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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交流道

撰文/忻慬|聖靈月刊559期-2024.04|主題/屬靈生命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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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耶穌向前來找祂的尼哥底母說道:「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1-12);但人要如何再重生呢?是再進母腹生出來嗎?納悶中的尼哥底母詢問了耶穌。為了讓他了解何為「重生」的意義,耶穌進一步告訴他,重生必須是藉著「水和聖靈」,並且要如此行,才能「進神的國」。

明顯地,尼哥底母以為的重生是指肉體生命,因此才會詢問要如何再進母腹被生出;但耶穌所說的卻是另一層次「屬靈生命」之重生。肉體生命與屬靈生命是相對的,前者是屬物質、會朽壞的部分,後者則是人超然永恆的部分;以較簡單的方式理解,就是一個人內在靈性的生命,或者如一般說的「靈魂生命」或「靈命」,如經上所言:「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伯三三28-30)。當一個人願意接受耶穌基督進入他的屬靈生命後,他的屬靈生命就有機會產生新生一樣的變化(約一4;羅六4;約壹五12)。耶穌所謂的「重生(ἄνωθεν γεννηθῆναι)」,亦可譯作「從上頭被生」。主耶穌刻意使用一語雙關的方式向尼哥底母表示,屬靈生命唯有從水與聖靈重生,才可達到「從上頭被生」的功效;而當屬靈生命改變成為天上生命的樣式,就與神所賜的生命不再隔絕(弗四18),將來可進神的國,得著永生(約三15-16)。這也就是耶穌為世人帶來的「福音」。

故此,屬靈生命重生的關鍵,不只在認識耶穌而已,更在乎耶穌所傳的福音(參:可一14-15;路四18)。然而,是否所有凡是知道、聽過耶穌或福音的人,其屬靈生命就都能產生重生的改變?剛接觸福音的人,應當抱持何種態度,方得屬靈生命真正的進展與成長呢?



一、當以謙卑的心追求

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員,兼具法利賽人的身分;就當代而言,他的聲望與地位使他受到社會的尊重(參:約七50-51,十九39),同時他應該具有相當程度的信仰熱忱與敬虔;然而,這些條件與特質卻不能讓他的生命產生「重生的改變」,否則耶穌也就無需與他談道了。尼哥底母稱呼耶穌為「拉比、師傅」,可見他認同耶穌的教訓,也認可耶穌具備教導的資格;但在他尚未表明來意前,耶穌就直接切入了一個生命的重點。主耶穌當然知道他的來意,因為祂知道萬人,也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二24-25),主看出他的心中存有一些關於屬靈生命的疑惑,想要請耶穌為他釐清,因此就有了後面關於屬靈生命重生的論述。

他夜間暗地裡來找耶穌的舉動,似與他的聲望、地位不甚搭配;他能在夜裡靜心耐心聽耶穌講道,也與當時對耶穌不友善的法利賽人們極為不同。我們無法完全得知他為何在出門不方便的夜間來找耶穌,或許在大白天前來找耶穌,會讓他「更不方便」,畢竟若被人看見了,他的聲譽可能因此有損。但不論如何,他總算找到耶穌了,並且期待一解心中對於生命問題的疑惑。

在「路四18」提到「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此處的「貧窮(πτωχός)」並非單指財富上缺乏之人,也有「受欺壓的、軟弱無助的」的意思,是指軟弱、可憐且無助,而覺悟特別需要神之救助的人,這樣的「屬靈貧窮人」正是福音傳揚的對象。但是所有接觸過福音的人,都覺得自己是個屬靈生命貧窮、需要被神的救助與憐憫嗎?那可就不一定了。耶穌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此處的「虛心」與上述的「貧窮」一字,使用的是同一個字。所以,天國是一個自覺屬靈貧窮的虛心人才會得著的。

