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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永續發展的神學教育機制

撰文/姚家琪|聖靈月刊399期-2010.12|主題/與基督聯合──談單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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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神學院系所是推動神學教育和培育教會牧者的搖籃,關係著真教會人力資源的質與量,而優質的工人更影響到教會發展的各個層面,其重要性不可輕忽。以下係就建立本會永續發展的神學教育機制,提出筆者個人的淺見。


 
一.加強招生工作

近年來,本會信徒數及教會數,在增長的比率上雖顯遲緩,但仍持續增長。而許多資深傳道人在未來幾年內將陸續退休,但神學院的招生工作,一直不盡理想,傳道、長執的評價也不高,大專青年獻身的意願也越趨低落,每年報考神學院及錄取者竟如鳳毛麟角。

以近十年入學人數為例,平均每屆3.7人。1而傳道人從2009年起,五年內屆齡強迫退休者12人,過五年再加24人,再過五年又加27人,即預計十五年後,強迫退休者為63人。如此計算仍屬樂觀,但若就年資來論,目前年資滿25年者隨時可退者23人,五年後增加21人,再五年後又加25人,即從現今起十年後有69位是可退休者。2因此,只要有稍微密集的退休潮,即將引起傳道駐牧教會調派的困難。

從傳道人的年齡分佈計算出本會現職傳道人的平均年齡約50歲,3而計算近十屆(32-41屆)神學系畢業生入學的平均年齡為33.7歲(畢業時為37.7歲)。這兩個數據是否偏高,見仁見智。若以三十年為服事目標,應多鼓勵30歲左右的中青分子獻身(目前神學院入學的年齡限制,弟兄為23-45歲,姊妹20-45歲)。他們離開學校後,已在社會有幾年的歷練,在教會中的服事應也累積了一些經驗,家庭與婚姻生活也漸趨穩定,性情與待人接物也較圓熟。

如果每位青年從大學時代起,教會方面就為他建立個人學習、事奉經歷的資料庫,並且不斷的鼓勵其接受進階學習與事奉,也努力提供各樣成長環境,相信必可培養出一些有心志作專職事奉的人才。對於可能會讓青年產生遲疑或顧慮的原因,應當漸漸地作一些合理的改善,但也決不是開出一大堆「優渥條件」來吸引人,而忽略了「獻身」的本質精神與意義。

此外,姊妹獻身與弟兄作傳道丈的意願不可忽視,應按照神學院辦事細則規定的辦法,每年開辦宣牧組、宗教教育組、文宣組、聖樂組、世傳組、社工組等科別,寬廣青年獻身之路。此外,為傳道人的配偶開辦相關進修課程,以培養足夠的能力,增進共同服事的可能性。

在此,要思考是否我們應該採取甚麼手段來刺激招生?根據調查,有人認為應提升傳道人的薪資;有人認為向政府立案,授予正式學位,就會有更多人有意願;有人認為大專學歷的要求太高;有人認為審查過於嚴格等。若以為在這些作法上有所改變,就能吸引更多人來就讀神學院,這種想法過於天真。

西方的神學院就有失敗的經驗,當面臨神學生減少,而青年獻身意願又低落時,於是提出四個關鍵課題作討論,即1.傳道人的身分、地位、待遇問題;2.神學教育內容問題;3.神學制度問題;4.神學院招生的標準與要求問題,欲藉由改變外在條件挽回青年獻身的意願。結果多年後產生了不良的後果,即神學教育學術化、傳道工作職業化、教會信仰混雜化和屬靈事工世俗化。4我們當引為鑑戒。獻身的心志和聖潔的生命是不可打折扣的。

至於研究所的招生,神學院應持定每年開班的決心,除接受自由報名外,也主動積極發掘傳道和長執中有意願,也有能力就讀的人選,提報名單給「總會負責人會」通過推薦,鼓勵報名。



 
二.提升教化素質

神學教育是今日教會發展的基礎,有今日健全的神學教育,才有明日健康的教會。而神學院是神學教育的施行者,應當要有能力塑造出優秀的傳道人,成為教會的棟樑。根據筆者在神學研究所論文研究所做的調查,對於神學院栽培神學生的成效,認為卓越的,傳道只有26.5%,長執更只有18.8%,約60%的傳道和長執都認為成效普通。而長執對於傳道人牧會情形的評量,也顯示傳道人仍有許多長進的空間。5這些數據應不容忽視。

本會神學院的院訓:「求靈力、求靈德、求靈智和傳福音」,這是神學院塑造神學生的目標,也是神學生自我追求的目標。藉由禱告工夫的磨練,按時支取上頭來的能力,豐富屬靈的生命,也增強屬靈的能力;藉由敬虔生命的操練,培養屬靈的德行,成為聖潔的神人;藉由聖經知識的查考,增進屬靈的智慧與悟性,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藉由事奉技能的學習,傳承前輩屬靈經驗,成為宣揚福音的使者。

神學院應注重屬靈學習環境的塑造,提供師生必要的屬靈情境,和合宜的文化氣息;師長也要以身作則,時刻以宣讀、勸勉、教導、安慰、囑咐為念,真情表達出為父的心;6此外,對神學生的學習成效要嚴格把關,對於學習能力較弱的,應給予特別的輔導,建立其自信,務要做到最佳的「品質保證」。


