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論

第十二章 如何領受聖靈的浸?

作者:謝順道 編者 / 發行: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 / 初版日期:196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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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歸屬真教會

靈有「靈種」,或說「靈統」;這固非聖經上的名詞,卻有這種事實。自晚雨聖靈建設本會──末世真教會以來,因與本會接觸而受聖靈的許多體驗中,或與本會信徒談道,或與本會信徒通信,或看過本會所發行的書刊,都是依照本會所指示的方法去祈求而得到的。這些經驗告訴我們:凡是渴慕領受聖靈的人,都必須與真教會接觸。在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中,有些信徒雖然明知本會是聖靈所建設的真教會,卻因存心不歸屬本會而始終求不到聖靈,甚至求到邪靈;有些長老執事或傳道人雖然在本會求到聖靈,卻因斷不了情分,捨不了地位,而又喪失聖靈。這些事實告訴我們:凡是明知本會是聖靈所建設的真教會,卻存心棄絕的,必無從求到聖靈;凡是沒有脫離本來所屬的教會而歸屬真教會的決心的,雖然在本會求到聖靈也必再喪失。因為真教會是主的身體,棄絕真教會等於棄絕主,不歸屬真教會等於不歸屬主。
 
所謂「真教會」,就是與原始教會同樣的教會,是超乎諸山,高過萬嶺的神的聖山(賽二2-3);蓋原始教會是萬世教會的楷模,神的教會在任何時代都不能與之脫節,自成一派,另立旗幟。原始教會有聖靈,為早雨聖靈所建設,是神的殿,也是主的身體(林前三16;弗一23),所以堪稱為聯屬於基督的教會(羅八9)。原始教會有真理,把信仰的根基建造在主耶穌和使徒們的教訓上(弗二19-20),所以堪稱為神的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原始教會有許多神蹟奇事,既能證實他們所傳的道,又能使外邦人信服神(可十六20;羅十五18),所以堪稱為主同在的教會(徒三12-16;來二4)。真耶穌教會也有聖靈、真理、神蹟,與原始教會並無二致,為晚雨聖靈所建設,是復興原始教會的末世真教會。
 
撒瑪利亞城的人所以受聖靈,乃因接受了腓利所傳的神的道,並經彼得和約翰給他們按手禱告而來(徒八14-17)。保羅要往大馬色迫害門徒,在路上被主呼召的時候,主並沒有直接賜聖靈給他,而只指示他進城說,在城裏必有人告訴他當做的事;他所以受聖靈,乃因遵從主的吩咐,進入大馬色,與主所差遣的亞拿尼亞接觸,並經他按手禱告而來(徒九3-17)。哥尼流是個虔誠人,全家都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神,他的禱告和賙濟早已蒙神記念,但神仍然沒有直接賜聖靈給他;他和他的親屬密友所以受聖靈,乃因遵從神的指示,打發僕人們去約帕請彼得來,與之接觸,然後才在聽道中受了聖靈(徒十1-5、44-46)。以弗所的門徒信主的時候,因所受的是「約翰的浸」,顯然不是由使徒們而來,所以沒有人受聖靈;等到保羅與他們接觸,重新給他們施浸,並按手在他們頭上的時候,他們才受了聖靈(徒十九1-7)。這些史蹟告訴我們:靈確實有「靈種」,在早雨時代,凡是渴慕領受靈浸的人,都必須與主的門徒接觸;在今日這個晚雨時代,凡是渴慕領受靈浸的人,也都必須與主同在的真教會接觸。
 
主耶穌將要被接升天的時候,曾對使徒們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又囑咐他們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浸。」(徒一4-5)。耶路撒冷是早雨時代主指定聖靈首次降臨的地方,除此之外,在任何地方都不能求到聖靈;門徒遵從主的囑咐,在主所指定的地方祈求等候,五旬節到了,果然領受了應許的聖靈(徒一12-15,二1-4)。就靈意上而言,這耶路撒冷是聖靈所建設的真教會,也是羔羊的妻子(啟二十一2、9-10);因此,五旬節以後,未必在當初的同一地,只要歸屬聖靈藉著使徒們所建設的教會就能受聖靈了(徒八14-17,十44-46,十九1-7)。先知撒迦利亞說:「地上萬族中,凡不上耶路撒冷敬拜大君王萬君之耶和華的,必無雨降在他們的地上。」(亞十四17)。雨象徵聖靈,地上萬族中,凡是不來歸屬真教會的,都不能受聖靈。
 

​第二節 順從真理

國家有元首,國民當敬重國家的元首,並當順從國家所制定的法律而行;如此,社會才有秩序,生命財產才有保障,國泰而民安。家庭有主人,家人當敬重一家之主,並當順從其家訓而行;如此,上下有序,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家庭才能圓滿,才有福樂。教會是神的國,神是君,我們是民(弗二19;腓三20);教會也是神的家,神是父,我們是子(提前三15;弗四6)。因此,我們當敬畏神,凡事順從祂的旨意而行;如此,才有平安和喜樂。聖經上說:「愛?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一一九165);「甚願你素來聽從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義就如海浪。」(賽四十八18)。敬畏神而順從祂的旨意,確是得平安喜樂的途徑。
 
