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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復活

撰文/FF Chong‧NZ小恩譯 |聖靈月刊399期-2010.12|主題/與基督聯合──談單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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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之間因對教義上持有不同的見解而經常彼此看法不一。相同的,主耶穌復活之道,在不同教派裡,也有不同的詮釋。事雖如此,聖經的教導是什麼?主耶穌的復活究竟對我們又有多大影響?

不少人認為宗教只是教導人行善,並且每個宗教都有其創辦人,故此,沒有任何一方能聲稱自己高人一等。因此,為了降低宗教之間因不同信念而引發的衝突,互相包容與接納便是大家共存的道理。那些促進和平的人,大多是出於善意,真心希望世界能達到和平共存的境界。

我們若把宗教的範圍縮小,以基督教為例,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目前在世界上已出現超過兩千個派別。基督教界的紛爭,相較不同宗教之間的摩擦,可說是一樣的激烈;甚至,還要再更激烈一些。

解決這問題的最佳方法,就是仰望天地的造物主;除了祂以外,沒有人能給予生命、維持生命;因為我們都源於祂,所以不論我們是基督徒也好,或是信奉其他宗教也好,天地的造物主才是真正擁有最好的信念與價值觀(徒十七26)。

耶穌之所以如此特別,是因為祂歷經死裡復活,在所有列位的宗教創始人中極為突出。單以耶穌從死裡復活一事,就可以證明祂不僅只是一位偉大的宗教創始人,且是唯一勝過死亡,並從死裡復活的。由此明顯看出祂戰勝死亡,而此事也成了基督教的中心訊息。為此,我們敢作見證說:耶穌就是神──獨一真神!

聖經多處記載有關耶穌掌管生命以及擁有自然界的權柄(太六40,四14),並且其權柄除了讓人嘆為觀止之外,同時,神也是有意把善行推廣至人間。從耶穌走海面與平靜風和海的例子,即可清楚看出(可六45)。耶穌在世之時,也運用祂的權柄來赦罪(可二10)、醫治各樣疾病(太四23,九35,十一1)、趕鬼(太八28;可五1;路八26),以及讓死人復活(太九23;約五19,十一38)。

真理向來被四面八方的人事物洶湧澎湃地挑戰著;然而,聖經裡頭的真理仍不斷通過時間與毀謗的考驗;近來,一些聖經學者發明了一個新學派叫做「更崇高的批判」(Higher Criticism),來破壞聖經的真實性,尤其是針對耶穌復活之事。

既然基督徒的信仰是扎根在聖經的權威上,倘若人成功地侵襲了聖經的真實性,這將嚴重打擊基督信仰的根本:「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14)。神運用祂那預知未來的智慧,啟發祂的筆者,在撰寫聖經的同時,除了更加證實它的可靠性,也放進了避免他人推翻耶穌復活一事的內建防禦機制。

例如,一個發生在耶穌復活之後的例子,就是有幾位婦女前來想要在耶穌的身體上塗抹香膏。使徒馬可清楚記載,婦女們發現,當時耶穌的身體已不在屬約瑟的墳墓裡了(可十六1-8),之所以提這點,是因當代女性如同次等公民,連站在地方法院作證的資格都沒有;因此,雖然知道婦女所說的話必無人採信,馬可仍然一五一十將這件事情詳細記載。

我們也看出,當這些婦女告訴門徒自己所見,門徒們根本不相信她們的言詞(可十六11、13;路二十四9);倘若福音書的筆者有意誤導讀者,讓耶穌復活之事看來更有說服力,他們難道不會塑造一個社會上聲名顯赫,或更能被接受的人士,譬如彼得或約翰,來證明耶穌復活之事實?

