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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要做更大的事

撰文/吳明真|聖靈月刊395期-2010.08|主題/八八快樂 幸福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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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人常想做大事。在社會上,國父孫中山先生勸世人說:「我勸諸君立志,是要做大事,不要做大官。」在宗教上,耶穌安慰門徒說:「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

耶穌是神的兒子,祂在世時行神蹟奇事,可以醫病趕鬼、行走海面、用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吃飽、讓死人復活;而且祂捨己完成救贖的工作。我們能做什麼「更大的事」來超越耶穌?何謂「更大的事」?以下擬根據《約翰福音》來探討此問題。



 
二.「事」的意義

要瞭解「更大的事」,應先明白「事」在《約翰福音》中的意義,茲略述如下。


1.何謂「事」?

耶穌說:信我的人要做「更大的事」。「事」的的希臘文為,意思是工作、行動、作為。它可以指人的行為,例如凡作惡的便恨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三20)。它也可指神和耶穌的作為,尤其是神蹟。例如神所託付耶穌的「事」,耶穌已成全了(約十七4);又如耶穌醫治生來是瞎眼的病人,聖經稱這「神蹟」是神的「作為」(約九3)。


2.神蹟的意義

耶穌在世時,施行神蹟奇事,證明祂是神所差派的。在對觀福音中使用兩個詞彙來描述神蹟:一是希臘文,指神特殊、神奇的活動(太二十四24;可十三22;約四48);另一是希臘文,用以描述神大能、有力的活動(太十一20;路十13)。

而在《約翰福音》中卻使用希臘文,意思是記號(signs),指神有意義、重要的活動(約二11,四54)。這詞是專屬於耶穌,有特殊的意義,這記號要叫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可以因祂的名得著永生(約二十31)。有人只看見神蹟的表面,沒有瞭解神蹟的記號,結果離開耶穌(約六66),甚至要殺害耶穌(約十一53),神蹟對他無法產生實質的意義。


3.「事」是指「神蹟」嗎?

耶穌在復活前,行了七件神蹟,包括變水為酒(約二1-11),證明耶穌超越質量;醫治大臣之子(約四46-54),證明耶穌超越空間;醫治三十八年的病人(約五1-9),證明耶穌超越時間;給五千人吃飽(約六1-14),證明耶穌超越數量;行走海面(約六16-21),證明耶穌超越自然律;醫治生來是瞎眼的(約九1-12),證明耶穌超越命運;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約十二1-46),證明耶穌超越死亡。

因此,《約翰福音》中的「神蹟」是「記號」,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只有耶穌才能單獨使用「神蹟/記號」。施洗約翰在世時,連一件「神蹟/記號」都沒行過(約十41),因為這是專屬於耶穌的。所以在《約翰福音》中,耶穌說:信我的人要做「更大的事」,不是指「神蹟/記號」,這是耶穌專用的。

《約翰福音》第一章,是序言;第二至十二章,記載耶穌公開的事工;而第十三至十七章,則記載耶穌離世前向門徒的告別講論。耶穌離世前行了七件神蹟,全部記載在第二至十二章。「神蹟/記號」是專屬於耶穌,係祂在地上、得榮耀前的工作,是要彰顯耶穌是神子的身分。

耶穌是光,祂要在白日工作;當黑夜來臨,耶穌隱藏,就沒有人能做工了(約九4)。因此,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記載,耶穌說:信我的人要做「更大的事」,這「事」不是指「神蹟/記號」。我們必須先瞭解「更大」的意義,方能掌握「更大的事」的意涵。



 
三.「更大」的意義

「更大」的希臘文為,意思是大、多,除了指量的更多外,也指質的更優良、特殊。例如窮寡婦獻上兩個小錢,耶穌卻說她所獻的比眾人還多(路二十一3)。以下略舉數例,來說明《約翰福音》中有關「更大」的意義。