神曾對人類的始祖亞當頒佈一條禁令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亞當經不起考驗,終竟悖逆了神,受咒詛,喪失了樂園(創三4-6、16-19、24);甚至將罪帶進世界,使全人類都陷在罪裏,以致於死(羅五12)。末後的亞當──新人類的始祖基督來了,卻凡事順從神的旨意,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結果,復活升為至高,得到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敗壞了掌死權的撒但,廢掉死亡,彰顯永生(林前十五45;腓二8-9;來二14;提後一10)。神曾藉著撒母耳命令掃羅當滅盡亞瑪力人和他們的牲畜,掃羅卻憐惜亞瑪力王,也愛惜肥畜,不肯滅盡。當撒母耳奉差遣去責備他的時候,他竟不但不知及時悔改,反而申辯他所以存留肥畜,乃為要獻給神為祭物。他認為滅盡瘦弱的固可,連肥壯的也要滅盡豈不可惜?把牠們獻給神不是更好嗎?但撒母耳卻對他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1-23)。亞蘭王的元帥乃縵是大能的勇士,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只是長了大痲瘋;他聽見以色列國有先知,便帶著車馬前往,要向以利沙求治。以利沙打發一個使者對他說:「你去在約但河中沐浴七回,你的肉就必復原,而得潔淨。」他說:「大馬色的河,亞罷拿和法珥法,豈不比以色列的一切水更好麼?我在那裏沐浴不得潔淨麼?」說罷,氣忿忿的轉身而去。他的僕人對他說:「我父啊,先知若吩咐你作一件大事,你豈不作麼?何況說你去沐浴,而得潔淨呢?」於是,乃縵下去,順從神藉著先知所說的話,在約但河裏沐浴七回;結果,奇蹟出現了!他的肉竟然復原,好像小孩子的肉,而完全潔淨了(王下五1-14)!順從真神的話而行,確是聖經中的重要真理,是領受真神一切恩典的必需條件,由此可見其一斑。領受聖靈的浸豈能例外?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耶穌基督就是道成肉身而來的主,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祂,就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一1、14,十四6)。因此,信靠主耶穌等於信靠神,順從祂的話等於順從神的話──真理。但當日的猶太人卻多數棄絕祂,誤認惟有治死祂才能滿足律法的要求(約十九7);甚至連保羅在未蒙選召以前,也以為逼迫教會是熱心於律法的表現(腓三5-6)。五旬節後,主耶穌早已復活升天,聖靈也已經降臨,神蹟奇事到處大顯,證實使徒們所傳的真理(可十六19-20;徒二1-5、23-33,五12-16);但猶太人仍然多數被撒但蒙蔽到底,硬心棄絕真理到底,或嚴禁使徒們講道,或恐嚇,或鞭打,或囚禁等,百般盡其敵擋真理之能事。使徒們卻越發熱心為主做見證說,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叫祂做君王做救主了。並說:「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四3、21,五17-33、40),而一語道破「順從」是領受靈浸的秘訣。
 
「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傳一9)。歷史是常常重演的:昔日道成肉身而來的主,猶太人多數因無知而棄絕祂,殺害祂;並且百般的敵擋使徒們所傳的真理,竟誤認如此做便是熱心事奉神。今日主的靈由天而降,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的領袖們又多數棄絕祂,褻瀆祂;並且百般的敵擋真教會所傳的真理,而誤認如此做便是為真理爭戰。昔日神對人類的始祖說,若違命而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必定死」(創二17),撒但卻說「不一定死」;於是,始祖聽從了撒但的話,摘之食之,而悖逆了神(創三4-6)。今日真教會根據聖經說「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徒十44-46),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的領袖們卻多數說「不一定」;於是,恆河沙數的無知的基督徒聽從了們的話,以致一輩子安於未受聖靈的狀態中了。在此,我們當再三深思使徒們的話──「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徒五32)這句話。昔日凡是順從早雨聖靈感動使徒們所傳的真理,接受耶穌基督為他們的救主的人,神便賞賜聖靈給他們;今日你若從心裏順從晚雨聖靈感動真教會所傳的真理,祂也必賞賜聖靈給你的。但願聖靈感動你的心,使你早日棄掉舊酵,接受真教會所傳的最純正的福音──全備的真理,以便領受神所應的聖靈的浸。

​第三節 口唸「哈利路亞」

主耶穌曾應許門徒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約十四13-14)。主的話永遠不落空,凡是渴慕靈浸的人都要相信主的應許,在祈求聖靈的時候先唸「奉主耶穌聖名禱告」;然後唸「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求主賜聖靈充滿我的心」,或只唸「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哈利路亞」一語,是希伯來文的譯音,意思是「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參考:詩一○四35;啟十九1細體字註釋);如果分開來說,「哈利」就是讚美,「路」就是你們要,「亞」是耶和華的簡稱。
 
「哈利路亞」屢見於詩篇中,我們可以就其寫法分成三類:﹙1﹚詩首用它開始的是一一一,一一二篇;﹙2﹚詩末用它結束的是一○四,一○五,一一五,一一六,一一七各篇;﹙3﹚首末都用它的是一○六,一一三,一三五,一四六至一五○各篇。其中一一三至一一八篇一組,稱為「哈利詩集」(Hallel Group),意思是「讚美詩」。一四六至一五○篇自成一組,每篇首末都有「哈利路亞」一語,在古代教會早已被稱為「哈利路亞詩集」(Hallelujah Psalms)。在新約聖經上,只見於啟示錄十九章中,共用四次(1、3、4、6)。前三次頌讚神的大權能,毀滅了大淫婦似的巴比倫,並為殉道的聖徒伸了冤;最後一次頌讚全能者做王了,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預備好了。「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啟十九6)。這是描寫真信徒在真教會內讚美神的聲音,本會會眾用方言禱告的時候,常常發現這種奇妙的景象。
 
胡恩德在「靈恩問題」裏第10頁說:「有人教導人求聖靈的充滿,用一個特殊的方式,即多說『哈利路亞讚美主』那句話。許多信徒口說這句話,越說越急,一口氣說二三十次,這樣一直下去,幾個鐘頭的工夫,真使神經疲憊,可能起下意識的作用或被邪靈附上,說些旁人不懂的話,便以為聖靈充滿說方言。事實上我們很容易看出這種做法不對;因主耶穌警戒門徒,禱告不要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禱告。所以方言派的人的作風,不是出自聖經的。」
 
我們的答覆是:「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太六7)。「用許多重複話」一句,希臘原文作〝Eattalogein〞,是一個動詞,平常很少用,在新約聖經上僅見於此處。它的原意是「口吃」,後來轉用為表示「如口吃的人喋喋重複的話」,意思是「嘮叨多言,堆積許多空洞無意義的詞句」。國語和合譯本的譯詞,並沒有把原文的意思完全表達出來,以致產生了許多錯誤觀念。呂譯本把這段經文譯成:「你們禱告,不要嘮嘮叨叨,像外國人一樣;他們以為用了他們那種重複話,纔可以蒙垂聽。」當可消除一般人的誤會,幫助他們更正確的理解主的教訓。
 
外邦人認為禱告的效果和價值,在乎言語的多寡和述說時間的長短,把同一句話複述二十次比只說十次有雙倍的功效,禱告二小時比一小時有雙倍的價值。其所以如此,乃基於一種錯誤觀念,以為只要多說話,便能說服神,催逼他應允所求於他的事物;於是,他們的禱告方法,便自然而然的著重於頻仍的複述同一字句的次數,並時間的長短了。主耶穌教訓我們不可向外邦人效法的,就是這種令人厭煩的重複著一些毫無意義的詞句的禱告。因為禱告的效驗如何,乃在乎禱告者的心情是否懇切,並不在乎他的言語之多少,也不在乎禱告時間之長短。但這並不是說我們不可重覆同樣的話語祈求同一件事,也不是說我們不可用很長的時間來禱告,更不是說我們乾脆不要禱告而坐著等神的賞賜;否則,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用同樣的話語一連禱告三次(太二十六44),以及祂在山上的整夜的禱告(路六12),便無從獲得圓滿的解釋了。
 
