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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撒蒙恩的領導風格(卷一)

撰文/Miciah|聖靈月刊295期-2002.04|主題/當哈利波特遇上哈利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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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已就《創世記》第十一至二十五章,說明亞伯拉罕蒙恩是因他發展出以信心為基礎的領導風格。首先,他相信神的應許,以信仰調整生活的方向,以信心產生克服困難的力量,以信心獲得持續調整與改變的智慧與勇氣。其次,亞伯拉罕透過信心善用神所賜的智慧,有效調整人生的方向,化解人際的衝突,打敗強勁的敵人,並預測事件的發展。第三,亞伯拉罕以信心從失敗中累積經驗,檢討工作失敗的原因,分析長進的方法,並且通過時間的考驗。第四,亞伯拉罕以信心學習同時滿足人的需要與順服神的旨意。第五,亞伯拉罕以信心面對自己的軟弱,求神幫助。第六,亞伯拉罕以信心與外界建立合作關係,並主動化解誤會。第七,亞伯拉罕以信心從日常生活中培養敬畏神,全然奉獻的習慣。第八,亞伯拉罕以信心為自己的需要公開付出代價,不仗著自己的身份佔別人的便宜。最後,亞伯拉罕以信心培養並善用忠心的幹部。

本專欄將再從《創世記》第二十五至二十七章探討以撒蒙恩的領導風格,說明他以和諧為經營事業與信仰的目標。首先,他經營和諧的家庭,對長輩則順服領導,對同輩則以愛心及尊重對待;其次,他和諧經營與外界的關係,透過容忍、轉進,與和解,化解外界的敵對關係。



 
一、經營和諧的家庭

和諧的家庭包括對上(長輩)、平行(夫妻與兄弟)與對下(兒女)的關係,以撒在經營對上(長輩)與平行(夫妻與兄弟)的關係上,很值得我們學習。


1.順服父親

以撒凡事順服長輩的安排,所以他可與長輩維持和諧的人際關係。以撒對亞伯拉罕的順服可以說是完全的,因為他在人生最重要的事上都順服父親的決策。人生最重要的是生存權,當神指示亞伯拉罕獻以撒,以撒仍然順服父親的安排,放棄自己的生存權,便安靜被捆綁,被放在祭壇的柴上等待被殺,將自己視為神所預備作燔祭羊羔的人。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決策,當亞伯拉罕堅持不可娶外邦女子為妻,並為其安排伴侶時,以撒仍然順服,娶利百加為妻。以撒的做法符合保羅的教導:「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六1

如果父母的話合乎聖經的教訓,基督徒實在沒有不聽從的理由。當父母的話不合乎聖經的教訓,我們應如何勸他,就如保羅所說:「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提摩太前書五1

教會是一個大家庭,為維持整體的和諧,順服長輩是一個重要的法則,所以彼得說:「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彼得前書五5)

在教會服事的人,都是以發展聖工為使命,年幼的無法順服年長的,往往是因為年幼的認為年長領導者的意見或方法不好所致。當年幼的信徒認為年長的領導者的意見或方法不好的時候應如何?彼得進一步解釋:「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得前書五5)。彼得認為在教會服事的人,應該以「彼此順服」與「眾人都要謙卑」為原則,所以當年輕的信徒發現年長領導者的意見不好,或年長領導者發現年輕的信徒不順服的時候,最好先經過下列過程反省「彼此順服」與「眾人都要謙卑」的原則之後,再採取行動:

首先,每個人都必須在符合真理的前提下,遵守「彼此順服」與「眾人都要謙卑」的原則。所以當雙方的意見不一致時,應該分析哪一方的意見符合聖經教訓?如果年長領導者的意見符合聖經教訓,年輕信徒理當順服年長領導者的意見;同理,如果年輕信徒的意見符合聖經教訓,年長領導者也要謙卑順服年輕信徒的意見。

為說明任何人都必須謙卑順服真理的原則,我們可以思考聖經的一段記載: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有人告訴耶穌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耶穌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然後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馬太福音十二46-50)

耶穌在此為強調「遵行我天父旨意」的重要性,不惜用「我的母親,我的弟兄」來對照。對年輕的信徒而言,談真理時,最大的謙卑應是歸榮耀給神。所以當我們發現年長領導者不遵行神旨意的時候,應該堅持更符合聖經教訓的意見,而不是為了表面的和諧或虛偽的「順服與謙卑」,違背自己的良心,去順服不合真理的傳統或權威。因為神不會阻擋為真理而戰的勇士,也不會賜恩給睜一眼閉一眼,假裝沒看見的懦夫。人當靠神的恩典,為真理竭力打美好的爭戰。同理,對年長的領導者而言,當自己的意見與別人不同時,必須反省自己的決策與行為是否遵行神的旨意,否則一意孤行、自以為是,不但不能歸榮耀給神,自己將受到虧損。因為神不會讓真理被私慾之人隨意破壞,也不會讓違背神旨意的人繼續當領導者。