尼哥底母好比那比喻裡的文士,雖熟識律法卻仍虛心受教,為了作天國的門徒(參:太十三52)。他願放下身段與包袱,夜間前來尋求耶穌,期望解開心中的疑惑,他虛心謙卑的心與行動,使他聽聞了從創世以來,神在救恩經綸中的奧祕。反之,若是他與一些法利賽人一樣,並非虛心謙卑地來找耶穌,而擺著架子、帶著試探抓把柄的目的而來,必然也無心聽主講論神國福音的奧祕;即便聽聞了,也無心接受,那麼屬靈生命仍不得任何改變,遑論「重生」了。唯有懷著謙卑的心領受神的道,認知到自己在神面前是不足、缺乏的屬靈貧窮人,並覺悟尋求神的救助,福音才會進入心中,屬靈生命方能成長改變。



二、當以信心接受

在接下來的對話中(約三7-12),耶穌要尼哥底母對重生的事不要以為希奇。從尼哥底母問道「怎能有這事呢?」的反應可看出,當時他還無法立時理解耶穌說的話,這是他不曾聽過的道理,是違反他的理性認知與一般常理的事情。故此耶穌繼續說道:「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12節)。耶穌用「地上的事」與「天上的事」提點了初聞福音的尼哥底母,要以信心領受這屬於天上的事(8節)。

人無法控制風,肉眼也看不見風,卻聽得見也感受得到風,即使人不知道它從哪裡來、往何處去,但它確實在神的創造下真實存在著,這是地上的事;相仿的,人的理性與有限的智慧,雖無法理解為何屬靈生命能藉著水和聖靈重生,但在神的應許與安排下,這是確實可以生發此功效的,這就是天上的事。人對地上的事尚且無法完全以理性理解,對天上的事(福音)更是如此,因福音是神的奧祕(弗三3;林前二1)。福音既然是奧祕,那麼人就不容易用在神面前脆弱的理性,甚至被世人奉為唯一圭臬的科學方法驗證與理解。「因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福音即是「使人得福的訊息」,係出於神,且帶有「拯救的大能」,保羅也很清楚福音所要救的是相信的人,不是只有風聞卻不相信的人。

人聽見了福音卻不「相信」,人對神的體會就會非常有限。筆者有一次與一位斷斷續續慕道約十年的先生談話,只是在言談中,他盡是抱怨神為何不按照他的所想所求成就。他認為都來教會聚會了,神應該要看到他的「誠意」而應允他。當他來一段時間後,覺得沒有體會,就中斷了聚會。及至生活又遇到難題時,再來聚會或參加慕道班,十年來都不斷在此循環中。筆者試著以聖經與之勉勵要有信心,他卻無心於神的話語,並且告訴筆者:「這些我都知道,但是神不先應允我的祈求,給我想要的,要我怎麼相信祂呢?」慕道十年了,道理應該也聽不少了。只可惜,缺少信心的信仰,使聚會變成了與神討價還價的手段,禱告變成了向神命令與要求,而自己卻徒勞一場。

耶穌開始傳道時就宣告神的國近了,世人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福音書中眾多的人都是憑著信心前來尋找耶穌:為僕人疾病苦求的百夫長,因著信心得主成全(太八13);用褥子抬著癱子的人,因著信心而得主醫治(太九2);患血漏的婦人(太九22)、兩個瞎子(太九29)、迦南婦人(太十五28)、管會堂的睚魯(可五36)等人,甚至有一個有罪的女人(路七50),皆因信心得主肯定,他們的生命因而改變。耶穌曾向眾人說,祂就是屬靈生命的糧,到祂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祂的也永遠不渴(約六35)。但不少門徒卻表示耶穌所說的「甚難,誰能聽?」因而不信,不再和祂同行(約六60-66),並且離開了跟隨耶穌的行列,也離開了主應許「屬靈生命永遠不渴不餓」的福氣。

保羅也舉亞伯拉罕為例(羅四17-21),本應無法生子的亞伯拉罕夫婦,得神應許生子且作多國的父。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信心還是不軟弱,仍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他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最後果真因著對神應許的信心,神使他們如同已死的身體生出了以撒。希伯來書的作者亦凸顯人要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福音)調和(來四2),否則即使聽見了福音再多再久,仍無法受益。職是之故,若屬靈生命渴望得著改變,就當對神的話語有信心。



三、努力實行福音的內涵

信心是聽聞福音後屬靈生命得改變的基礎,接觸福音的人必須相信福音,而相信以後就要實踐福音的內涵。「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信心必須要搭配相應的行動,否則如同沒有靈魂的身體一樣,仍是死的。

