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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佳侶(三)

撰文/李佳恩|聖靈月刊377期-2009.02|主題/溫良的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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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停﹗大家這裡再唱一次。記得我們的重音要放在每小節的第一與第四個八分音符喔。」詩班老師再一次的提醒成員。靈恩佈道會快要到了,大家這時認真的把握時間加緊練習。

「老師,重音為什麼要這樣放?」一位第四部的青年問道。

「哎呀,老師上次才說過的啊!」青年的姊姊不好意思地回答:「因為六八拍的曲子是複拍子,所以一個小節共有兩拍,而一拍裡有三個八分音符。所以第一拍下去的時候,一定是小節裡的第一個八分音符,那麼第二拍……。」

「就是第四個嘍!」另一位第三部的弟兄接下去回答。

「嗯,很好,這樣子唱就會比較有精神,也比較有活躍感。邀請人來教會,態度要誠懇。同樣的,當你告訴人家『耶穌召你噢』,是不是也要能夠說服人咧?」

「嗯嗯,是啊!」所有第一部的姊妹都向老師點頭。

「那麼唱這首詩的時候,老師請大家好好打起精神,面帶笑容,咬字清晰。」

「對呀!」調皮的Justine開始說話了:「大家如果學習Richard大哥那種唱詩微笑的表情就對啦!」這時所有的人轉頭朝Richard的方向看,好奇他會有什麼反應。

「哈,謝謝Justine,你們知道為什麼嗎?看看歌詞吧!第一節的對象是『離主越來越遠的人』,第二節是『有罪的人』,第三節是『勞苦的人』,最後一節是『迷路的人』。這些人是一群心裡沒有平安的人,也是最需要被人接納及關懷的人。大家想想,如果我們用微笑的臉孔告訴他們:『主耶穌今天召你喔!』不是很溫馨嗎?」

「嗯,說得很好,大家聽到了嗎?記得唱詩的對象喔。來吧!我們就來練前兩行。」鋼琴起了音,老師也開始指揮了。

沒多久,老師又開口了:「第二行的第一句是不是與第一行的一樣呢?」

「對呀!」大家全體回答。

「那麼也照同樣的方式唱。還有,第一行出現兩次的『今日召你』的『你』,要用推的來唱,因為那裡的音質比較長,似乎要讓對方聽清楚『不是召別人喔,而是召你!』」

大家猛點頭表示同意。

「老師,副歌很明顯的是第二段耶,因為節奏上與前兩行不同。那麼它所有出現的『你』又要怎麼唱呢?」一位姊妹問道。

「嗯,問得不錯。第三行,也就是副歌,共有兩句,第二句雖然旋律的形狀與第一句的一樣,但是因為第二句的音高比第一句的高,好比樓梯往上爬一格,所以我們唱到第一句的『你』就要漸強直到第二句。然後第二句的『你』,我們在次漸強到最後一行的『耶……』。男聲在副歌節奏獨立,也就一起有勁的配合女聲一起作漸強吧。」

「噢,老師我懂了。所以整首的高潮就是最後一行耶穌的『耶……』。那裡是旋律從頭到尾最高的地方,正好也可以強調,是『耶穌』在呼召!是吧?!」

「嗯,說得好,這樣大家有沒有對整首詩更了解了?」

「嗯嗯!」大家彼此微笑再次點頭,詩班在愉快的氣氛中繼續他們的練習。

開車回家的途中,讚美詩34首不斷地在腦海浮現,尤其是副歌的「今日召你,今日召你,耶穌今召你,祂溫柔聲今日召你」。確實,這首詩歌若用心的唱,歌聲若發自內心的感動,實在很可以打動人心的。

一到家,翻開讚美詩,再度複習克羅斯比寫的一些詩:481,236,65,322,436,503,506等等。發現她的詩皆有個特點,就是歌詞的主角(或歌唱的對象)向來都是耶穌救主,並且詩歌的重點大多講述信徒與主美好的關係或讚美,而讚美詩34及37首,對象竟變成第二人稱「你」(thee)。

突然感到很有興趣,之前讀過一些克羅斯比的介紹,知道她很有創作的恩賜,一生共寫了九千多首詩,記憶力非凡,10歲的時候就背通新舊約各前四卷。那麼第34首出現了第二人稱,是不是代表作者本身除了重視與神直向的關係之外,與人的橫向關係也很好?有恩賜的她,是否也是個有愛心的人?

