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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彼此都有責任!

撰文/小豐 |聖靈月刊290期-2001.11|主題/現代老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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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聽一個媽媽說:「我中風復健時,一陣子不能做家事,每天自己買便當回來吃。」問她那些讀大學的女兒怎不幫忙買呢?她說:「她們買自己吃的,且平常也不曾讓她們做過家事。」

聽了這段話,令我感慨不已。我們這一代父母其實是失敗的,我們付出比上一代更多的心血、金錢,栽培教育孩子,卻一點也不奢望他們回報,這樣的愛,真是無私嗎?

恐怕是──將養出更多自私的孩子罷了?

經上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家裏的人,更是如此。」(提前五8)。所以基督徒父母們,千萬不要跟著時代潮流走,人的方法,永遠有錯誤,唯有尋求從神來的智慧教育孩子,才是最正確的。

親職教育專家John K. Rosemond說:「父母汲汲於努力工作,以維繫孩子的幸福,結果孩子在長大的過程中,就逐漸相信,照顧他們自己的需求及渴望,是別人的責任。」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與孩子相處時,要時常提醒、製造關懷別人的機會。

記得女兒幼時,我偶爾生病不能起床弄早餐、幫她打點時,她竟然不知問我:「怎麼了?」下課回來,也不會問:「有沒有好一點?」於是我開始重視她「關懷別人」的教育。當然是從家人開始,如果外子病了,我會告訴她:「爸爸生病了,要問他有沒有好點?」奶奶病了也一樣。甚至在她大一點,我因病不能做飯時,會「不客氣」地請她做飯(我站在旁邊技術指導一兩次)。現在她發現我生病不能下床時,就自動掌廚了。

相愛,本來就是彼此有責任的,並不是父母完全是「施予者」,子女完全是「接受者」。成功的教育,應該是在相處的過程中,使兩者的角色有交集;因為這樣的交集,孩子學會愛人、承擔責任。這樣的孩子長大後,才能擁有「成熟的愛」,而這樣的愛是源於對真神愛的認識,日後,才能幫助孩子找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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