1.拿但業要看見更大的事

神曾藉著撒迦利亞先知預言:「我必使我僕人大衛的苗裔發出。當那日,你們各人要請鄰舍坐在葡萄樹和無花果樹下。」(亞三8、10)。此後,許多虔誠的猶太人,經常聚集在無花果樹及葡萄樹下,默思、研討彌賽亞國度來臨的美景。當腓力告訴拿但業:他已經找到了彌賽亞,就是拿撒勒人耶穌。拿但業深知:彌賽亞一定是大衛的後裔,祂應來自伯利恆或耶路撒冷。

因此他回答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當耶穌見了拿但業,對他說:「……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耶穌早已知道他「在無花果樹下」盼望彌賽亞來臨的虔敬心態,所以直接說出他內心深處的期盼。拿但業發現耶穌有超然的能力,能透視人的內心,立即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約一43-49)。百年來在無花果樹下的盼望,終於有人看見彌賽亞的來臨。

耶穌應許拿但業說: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就是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一50-51)。在舊約時期,雅各曾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創二十八12)。雅各給那地起名叫伯特利,就是神殿的意思(創二十八19)。

在新約時期,耶穌為天梯、是中保,是神人之間的橋樑,是通往天國的唯一道路;因此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耶穌的身體就是神的殿(約二21),藉由祂的受死、復活、升天,我們方有進入神國的盼望。耶穌所應許「更大的事」,就是神的救贖大工。今天信徒看見救恩的成全,聖靈建設真教會,就是看見「更大的事」。


2.耶穌比亞伯拉罕大

耶穌對猶太人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猶太人回答說:『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麼?」(約八51-53),猶太人將耶穌視為「人子」,受到年齡的限制;而耶穌宣告祂是「神子」,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所以比亞伯拉罕大。

祂是時空之上的神,是太初即有的道(約一1),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祂(約八58),在創立世界以前即已經存在(弗一4)。猶太人無法瞭解,認為耶穌自稱為神,是褻瀆神的名,所以要拿石頭來打耶穌(約八59)。


3.耶穌比雅各大

耶穌在雅各井旁,向撒馬利亞的婦人要水喝。婦人對祂說:「你既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馬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沒有來往。

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我是誰,你必早求我,我也必早給了你活水。」婦人說:「先生,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從哪裡得活水呢?我們的祖宗雅各將這井留給我們,他自己和兒子並牲畜也都喝這井裡的水,難道你比他還大嗎?」(約四6-12)「他」指祖宗雅各。雖然雅各留下一口好井,養活他的子孫和牲畜,但井中是物質的水,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

耶穌所賜的活水是屬靈的,人若喝這水就能永遠不渴,這活水要在人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3-14)。活水是指信徒要受聖靈,必須等耶穌受死、復活、升天得著榮耀後,方會賜下來(約七37-39)。耶穌賜下活水,這證明祂確實比雅各還大。


4.耶穌的見證比施洗約翰大

耶穌在世時,有許多的見證人,如施洗約翰、摩西等(約五31-47),然而這些見證並非是信仰的主體。經云:耶穌有比施洗約翰更大的見證(約五36)。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約十41),可見「更大的見證」不是指「神蹟」。約翰為光作見證,他不是那光(約一8);而耶穌是真光(約八12),祂有更大的見證。

「更大的見證」是指父交給耶穌要祂成就的「事」,這便見證祂是父所差來的(約五36)。「事」希臘文為,是主格、複數,代表許多工作。可知「這些見證」是指耶穌完成父所託付的救贖工作,也就是耶穌的受死、復活、升天、賜下聖靈,以及建立教會等事工。

耶穌稱讚約翰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太十一11),施洗約翰是舊約的最後一位先知,他有幸被賦予特殊的任務,就是擔任耶穌開路先鋒的事工。他深知耶穌才是主角,他只是配角;因此他謙虛的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

