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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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

教會的本質和形態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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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會的本質

1.教會是蒙神呼召的人的集會。
△教會,原文ekklesia,是集會之意(徒七38,十九32、41),或議會之意(徒十九39)。本詞從ekkaleoo(I call out──我召出來)而來。
△他們是彼此相交,並與神和基督相交的(徒二42;約壹一3)。
2.教會是基督的妻子(弗五22-32)和身子。
△因而它的地立隨基督的地位,而成為最高(弗一20-23)。
△基督是教會的頭和救主(弗五23)。
△信徒是基督的身子的各肢體(弗五30;林前六15,十二27)。
△受洗而成為其肢體,合成一體(林前十二13;加三27-28)。
3.教會屬於基督。
△因而,稱為神的教會(林前一2)、基督的眾教會(羅十六16)、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教會(帖前一1)、在基督耶穌裏神的各教會(帖前三14)。
△信徒被稱為基督的羊,或神的羊,而不是人的羊(約二十一15;彼前五2)。
4.教會的根基是基督(林前三11)、使徒和先知(弗二20;太十六15-19;啟二十一14)。
5.教會是神的殿,有神的靈居住其中(弗二21-22;林前三16)。
△因此,沒有聖靈的教會,不是神的教會(羅八9)。
6.聖職人員都是服事教會的。
△傳道者(西一24-25)、長老(徒二十28;提前三5),及其他各種工人都是(林前十二28)。故當認識自己的恩賜(林前四7),謙卑彼此服事(羅十二3-8、16;彼前四10-11)。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提前三6)。
7.教會有赦罪和定罪的審判權柄(太十六13-19,十八15-18;約二十21-23;林前五3-5、12-13;林後十三1-3、10)。因此教會能定信徒的罪和赦免信徒的罪。
8.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十三8)。
△神的經綸,將藉著教會使人知道,連天使也是(弗三10)。
9.教會是金燈台。
△有基督在金燈台中間行走看守(啟一12-16、20,二1)。
10.教會將在基督再臨前完成(弗四11-16;啟十九7-8,二十一2)。
△福音將傳遍天下(太二十四14)。
△教會將臻於完全(啟二十一27)。
△惡人將站立不住(詩一5)。如亞拿尼亞夫妻被審判(徒五1-11)。

二、教會的形態

△真教會是復興使徒教會的教會。故應與使徒教會完全一致。而使徒教會的形態,記述於新約聖經。因而建設教會,應以新約聖經為規範。茲特別指出三點應具備的形態。
1.合乎聖經的教義
△各教會都有自己的信條。是教派創始人遺留下來的,或現在的領導者指教的。若那些信條是出於人,不是出於神,便是人的遺傳。要辨別是出於人,或出於神,需對照聖經(徒十七11)。
△遺傳(tradition)有兩種:一是人的遺傳(太十五1-9;西二8),一是人使徒的遺傳(來十一2原文「我所傳給你們的遺傳;帖後二15,三6「教訓」原文均「遺傳」。人的遺傳要排除,使徒的遺傳要堅守。遺傳又可以譯為傳說、傳統。因而我們當繼承使徒教會的傳說、傳統。那些都記載於新約聖經。
△加一8-9;林後十一4;猶3。
2.合乎聖經的信心
△義人必因信得生
)。此句或譯:「義人將藉著信心而活」。
△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一17)。
△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單純的信心(羅四17-24)。
△使徒教會的信心也是單純的(可十六17-18、20;徒十四3;羅十五18-19;林後十二12;來二3-4)。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
△信徒能作比主所作更大的事(約十四12)。
△古時凡有信心的,都蒙恩(太八5-13,九20-22、27-30,十五21-28;徒五12、15,十九11-12)。
△主說:「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又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我們應有使徒時代的信心才對。當建立合乎聖經的信心。
3.合乎聖經的組織
△主的教訓(太二十25-28,二十三8-12)。
△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使徒教會正在希臘民主思想盛期,在羅馬帝國版圖內傳開。
△教會一詞ekklesia,有議會之意。議會是民主政治的形態。democracy(民主政體、民主主義)一詞,是從希臘話來。
△哥林多教會曾發生了這樣事(林前一12-13)。於是保羅糾正它(林前三1-8)。
△神政民主制(林前三21-23)。
神──基督──信徒──工人
從前的觀念是:工人──信徒
△保羅作僕人(林後四5)。
△錯誤的民主──允許違背神的事(出卅二1-6)。
△舊約教會(徒七38)。「會」原文「教會」。教會一詞,在舊約代表神政,在希臘社會代表民主。有兩種思想背景。新約教會是,這兩種思想的合一。故稱謂神政民主制度。
△使徒、長老、傳道人,均稱為弟兄。如保羅(彼後三15)、亞波羅(林前十六12)、西拉(彼前五12)、提摩太(來十三23)被稱為弟兄。女執事非比被稱為姊妹(羅十六1)。在耶路撒冷的使徒、長老,自稱弟兄(徒十五23;啟一9)。
△聖經中的教會一詞,有兩種意義。(註:聚會也稱為教會不算在內──林前十一18,十四19、23、34-35)。一指地方教會(local church),如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2)、加拉太的各教會(加一2)、老底嘉的教會(西四16)、亞西亞的七個教會(啟一4)、以弗所教會(啟二1)、士每拿教會(啟二8)等。二指普世教會(universal church),乃超乎時間和空間,包括各時代、各地方的教會。所謂教會只有一個,即指此。
△地方教會因有組織,又稱可視教會(visible church)。普世教會因沒有組織,又稱不可視教會(invisible church)。試想,現在的真教會與使徒教會是一個,這可能有組織麼?故教會應注重屬靈連繫。各地方教會要自主健全。將來教會制度到全世界時,要用人為的一個強有力的中央集權制度來統一,如天主教會,可能麼?合乎神旨意麼?尤其大逼迫來臨時,地方教會若不自立健全,能存在麼?將來逼迫來臨時,將如使徒教,各自獨自求生存及發展。故真教會的合一是屬靈的,而且是以基督為頭的。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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