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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恐怖爆炸案迴思 論邪惡的滲透力與愛的包容力

撰文/薑桂|聖靈月刊335期-2005.08|主題/父言父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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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一段時間,台灣的新聞很少在頭版上看到國際新聞了。七月的第二週,國際奧委會在新加坡票決2012年奧運主辦城市,倫敦市以五十四票對五十票險勝最被看好的巴黎,三度取得奧運主辦權。報紙頭版上以「英法戰爭倫敦贏了!」作title!

隔天(7月8日)一早打開報紙,映入眼簾的是,「倫敦恐怖連環爆,逾33死」的斗大標題,記者報導:「六日才熱烈慶祝取得2012年奧運主辦權的英國首都倫敦,七日驚傳遭恐怖攻擊,市中心區數個地鐵站及一輛兩層巴士,在上班尖峰時間幾乎同時發生四起爆炸案,至少造成33人死亡,約三百多人受傷,但死傷人數恐會繼續增加。

一個自稱「歐洲開打聖戰組織」的恐怖組織,在網路上自承犯下此案。在英國蘇格蘭舉行的八國集團高峰會(G8)登時蒙上陰影。G8領袖稍後即發表譴責這起恐怖暴行的聯合聲明,指出G8決心團結對抗與擊潰恐怖主義,英國首相布萊爾說:「發動攻擊的恐怖份子不尊重人類生命,這不是針對一個國家的攻擊,而是針對所有國家與各地文明民眾的攻擊。」

為了防恐,歐美洲各大城如臨大敵,各國紛紛提高安全警戒層級,加強巡邏檢查,運輸安全措施。歐洲議會議長波瑞爾除了嚴責恐怖份子對倫敦地鐵發動野蠻攻擊,並代表歐洲議會向所有在恐怖攻擊中受難的民眾,表達慰問並支持,他說:「我們跟你們站在一起,我們絕對不會讓暴行與恐怖主義擊敗和平與民主的價值。」

恐怖主義(terrorism):興起於二十世紀末,成了二十一世紀另一種不對稱戰爭的形式。2001年9月11日,賓拉登所領導的蓋達恐怖組織,發動對美國紐約世貿中心雙子星大廈的攻擊,導致3000多人死亡;2004年3月11日,西班牙馬德里火車站,遭受炸彈攻擊,當時共造成191人喪生。

雖然美、英、西各國以武力攻戰阿富汗與伊拉克,扶植民主政權,然而宗教、政治狂熱份子仍以人肉炸彈形式攻擊滲透,進入歐美各國,不斷造成重大傷亡。許多本土的激進團體在接受開打的精神武裝和經驗傳承後,恐怖主義已變成一種更普遍化的意識形態威脅。

根據The Penguin English Dictionary的定義:恐怖主義(terrorism)乃是為達到政治的目的,有系統地使用暴力、恐怖、威嚇的手段。(the systematic use of terror, violence, and intimidation for political ends.)1然而,美國和平研究所資深研究員阿布札卻認為,潛伏各地(倫敦、馬德里)的恐怖份子並非接受蓋達聖戰組織的領導、策劃、資助,而是受該組織鼓動的自主性地下細胞,他們只是接受作案的靈感。

如阿布札所言:「驅使地下恐怖份子採取行動的,是對整個西方世界的仇恨及對西方侵佔回教國家土地的認知。」2一種看不見敵人的戰爭,威脅人類生存、和平、安全的巨大力量正在興起;幾千年來基督教世界與伊斯蘭世界之間的宗教戰爭,貧窮國家對富裕國家,自認受壓榨民族VS霸權主義的對抗正如火如荼地、無聲無息地展開,其催動的力量即是仇恨與邪惡。

數千年來,人類文明的進程依然在生存與死亡、善良對邪惡、秩序與混亂、自主與被宰制、恐懼與盼望、和平與戰爭之間擺盪,這是我們的老祖宗亞當、夏娃吃了善惡果之後,一直延續下來的問題:我們一直用自身的標準去看待善惡,判定對錯,然而邪惡即潛藏其間,如海裡的狂浪倏忽而起,吞噬人類。

什麼是邪惡(evil)?它是生命(live)的顛倒。英文字彙evil,恰好是生活、生存與生命(live),這個字倒過來拼就成為(evil)邪惡這個字。這絕非巧合,因為邪惡違反生命法則。我們知道所有生物的基本需求,就是生存發展,這是自然而然的。

