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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哲人耶穌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510期-2020.03|主題/美滿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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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1968年,我從書局買回來十本有關《存在主義》的論著。躺在床上走馬看花似地看過一遍,就擱置下來;根本算不得有什麼心得,只是有一點兒模糊的印象罷了。1974年,忙裡偷閒,仔細再看一遍,才恍然大悟,原來存在主義就是這麼一回事啊。於是將我的研究心得寫成一本書,叫《我對存在主義之批判》,1976年7月,由臺灣總會出版。
 
存在主義的「存在」,乃是指著「人」的「存在」而說的。再者,存在主義者的共同特徵是,將價值之源歸於「自我」;「如何使人重新成為他自己」,是他們所提出的第一個課題。總而言之,他們認為「人就是人」,絕對不是其他的任何一件東西;「我就是我」,並不是其他任何一個人。什麼東西都不能取代「人」,誰都不能代替「我」。這就是「存在」。
 
「存在主義」一詞,雖然是法國的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Sartre, Jeanpaul)所創,卻來自存在主義的鼻祖,丹麥的齊克果(Kierkegaard, Soren Aabye)所論述的〈存在之思索〉。依據他的論著可以肯定,他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無奈《存在主義》的作者陳鼓應卻說:「在齊克果看來,在神面前,人的存在是渺小而微不足道的。我們如果從這一個層面上來看齊克果,顯然他只是個神學家,而不復為存在主義者。存在主義的『存在』,乃是『人』的存在。惟有以『人』為本位的存在主義,才是名副其實的存在主義。」。
 
筆者的看法
 
從存在主義的鼻祖齊克果,以及其他許多敬畏神的存在主義者的主張看來,我們卻可以說,他們也是存在主義者;甚至可以肯定,他們所走的才是正確的路線。我們知道,存在主義的「存在」,是「人」的存在,它的特徵是重視「人的主觀」;但這與神的存在並不發生衝突,所以為了提倡存在主義,無需否定神的存在。
 
存在主義是具體的「行動」的哲學,是「塑造自我」、「活出自我」的哲學;而不是抽象的「理論」的哲學。否定神也好,敬畏神也好,一切存在主義者都有這種積極性。這是虔誠的基督徒,依據聖經的教訓所主張的存在主義。
 
就存在主義是具體的「行動」哲學,而不是抽象的「理論」哲學而言,基督徒不但要披戴基督的身分(加三26-27),而且更該披戴基督的形像(羅十三14),照基督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才算得上「存在著」的基督徒。


 

一.存在的定義
 

對於人的存在,齊克果設一個比喻說,有一個沉醉的農夫,睡在馬車上,讓馬拉著他,向熟悉的路上前行;他雖然手拿韁繩,好像是一個御者,我們卻可以說他不是御者。因此,許多人似乎活著,其實卻「不存在著」;他們只知遵循社會的風俗習尚,而不想革新。在此,「存在著」即選擇真正的自我,就是自覺的個人。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是美國的著名小說家,1954年,其名著《老人與海》讓他得到了諾貝爾文學獎。有一天,海明威去參加作者會議的時候,有一個青年拿一本著作來請海明威指教。海明威看了幾段之後,就對他說:「你的寫作技巧很像海明威,而你自己到哪裡去了?」海明威的用意無非要勸導他說,你若想成為著名的作家,就要獨創屬於你自己的風格的作品,而不要模仿別人的風格。顯然,那個青年已經迷失了。
 
存在主義者所努力的是,喚醒現代人找回「迷失的自我」,使人人重新「成為他自己」。所謂「迷失」,就是離開人生正確的方向,失落自我,終身做名利、情慾或錯誤思潮的奴隸。這種雖死猶生的人,就是迷失的人;而迷失的人,便是「不存在著」的人。反之,保羅就是找回了「迷失的自我」,致力於克制自己(林前九27),不做名利和情慾之奴隸的人。因為他不但看世界萬事如同糞土(腓三8),甚至已經將世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六14)。所謂「世界萬事」,就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5-17)。保羅的生命之所以能臻於這個境界,乃因受洗歸入基督,成為新造的人使然(林後五17)。
 
處身當今這個顛倒是非,人人迷失「自我」的世代,藉著傳福音的方法來喚醒他們,讓他們活出「人性」,並且活出「自我」,是多麼地重要!
 
