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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念楊約翰長老(中)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308期-2003.05|主題/一日三省吾身--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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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楊長老掌握教會增長的方向

1926年8月17-21日,本會在南京舉開第三次全體大會時,成立真耶穌教會總部於南京,同時選出負責人七人,分掌會務、報務、學務、財務、總務等五系;張巴拿巴長老當選為總負責,台灣教會黃以利沙長老也被選為負責人之一。

大約40年前,我聽楊約翰長老說過,本會在南京成立總部之前,黃以利沙長老曾向張巴拿巴建議,為了促使本會不斷地增長,必須掌握三個方向:(1)要有健全的組織;(2)要重視人才的訓練;(3)要發行定期的刊物。

張巴拿巴欣然接受黃以利沙長老的建議,在組織方面,於1926年8月中旬,通過第三次全體大會之議決,在南京成立總部,選出七位負責人,分掌五系,並且制定規章40條。

就訓練人才而言,於1926年4月,在南京開辦第一期神學會,為期三個 月,學員53人。就發行定期刊物來說,則於1925年3月,創刊《聖靈報》於南京,兩三個月出刊一次,是不定期刊;1926年8月,成立總部之後,始改為月刊;1928年11月,設置印刷廠於上海總部,以便更積極地推行文宣工作。

楊約翰長老很興奮地提起這件往事之時,言外之意是,他也要遵循這三個方向來促使本會不斷地增長。如今回顧楊長老所留下來的腳蹤,我們必處處發現他確實掌握了教會增長的方向,值得我們懷念並效法。茲簡略敘述數項於下,以窺其一斑:

1.他全力整合各國教會

1910年代,本會建立伊始,曾叫「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意謂本會是「復興原始教會的末世真教會」,負有更正基督教各教派的異端之神聖使命。為了完成主耶穌所託付這個重大任務,必須將本會初期的工人從耶穌基督啟示而來的「合乎聖經之真道」,傳遍世界各地。

楊長老深知,若要遵從主的吩咐,「往普天下去傳福音」,使萬民做主的門徒(可十六15;太二十八19),單憑台灣總會有限的力量是不夠的。因此,為了整合世界各國教會,實實在在地「合而為一」(約十七11、20-23),以便為興旺福音而齊心努力(腓一5、27),自1960年代初期起,他便走遍香港、東南亞與東北亞等許多地區,致力於謀求「共負同一使命」之共識了。

到了1964年冬,眼見時機已經成熟,楊長老便提出他的構想,給總會負責人會商議。依據1964年11月4日,台灣總會所舉開第四屆第18次臨時負責人會議的記錄,討論提案乙號案的案題是:「各國教會代表大會召開案。」議決:「照原案通過。」提案人:國外股(筆者按:當時的國外股股負責,乃由楊約翰長老兼任)。

1966年初,召開各國教會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已經有點眉目,楊長老便再提案催生。依據1966年2月1日,總會所舉開第五屆第六次臨時負責人會議的紀錄,討論提案乙號案的案題是:「請決定各國教會代表大會日期,以便通函案。」議決:「延期至1967年3月6日召開之。」提案人:國外股(即楊約翰長老)。

1967年3月6-10日,深具歷史意義的第一屆各國教會代表大會,如期在台灣總會的舊址台中市公園路舉開。與會的各國代表,除了台灣之外,來自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有美國、日本、南韓、馬來亞聯邦、新加坡、沙巴等,出席代表25位,列席者28位。議事進行中,各國代表發言踴躍,氣氛融和,宛如一家人。我有幸當選為台灣代表之一,敬陪末席,全程參與,內心深受感動,如今記憶猶新。

該次國際性教會代表大會的討論案題,提案者幾乎都是台灣總會;而台灣總會的代表中,草擬那些議題的便是楊約翰長老。現在查閱聯合總會的會議紀錄,重新檢討那些案題、辦法和議決,使我頓然覺得彷彿回到從前,心裏再一次激盪,再一次看見了神奇妙的作為!因為那些案題逐條順利通過,對各國教會的聯繫、互助與增長來說,確實都有非常切合實際的幫助。諸如:

重要教義部分,有五大教義之確立案,以及獨一神觀之確立案等,共計六案。討論這些教義的目的是,謀求各國教會對本會的基本信仰都作完全相同的詮釋,使普世真教會在真道上合而為一(弗二19-22,四13;多一4)。

組織部分,有教會組織強化案,以及真耶穌教會各國教會代表大會章程制定案等。第一案的題旨是,促使各國教會早日成立總聯絡機構,以便全國各地教會推行會務更順暢,使聖工日益發展。第二案經討論結果,當場制定各國教會代表大會章程,共計20條;其宗旨則是統一教義、各國教會間之密切連絡、互助,以及更積極地推行世界傳道。

世界傳道推行部分

1號案:各國傳道人員訓練案
辦法:
(1)請各國選派獻身事主者,來台灣神學院受訓。
(2)各國教會要多舉辦傳道訓練班,需要時可向大會申請派員前往協助。

2號案:各國間之傳道者交流案
辦法:
(1)為造就教會或向外開拓聖工,得向大會申請差派傳道者前往協助。
(2)各國間之教會,為分享恩賜,發展聖工,得互相交換傳道者。

3號案:各國文字傳道強化案
辦法:
(1)大會辦事處設置英文傳道部,由各國教會選出編審委員負責供稿,交給台灣書報社發行。
(2)各國教會多出版對外、對內的各種刊物,以推展聖工。

綜觀上列的議案之宗旨與辦法,並且全部順利通過,使我們可以肯定:楊長老全 力整合各國教會之辛勞,並沒有白費。更重要的是,真教會的世界傳道之偉業,未來的榮耀(該二9),至此已經透出一線曙光了。

2.他盡心培植各種工人

依據台灣總會的會議記錄、相關資料,以及1983年4月至1993年4月,我在國際聯合總會事奉主那段期間,經常與楊長老同工,加上之前也有幾次跟隨他出國去工作的經歷,我發現楊長老從主所領受的恩賜是舉開講習會,訓練工人。

更可貴的是,楊長老知道他的恩賜是什麼?並且知道主要他做什麼?事奉的方向既然確定,他便毅然奉獻他一生的年日,付出他全部的生命,盡心培植各種工人了。茲略述數項如下,以知其梗概:

1948年4月,為培養山地傳道人才,台灣支會(改制後叫台灣總會)在台中舉開山地神學先修班,為期三個月,學員9名。這些學員結業後,被台灣支會按立為補助傳道,受差派至台東、花蓮、宜蘭各縣之山地,從事開拓與牧養之工作;蒙主施恩,成績頗佳。第二次集訓,稱為聖經講習會,於1953年3月,在台中舉開,為期二個月。

平地教會也有類似的講習會,稱為教會領會者講習會,第一次於1951年12月,第二次於1953年9月,第三次於1955年12月,均在台中舉開,為期各三星期。之後, 山地與平地教會,都經常舉開這種講習會,積極地培植更多牧養教會的工人,使各地教會得以不斷地增長。

1950年8月7日-16日,為了造就主內青年之信仰,台灣支會舉開第一次青年靈恩會,男生在嘉義教會,女生在民雄教會。靈恩會後,與會的青年因為深受感動,自覺使命重大,便在所屬教會舉開兒童聚會,熱心培育兒童的信仰。

台灣支會為了訓練這些愛主、關懷兒童的信仰之青年,乃於1951年8月,在嘉義教會舉開第一次兒童聚會教員講習會,為期10天,學員31名。因為效果甚好,所以自1952年起 ,每年都舉開一次教員講習會。1956年4月,在台中舉開第一次山地兒童聚會教員講習會,為期一個月,學員55人。1963年,依照新制度再開辦一次教員講習會,學員336人。1963年及1969年,在台中各舉開一次青年聚會教員講習會。

後來,青年靈恩會改稱為學生靈恩會,有大專班、高中班、國中班等,分班教導神的話。每年舉開一次,參加人數年年增加。除了學生靈恩會之外,於1972年2月1日-10日,又在台灣總會舉開第一屆神學研究班。