若是受到阻礙、控制、毀壞、殺害,就是面臨邪惡的挑戰。邪惡乃與生命力相互對立,它與殺害狼狽為奸;人類社會、組織、個人內心中,甚至國家機器的運作中,無不暗藏著邪惡的威脅,簡直防不勝防。當邪惡當道時,必有許多對生命力不必要的抑制,對生命不必要的屠殺,或生存機制的毀滅相關。如同主耶穌所言:「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約八44

有人說,文明的進程是人類為求生存而進行的鬥爭,如佛洛伊德所描述的:「該過程(指文明)證明是為愛慾(Eros)服務的,它旨在將單一的個人、家庭、部落,乃至種族與國家結合成一個巨大的統一體,即人類。……這些人群必定是由求生的本能所驅使而結合。」3歷史上的分分合合,民族國家的興盛敗亡,都在說明著愛慾與死亡,求生與毀滅本能之間的鬥爭。

事實上,人性本質的偏見、無知,與忌妒所形成的社會、政治、種族、經濟之任何措施,確實存在著不公義、不公正、自利損人、詐欺強暴……等現象;基本上,這正是人類罪孽深重的相對體現。先知時代,以賽亞先知看見耶和華因人的罪孽深沉,他描述說:祂的怒氣還未轉消,祂的手仍伸不縮地攻擊以色列人(賽九17)。

因為先知所觀看的社會現象是:「邪惡像火焚燒,燒滅荊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樹林中著起來,就成為煙柱,旋轉上騰。因萬軍之耶和華的烈怒,地都燒遍;百姓成為火柴;無人憐愛兄弟。有人右邊強奪,仍受飢餓,左邊吞吃仍不飽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瑪拿西吞吃以法蓮,以法蓮吞吃瑪拿西,又一同攻擊猶大。」(賽九18-21)。

主耶穌也曾提到末日現象之一,即民攻打民,弟兄彼此陷害。彌迦先知亦說:「各人埋伏,要殺人流血,都用網羅獵取弟兄。」(彌七2

基本上,從基督教倫理的觀點看來,世界的動盪不安,社會的失序動亂,戰爭毀滅的起因,邪惡的橫行霸道,其根本原因乃在人性的墮落,罪惡的擴展。個人敵視總體人類,以恐怖暴力奪去無辜者的生命,這絕非無謂的毀滅,而是有計畫的殺害,冷血的謀畫。

事實上,依人類的經驗,只有精神病患才有一種純毀滅的慾望。沒有任何人或動物,是純粹出於嗜好毀滅而去殺害生命,他們殺生的目的只在於求得自身的生存。換言之,只有當敵人威脅到其自身時,他們才對其動殺機。更精確地說,善良與邪惡是孿生兄弟(twin),密不可分,在任何事件中,善良的可能性與邪惡的可能性同時存在著。

問題是人類必須在接受牽制:以暴制暴,以仇恨代替不擇手段地報復;或以善報惡,忘記宿怨而寬恕別人之間做抉擇。邪惡可能一時得勝,卻不可能永遠得勝,因為「邪惡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惡的人」(傳八8下),人終究要面對那生命的爭戰──死亡。更必須面對那末日真神在審判台前的審判。

尼布爾在其《基督教倫理學詮釋》中,曾談到了人類最頑固的邪惡是用組織,超越個人自身地,去主宰和毀滅人類生活和生命的那種整體的力量。仇恨來自仇恨,它帶來毀滅,不管仇恨是宗教的迫害、經濟的壓榨,領土的侵奪。甚而運用宗教的信仰、理性的計畫、科技的能力和組織的和諧,更為了邪惡的力量提供了絕佳的便利工具。

他說:「只有成年人和成熟的國家才會以強烈的報復心去對待別人和他國。報復需要記憶,而記憶則是一種認識力的取得。動物、孩童及原始社會的國家只有短暫的記憶,故很快地他們的怨恨便會煙消雲散。只有像德國、法國這樣高度文明的國家,才會用過去若干個世紀積累下來的宿怨來決定其現行政策。」4

實際上,今日國與國之間、民與民之間,許多的衝突整軍備武,相互對峙,叫囂恐嚇,豈不是沒有原因的呢?世紀的仇恨在小小的導火線下即可演成暴力的衝突,恐怖的行動,人命的喪亡。仇恨主導下的不寬容,其所形成意識形態的恐怖主義,這種可怕的力量(juggernaut),可能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新形式戰爭。5