至於本文之所以要取名為〈存在的哲人耶穌〉,乃因它包括了三個含義。第一.《馬太福音》記載:「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十一19)。所謂「智慧之子」,就是有智慧的人,「總以智慧為是」的「智慧」,即耶穌;耶穌既然就是智慧,當然可以認定祂是「哲人」啊。第二.祂活出了「人性」。第三.祂活出了「自我」。


 

二.耶穌能自主
 

一般世人多數失落了自我,離開人生正確的方向,終身做名利的奴隸;由此可知,他們都無法自主,因而沒有自由,也沒有喜樂。惟獨主耶穌與一般人迥然不同,因為祂能掌握人生正確的方向,凡事遵行天父的旨意,一輩子未曾貪愛過名利。請看下列的事實:
 
魔鬼又領祂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祂看,對祂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祢,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祢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祢。」耶穌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路四5-8)。
 
詮釋
 
為了試探耶穌,魔鬼領祂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祂看(5節)。成為肉身的耶穌與一般世人一樣,視野都非常有限,怎麼能看清楚天下的萬國呢?原來魔鬼讓耶穌所看見的是天下萬國的縮影之異象啊!當然以具有神性的耶穌而言,要看清楚天下萬國,乃是輕而易舉的事;但耶穌也具有人性,免不了要受肉身的限制。問題是,若要在此強調耶穌具有神性,這個試探就毫無意義了。因為聖經說:「神不能被惡試探」(雅一13)。所以魔鬼在此所試探的對象是成為肉身的耶穌,並不是具有神性的耶穌。
 
「天下萬國的權柄和榮華」,是一般世人所貪愛的;為了爭權奪利而引起的鬥爭,在社會上豈不是屢見不鮮嗎?何況耶穌是神的兒子,豈不是掌握了天下萬國的權柄和榮華,才與神的兒子之身分相稱嗎?
 
「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祢,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6節):這是謊言,因為主權在神,魔鬼所掌握的是被交付的權;主權不受限制,被交付的權卻要受限制。神之所以能掌握天下萬國的主權,乃因祂是「天地的主」,世界萬物都屬於祂(徒十七24;詩二四1)。至於神之所以要將天下萬國的權柄和榮華都交付魔鬼,乃因魔鬼是「世界的王」(約十四30),全世界都臥在牠手下(約壹五19)。
 
「祢若在我面前下拜,這都要歸祢」(7節):想要得著掌握天下萬國的權柄和榮華的交易條件,是在魔鬼的面前下拜。
 
耶穌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8節;申六13)。祂也曾在山上教訓人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即財利)」(太六24)。為了一心一意事奉神,事奉瑪門尚且不可,何況事奉魔鬼呢?耶穌因為堅持這種忠貞不二的節操,所以能戰勝魔鬼的試探,叫牠的詭計無法得逞。
 
有一次,耶穌問猶太人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46)。這就是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在我的言行之中,哪些是違反猶太人之律法的呢?請問:耶穌如果有犯罪的記錄,祂敢公然這麼問嗎?
 
當猶太人把耶穌解到衙門,交給彼拉多之後,彼拉多一連審問祂三次;結果,三次都對猶太人證明「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約十八38,十九4、6)。這就是說,依據羅馬人的法律來對照耶穌的言論和行為,可以肯定祂是無辜的。
 
由上列幾段經文的內容可以知道,耶穌凡事都能克制自己,確實堪稱為「存在著」的人。


 

三.耶穌能把握人生正確的方向
 

耶穌即將被釘十字架的前夕,與門徒到了客西馬尼的時候,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然後,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二六36-39)。
 
詮釋
 
「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38節):被釘在十字架上所要忍受的煎熬,固然會讓耶穌覺得極其痛苦(詩二二1、14-17),但更大的痛苦卻是背負普世罪人的罪孽(林後五21),成為被咒詛的人(加三13)。
 
「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39節)。「倘若可行」:表示耶穌不敢強求。「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表示耶穌凡事順從天父的旨意。敬畏神、順從祂的旨意,是神的子民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也是神的兒子耶穌對天父當盡的本分。惟因耶穌能克制自己的軟弱,敬畏天父,絕對順從祂的旨意,把握了人生正確的方向,所以說祂是「存在著」的人。
 
在分離的禱告中,耶穌對天父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約十七4)。由此可見,耶穌無論做任何事,都是為了榮耀天父。之前,祂曾對門徒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接著又說:「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我乃稱你們為朋友」(15節)。為朋友捨命是愛人的極致,也是益人的具體表現。
 
這兩件事告訴我們,「榮神益人」是耶穌終身不變的生活方向;由此可以肯定,耶穌確實能把握人生正確的方向,所以堪稱為「存在著」的人。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二三46)。《路加福音》記載:「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三23)。據此推測,耶穌斷氣的時候,大約是三十三歲吧?祂一生的年月雖然這麼短暫,但人生在世或長或短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祂終身敬畏神,凡事順從神的旨意;而且即將斷氣的時候,可以將靈魂交在天父手裡,被接到那好得無比的地方去(路二三43;林後十二4;腓一23),藉以實現了人生最寶貴的盼望,這樣豈不是可以心滿意足了嗎?而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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