「有人教導人求聖靈的充滿,用一個特殊的方式,即多說『哈利路亞讚美主』那句話。」多說「哈利路亞讚美主」,並不是什麼「特殊的方式」,而是合乎經訓的禱告的話語;不僅在祈求聖靈的時候我們需要如此禱告,且在每次的禱告中我們也都要如此讚美主的。多說「哈利路亞讚美主」也不是錯誤,問題是在乎禱告者的心情是否確實懇切,或只是有口無心的重複著它。「許多信徒口說這句話,越說越急,一口氣說二三十次,這樣一直下去,幾個鐘頭的工夫,真使神經疲憊。」這種言過其實的報導,竟然出自一個傳道人的筆,實在令人痛心!不要說「一口氣說二三十次」做不到,就是十次也會感覺呼吸困難的;何況加上「越說越急,這樣一直下去,幾個鐘頭的工夫」呢!如果實際上有人如此禱告,竟沒有斷氣,只是「神經疲憊」而已,我們只能說這是一種罕見的奇蹟;否則,除非胡氏另有絕技,一般俗人必沒有如此超然的本領!
 
「可能起下意識的作用或被邪靈附上,說起旁人不懂的話,便以為聖靈充滿說方言。」受聖靈的經歷,不但自己明白,連旁觀者也看得出(徒二33,八17-19,十44-46,十九1-7),何以見得是「起下意識的作用」呢?這是欺騙的話,讀者們不要受迷。「被邪靈附上」,這是嚇唬人的話,目的是要膽小的人不敢祈求聖靈的浸,手段實在惡辣無比;有些基督徒不敢祈求聖靈,可能與此類的話有關。「說些旁人不懂的話,便以為聖靈充滿說方言」,這是無知的話,不知道「說
方言沒有人聽得懂」的聖經根據(林前十四2)。「事實上我們很容易看出這種做法不對:因主耶穌警戒門徒,禱告不要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禱告。所以方言派的人的作風,不是出自聖經的。」胡氏的結論在此,其觀點的錯誤根據也在此,完全誤會了馬太福音六章7節這段經文的正意。事實永遠勝於雄辯,本會許多「受聖靈的體驗談」都有力的證實了同一件事──多說「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是對的;只要我們的心情確實懇切,而不是有口無心的嘮嘮叨叨,重複著一些毫無意義的詞句。

​第四節 受浸赦罪

水浸有赦罪的效能(徒三38,二十二16),使我們得以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無奈一般教會卻多數不明白這恩典。水浸也是領受靈浸的捷徑,本會自設立以來,許多受聖靈的體驗談都證實了這件事;在早雨時代也有同樣的經訓和史實,更足以證明本會的體驗是合乎聖經的。正當五旬節聖靈沛然大降,聚集的猶太人驚奇不已的時候,彼得當眾先見證他們所領受的是神應許要賜給世人的聖靈,然後見證他們所殺害的耶穌就是神所立的基督,如今已經從死裏復活了。眾人聽見這話,想起自己的罪孽和將來的結局,都覺得扎心和惶恐,就問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1-38)。彼得的答覆告訴我們,受浸不但有赦罪的效能,而且也是受聖靈的捷徑。如果把這答覆依次扼要的列舉出來,就是:悔改→受浸→赦罪→受聖靈。聖經告訴我們,在早雨時代,除了掃羅和哥尼流一家人之外,許多受靈浸的經歷都是依照這次序的。
 
保羅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所謂「從一位聖靈受浸」,乃指「水浸」而言(林前六11);因為施浸者要有聖靈才有赦罪權(約二十22-23),施浸時要有聖靈的見證,水中才有主的寶血(約十九34;約壹五6-8)。所謂「飲於一位聖靈」,乃指「靈浸」而言,因為聖靈是主耶穌要賜給世人喝的「生命水」,凡喝這水的就永遠不渴,這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七37-39)。注意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所敘述的次序:他是先說「從一位聖靈受浸」,然後才說「飲於一位聖靈」的;這次序竟然與彼得在五旬節所敘述的次序一致,更可使我們看出早雨時代受靈浸的經歷多數都是如此。至於主所以要使掃羅先被聖靈充滿(受靈浸),然後才給他受水浸,乃為要藉此更進一步證明他是祂所揀選的器皿,要差遣他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祂名的(徒九10-19);哥尼流一家人所以在受水浸以前先受靈浸,則因他們是外邦人,猶太人向來不准與他們親近來往,神為要選召他們,便先賜聖靈認證他們,使那些奉割禮的基督徒不能表示非議了(徒十28、44-48,十一1-4、15-18)。本會也常有先受靈浸,然後才受水浸的經歷;神所以如此做,為的是要先給與證據,堅固他們的信心。
 
保羅到以弗所遇見幾個門徒的時候,曾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保羅覺得很奇怪,心裏想,他們所受的水浸必定不對。因為在早雨時代,凡是受水浸的人都必受靈浸的;如果受過水浸卻不能受靈浸,必定有其他的因素(參考:徒八18-24)。便再問他們說:「這樣,你們受的是什麼浸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浸。」保羅恍然大悟,而指出他們沒有受聖靈的原因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浸,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重新奉主耶穌的名受浸。受浸後,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了(徒十九1-7)。這段史蹟告訴我們:所受的水浸若不合乎聖經所指示的樣式,罪未得赦,等於未受浸,聖靈仍然不降臨;如果有這種情形,當如以弗所的門徒,重新受浸,歸入基督裏,聖靈才會降臨。
 