 
三.強化師資系統

行政系統的三位傳道講員、專任講員、國外講員,及兼任講員,組成了神學院的教師團隊。講員應專心致力於教學及研究的工作,並參與神學生共同生活,建立屬靈情感,使對神學生心性的造就發揮潛移默化的功能。一位神學教育者如是提醒:「神學教育的實施需回歸神學教育的本質,亦即它應是『塑造理想人性』的教育,更應是培養『基督僕人典範』的生命教育。神學教育的實施者,應追求以『身教先於言教』、『品格先於學識』、『服事先於批判』等態度來從事教育。」7

神學院的師資應是「在精不在多」,以目前的制度,講員比學生還多,但教學品質不一,且神學系的師資多半不適合擔任研究所的課程。是以,今後應多培養研究所的師資人才,以做為神學院主要的教學工作,使教學內容更具深度性及發展性。但也應邀請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師長,擔任相關實踐神學課程,在理論的教授外,輔予實際經驗的傳授與實務操作的實習,定要避免只偏向學術,而忽略牧養經驗的傳承。每位講員除了應不斷提升教學品質外,也應致力於研究和著書的工作,造福全體教會。

優秀的師資如何產生呢?以目前神學院的教學機制,恐難以單純藉由內部系統的教導,而成為具有學術研究能力的教師。從目前神學研究所師資的型態就可明白,他們都是先在國內外大學取得專科碩士、博士學位,而後成為傳道人或神學院教師的。因此,神學院應有兩個努力的方向:1.訂定「獎勵教師進修辦法」,讓現有專任或兼任講員再進修以取得學位;2.就本會已取得國內外大學神學相關系所碩、博士的同靈,鼓勵其獻身,透過神學研究所公費生的管道,深入教導本會得救要道,使具備純正的信仰,畢業後聘為講員。


 
四.健全組織行政

教會中行政系統的運作,往往是較弱的一環,也是最被詬病的地方,因為許多行政主管,都是傳道人出身,而傳道人擅長的是「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8雖然事務處理的方法,規章細則都有規範,但是繁文縟節常引不起興趣。或是一時疏忽,或是過於隨性,個人的喜好或少數人的決定常變成重要決策,草率決定的後果,品質堪慮,不是難以執行,就是造成惡果。

在筆者所做的調查中,傳道人對於在神學院期間師長知識的教導和屬靈的涵養,都還有70%以上的滿意度,但是對組織行政的運作,只有51.4%的滿意度。9神學院的行政決策是採眾議制,惟因客座講員太多,以致不易尋得共同允許的開會時間,所以多半是神學院行政職的講員和少數常在總會的講員開會,也使得決議內容常有不夠周延的遺憾,有時損及其他講員權益,甚至傷及尊嚴,也是偶有的事。

研究所的行政業務更常被忽視,因為都是由神學院同一批行政組員來負責,在工作量上頗為吃重,又不易專注。而研究所經常因招生不成而停開,一些仍存在的業務更容易被忽略。雖因神學院的規模不大,不宜有太大編制,若院長、系主任、所長是同一人,則可從講員中選任一人兼任所務主任,協助所長推動一切行政事宜,業務則由所有辦事員共同承擔,但有一人的工作重心是在研究所的業務上。所裡的各項行政措施和重要決策,應由所長召集所有講員參與所務會議,共同訂定決策,使行事有所依據為宜。


 
五.充實教學資源

總會對神學院的工作計畫,每年著實編列龐大的預算來支持傳道的培訓工作,光是讀書還能領薪水,書籍和教學資料也是免費供應,就已經是個創舉了,當越發珍惜這樣學習的機會與環境。在有限的經費和資源下,如何再充實圖書資源、教室設備、校際合作,或舉辦神學講座等。除了書籍文字的資料,語音、影像教學的電子檔也能有效的建檔、推廣,使教學能越發普及化。之前有教區提出應推動電子函授長執進修的工作,神學院若能在這方面有更多的著力,必能提供相當完整的電子教材,促進全民神學教育的實現。


 
結語

回顧本會過去的神學教育與研究,心中充滿著感恩,若非是聖靈親自的帶領與賜福,在各式條件都不足的情況下,實難以培育出許多的傳道和聖職人員。但仍期待藉由完善神學教育機制的建立,能促進本會神學教育與研究得以永續的發展,越發提升全體信徒靈命的塑造、培育優良的神職人員、促進福音的廣傳和帶動教會的增長。這也是現今神學院和神學教育教師無可推諉的責任。



註:

1.從下表所列近十屆入學人數平均而得:



2.根據〈台灣總會傳道同工一覽表〉,《真耶穌教會教勢一覽表》(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2007),頁72-80,統計而得。

3.下表是本會在職傳道2009年年齡的分佈圖,係根據〈台灣總會傳道同工一覽表〉,《真耶穌教會教勢一覽表》(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2007),頁72-80,再加上2008及2009年畢業生的資料統計所得。



4.Rabbit,〈三十年來神學教育發展趨勢側寫〉《亞倫周記》(2006年4月28日),出自http://www.allenchow.com/blog/article.asp?id=25&page=5,擷取日期2009年8月20日。

5.姚家琪著,〈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教育的探討〉《真耶穌教會神學院神學研究所畢業論文》(台中: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2009)。相關數據根據表2-15和表2-24至2-32而得。

6.參考《聖經‧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1節和《聖經‧提摩太前書》四章13節。

7.吳富雅,〈神學教育之反省與再定位〉,《神學與教會》,第33卷第2期,頁210。

8.參考《聖經‧使徒行傳》六章4節。

9.姚家琪著,〈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教育的探討〉,表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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