1982年9月,在神學院開辦社會組短期神學訓練班;1984年7月,開辦大專組短期神學訓練班。社會組與大專組之神學訓練班,都是每年授課一個月,三年修完應修之課程;每年招生,學生人數年年增加。

上述這些補助傳道、教會領會人員、宗教教育教員,以及青少年之訓練工作,多數都由楊長老所策劃和推動;有些講習會即使由其他的傳道同工所策劃,楊長老仍然是不可缺少的講員之一,而且所負擔的課也特別多。

當他到了晚年,看見台灣各地教會的宗教教育都已經有了很好的規模、許多青年都在各地教會熱心事奉主;又看見各地教會晚間和安息日的崇拜聚會,都有安排牧會人員在盡責帶領的時候,他的內心不知道多麼地欣慰呢!

楊長老知道,台灣總會開辦教會領會者講習會的目的,乃為要彌補傳道者之不足,使各地教會晚間和安息日的崇拜聚會,都可以安排受過神學訓練的同靈來帶領 ,當然需要經常舉開。

除此之外,專職傳道的培植,如果施予比較長期的訓練,使他們領受更豐富的屬靈知識,則對於一般同靈的信仰上之造就、信心的建立,必定有更大的幫助。因此,便有「設立神學班」之議。如下:

依據1954年1月5日,台灣省會所舉開第二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的記錄,討論提案丁號案的案題是:「傳道者養成機關之神學會設立案。」提案人:林悟真、林從道(筆者按:可能受學務組楊長老之委託,以兩位林長老之名義提案)。議決:1.為期一年。2.地點在台中。3.名稱是台灣省真耶穌教會神學會(筆者按:開學後,改稱為神學班)。

依據1954年7月27日,第三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的記錄,討論提案辛號案的案題是:「神學班學則審查案。」提案人:學務組(筆者按:當時的學務組,由楊長老負責)。議決:修正通過。

五年後,楊長老覺得原住民的專職傳道之培植,也需要給予長期的訓練。於是有「設立山地神學班」之議。依據1959年3月2日,台灣總會第二屆第六次負責人會議的紀錄,討論提案丙號案的案題是:「山地神學班舉開案。」提案人:學務組(即楊約翰長老)。議決:照原案通過(筆者按:與平地神學班一樣,在總會受訓一年)。

再過了三年,楊長老又覺得為了因應時代的進步,要培植合用的專職傳道人才,必須予以更長期的訓練。因此,有了「設立神學院」之構想。依據1962年2月18日,第三屆第11次總會負責人會議的紀錄,討論提案辛號案的案題是:「神學院設立案。」提案人:學務組(即楊長老)。議決:提交大會討論之(筆者按:此案 乃屬於重大議案,總會負責人會不敢輕易定奪)。

依據1962年2月20日-21日,台灣總會所召開第40屆教會代表大會的會議紀錄,討論提案子號案的案題是:「神學院設立案。」提案人:總會負責人會。議決:照原案通過(筆者按:在討論的過程中,因為與會的代表以及聖職人員的理念之懸殊,而發生激烈的爭論;幸而蒙主保守,聖靈的引導,終於多數贊成,表決通過)。

神學院設立案既然通過,楊長老便在總會舉開負責人會議的時候,接連提出下列三個議案了。

1962年2月22日所舉開,第四屆第一次總會負責人會議,討論提案庚號案是:「神學院設立籌備案。」提案人:學務組。議決:照原案通過。

同年6月11日所舉開,第四屆第二次總會負責人會議,討論提案辛號案是:「請設總會辦公室及神學院校舍建築委員會案。」提案人:學務組。議決:照原案通過(筆者按:不久便拆除台中教會之舊會堂,改建為現今之新會堂。樓梯右邊為台中教會之會堂,左邊則是台灣總會之辦公室及神學院之院舍)。