所謂「合乎聖經所指示的樣式的水浸」,就是:
﹙1﹚ 施浸者要奉「主耶穌的名」(徒八16,十九5),或奉「耶穌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因為除了主耶穌之外,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所以惟有奉祂的名受浸,才能使罪得赦(徒十43,二十二16;約壹二12)。
﹙2﹚ 受浸是歸入主的死(羅六3),所以受浸者必須低下頭,表示在主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約十九30),這也是罪人在神面前求赦應有的態度(拉九6;詩三十八4,四十12;路十八13-14)。
﹙3﹚ 受浸時,要全身入水,表示與主同埋葬(羅六3-4),這是主耶穌和原始教會所留下來的榜樣(太三16;徒八36-39),施浸者約翰所以要特選水多的地方施浸的原因也在此(約三23)。
此外,施浸者的資格也很重要,如果施浸者沒有具備聖經所要求的資格,縱使施浸的樣式合乎聖經的指示也是無濟於事的。施浸者的資格就是:
﹙1﹚ 必須受過合乎聖經所指示的樣式的水浸,否則,自己的罪猶未得赦,沒有歸入基督的名下,怎能給人施浸呢?
﹙2﹚ 必須已經受過靈浸,有奉神差遣的憑據(羅十15;約三34,二十21-22;路四18),因為赦罪的權柄是直接由聖靈付託給施浸者的(約二十22-23)。
 
今日一般教會給人施洗,多數忽略了聖經所指示這些樣式,而奉「父子聖靈的名」,或「仰面受浸」,或施行「滴水禮」等,都不合乎聖經所定的標準,祇是催促人悔改而已。至於施洗者更沒有受過合法的水浸,也沒有受過聖靈的浸(奉神差遣的憑據),聖經所要求施浸者應有的資格,一件也沒有具備。這樣的洗禮,與「約翰的洗」究竟有什麼差別呢?其所以不能使人受聖靈的原因則在此。

​第五節 接受按手

「按手」在聖經上佔有很重要的地位,舊約時代如此,新約時代也是。茲舉數例如下:
 
一、表示聯合
 
舊約時代的律法制定選民獻燔祭的時候,獻祭者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出二十九10-14;利一3-4);這按手表示一種聯合,即獻祭者和祭牲的聯合。於是:獻祭者的罪歸於祭牲;祭牲的無辜歸於獻祭者;祭牲背負獻祭者的罪而死;獻祭者因祭牲的替死而存活。
 
二、按手祝福
 
依據聖經的記載,在舊約時代首次用按手的方式祝福人的,就是雅各祝福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創四十八8-20)。在新約時代,主耶穌也用這方式祝福過孩子們(太十九13-15;可十13-16)。
 
三、按手治病
 
按手治病,有聯合和祝福的雙重效能:就聯合而言,病人接受按手的時候,按手者的能力便由他的身上出來,歸在病人身上;就祝福而言,按手者把手按在病人身上的時候,病人便因此而蒙福。於是,在聯合和祝福的雙重效能之下,病人的疾病便痊癒了。新約聖經記載,主耶穌在世傳福音的時候,常用這方法治好了許多人的病(可六5,八22-25;路四40,十三10-13);保羅漂流到米利大島上的時候,也曾用這方法治好了島長部百流的父親的病(徒二十八1、7-8)。主耶穌將要被接升天的時候,更應許使徒們說:「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可十六18);可見在治病的事上,按手禱告確有不可輕視的效能。
 
四、分予恩賜
 
就聯合和祝福的效能而言,按手對於把自己所領受的恩賜分予別人也有很大的效用。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的領袖摩西曾按手在約書亞的頭上,使他被智慧的靈充滿,得到了領袖人物應有的超然能力,以色列人便聽從了他(申三十四9)。在新約時代,保羅曾藉著預言,在與眾長老同時給提摩太按手的時候,把他所領受的特殊恩賜分予他,使他有資格承受教牧者的職分(提前四14;提後一6-7)。
 
五、典禮之一
 
在聖經上,按手有時也被當做一種典禮處理(來六2);只是執行這種典禮時,當十分謹慎(提前五22)。諸如:
 
1. 設立聖職
 
在舊約時代,摩西曾求神設立一個人治理全會眾,免得神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神對摩西說:「約書亞是心中有聖靈的,你將他領來,按手在他頭上;將你的尊榮給他幾分,使以色列全會眾都聽從他。」摩西便照神的吩咐,將約書亞領來,使他站在全會眾面前,按立他繼承他的職分(民二十七15-23)。在新約時代,原始教會所遇到的頭一件難處就是門徒增多,難於管理,以致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說,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於是,使徒們叫眾人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來,按手在他們頭上,設立他們為管理教會飯食的執事(徒六1-6)。
 
2. 差遣工人
 
「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徒十三2-3)。在原始教會,要差遣工人往外去傳道的時候,也需要先行按手禮,然後才打發他們出去。
 
六、按手賜聖靈
 
按手不但有上述各種效能和意義,而且也是領受靈浸的捷徑。事實告訴我們,在早雨時代,除了五旬節和哥尼流一家人的經歷之外,多數都是經按手禱告而受聖靈的。諸如:
 
1. 撒瑪利亞城的人的經歷
 
司提反殉道後,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熱心宣揚福音,大顯神蹟奇事,眾人都同心合意的聽從他的話。使徒們在耶路撒冷聽見撒瑪利亞城的人領受了福音,就打發彼得和約翰到他們那裏去。兩個人到了,就為他們禱告,要叫他們受聖靈;因為他們只受了水浸,而還沒有人受靈浸。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徒八1-17)。
 
2. 掃羅的經歷
 
掃羅起初反對福音,竭力逼迫教會,而自以為熱心事奉神(腓三6;參考:約十六2-3)。有一次,他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准他捆綁一切基督徒,帶他們到耶路撒冷。主耶穌在路上向他顯現,選召他為外邦的使徒;同時又向亞拿尼亞顯現,指示他去與掃羅接觸。亞拿尼亞到了,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主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被聖靈充滿。」於是,掃羅領受了靈浸,又受水浸(徒九1-18)。
 
3. 以弗所的門徒的經歷
 
保羅到以弗所的時候,在那裏遇見幾個門徒。既知他們沒有人受靈浸,又知道原因是所受的水浸不對,便重新給他們施浸。他們受浸後,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徒十九1-6)。
 
上述的經歷告訴我們,他們受聖靈都是由按手禱告而來的。本會受聖靈的經歷,也是多數如此。至於五旬節的經歷所以與此不同,乃因那是首次聖靈降臨,誰也沒有受聖靈,不能給別人按手;哥尼流一家人所以未經按手而受聖靈,乃與他們未受水浸先受靈浸的理由相同,請看本章第四節「受浸赦罪」便知。本會受聖靈的經歷,也常有與此類似的情形。

