麼責怪人家「沒有愛心」,畢竟,在東方人的社會,自古以來,大家都是比較保守而不擅於表達自己。可是,當你需要幫助的時候,你就會發現教會裏的人很可愛,因為大家都是那麼義不容辭,那麼熱心幫助你。

所以,你要告訴自己,你不是孤單的。你要化被動為主動,改變自己是「後來的」、是「客人」的小媳婦心態,把自己「真正」當成是教會裏的一份子,當作是主人。當主人的,都是主動向別人介紹自己,主動關心來往的人,也都是看到教會哪裏髒亂,就會主動清理的人。當你把自己真正變成教會的一份子時,你就會有很多機會和其他真心愛教會的同靈一起做事,久而久之,那群愛主之人,就會成為你信仰上的同伴了。
 
 經驗談 
大學放榜後,我到外地就學,去到一個陌生的教會參加聚會。會後,有些同靈熱心地過來和我打招呼,他們第一句話問我:「妳以前在那裏聚會?」又問:「妳爸爸是誰?」(別擔心,他們不是在作身家調查,只是試圖拉拉關係,順便找看看有沒有共同的話題可以聊。)我回答:「我是自己一個人信主的,我爸爸媽媽,你們一定不認識。」大家一聽我這麼回答,突然好像不知道該怎麼接下去。於是,我就俏皮地說:「所以,我很可憐,你們要替我禱告喔!」結果,大家摸摸頭,會心一笑,點點頭,認真地說:「對呀,我們一定會幫妳禱告的,希望妳父母能早日認識耶穌。」後來,我就和那個教會的同靈漸漸成為好朋友,突然間,我覺得我好像多了好多哥哥、姊姊、伯伯、伯母,還有阿公、阿嬤……的親友。我人雖在幾百公里外的陌生之地,卻感覺離家很近。誰說我一人信主,我是孤獨的呢?

一人信主最忌自己「落單」。由於沒有家人一起為伴,同走天路,所以,難免在遇到挫折或信仰低潮時,發現自己竟然沒有可傾訴的對象或可相互勸勉的親人。因此,我們要學會堅強,別忘了還有主耶穌是我們最大的親友,我們要倚靠祂繼續往前走。當我們發現自己的信仰有危機,或自己的信念開始動搖時,一定要發出求救的「信號」。愈不想去教會時,就愈要強迫自己去教會。愈不想禱告時,就愈要跪下來禱告。你知道嗎?一個人信主的同靈,若有心要躲藏,是很容易在教會裏「失蹤」的。假如再加上沒有在固定的教會聚會,則別人根本不容易發現你已經停止聚會很久了。因此,我們最好有一個固定的聚會教會,有一群屬靈的同伴,隨時讓他們了解我們的狀況和我們的想法,然後可以給我們必要的協助和開導,以度過信仰的低潮。《彼得前書》五章第8節說到:「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獅子不會輕易攻擊成群的動物,但牠會伺機獵捕落單的、軟弱的、跑不快的獵物。魔鬼對我們也是如此。



 
主內完婚──終結一人信主的日子

通常接近適婚年齡的時候,父母親友總是會很熱心地幫我們介紹對象,安排相親。可惜,不管條件再好的對象,他們終究是「未信主的人」,無法和我們同負一軛(林後六14),共承生命之恩(彼前三7)。因此,我們心裏要立定志向,嫁娶主內,心情不要隨父母親友的介紹而起舞。可是,也不能因此就完全不管這件事,讓父母乾著急。時日一久,恐怕會有被「逼婚」未信者的危機,那就更麻煩了。

全家信主的人,有父母關心他們的婚姻,所以通常在教會裏也會比較積極一點,順利找到對象的機會也會比較多一些,比較早一些。相對的,一人信主的同靈,沒有家長在教會,自己又不好意思開口,若不是教會的婚介特別留意,難免會有遲遲未婚的情況。自己或許不急,但要想想父母希望子女早日成家的心理,為避免父母過度擔憂,我們自己要積極一些。若在教會裏有欣賞的對象,不妨主動向婚介探詢,請他們代為介紹。若沒有特定的對象,也可以向婚介說明自己的狀況,請他們代為留意。我們全體教會的婚介,每年都有定期的靈修會,他們常常互通訊息,了解各地未婚青年的狀況。所以,把終身大事託付他們,他們都會很盡心的,因為這是主耶穌所託付給他們的責任。
  