主告訴尼哥底母唯有「從水和聖靈」才能重生,強調聽到福音後必須要有行動的付出,這就是實行的部分。主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當人相信福音後,就要藉著有聖靈見證的合法之洗禮,屬靈生命才可重獲新生命,這是進入神國的方法,若沒有付諸實際行動是無法得到的,因為未脫去肉體情慾,未與主同復活(西二11),生命未披戴基督(加三27)。相仿的道理,不論屬靈生命已重生的主內同靈,抑或尚在追求成長、改變的慕道朋友,若有信心行出神的吩咐,必定對神有所體會,屬靈生命也得以成長,因為這是神的應許。主所說的,就是天父的命令,天父的命令就是永生(約十二49-50),人若遵行神的吩咐就必因此得著屬靈生命(結二十11;申五33)。

當腓利將福音帶到撒瑪利亞城後,這些相信腓利所傳神國福音的人,也是連男帶女都受了洗(徒八12)。那麼,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若聽聞福音也相信了,就要趕緊踏出信心的腳步,「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二二16)。



四、清楚神蹟與福音的關係

尼哥底母夜訪耶穌的因由,應是他看見耶穌行了許多神蹟(約二23),所以見到主時,他直言耶穌所行的神蹟若非神同在,是無人能行的。耶穌並沒有因受尼哥底母肯定所行的神蹟是出於神,當下再多行幾個神蹟給他看,反而向他談起了道理來。

福音首重的是「真道」的部分,也就是真理,慕道中的朋友可能在聽過一些同靈的見證後,總也想要體會神蹟,想著只要看個小神蹟也好。這樣的想法在初識福音的人中,或許還不在少數。但我們應當清楚真理與神蹟的關係,以及神蹟顯明的目的。神蹟並非福音的本體,真理才是。耶穌在升天之前向門徒交代,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並且應允必有神蹟奇事隨著(可十六15-20)。其中特別提到,當門徒出去到處傳福音時,主藉著神蹟的隨行和他們同工,證實他們所傳的道。真理的傳揚在前,神蹟奇事隨行在後;神蹟奇事是神按照祂的旨意運行,用來證實門徒所傳的確實是得救真理的一種佐證(徒十四3)。

耶穌當代的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曾幾次意欲試探主,要求耶穌行神蹟(太十二38-42,十六1-4;可八11-12)。從人的角度看,此時耶穌正可趁此大好機會行幾個驚動萬人的大神蹟,讓這些自傲又不信的人徹徹底底地折服在主的腳前;但是耶穌並未如此行,倒是心裡深深地歎息道,到底要顯什麼神蹟給這邪惡淫亂的世代看呢?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這邪惡又淫亂的世代看了!(太十二41)。主的意思是,一個罪人若能如同尼尼微人聽信神藉著先知所傳的話,切實從心中悔改,離棄手中所做的惡而免於神本來欲降的災禍,這就是一個「屬靈生命更新改變的神蹟」(拿三8-10)。主也知道不信的人,若非真意悔改,即使看了許多神蹟,還是不信(約十二37)。

真理、神的道,才是福音的本體。跟在耶穌身邊、親眼看過不少神蹟的門徒,有人因無法接受主說的「我是生命的糧」的道理而選擇離去——但他們可能不久前才親身經歷主以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大神蹟(約六10);那些仍留下跟隨耶穌的門徒,同樣親身經歷五千人得食的大神蹟,卻是因為相信主有「永生之道」而選擇繼續留下跟隨(約六68-69)。因此,我們的信仰不當停留在追求神蹟,應當清楚神蹟與福音的關係,不能只追求看神蹟,而不追求認識真理。否則,當有一天不再體驗神蹟時,又對真理無信心基礎,是否選擇不再跟隨主了呢?



結語

屬靈生命更勝於肉體生命,唯有藉著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屬靈生命與基督一同復活重生,有新生的樣式,進入神在地上的國——教會,也預備將來進去神天上永恆的國(羅六3-8)。期盼所有渴望與追求屬靈生命成長的同靈與慕道朋友,能夠明瞭屬靈生命更新重生的真意,並付諸實際行動,追求屬靈生命的成長,不再作基督裡的嬰孩(林前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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