​第六節 虛心.清心

追求靈浸的人,需要虛心。
 
主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虛心」一詞,照原文直譯是「在靈裏貧窮」;呂譯本和日譯本,都作「心靈貧窮」。一個貧窮的人,必定家徒四壁,一無所有;虛心的人就是倒空自己,變成心靈貧窮的人。天國永遠屬於虛心的人,也是由這類人所組織而成的國度;他們是天國的子民,天國是他們的基業,神是他們的王。受聖靈是進天國不可缺少的條件之一(約三5;弗一14),天國所以屬於虛心的人,乃因他們比一般人更容易受聖靈,也比一般人更願意順從聖靈的引導。在教會中,眾人聚集在一處祈求靈浸的時候,小孩子往往比成人更容易蒙神垂聽。這個事實,可幫助我們理解主耶穌當日對門徒所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十八3),那教訓的意義。
 
老底嘉教會自以為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她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這正是今日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的寫照:沒有真理(是貧窮的),自以為有真理;沒有聖靈(是瞎眼的),自以為有聖靈;沒有聖潔(是赤身的),自以為聖潔。請聽主的呼喚:「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三14-20)。與老底嘉教會成為強烈的對照的是士每拿教會,主對她說:「我知道你的患難,你的貧窮(你卻是富足的)。」(啟二8-9)。但願我們都效法士每拿教會的美德,變成一個在靈裏貧窮的人,好成為富足;千萬不要像老底嘉教會,自以為富足,一樣都不缺,以致永遠貧窮下去。因為在靈裏貧窮,正是在神面前富足所必需的先決條件。
 
使徒行傳十九章記載,當保羅問以弗所的門徒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之時,他們都坦白的承認:「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1-2)。今日的基督徒,多數明明沒有聖靈,卻硬說:「有!當我開始信主的時候就有了。」並說:「自五旬節以來,聖靈一直在每個信徒的心裏。」保羅既知以弗所的門徒所以沒有受聖靈,乃因所受的水浸不對,便重新給他們施浸(3-5)。今日的基督徒卻多數反對再洗,他們說:「洗禮是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一生只能領受一次;我早已受過洗禮了,豈可再受洗?」而不知道所受的洗若不合乎聖經,等於沒有受洗。以弗所的門徒重新受浸後,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6),憑據昭彰。今日的基督徒卻多數攻訐方言問題,認為受聖靈未必說方言。我們必須明白:一個器皿,當先倒空既有的舊東西,然後才能裝滿新的東西;我們惟有願意倒空錯誤的神學知識,聖靈才願意充滿我們。以弗所的門徒與保羅接觸後,所以能很輕易的領受了聖靈,乃在乎他們的虛心。
 
老子說:「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道德經第六十六章)。水性原是往下流的,所以地勢越低漥,容水量越大,終成江海;聖靈常以「水」為象徵,所以一個心地謙卑的人,必被聖靈充滿。「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
 
追求靈浸的人,也需要清心。
 
主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清心」一詞,照原文直譯是「心裏清潔」;呂譯本和日譯本,都作「心裏潔淨」。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一18),但清心的人卻能看見祂。約伯說:「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伯十九26-27);大衛也對神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十七15)。一個人能看見神,確是最大的福祉。
 
神從世界萬民中選召了我們,把我們分別為聖,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曉得保守自己的身體,成為聖潔(帖前四3-7);這是聖經的重要真理,在舊約時代,神早已藉著律法上所制定的一切條例指示出來了(利一3-4,十一44-47;耶四4,九25)。因為神是聖潔的神,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祂(彼前一15-16;來十二14);祂所要恩待的,是那些清心的人(詩七十三1)。
 
要保守身體不沾染污穢,成為聖潔,必須先保守心;因為人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發出的(箴四23)。神所以命令舊約選民自行割禮,將心裏的污穢除掉,並說心未受割禮的必受刑罰(耶四4,九25),乃為要提醒他們當保守心勝於保守一切;因為外面肉身的割禮不是真割禮,真割禮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7-29)。法利賽人只重視外表的聖潔,而忽略了內心的聖潔,一向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基於這種錯誤觀念,他們不但非議使徒們用俗手吃飯,而且詫異主耶穌竟然也不洗手就吃飯。於是,主耶穌指責他們的錯誤說:「如今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裏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可七1-5;路十一37-40)。從此可知,在追求成聖的生活的事上,保守內心的聖潔是比任何事都重要的。法利賽人向來所拘泥的禮儀上的聖潔,正是靈性上的聖潔的準備;可惜,他們不明白神制定律法的目的在此,以致本末顛倒。
 
所謂「清心的人」,嚴格說來,並不是指著內心完全聖潔,且在行為上無可指摘的人;乃是指著平時竭力追求聖潔,一旦偶犯過錯必切實悔改的人。因為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太十九17;羅三9-12);人非神,誰能無過?在舊約時代,約伯因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便得以親眼看見神,又得以脫離苦境(伯四二5-6、10);在新約時代,稅吏長撒該因切實悔改,主耶鮇便赦免他的一切罪孽,拯救了他的靈魂(路十九1-10)。因為神有豐盛的慈愛,願與心靈痛悔,因祂的話而戰兢的人同居(詩一○三8-9;賽五十七15,六六2);祂所要的祭是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祂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因此,我們必須常作自我檢討,並且求神鑒察我們的心,知過必切實悔改(哀三40;詩一三九23-24);切勿效尤法利賽人,自以為義,反而喪失了蒙神稱義的機會(路十八9-14;參考:箴三十12)。
 
昔日,神曾藉著所羅門王對以色列人應許:「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箴一23);今日正是晚雨聖靈大降的時候,凡是因神的責備而回轉(切實悔改)的人,都必蒙神賞賜應許的聖靈。但願神藉著所羅門王所說這句話感動你的心,使你從心裏和大衛齊聲懇求神說:「神啊,求?按?的慈愛憐恤我,按?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神啊,求?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五一1、10),以便領受聖靈的浸。