  
經驗談 之一
  
某個弟兄,大學時代才信主,在外地求學並就業多年,一直到31歲都孓然一身。心裏原本都抱持著「終生不婚」的念頭,因為他常想:末日就要來了,還是保持單身,儆醒度日,不要有家累才能「清心」。可是,他的父母已經都超過六十歲了,自覺年紀老邁,心裏巴望著兒子早日成家,自己也能早日安心。於是託人介紹了好幾個條件很不錯的女孩,可惜相親時,兒子連看人家一眼都不看,害得兩老頻頻向人道歉、打圓場。父母為此很煩惱,百思不解,後來猜想兒子可能是非信耶穌的不娶。於是,又託人介紹個基督徒給兒子,結果,他還是無動於衷,真把兩個老人家給搞糊塗了。後來,再進一步追問,才知道兒子可能是非真耶穌教會的信徒不娶,這下子真把他們氣炸了,甚至發誓說:「絕對不會踏進教會一步!」。最後,這位弟兄也不堪其擾,才勉強同意教會的婚介幫他介紹對象,早日結婚「盡諸般的義」,也讓父母安心。
  
  
經驗談 之二
  
上面說的那位弟兄,就是我的先生。和他一樣,我原本也是抱著不婚的念頭,不過,我的原因沒有他那麼「屬靈」。我主要是對自己沒信心,覺得自己沒有什麼特別的條件,人長得不怎麼樣,也沒有什麼才情,所以一直都「不敢」奢求有婚姻。可是,那年,我29歲,我爸媽很著急,一直擔心女兒過了30歲就很難再找到對象了。於是,他們開始拜託三姑六婆介紹,積極為我安排相親,忙得像熱鍋裏的螞蟻。看他們這麼心急,我心裏也很擔心會不會被逼婚,嫁到未信主的家庭。所以,有一天晚上,我就告訴媽媽:「我在教會裏有一個欣賞的對象(正巧就是我先生)!教會的人會幫我們介紹的。」(其實,我只是欣賞他,從來沒單獨和他說過話,更不用說論及婚嫁。)我媽媽一聽,眼睛為之一亮,馬上說:「那趕快帶來給我看看。」於是,我暫時解決了被「逼婚」的危機,卻不知道該怎麼樣才能解決問題。後來,我心想,只有嫁給主內同靈,並使父母安心最重要,所以就放下「女性的面子與自尊問題」,向婚介表示自己內心的意思,請他們幫忙看看。自己則是到這個時候才開始認真地為這件事禱告。後來,我被安排去見了他的家人,他父母對我印象不壞,於是,我們就在雙方父母的同意下,結婚了。我們兩個從此變成「一家人」,不再是孤獨一人信主。可是,我們要共同面對「家人未信主」。



 
引領家人來信主──不能心急,但要把握機會

有人說,只要來過真耶穌教會,明白真理並相信的人,很少會離開的;即便後來有因軟弱而無法持守道理的人,通常也不會再回頭去拜偶像。這是真確的,因為,我們明白道理的人都知道,這個世界只有一個真神,而且絕對是獨一的,偉大的造物主。一般人所敬拜的,是人手所雕刻的偶像,它們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耶十14-15)。看到家人虔誠地拜著他們所不認識的神(徒十七23),帶著戒慎恐懼的心情,守著一堆沒有道理的禁忌,內心會有一股很強烈的衝動,很想告訴他們:「拜偶像是錯的,拜獨一真神才是得救的正路。」「信耶穌才能得釋放,並脫離魔鬼的轄制。」但是,如果我們真的這麼直接地告訴他們,一定會引起很大的反彈,加深彼此的衝突,甚至引來更大的信仰逼迫。