如今是新約時期,因為耶穌的降臨,帶來了天國的福分;我們只要相信耶穌,就能得著天國的福分(約三16)。這裡的「大」、「小」,不是指數量的多寡,而是指品質的特殊。「天國」是神的國,是神掌管、統治的地方。因為神統治萬有,所以天國是屬天又屬地的。將來死後在新天新地裡,這是天國(啟二十一1);今日在教會中,我們順服神,就是在天國裡,可以經歷神同在的美好(參:路十七21)。

信徒比施洗約翰還「大」的地方,就是在教會中能親身經歷應許聖靈的降臨(徒二4),如同飲用活水般,可以讓我們的心靈飽足、舒暢,滿心喜樂,讓屬靈的生命能更豐盛(加五22-23),可在世預嘗天國的美好,可以看見與聽見天國的奧祕(太十三16-17)。


5.耶穌比門徒大

在逾越節的晚餐時,耶穌離席脫衣,為門徒洗腳後,祂告訴門徒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十三14-17),耶穌是老師,願意謙卑替學生洗腳,甚至為世人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

我們是僕人,不能大於主人耶穌;我們是被差遣的人,不能大於差派我們的耶穌。因此我們要效法耶穌的榜樣,能夠切實遵守祂所吩咐的新命令,就是我們要彼此相愛(約十三34)。


6.父要將更大的事指給耶穌看

耶穌在畢士大池旁,於安息日這天醫治了三十八年的癱子。猶太人想要殺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五1-18)。耶穌對他們說:「……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祂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祂看,叫你們希奇。」(約五19-20),這顯示父比子大(約十四28),子與父同工。

同時,耶穌預言:子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叫你們希奇。「這」希臘文為,是指示代名詞、所有格、複數,指這些神蹟奇事。「比這更大的事」不是指神蹟,而是指能讓人希奇的耶穌受死、復活、升天、審判之事,證明父與子原為一(約十30,五21-29)。



 
四.信徒要做更大的事

耶穌受死前,門徒知道將與祂分離,因此心裡憂愁。耶穌應許門徒,祂不會撇下他們為孤兒,要賜下聖靈永遠與他們同住。到那日,門徒就知道耶穌在他們裡面(約十四16-17)。

耶穌安慰門徒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十四12),門徒之所以能做「更大的事」,是因為耶穌「往父那裡去」。祂去了以後,就差遣聖靈來到(約十四16、17,十六7)。聖靈可以賜給門徒力量,使他們不再憂傷;聖靈也可以賜給門徒智慧,使他們明白以前無法領會的事(約十六13)。

「更大的事」不是指神蹟,這是耶穌專用的。它是指耶穌復活、升天後,降下聖靈並賜給門徒能力,使福音能傳遍天下(太二十八19)。

經云:「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因著聖靈的降臨,五旬節有三千人信主(徒二41),後來又有五千人歸主(徒四4),信主的人比耶穌在世時更多。

門徒能做「更大的事」,不是憑自己的力量,乃是向耶穌禱告、祈求;耶穌是主人,是差遣的人,是祂成就了「更大的事」(約十四14,十三16)。父的心意可以透過子來完成,子的心意可以透過信徒來成就;當父的旨意可以成就在地上,父就因此得著榮耀(約十四13)。



 
五.結語

基督徒的生命不是靜態的,而是動態的。藉由不斷的與耶穌親近,祂會賜給我們力量,使我們不但能看見「更大的事」(約一50),而且能做「更大的事」(約十四12)。「更大」不單是指數量的增加,有時更指性質的特殊。今日信徒有幸參與神的救贖大工,能體驗聖靈的降臨,可以看見福音的廣傳,教會的普遍設立,這些特殊經驗是舊約的古聖徒無法經歷的(來十一13、39、40),這就是做「更大的事」。



參考書目:

1.孫寶玲,〈做更大的工作:約翰福音及書信的門徒意義〉《山道期刊》第十二卷第二期,香港:浸信會神學院,2009年12月。

2.包爾(Bauer, Walter)著,戴德理譯,《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斗六:浸宣出版社,1986。

3.恩沛,〈約翰福音中的神蹟〉《聖靈》月刊第374期,台中: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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