​第七節 信心.專心

追求靈浸的人,需要有信心。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有信心的人,是神所喜悅的人;神所喜悅的人,所求必蒙應允。神是靈,從來沒有人看見祂(約四24,一18),就一般只憑眼見來斷定真假的世人而言,這是要叫他們相信有神的困難點;但我們到神面前來,卻必須相信有神,因為自有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已經藉著所造之物彰顯出來了(羅一20)。相信有神,是信心的開端,也是一個最根本的問題,因為這種信心將漸漸縮短神人之間的距離。神是慈愛的神(約壹四8),祂成肉身來為我們捨命,救我們出死入生,是祂愛我們至極的證據(約三16;羅五7-8);神既然如此愛我們,祂還有什麼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要為自己保留,而不願意賜給我們呢(羅八32)?神是全能的神(創十七1),在人所不能的,在祂凡事都能(太十九26),諸天藉祂的命而造,萬象藉祂口中的氣而成(詩三十三6);那麼,在祂還有什麼難事不能為我們成全呢(創十八14)?神是信實的神(申七9),我們縱然因軟弱而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祂既然藉著基督應許我們只要信就必得著(太二十一22),那麼,祂還會拒絕我們的祈求嗎?神的慈愛、全能、信實,確是我們的信心的保障,所以我們對祂所求的,必蒙應允。
 
許多基督徒都深知信心的重要性,卻不十分清楚何謂信心。聖經上記著說:「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物有把握,對沒有看見的事物能確斷。」(呂譯本:來十一1);「故此我告訴你們,凡你們所禱告和所求的一切事,只要信你們得著了,就必給你們。」(呂譯本:可十一24)。這就是信心的定義。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她聽見耶穌的事(眼睛未曾看見,只憑口傳就信),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意思說,我只摸祂的衣裳,就必痊癒(那時,她所盼望的雖是未見之事,卻有把握,能確斷)。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她信得著了,果然就得著了)。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可五25-34)。有一個大臣,他的兒子患重病,快要死了。他來見耶穌,求祂趁著他的兒子還沒有死,就下去醫治他。在這最緊急的關頭,耶穌並沒有照他所求,即時和他下去,而只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那時,他所盼望的雖是未見之事,卻有把握,能確斷)。正下去的時候,他的僕人迎見他說:「你的兒子活了(他信得著了,果然就得著了)。」(約四46-53)。患血漏的女人和大臣所表現的,正是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和馬可福音十一章24節所說的信心,確實值得我們深思和效法。
 
昔日,有些假師傅說,復活的事已過(他們認為所謂「復活」,是靈性的復活,是生命的更新);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提後二17-18;林前十五12-22)。今日,一般沒有聖靈的教會的領袖們,多數說五旬節已過(他們認為五旬節只有一個,聖靈只降臨了一次,以後便一直與教會同在,直到今日);他們的話也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就敗壞許多無知的信徒的信心,使他們永遠不想追求聖靈的浸,一生安於未受聖靈的狀態中。我們必須認識:就歷史上的日子而言,五旬節固然已經過去,而且永遠不會再來了;但就意義上而言,五旬節並不是只有一個,因為今日仍然是聖靈大降的時代。保羅說:「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4)。神所應許的聖靈,必澆灌在一切憑著信心祈求的人的身上;早雨時代如此,晚雨時代也是如此。因此,對於聖經上所記載賜聖靈的一切應許,我們千萬不可置疑,要憑著堅定不移的信心祈求,才能領受聖靈的浸。
 
追求靈浸的人,也需要專心。
 
「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6)。就字面上的意義而言,內屋是隱密處,沒有人看見,也聽不見任何聲音,可以真誠而專心禱告的地方;就靈意上而言,內屋是心的深處,關門禱告是關閉心門,斷絕外界的交通,棄掉雜念,專心禱告。根據許多寶貴的體驗,證明這密室的靈交確是蒙神應允的最有效方法。但對於主耶穌所教訓這段經文,我們與其要按字面作形式上的解釋,認為信徒可以禱告的地方只在密室;毋寧按靈意解釋,隨時隨地遵照主耶穌的教訓,真誠而專心的禱告,似乎比較妥當。第一、主耶穌所以如此教訓,乃因當時有些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裏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為的是要得人的稱讚(太六5);但進入自己的內屋,關上門,因為沒有旁觀者,而且十分寂靜,便可以單獨與神同在,向祂真誠而專心的禱告了。第二、一個心猿意馬,不能專心禱告的人,縱使形式上進入內屋,閉門禱告,仍然毫無用處;反面說,一個能棄掉雜念,用全心全靈禱告的人,縱使在公眾的面前禱告,也必蒙神應允的。
 
固然主耶穌為了專心禱告,常常遠離城市和群眾,或到山上(太十四23;路六12,九28),或到寂靜無人的曠野去禱告(太四1-2;可一35;路五16);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祂甚至暫時與祂所寵愛的三個門徒隔離一段距離,作隱密的禱告(太二十六36-40;路二十二39-41)。只是我們不要忘記,主耶穌也常在群眾的面前禱告(路三21,十一1;約十一41-43,十二27-29),而毫無顧忌之意;不僅如此,祂更教訓祂的門徒當聯合起來,同心合意的禱告(太十八19-20),並說聖殿是萬國禱告的殿(可十一17)。使徒們在世的時候,雖然有時也要選擇地方禱告(徒十9,十六13-16),有時卻未必盡然(徒二十一5,二十七35);不但這樣,保羅甚至教訓我們要「隨處禱告」(提前二8),而不限制我們可以禱告的地方。這些事實告訴我們:主耶穌既不是禁止我們在教堂裏禱告,也不是禁止我們在街上禱告;乃是教訓我們的禱告必須出於真誠(約四24),也要專心一意。只要我們明白這教訓的精意,能真誠而專心的禱告,縱使在眾人的面前禱告也是無妨的。
 
五旬節以後,門徒日日增多,在管理上難免發生困難,以致有人發怨言。十二使徒便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1-4)。依照這段經文所示,使徒們所以作如此的決定,乃因認為祈禱和傳道都要專心,才能蒙神賜福。在舊約時代,神曾藉著先知耶利米對被擄到巴比倫去的選民說:「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二十九12-13)未受靈浸以前的人,如同被擄的人,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勝不過罪的要求(羅七14-24;太二十六41);受過靈浸而順從聖靈的人,卻如同蒙釋放的人,已經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13;加五16)。聖靈是神的靈,我們若專心尋求祂,祂就必被我們尋見;因此,在祈求靈浸之時,我們必須緊閉心門,專心禱告。