另一個可以證實的例子,就是耶穌的仇敵當中存在著一些矛盾(太二十八9),當婦女們趕著要報信給耶穌的門徒時,耶穌竟先向祂的門徒顯現了;顯現之後吩咐門徒去告訴祂的兄弟,叫他們前往加利利與耶穌會面。當時,看守的兵丁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依照《馬太福音》的記載,是祭司們賄賂兵丁,要他們指控門徒說是他們把耶穌的身體竊了;兵丁就照祭司的意思說了謊。

雖然此謊言在猶太人當中普遍流傳(太二十八15),耶穌的復活也藉此更加證明了事情的真實性;畢竟,偷取耶穌的身體是極為不可能,因為祭司們本身已盡最大的力量,設法讓偷取一事成為不可能的任務(太二十七62)。兵丁也就照祭司的意思,實行防竊措施(太二十八65)。

雖然上述的謊言仍流傳著,彼得與其餘的門徒依然前往耶穌囑咐的加利利山上。在那裡耶穌託付門徒一個極為重大的使命,同時也吩咐他們要繼續留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五旬節過後,我們清楚看到彼得由衷的改變。曾經不認主的他,竟為宣揚主耶穌復活之事將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徒四1,五17)。彼得對於自己的信仰以及復活的救主,有了完全轉變的態度──從不信,至堅信不疑。

保羅也歷經類似的改變:起初他深信自己是忠心不二地熱心事奉猶太教,並且以捉拿相信耶穌復活的基督徒為傲;但是,當神的光照之後,保羅了解基督復活的奧祕,也用他完全轉換的信念去對外傳講耶穌復活的真理(徒十三33;林前十五1)。

看來,之前所提及的一切,依現代的勢態來看,似乎只是一些二十一世紀無法沾到邊的歷史物件罷了。但我們若回首查看之前所提及的兩位人物,不妨想想,尤其是那位冷靜的律法師──保羅,他們之所以經歷如此大的轉變是為了什麼?試想,保羅或彼得是否會為了一場騙局,而付出自己的生命呢?

神是全能的主,沒有任何關乎祂的事,是祂自己無法解釋或證明的。聖經記載了聖靈降臨在彼得與保羅身上,而這,就是神親自作證的例子(徒二4,九17),畢竟聖靈的內住,就是耶穌復活最高超的證據:「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既然聖靈是永恆的靈,不論我們生在哪個時代,一旦領受了,就是神親自向我們保證耶穌已復活。有了聖靈作證,我們將成為彼得與保羅一樣,深信主耶穌已復活,並且這內心至深的信念會不斷日漸茁壯。

門徒在五旬節的時候,因親眼見證聖靈的工作,更加確信耶穌已復活的絕對性。彼得首次傳道時,向眾人強調,耶穌復活的真理,是建立在聖靈降臨於他們身上:「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徒二33

使徒們在傳道時,不僅只口頭傳講「基督已復活」,他們也見證了聖靈的降臨:「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五30-32

對於某些人,這些事或許還缺少了一個環節。畢竟,重點在於知道耶穌已復活,與當今的實踐性與相關性,又有何關係?既然耶穌是近兩千年前復活,這件事真的對我們信仰有那麼重要嗎?我們再一次從聖經明顯看到,聖靈的工作超越人類的想像與推測:「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林前十五17-18)。保羅闡明了基督復活,與我們從罪中得到釋放兩者的密切關係,也把耶穌復活與我們現今的信仰拉上關係。

說了這麼多,保羅闡明的這層關係要如何解釋?我們可由另一個角度來探索答案:究竟我們要如何藉由主的復活來脫離罪孽?當然,此時洗禮所扮演的角色就極為關鍵了。從聖經來看,我們都知道,洗禮的目的是洗去罪孽(徒二38,二十二16),並且為了使洗禮發揮其最大的功效,我們務必遵照保羅所開的處方,施行「一洗」(弗四5),也就是每個人必須透過正確的洗禮方式來接受洗禮,且機會只有一次。

我們看到,洗禮如同其他六項的「一」一樣重要(一主、一信等等),不然就不會同這些「一」相提並論。我們也必須知道,倘若在執行洗禮的方式上有絲毫的不一樣,它將會失去所有的功效,畢竟,神要求我們必須嚴謹順從祂的旨意。

在這時刻,面朝下與洗禮整體的功效,兩者之間的重要關係,對一些人來說,仍有不少疑問。關於這點,「羅六3-6」寫得相當清楚,並且可以用下列的問句來呈現:事情的本身為何(what)?為什麼要這樣做(why)?執行的方法為何(how)?在這一段經文裡,每當「死」出現時,它與上面所陳列的三個W問句息息相關。「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第三節);因此究竟受洗進入祂的死有什麼意義?其意義就是要死在基督的死當中。

