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徒十一17)
在耶穌受死、復活、升天、賜下聖靈之後,外邦人救恩大門未開以前,信耶穌的猶太使徒、信徒,仍視外邦人為救恩以外的人,連與未受割禮之人一同吃飯皆視為污穢之舉(
徒十一3)。直至彼得受了神的啟示(
徒十9-23),傳福音給外邦人哥尼流一家之後(
徒十24以下),使徒才明白耶穌的救恩也臨到普世之人了(
徒十一18)。
然而,就在此一大好消息尚未傳至耶路撒冷信主的猶太族群之前,便有一群看似自義、奉割禮的門徒前來質疑彼得(
徒十一2),為何與未受割禮之人聯絡來往?(
徒十一3)
面對這樣的質疑,彼得依次依序講說神的啟示和作為(使十一4-16),要叫這群來勢洶洶的門徒明白神的旨意。彼得最後以聖靈的揀選為依據(
徒十一17上),謙卑認定自己亦不過是神所揀選之人(
徒十一17中),肯定這群本為污穢不配之人確實也已蒙獲救恩揀選的憑據(
徒十一17中,十47),便不敢攔阻神的旨意(
徒十一17下),立時就為這群外邦人洗禮了(
徒十48)。
這些奉割禮的門徒也算是敬畏神的人,聽見了這一切的話,就不敢多說,並且即時明白神的旨意,知道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能悔改得生命(
徒十一18)。
然而,類似的劇本若發生在真道已傳揚百年的真教會,是否眾人還會如同彼得和這群奉割禮的門徒一樣敬畏、順服神的意思,以神的智慧揀選為是?還是以自我的老經驗和自以為是的人類智慧認定,即便慕道者已受聖靈,但是因為他很多道理還不懂,所以不能受洗,就算他想洗禮也不可以?
令人擔憂的是,確實有不少人真是這麼想的──即便神已用聖靈為揀選憑據,就像當時神用聖靈揀選他們自己一樣,但是當這樣的憑據套用在那些看似不懂、初淺的慕道朋友身上時,便算不得憑據,並且認為這些慕道不深的朋友尚不能受洗。
有趣的是,彼得在面對這樣的問題時,他不以人的擔憂為擔憂,也不以自己的經驗為經驗,更不以自己的看法超越神的智慧,他已學會了定睛看神的作為,以神的旨意為旨意,不超越基督的教訓。
哥尼流和全家都敬畏神(
徒十2),然而與他一同來聽道的所有親屬和密友(
徒十24),難道也都是敬畏神的嗎?但是,聖靈卻降在他們一切聽道的人身上(
徒十44),彼得也立時吩咐為他們一切的人施洗(
徒十48)。彼得的決定中有任何猶豫嗎?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中,有人出聲阻止彼得的決定嗎?
或許有人會認為,彼得是因為受了大啟示(
徒十11-16),並且這也是首次外邦人蒙得救恩的例子,所以在看見聖靈大降之時,他才能如此確信神的旨意已經顯明。然而,若再次細讀十章47節以及十一章17節,我們便能看見彼得明白神的旨意,以及為外邦人施洗的關鍵決定,全然是以聖靈的賜下作為憑據,如同他自己從神那裡所領受的一樣。
以聖靈作為揀選的憑據,亦在後來耶路撒冷關於割禮議題的會議中(徒十五),再顯重要性。彼得在會議中強調,神賜聖靈給他們(
徒十五8下),是因為祂知道人的心,所以賜聖靈為他們作見證(
徒十五8上)。今天,身為凡人的我們,是否看得見人的內心,如同神看得見一樣?還是我們憑藉著一個人外在的表現,用自己的智慧觀察,就想論定一個已受聖靈的人目前配不配得洗禮?今天領受聖靈的人,等同是神為他們作了見證(
徒十五8上),我們豈能輕看神以及聖靈的見證?
有一個有趣的實例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更加思考神藉著聖靈所顯出的揀選智慧。在美國曾有位慕道朋友僅接觸教會兩次,第三次到教會參加靈恩會便得了聖靈,而靈恩會的最後一天是洗禮。這位慕道朋友平時在家聽著響徹雲霄的音樂,出門打扮時髦獨特,一有空便往派對或俱樂部跳舞去,接觸教會時亦維持獨特風格的打扮,頭上頂著長短不一的髮型,一邊剪的極短,秀出耳上大大的耳環,另一邊留長,並且瀏海幾乎蓋住整顆眼睛。試問,今天她雖然已得聖靈,但對真理尚不熟悉,並且對於洗禮之事尚在猶豫之中,然而,她若願意的話,請問她可以參加靈恩會最後一天的洗禮嗎?
感謝神,美國的這群弟兄姐妹顯然明白神的揀選,不以外在評論,單純看神的作為。他們鼓勵這位尚在猶豫的慕道朋友接受最後一天的洗禮,並且為她禱告。神也真是知道人心,不僅以聖靈為她作見證(
參:徒十五8上),更以奇妙的方式預備她接受了洗禮。洗禮後,這位姐妹自然而然地告別流行音樂和跳舞,開始喜歡讀經和禱告,喜歡親近神和教會,也自然而然地做起了簡單純樸的女性打扮。
當然,我們也有很快得到聖靈的慕道朋友,很快的接受洗禮,然後也很快的離開教會,這樣的例子不算少。然而,我們卻不得用這樣迷失的例子,否定神的揀選以及教會施洗的決定。用這樣的例子來抵擋神用聖靈所揀選的人領受洗禮,是認為教會草率?還是質疑神識人不清?我們不也有許多站立得穩的負責人、執事、傳道在中途跌倒,難道我們也要用這些失敗的子來否定當時聖靈和教會的揀選?我們不也有許多嬰孩受洗,後來長大後離開教會,難道我們也要因此用這些失敗的例子來違背聖經的教訓,用這些例子來反對嬰孩洗禮的真理?
當然,洗禮絕對馬虎不得,也不是洗禮後就一切自然隨意。然而,既看見神的作為跟揀選,教會(身體)就必須跟隨神(頭)的腳步,後續進行牧養神按祂旨意所揀選的新小羊。此事重要非常,彼得當然也明白這個道理,這也是為甚麼他會接受哥尼流的邀約,與他們多住幾日(
徒十48);想必彼得不是留下來歡樂宴會或接受表揚讚美,而是藉機多多講說耶穌的道,餵養神的新羊群。然而,以現況判定餵養之事窒礙難行,或外在斷定某人受洗後可能變成高風險的迷失小羊,因而反對或耽延為某些已受聖靈、想要受洗的慕道朋友施洗,這絕非聖經的教導,至少做為我們學習榜樣的初代教會並不以此為慮。
結語
既已看見「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做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
徒十五8),既已明白「神也賜恩(聖靈)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
徒十一18下),「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
徒十47);我們是誰,豈能攔阻神呢?(
徒十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