11月28日所舉開,第四屆第四次總會負責人會議,討論提案庚號案是:「神學院專修科招生案。」提案人:學務組。議決:照原案通過(筆者按:台灣神學院第一屆專修科,1963年9月開學,學生8人。於是真耶穌教會的神學教育,終於展開新紀元的第一頁了)。

屈指算來,自從1963年設立神學院到現在,已經40年,送出了177位畢業生,除了在台灣各地教會事奉主之外,也遍佈許多國家,發揮他們的恩賜,齊心興旺福音,致力於教會之增長。

如今回憶往事,當初若不是因為楊長老有先見之明,毅然提出這項議案,而且獲得多數人的支持,加上國內外眾同靈不斷地代禱,並樂意奉獻一切經費,怎能培育出這麼多忠誠的傳道人呢?

為了培植更多的工人,並造就主內青少年的信仰,以便共負增長教會的責任,自1964年11月中旬至1965年3月31日,楊長老第一次前往北婆羅洲(即沙巴)去工作的時候,也為他們費了不少心血。該次與他同工的,還有林奉生長老。茲依據沙巴總會葉約拿執事所提供的資料,以及台灣總會所發行的《聖靈報》之報導,簡述幾件如下:

1964年12月9日至15日,楊約翰和林奉生兩位執事,在文對教會舉開聖經講習會,學員23名,來自五處教會。祈禱熱烈,前所罕見,12人受聖靈。屬靈知識、靈修工夫、聖工之推行等,各方面受益非淺。(1965年1月號,第173期《聖靈報》)

1964年12月16日至22日,楊約翰、林奉生執事,在亞庇教會舉開第一屆沙巴洲支會學生靈恩會,學員45名,包括初中生、高中生,及宗教教育教員。受聖靈20名。(同期《聖靈報》)

1964年12月27日至1965年1月14日,楊約翰、林奉生執事,在亞庇教會舉開沙巴洲支會第一期神學會,學員21人。(1965年2月號,第174期《聖靈報》)

1965年1月20日至26日,楊約翰、林奉生執事,在雙涯教會舉開沙邦區教會領會者聖經講習會,學員28人。(1965年3月號,第175期《聖靈報》)

1964年12月23日至29日,楊約翰、林奉生執事,在亞庇教會舉開宗教教育教員講習會,學員20多位。(依據葉約拿執事所提供之資料)

參加第一屆青年靈恩會(即學生靈恩會)與教員講習會之後,青年們發起了熱心。最先開設宗教教育兒童班的,是亞庇教會(1965年1月2日)。此後由於楊、林兩位執事至沙巴各地教會訪問時,不斷地鼓勵建立宗教教育,以至在華區教會相繼地建立了宗教教育,如古達(1965)、巴隆(1965)、擔波羅利(1965)、山打根(1965)、吧巴(1966)、雙涯壩(1971)、斗湖(1974)、納閩(1975)、根地咬(1976)等。(《沙巴真耶穌教會傳道六十週年紀念》)

除了上述沙巴之外,楊長老對於其他各國的同靈,也都盡心給予各種訓練,以建 立他們的信仰,並使他們知道如何事奉主,如何增長教會。惟恐佔了太多篇幅,只好就此擱筆,恕不多贅了。

至於楊長老之所以樂意如此費盡心血,培植台灣以及世界各地教會的各種工人,說穿了,只有一個理由。就是24歲那一年,走到死亡的邊緣之時,突然得到主的啟示:「我必不至死,仍要存活,並要傳揚耶和華的作為。」(詩一一八17)。於是信心即時增強,重病霍然而愈,如同從死裏復活一般,撿回了一條命。主恩如此豐盛,他怎能忘記?

幾十年來,楊長老深知他之所以能「存活下來」,乃是主的憐憫,也是出於神的旨意:要他傳揚耶和華的作為。因此,他奉獻他一生的年日,付出他全部的生命,到處傳揚耶和華的作為,而為「詩一一八17」那一段經文,作了最完美的詮釋。但願主記念他事奉主之忠誠,毫無保留的奉獻,而且至死不渝。阿們。──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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