經上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是屬那惡者撒但的,因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魔鬼是那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氣忿忿下到世界,為要殺害、欺騙迷惑世上的人,阻擋神的救恩,將人帶往毀滅永恆的沉淪中。因此主的警告很清楚,主再來的日子,必有許多迷惑人的事,有戰爭的風聲,國攻打國,民攻打民,多處必有饑荒、地震。

……人要彼此恨惡,彼此陷害,不法的事增多,甚至那行毀壞可憎也要站到聖地,……(見馬太二十四章)。世界的局勢可能是愈來愈趨惡劣,因為邪惡的力量愈趨堅強,邪惡的力量無處不在,甚至連聖地也被那行毀壞可憎的世界之主所據,宗教之本質亦將遭邪惡的力量滲透。就如今日激進之回教徒所為,它可以藉此控制他人為其犧牲,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若再進一步深入探討邪惡究竟已滲至何方?我們可從心靈的層面去看邪惡這個問題。詩篇裡大衛曾描述惡人的心理狀態,他說:「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裡說:『我眼中不怕神!』他自誇自媚,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不被恨惡。

他口中的言語盡是罪孽詭詐;他與智慧善行已經斷絕。他在床上圖謀罪孽,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惡惡事。」(詩三十六1-4)。邪惡的力量會逐漸侵佔人的心靈,惡人滿心驕傲,甚至對自己的心裡說,他眼中不怕神。惡人的心理特徵,在於他們冥頑不靈,處心積慮地犯罪,不怕神當然更不怕人,不反省自己。

他們意志堅強,剛愎自用,一意孤行,橫行霸道絕不承認自己有罪。惡人善於偽裝,滿口謊言,暗地圖謀罪孽,油嘴滑舌,笑裡藏刀,拒絕承認自己的不完美。如同該隱,不認為自己行為有錯,反倒怪起亞伯的祭物蒙神悅納,起而殺害親兄弟,以其自身的暴力(權勢)摧毀了生命,這種剛愎自用的任性與胡作非為乃是惡人的惡性自戀(malignant narcissism)所導致的。

傲慢之人是很低賤的,他們墮落到否認事實,堅持一種完全脫離判斷的主張,他扼殺自己的良知,選擇站在撒旦的一方。世俗之惡,相中了志得意滿的人,自以為是的人,他們習慣地尋找代罪羔羊,犧牲他人,找人頂罪,攻擊他人以保全自義的完美形象。

邪惡者經常偽裝為善良的一面,以道德的理由攻擊他人,控制他人,邪惡者不但斬斷自己良知的提醒,使自己的道德良心成為鐵石心腸,與其接觸者也受其掌控傷害。弗洛姆(Ench Fromm)在廣義界定「戀屍癖」(necrophilia)一詞中,增列了一些定義,其一是「某些人對他人的控制慾,使他人受控制,增強依賴度」,「干擾為己身設想的能力,削弱其原創力,納入旗下,接受管束。」

他將「戀屍癖」性格的人(necrophlilac person)與具生物自衛本能的人(biophilic person)加以區分;前者將他人改變為溫馴順從的機器人,剝奪他們的人性,藉以規避人生的不便;而後者則體認並鼓勵生命的變化多端,以及人獨一無二的特質。6

簡言之,從心理層面而言,邪惡乃是存在於人類內心企圖扼殺生命力或活力的那股力量;而善良則是邪惡的反面,是助長生命力或活力的力量。

虛心的人不作惡,一個經常反省自己,接受別人勸告,反覆省察自己行為或動機的人,他時常擔心自己是否會背叛自己的良知,違反神的誡命,或得罪了別人,此等人,他與邪惡是沒有交集的,邪惡不會降臨到這種人身上,邪惡亦不可能滲入,掌控他們的心志。

那低頭捶胸,在聖殿裡向神切求的稅吏,他說:「主啊!可憐我這個罪人。」此人倒比那外表華麗,在神面前自義的法利賽人更安全。邪惡最喜歡的,正是那些全心全意,保護完美自我形象,而且無休無止,投注於維護道德完美假面具的那一群法利賽人。主所責備的法利賽人,正是被邪惡完全滲透而異化的聖殿敬拜者,他們修先知的墓,卻專司迫害義人,禍哉!危哉!