第八節 恆切禱告

「禱告要恆切。」(羅十二12)。
 
「恆」一字,有「常」和「久」的意思;如恆常、恆久、永恆。日譯本作「恆常」;欽定版和英國改訂版都作「持續」(continuing);新英語聖經作「堅持」(persist)。所謂「恆心」,則指持久不變的心而言。「切」的意思是急迫;如懇切、熱切、迫切。英國改訂版作「不動搖」(steadfast)。所謂「心切」,則指心情急迫而言。嚴格說起來,「恆」和「切」固然有所差別,其關係卻甚密切,實在難予清楚的劃分,或可當做一個觀念看。因為有「恆心」的人,心情必十分急迫,非達成目的永遠不罷休;反面說,心情若不夠急迫,必不能持之以恆,終於半途而廢。日譯本把這段經文譯作「要恆常禱告」,乃把「切」字藏在「恆常」之中;新英語聖經作「禱告要堅持」(persist in prayer),乃以「堅持」代替「恆」字,並藏「切」字在其中;呂譯本作「要恆心專務於禱告」,乃以「專務」代替「切」字;欽定版作「禱告(要)恆切」(continuing instant in prayer),則與國語和合譯本的譯文完全相同。
 
「水滴石穿」,「磨杵成針」,有恆確為成功之本。在聖經上,因恆切禱告而蒙神應允的實例,實在多得不勝枚舉。諸如:
﹙1﹚ 亞伯拉罕將近一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他既憑著這堅定不移的信心恆久忍耐等候,便得了所應許的(羅四19-21;來六15)。
﹙2﹚ 雅各從哈蘭回來,在毘努伊勒與神較力,直到黎明。神勝不過雅各,果然應其所求,為他祝福;雅各才放鬆手,容祂離去(創三十二24-30)。這不是說神的力量勝不過雅各,乃是說雅各憑著不屈不撓的毅力感動了神,而達成了他的目的;我們在禱告的事上,也需要有這種堅持到底的決心。
﹙3﹚ 亞哈王在位的時候,天閉塞了三年零六個月,以色列國遍地有大饑荒(路四25)。以利亞上了迦密山頂,屈身在地,將臉伏在兩膝之中,懇切禱告七次;神垂聽了他的禱告,霎時間黑雲密佈,沛然大降甘霖(王上十八41-45;雅五17-18)。
﹙4﹚ 有一個迦南婦人,她的女兒被鬼附得甚苦;她來拜主,求主憐憫她,幫助她。主起初一言不答,後來又說祂奉差遣不過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最後甚至不把她當做人看待,回答她說,不可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喫。主雖然三次拒絕她,由沈默而暗示,而明言,並且似乎越來越冷酷;但她卻不僅不惱怒或懊喪,反而順應主的話說,狗也喫牠主人桌子下的碎渣兒。於是,主稱讚她的信心大,並且立即成全了她的哀求(太十五21-28)。 
﹙5﹚ 有一次,主在迦百農一間房子裏講道的時候,有四個人抬著一個癱子來見祂,想求祂醫治;雖然人多,不得近前,他們卻不肯罷休,想辦法拆通了屋頂,把病人連床褥一併縋下去。主看見他們的信心很堅定,便赦免了那個癱子的罪,並且立刻治好了他的病(可二1-12)。
﹙6﹚ 希律王捉拿彼得囚禁在監裏的時候,曾用兩條鐵鍊把他鎖著,且令兩個兵丁在他身旁看守他;另外又分派四班兵丁在門外看守,每班四個人,戒備之森嚴可想而知。教會卻為他切切的禱告神,求神保佑他;於是,神垂聽了他們的禱告,差遣天使來救他出監(徒十二4-19)等。這些史蹟告訴我們,恆切禱告確是蒙神應允的秘訣。
 
主耶穌曾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祂說:「某城裏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裏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裏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裏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路十八1-5)。這個比喻告訴我們:不義的官所以願意給寡婦伸冤,並不因他有憐憫的心腸(他是冷酷的),乃因寡婦的哀求極其恆切,使他不得不給她成全;神是慈悲的父,我們是祂所愛的兒女,只要我們的信心堅固不動搖,決心恆切禱告,祂必定應允我們的。主耶穌不僅用比喻教訓我們當恆切禱告,祂更用行動向我們證實恆切禱告確是蒙神應允的秘訣:諸如:
﹙1﹚ 為了祈求從上頭來的能力,以完成天父所付託給祂的使命,祂曾禁食四十天,晝夜恆切禱告;結果,被聖靈充滿,一連三次戰勝撒但的試探,為未來的工作奠定了美好的根基(路四1-15)。
﹙2﹚ 在傳道工作中,為了祈求天父不斷的加添祂能力,祂又常作晨更和整夜的禱告(可一35;太十四23、25;路六12-13);因此,祂得以滿有聖靈的能力,到處醫病趕鬼,彰顯神的大權能(可五30;路五17,六19;徒十38)。
﹙3﹚ 被捉拿當夜,為了祈求天父加添祂能力,使祂能遵行祂的旨意,完成十字架的救恩,祂曾在客西馬尼園迫切禱告三次;雖然天父已經應允了祂,差遣天使加添祂能力,祂還是不肯罷休,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結果,因祂的虔誠(大聲哀哭,流淚懇求),天父終於救祂由死裏復活(太二十六36-44;路二十二41-44;來五7;徒二24)等。
 
恆切禱告既然是蒙神應允的秘訣,我們在祈求靈浸的事上便不能忽略這問題了。
  
為了激勵我們在祈求靈浸的時候能恆切,主耶穌曾在路加福音十一章中設了兩個比喻:第一個比喻說,「情詞迫切的直求」,是門外的朋友所以能獲得所需用的餅的原因(5-8);第二個比喻說,「父親對兒子的慈愛」,是兒子所以能滿足其心願的原因(11-13上)。主耶穌說完這兩個比喻之後,接著就說出13節下半句的話為結論,應許凡是向神恆切祈求靈浸的,都必蒙神應允。約翰福音七章37-39節記載:「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記載:「聖靈和新婦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這兩段經文可以說有相得益彰的妙處。這是教訓我們:凡想祈求靈浸的人,都要自知口渴(約四10、13-14),因為有些人確如老底嘉教會一般自滿自足(啟三14-17);並當以口渴者求水的心情迫切禱告,如同古聖徒對神說,他以鹿切慕溪水的心情切慕祂(詩四十二1)。如此,我們的腹中必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被聖靈充滿)。
 