其次,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雙方的意見不符合聖經教訓的時候,應該進一步分析哪一種意見比較好?所謂「比較好」是指哪一種意見對教會整體的發展有幫助?每個人都應該順服對教會整體發展比較有幫助的意見。如何知道哪一種意見對教會整體的發展有幫助?保羅告訴我們:「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馬書十二17-18)。簡單地說,對教會整體發展有幫助的意見應該符合三原則:(一)在態度上,不是為反對而反對,或為競爭而忽略整體的目標,導致損人不利己。(二)在結果上,對大家都有好處,是眾人以為美的事。(三)在過程上,盡力避免破壞和睦。

若發現自己的意見對教會整體發展較有幫助,但在實施上沒有急切性的時候,就當祈求神賜智慧,謙卑地同掌權者做一美好的交通,不要急躁地慢慢推行,以求得大家在和睦中長進。就像耶穌的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耶穌卻回答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雖然耶穌的意見對神國的發展較有幫助,但耶穌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耶穌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路加福音二48-52)。能對教會整體發展提供較有幫助意見的人要注意,等待與容忍是另一種型式的謙卑,而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神的恩典比人的堅持或努力重要。

如果發現自己的意見對教會整體發展較有幫助,而且有急切性的時候,應該謹記:「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摩太前書四12)。既然「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顯然應該堅持而且對教會整體發展較有幫助的意見。至於如何「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筆者認為可以學習以利戶的作法。首先不要急於表達自己的意見,就像以利戶因為約伯與他的朋友比自己年老,就等候他們(約伯記三十二4);其次,在等候年長領導者說話過程中,要側耳並留心聽(約伯記三十二11-12),才能知道問題所在;最後,確定年長領導者中間無一人能解決問題時,再陳說自己的意見(約伯記三十二5-12)。

也許有人認為以利戶不言時,內心充滿憤怒。所以一開口就發怒又發怒,是一大缺失。其實在聖經到處可以發現為真理發怒的例子。例如,大衛聽到非利士人歌利亞討戰罵陣,就發怒說:「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是誰呢?竟敢向永生神的軍隊罵陣嗎?」(撒母耳記上十七26)。耶穌進了神的殿,看到聖殿被誤用,就發怒趕出殿裏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馬太福音二十一12-13)。

萬一又沒明確證據證明哪一種意見對教會整體的發展較有幫助時,應該順服職責所在的掌權者。因為「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馬書十三1-2

在教會信徒都以弟兄姊妹相稱,更應排除勾心鬥角,爭權奪利的行為,遵守彼得的教導:「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彼此體恤,相愛如弟兄,存慈憐謙卑的心。」(彼得前書三8


2.愛心待妻

以撒與妻子維持和諧人際關係的方法,是表達愛的關懷。其具體表現有二:(一)盡丈夫的責任為妻子解決困難。(二)持續付出直到為妻子的困難解決。

首先,在為妻子解決困難方面,「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他祈求耶和華。」(創世記二十五21

我們知道在古代無法生育是女人極大的恥辱,以撒為妻子祈求神,是因為他知道神所教導的真理:「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得前書三7)。作丈夫的,只要具備「妻子比自己軟弱」的知識,就會在妻子遇到困難的時候,主動為她禱告。以撒的禱告果然沒有阻礙,利百加就懷了孕。

人生所遇到的困難,有些也無法解決;所遇到的疑問有些是無法解釋。以撒除了以禱告為妻子解決困難外,也以禱告為妻子解釋疑問。例如當孩子們在利百加腹中彼此相爭,利百加就向以撒抱怨:「我為什麼如此呢?」以撒就去求問神。結果得到神的解釋:「因為兩國在利百加腹內;兩族要從利百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一般人只注意到以撒為妻子解決困難與解釋疑問,卻忽略以撒在為妻子解決困難與解釋疑問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耐性。聖經特別記載:「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60歲。」(創世記二十五26),所以以撒是經過20年才解決妻子的困難。

耐性是完成美事的法則。耐性幾乎是所有神重用工人的共同特質。例如神的應許要等多久?挪亞完成造方舟的使命,共努力了一百年(創世記六章);亞伯拉罕得到神所應許的兒子,共等了25年(創世記十二4,十八);以撒為妻子求子等了20年(創世記二十五章);約瑟為正直付出13年的苦難,才得到貴為宰相的賞賜(創世記三十七)。親愛的弟兄姊妹,您打算為神美好的應許付出幾年的代價?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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