末日危險黑暗的時代已臨,人心惟惡是趨、律法放鬆、公義顛倒、毀滅強暴盛行,邪惡者遍地遊行,處處可見;真教靈胞當儆醒禱告,持守真理,在世行完神旨,用智慧遠避邪惡,見禍見惡皆要躲藏,keep of the evil方為上策。「更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忌妒。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乾。」(詩三十七1-2)。

另一方面,要倚靠耶和華而行善,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惟有耐心等候神,將自己的事交託耶和華,倚靠祂,祂就成全,祂要使你的公義發出,使你的公平明如午正。」(詩三十七5-6

「耶路撒冷啊,你當洗去心中的惡,使你可以得救。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耶四14),這是耶利米先知對聖城的呼籲,這是那墮落的世代中,邪惡與強暴早已滲入聖城的反應,我們惟有忍耐到底,就必保全靈魂(路二十一19),主如是說。

列王紀下記載著一段史實,是以利沙先知禱告求主迷敵眼目,以愛心、智慧退敵的故事,其事如下:亞蘭王與以色列人爭戰,每次計謀要殺敗以色列王,均為以利沙識破,以利沙警告以色列王,因此以色列人防備就未受其害,不止一兩次。

後來亞蘭王得知以利沙能幫助以色列人防備亞蘭軍,就特地派兵圍困多坍城,意欲抓走以利沙。「敵人下到以利沙那裡,以利沙禱告耶和華說:『求祢使這些人的眼目昏迷。』耶和華就照以利沙的話,使他們眼目昏迷。……並且領他們到了撒瑪利亞城。他們進了撒瑪利亞城,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祢開這些人的眼目,使他們能看見。』耶和華開他們的眼目,他們就看見了,不料,是在撒瑪利亞的城中。以色列王見了他們,就問以利沙說:『我父啊!我可以擊殺他們嗎?』回答說:『不可擊殺他們!就是你用刀用弓擄來的,豈可擊殺他們嗎?當在他們面前設擺飲食,使他們吃喝回到他們主人那裡。』王就為他們預備了許多食物;他們吃喝完了,打發他們回到他們主人那裡。從此,亞蘭軍不再犯以色列境了。」(王下六18-23

基督教倫理的精神──寬容,在此一事件中表露無遺。主耶穌的交待很清楚,也很簡單,「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不要以惡待惡,保羅也如是說。「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1),世上的和平絕非用力服人或以權勢創造出來的。

惟一之道是用愛的包容力,去赦免、寬待,除去壓迫,解除暴力只有用神的愛,去愛那與我們同為神所創造的弟兄,這才可能維持這世上的和平、自由與民主。「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十二20

在爆炸死傷的災難中,有人卻幸運地越過死亡,與邪惡擦身而過。三十一歲的孟根從澳洲布里斯本到倫敦度假,剛好走出國王十字地鐵站不到幾分鐘,身後的地鐵便發生爆炸,當場炸死了二十幾人。2002年10月孟根在步出印尼度假勝地,峇里島的沙利俱樂部約兩分鐘後,一部自殺汽車炸彈的攻擊,造成兩百多人死亡。孟根說:「他不相信這種事又發生在我身上!」

他是蒙神保守,得享生命平安的幸運兒,與邪惡的殘暴者擦身而過,卻得蒙平安無羔,這是值得感謝的事!世事難料,若非主憐憫,誰能知明日禍福?走筆至此,晚禱中,思想默念主的禱告文中的真義!「救我們脫離兇惡(Deliverus from evil!)!」亦別有一番體會。求主保守!阿們!

註:
1.Consultant Editor,《The Penguin English Dictionary》,2nd Edition, Robert Allen, Published by the Denguin Group, England.
2.《自由時報》,94年7月9日,取自法新社,陳泓達特譯。
3.萊因霍爾德、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著,關勝渝,徐文博譯,《基督教倫理學詮釋》,桂冠圖書公司,1992,頁65。
4.同上,頁65。

5.施元佑主筆,《Time 時代經典用字》人文篇,經典傳訊文化股份有限公司,86.8.1日二版,頁160。大寫的Juggernaut原為印度教(Hinduism)的兩大主神Vishnu的多種化身之一,意思是世界之主(Lord of the world)。從前傳說Juggernaut的神像在宗教儀式中出巡時,是乘坐在大車中沿路遊行,兩旁夾道守候的民眾見到車來,往往有一些宗教狂熱者,激動得投身於車輪下被輾死,以身殉神。這個傳說因而構成了一個英文單字:juggernaut,它表示一種令人無法抗拒的力量,或者有龐大的吸引力,無堅不催的力度。
6.史考特,派克(M.scott Peck, M.D.)著,游琬娟譯,《邪惡心理學》,People of the Lie─The Hope for Healing Human Evil,張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4月,頁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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