換言之,受洗進入基督,這裡所指的死並非與耶穌的死分開,更不是躺在祂的隔壁,而是與祂的身體聯合,披上基督(加三26-29;林前十2)。我們若沒有先洗禮進入基督──進入祂的死,就不能聲稱我們是在基督裡了。「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第4節)

為什麼與主同死是必要的?因藉著與主的死有分,我們能與主同埋葬,除去我們的罪性;我們藉著主的死,向罪死了,因為主耶穌是向罪死了(羅六6、10),並且也因唯獨耶穌是義的,只有藉著祂的死才能除去罪孽(羅三26)。藉由耶穌向我們的罪死去,我們才得從罪裡得到釋放,也藉著祂的復活,我們才得與主一同復活(西二13),以新生命代替舊生命。所以,我們要有新生的樣式,因為這新生命是那有復活能力的主所賜:「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新生的樣式是如何源於基督的死與復活?答案是,它源於我們在主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是與基督同死最基本的原則,否則我們就不可能真正與祂同死,更不可能與祂一同復活。那,究竟什麼才是基督死的形狀?因為基督被埋葬後,沒有人可以看到祂死的形狀,而唯一可以讓人看見的就是耶穌如何死在十字袈上:在祂交付自己靈魂予天父時,耶穌是低下頭(約十九30)。

其實,低頭死去對一個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人,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不過,依照約翰的形容,耶穌是在未死之前就先低頭了。這可不大尋常,畢竟耶穌是神,若不是祂自願為眾人犧牲,沒有任何終結的方式能取走祂的生命(約十17),耶穌是自願低頭,這就是祂死的形狀。

但,主死的形狀絕對不能拿來意味著祂被釘十字架的形式。我們仔細閱讀第6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從3至5節當中,我們看不出任何有關釘十架刑法的提示,直到第6節提及的洗禮,才意味著十字架酷刑。

另一個例子就是,十字架酷刑的本身,原屬過去的事件,並非現在的經歷。那些在信心上與基督聯合的人,視為同祂釘十字架(加二20)。當保羅說要對神的話語有信心時,他其實指的是應當受洗進入基督的死(加三27-29),也就是與主同釘十架。洗禮的功效是藉由與主死的形狀聯合而來,並非藉由祂被釘在十架上的樣式。

事實上,當我們對照面朝下的洗禮與施洗約翰的洗禮,可以發現兩者極為相似:耶穌當時沒有施洗約翰的幫忙,洗禮後是自己從水裡上來;倘若耶穌是面朝上的接受洗禮,祂就不會自己「隨即」從水裡上來了(太三16)。

不論我們是誰,只要藉著洗禮與耶穌的復活有分,皆能稱義,成為神家裡的一份子。「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

簡單說,耶穌赦免我們的罪,因為哪裡有罪,哪裡就有憎恨、紛爭與殺害;唯有當每個人都承認基督復活的重要性,並與祂的復活有分,才能真正終結因失控而導致發生在世界各地的鬥爭與暴力。耶穌已教導我們與眾人和平共處的道理;因此,在基督耶穌裡,當我們守著祂的原則時,就是採納祂的思想與教導,而這些思想與教導就是維持與眾人和諧的根本。

主耶穌復活的功效,對我們這些與祂復活有分的人極其深遠,畢竟這也直接影響了我們的來生:「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林前十五16-18);雖然我們會死去,但只要我們持守自己的信仰至終,於主再臨的時候,我們必能從死裡復活與主相見:「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神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四14、16);

因此若有堅信不疑的信仰,在我們已基督化的生命中自始至終行善,必定復活得生,與那作惡復活被定罪的對立(約五29),這也是保羅在他事奉中不斷追求的──他那一生至高的抱負:「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從死裡復活。」(腓三10-11

我們的傳道生活中,經常可以看見許多各式各樣的人來信主。舉凡,有來自印度教、伊斯蘭教、佛教、無神論、共產黨,以及基督教界裡的其他教派等之人士。當在領受聖靈的那一刻,他們了解神的存在,也知道耶穌確實已復活;為此,許多人當下要求接受洗禮以洗去他們的罪,與主的復活有分;也更是有許多人,在他們的信仰生活中,透過與眾人和睦相處,努力高舉了主恆常不變的原則。相信他們離世後,必在耶穌再臨時,被提升復活,永遠與主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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