升天前,主耶穌曾囑咐門徒說:「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就是你們聽見我說過的。約翰是用水施浸,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浸。」(徒一4-5);「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十四49)。「等候」和「直到」,都有「恆」的隱意:就前者而言,有耐性的人,也就是有「恆心」的人,才能久等而不餒;就後者而言,「直到」是沒有時間性的,也就是非達成目的不可罷休。「恆」中藏「切」,「切」中藏「恆」,兩者確實有著極其密切的關係。主耶穌升天後,門徒遵從祂的囑咐,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間樓房,天天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一12-15);結果,五旬節到了,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他們就被聖靈充滿了(徒二1-4)。再者,掃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蒙主選召之後,曾禁食三晝夜,一心一意的恆切禱告著;結果,主差遣亞拿尼亞去與他接觸,把手按在他頭上,他便被聖靈充滿了(徒九8-19)。這些史蹟告訴我們,「恆切禱告」確是領受靈浸的秘訣。

​第九節 遵守主命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5-16)。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1﹚遵守主的命令是愛主的證據,人若違背主的命令卻說他愛主便是撒謊的; ﹙2﹚愛主的人,主必求天父賜給他另一位保惠師(聖靈),叫祂永遠與他同在。因此,為了領受聖靈的浸(願保惠師永遠與我們同在),我們不能不愛主;為了證明我們真實愛主,我們不能不遵守主的命令。昔日,神曾藉著先知以賽亞責備以色列人說,他們雖然獻上許多祭牲給祂,祂卻不悅納;雖然守嚴肅會,祂卻不能容忍;雖然舉手禱告,祂卻不聽。因為他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罪惡貫盈,拜神只重形式,用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祂;除非他們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神必不與他們親近(賽一10-17,二十九13)。今日,我們若存著悖逆頑梗的心,一面恆切祈求聖靈的浸,一面違背主的命令,如何能蒙神垂聽呢?
 
主的命令就是叫我們要彼此相愛,像祂愛我們一樣(約十三34,十五12-14);主愛我們的最高表現是為我們捨命,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因為教會是主的身體,主是頭,我們是肢體;肢體彼此相顧,苦樂與共,是愛主的表現(西一24;林前十一3,十二25-27)。掃羅起初逼迫主的門徒,主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掃羅說:「主啊,?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1-5),就是這個道理。以主的愛為榜樣,實行彼此相愛的教訓,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特徵(約十三34-35);我們若沒有這種彼此相愛的美德,如何能證明我們是主的門徒呢?彼此相愛更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9-40;加14),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所以在彼此相愛的事上,我們要常常以為虧欠,多找機會償還(羅十三8)。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在。」(約十四21、23)。遵守主的命令,是愛主的證據;主的命令,就是叫我們彼此相愛。聖靈是天父的靈(太十20;林後三3),也是主的靈(徒五9,十六7);「主的顯現」,或「天父和主的同住」,都是指著聖靈的內住而說的。我們若遵守主的命令,照著主愛我們的愛彼此切實相愛,天父和主都必愛我們;那麼,我們朝夕所渴慕的聖靈就必臨到我們,永遠與我們同住了。這是主的應許我們當深信不疑。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22-24)。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
﹙1﹚ 我們若遵守神的命令,結出愛的果子來,一切所求必無不得著(參考:約十五7-10)。
﹙2﹚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主耶穌,並且遵守主的命令彼此相愛。
﹙3﹚ 信主與遵守主的命令如形影相隨,我們若不遵守主的命令就不是真信主的。
﹙4﹚ 我們若遵守神的命令,彼此相愛,祂就住在我們裏面。
﹙5﹚ 神賜聖靈給我們,是祂住在我們裏面的證據。約翰說:「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四20-21)。
教會是神的家(提前三15),神是眾人的父(弗四6),我們是祂的兒女(加三26);在神的家中,神的兒女們當愛神,也當彼此相愛;彼此相愛是愛神的表現,可以說是有沒有愛神的試金石。主耶穌教訓我們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太五44-45)。我們的仇敵尚且值得愛,也應當愛,何況我們的弟兄呢?我們如果連弟兄都不能愛,如何能愛我們的仇敵呢?
 
兒女所以要孝敬父母,或弟兄所以要和睦同居,乃因父母先愛他們,已經為他們犧牲了一切;因此,兒女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而孝敬他,或為取悅於父母而兄友弟恭,乃天經地義的事。我們所以要愛神,或所以要彼此相愛,乃因神先愛我們,差祂的兒子來為我們捨命(約壹四8-11、19);因此,我們為報答神的恩寵而敬畏祂,或為得祂喜悅而彼此相愛,更是天經地義的事。保羅說我們所以不要再為自己活,只要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乃因基督的愛激勵了我們(林後五14-15),便是這種崇高精神的表現。保羅的話,值得我們深思。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約壹三17-21)。約翰在敘述上列約翰壹書三章22-24節那段經文之前,先如此說,是要我們明白:彼此相愛並非只是一種口號,乃是要身體力行,使弟兄實實在在的獲益。我們若有這種真實的愛,便無愧於心,在神的面前可以安穩了。那麼,下面22節以下所說的福分──蒙神應允一切所求於祂的福分(包括聖靈的浸),便臨到我們了。
  
由此可知,凡是立志要祈求靈浸的人,都必須遵守主的命令,彼此切實相愛。
 
昔日法利賽人棄絕主,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以為熱心事奉神(約十九4-7;參考:約十六2-3);保羅起初也是如此逼迫過祂,而自以為熱心於維護律法(徒九1-5;腓三5-6)。今日主的靈由天降臨,一般教會的領袖們仍然多數棄絕祂,甚至肆無忌憚的攻訐方言問題,危言惑眾;而自以為如此做便是忠心事奉主,為真道竭力爭辯。這是最大的蒙蔽,願主憐憫他們的無知,開他們的心眼,使他們明白靈浸的真理(參考:路二十四45),早日虛心追求。
 
習題
 
一、為何渴慕靈浸的人必須與真教會接觸?
二、試述順從真理的重要性。
三、反覆唸「哈利路亞」是錯誤的嗎?
四、水浸與靈浸有何關聯?
五、試述經按手而受聖靈的例子(使徒行傳)。
六、為何追求靈浸的人需要虛心?
七、為何追求靈浸的人需要清心?
八、為何追求靈浸的人需要有信心?
九、為何追求靈浸的人需要專心?
十、試述恆切禱告的重要性。
十一、遵守主命令與追求靈浸有何關聯?







文章標籤:  #聖靈論  #第十二章 如何領受聖靈的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