我們必須了解,父母或長輩的信仰,是他們從前一輩傳承下來,經歷數十年已經根深蒂固的觀念。你不能說他們錯,也不能說他們是迷信,因為,他們可以告訴你很多很多親身的經歷,而且都和偶像顯靈有關(雖然那是魔鬼為了取信世人的把戲,魔鬼也會顯「神蹟」)。所以,要引領家人來認識耶穌之前,一開始不能直接先去否定他們、評論他們的信仰,否則可能會讓他們先築起彼此之間的一堵牆,再來要談就更不容易了。我想,要改變一個人的觀念或信仰,所採取的步驟應該是比較細水長流型的。先從我們自己的改變做起,讓家人看到我們的進步,看到我們的好品行,讓他們聯想到是宗教的力量帶給我們的改變,進而讓他們有興趣想解我們信的到底是什麼。其次,平時可伺機利用一些場合,說明我們的信仰理念,讓家人了解,以去除他們對教義的陌生和誤解。最後,要把家人未信主的事,時常放在禱告中,求神賜給我們好機會。《傳道書》上說:「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九11)。我想,神是賜人機會的神,我們應該向祂求機會。只要我們有恆心,用深愛家人的心,為他們禱告,求神開啟他們的心眼,神必定會顧念我們。經上不是有個比喻告訴我們不灰心的祈禱必蒙應允嗎(路十八1-8)?抓住神的應許,相信會有成就「全家信主」的一天。
  
  
經驗談
  
打從我進入真耶穌教會以來,我每天都期盼能帶領家人一起來接受這麼美好的福音。我常想,如果將來我們一家人都能一齊在天堂裏聚集,繼續當一家人,那該有多好!起初,我看到他們拜偶像拜得很虔誠,又常常擔心去得罪神明,實在很可憐。於是,我會試圖去「糾正」他們的信仰,譏笑他們的迷信,甚至有時會對他們喊著:「奉主耶穌聖名趕撒旦!」當他們在移動家裏的擺設,以免被「沖到」、「煞到」時,我會很嚴厲地斥責他們說:「不許動,誰叫你們這麼迷信的!」這種舉動通常會把他們嚇得目瞪口呆,進而對教會極其反感。大家都以為我中「邪」了。

後來,慢慢長大了,心智比較成熟,會多用體諒的眼光來看待他們拜偶像的事。再也不會這麼莽撞,說話這麼衝了。家人反而因此更願意聽我述說教會的道理。無形中,我們彼此的隔閡漸漸就化解了,大家也都相安無事,互相尊重彼此不同的信仰。直到有一次,家裏遇到了一件很嚴重的事,父母到處求神問佛,散盡家財,受盡神棍的欺騙,還不能善了。我觀看整個事件,一面擔心,一面也為此加強禱告,心想莫非這就是神所賜的好機會?於是,趁機向媽媽及妹妹介紹耶穌,告訴她們可以禱告求耶穌幫助我們。果然,在那次事件中,媽媽和妹妹都深刻感受到主耶穌的同在,從此,他們就認定耶穌,受洗歸入主的名下。

兩個弟弟雖然親眼看見主耶穌的奇妙作為,卻始終硬著頭皮,不願同我們一起歸主。雖然如此,我還是繼續善盡自己的本分,為他們代禱,並一面帶領媽媽和妹妹熟悉教會,熟悉道理。過了好幾年,突然有一天,大弟自己說要去教會聽道理。後來才知道,他心裏很佩服教會人的品行,也很羨慕主內的婚姻,一家人一起去教會,那種情境很美好。他說,他有十個好朋友,每一個朋友都在前幾年陸續結婚,但是卻都相繼離婚,無一倖免。他覺得世人的愛情很單薄,說結就結,說離就離,即使有小孩也照樣離婚,留下幾個可憐的小孩,讓他們的爺爺奶奶帶。世人的愛情似乎沒有永恆可言。他希望能在教會裏結婚,過著有「真愛」、有「信仰」的生活。弟弟慕道後,過一年後才信主,他會有這種轉變,讓我覺得很意外。但我覺得很感謝主,藉著我的口,常講出一些教會同靈的事蹟及見證,一絲一絲放入他的心裏,最後終於慢慢發芽、開花、結果。只有神才能使人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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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還要做的努力,就是為爸爸、小弟,還有夫家的公公、婆婆、大伯和小叔代禱!繼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好自己的本分。希望有一天,我們能從「一人信主」開始,到全家都蒙福、都得救。哈利路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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