1842年22歲的克羅斯比剛畢業後,學校便聘請她指導歷史與修辭學,任期有十一年之久。這段時間學生們都非常喜歡她,因為克羅斯比很容易也很快地了解學生,並且同情他們。

她愛人的特質,影響了許多學生的生命,克羅斯比個性友善,活潑開朗,人見人愛。除了參與許多義工之外,她也曾親手助人。1849年美國流行來自印度藉由歐洲傳進來致命的霍亂(Cholera)。她勇敢地留在學校幫忙照顧霍亂病人,當時也被傳染導致自己差點喪命。

此時想起《聖經》也曾教訓要愛人如己的道理(太二十二39),以及《約翰福音》十三章裡主親自留下為門徒洗腳的榜樣。主耶穌給我們的標準更高──不僅要愛教會的弟兄姊妹們,更是要愛想要出賣你的敵人,並且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完全的饒恕)(太十八22)。與同靈的互動是出於愛與尊重(提前五1-2)。

信仰不僅只是與神直向的關係,《聖經》也重視我們人與人橫向的關係,並且也教導實質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太二五40;雅二16;腓二3)。

了解愛人的心腸,對人的誠懇以及用心之後,我們唱第34首及37首時,是否更能體會作者的心境?

緊接1883年寫的34首〈耶穌恩召〉後,是1887年寫的37首〈硃紅罪變如雪〉,更是闡明主耶穌給人浩大之愛。「你的罪雖像硃紅,主必使它白如雪!」似乎是進一步向第三人稱──你,介紹主耶穌的仁慈以及偉大。

整首詩(中文版)五行裡的前兩行節奏完全一模一樣,而第四行的節奏又兩次重覆第一行首句的節奏。仔細一看,只要同樣這個節奏出現(附點節奏接三連音),所配上的歌詞都會是一樣的,而這個節奏主題一共出現四次。

比方說第一節「你的罪雖像硃紅」,因此只要節奏主題出現的時候,所配上的就是這一句歌詞。作者一直重複同樣歌詞的意義,是努力說服聽者:「真的,你的罪雖像硃紅」,「真的,請聽主慈愛呼聲」,當然還有最重要的,「你的罪祂肯赦免」。表面似乎看來嘮叨,其實背後是急切的關懷!

我們唱此詩時,可以想像保羅恨不得萬人得救的那種心腸。不僅是自己的信仰重要,別人的信仰也要時常關心。

或許我們為已信主的弟兄姊妹,或未信主的親朋好友能做的不多,但可以盡力為我們周圍需要關懷的人代求──這也是一種信仰的橫向關係。《尼希米記》記載代禱的功效,也就是必須在事情的背後看清楚自己的責任(參:尼一4),將代禱的對象當作如自己的事(尼一6:「我和我父家都有罪了」)。

我們不單單只在理智上知道要為某人禱告,還要進一步的帶入感情(「尼希米聽見,就哭泣」)。與對象一同認罪是禱告重要的一環,或許錯並不在自己身上,但認罪不單只是作錯事才認罪,其實當有一個人不足的時候,也是一種過犯。在《聖靈》月刊第310期裡〈習以為常也有疏離〉的結論也提到「幫忙代禱」的態度。

確實可能有些人代禱只是嘴巴講講──「《聖經》裡也責備那些只會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的人,不是嗎?我們無從得知,聚會結束前多少人真的為了那些被唱名代禱的代求,但是卻很有可能……,像《聖經》上所說的,忽略了同靈之間舉手可做的善行。」

盼望我們都能在代禱上突破,不斷追求靈性的進步。

藉著詩歌中的「你」,讓大家反省自己與人的橫向關係,更是不要忘記多多關懷周圍的人──若不能賦予行動,就應該舉起禱告的雙手切實地記念他們。固然我們不會是34首第二,三,或四節裡所指的那些人,但是唱這首詩的同時,也可以帶給我們自省的機會:我們有沒有如第一節所講的──「越走越遠越走差」?


參考資料:

1.姜建邦編譯,《聖詩史話》,浸信會出版社(1989),p114。

2.KI&主榮,〈習以為常也有疏離〉,《聖靈》月刊(2003),310期。

3.Rodenburg, L. W (1931). The Song Bird in the Dark Part I. Outlook for the Blind. Vol 25, Dec 1931. pp 155–160.

4.Sze, N (1990). The Hymnists and Their Hymns (Volume I). USA: Testimony Publications. pp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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