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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神所喜悅的事──談了解神旨意的智慧(卷二)

撰文/E.T.|聖靈月刊299期-2002.08|主題/了吾心意話父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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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無法了解神旨意的原因


信徒無法了解神旨意的原因很多,因為人與神的本質本就不同,例如人創世被造時即受的限制,墮落後人的思想受罪的束縛等等。本文將信徒無法了解神旨意的原因,歸納為智慧與行為兩方面。

一、信徒無法擁有了解神旨意的智慧

在智慧方面,人因為缺乏永恆、無私與無限的經驗,自然無法體會神的永恆、無私與無限的特性。耶穌曾以陽光說明神的愛(馬太福音五45),本文將藉由太陽與地球的關係,解釋神的永恆與人的善變、神的無私與人的自私、神的無限與人的有限。因為人類善變、自私與有限,導致人類無法體會神的永恆、無私與無限。

首先,相對上太陽是不動的,而地球是變動的。(現代的科學已證明,太陽亦會變動。唯本文只是討論太陽與地球相對變動的比喻,故請讀者不必挑剔。)一般人若從自己的角度去解釋神的旨意,很容易誤解神的旨意。就像以地球的角度觀看太陽,會像《傳道書》的作者認為「日頭出來,日頭落下」,而不知「日頭出來,日頭落下」真正原因是地球的自轉,而非太陽的起落。耶穌基督永不改變,但人類卻常常在變。有趣的是,人往往不會覺得自己在變,反而覺得是耶穌基督在變,就像《傳道書》的作者覺得「日頭出來,日頭落下」一樣。

其次,太陽具有對地球絕對且關鍵性的影響,但地球對太陽的影響卻微不足道。當地球缺乏「太陽」的光,地球的環境馬上發生變化,導致地球上的生物無法持續發展與生存。神賜我們生命(約翰福音一4),就好像太陽光給予地球生命的源頭。神的平安與恩惠(民數記六25),就好像太陽光不斷支持地球上生物的成長。神對人的愛,就像太陽光照地球,卻從未要求地球的任何回饋。

最後,地球所感覺到的太陽,不是太陽本身,而是太陽的光。就好像我們看不到神的本體,只感受到神光明的屬性(約翰壹書一5);讀到神的話(詩篇四十三3),想像神的智慧(但以理書二22)。事後才了解神的帶領(詩篇八十九15),與神的眷顧(詩篇四6)。

要體會神的永恆、無私與無限,聖經的教導非常重要。聖經上說:「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希伯來書十三8-9)。當我們認為耶穌基督改變了,或失去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時,我們應先反省自己的觀念是否已受諸般怪異的教訓所誤導。

二、信徒沒有聖潔的行為

神與信徒的關係之親密,如同最親密的母子:「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以賽亞書四十九15)。

神對信徒的愛也最深厚:「耶和華如此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濟助了你。我要保護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復興遍地,使人承受荒涼之地為業。」(以賽亞書四十九8)。

為什麼信徒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會隔絕?因為信徒的罪隔絕他與神的愛:「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因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沾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辨白;都倚靠虛妄,說謊言。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他們的行為都是罪孽;手所做的都是強暴。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無辜人的血;意念都是罪孽,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以賽亞書五十九1-7)。

當我們發現自己失去了耶穌基督的愛時,我們應先反省自己的行為是否已違反聖經的教訓。我們必須脫離罪孽的沾污,棄絕謊言惡語;行事正直公平,才能加強神與人之間的交通。否則神會依據各人的行為,決定賜福或懲罰(耶利米書十八6-10)。

聖潔是神對祂的子民最基本的要求。首先,早在舊約時代,神從山上呼喚摩西之時,曾要他告訴雅各家,若實在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神的子民,要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十九1-25)。

到了新約時代更明確,保羅直接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撒羅尼迦前書四3);「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二21)。彼得也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書一15)。當我們在錢財、男女關係及言行舉止不聖潔的時候,就會發現自己無法感受到耶穌基督的愛。

如何獲得了解神旨意的智慧


一、立志遵著神的旨意行


聖經記載,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裏去教訓人。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

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人憑著自己說,是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裏沒有不義。」(約翰福音七14-18)

信徒只要立志遵行神的旨意,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出於神,或是出於人。所以立志遵行神的旨意,是了解神旨意的第一步。

二、超越無法了解神旨意的迷失

信徒立志遵行神的旨意之後,還要不斷學習了解神旨意的智慧,而且戒絕不聖潔的行為,免得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被罪隔絕。許多信徒無法了解神的旨意,是因為未深入反省一些錯誤觀念所致。以下筆者舉出一些值得大家共同反省的觀念。

首先,有一些同靈只強調倫理,卻忽略真理。保羅教導我們要效法他,像他效法基督一樣。從聖經記載可以發現,基督與保羅都強調真理重於倫理,所以耶穌進了神的殿,看到聖殿被誤用,就發怒趕出殿裏一切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馬太福音二十一12-13)。保羅也斥責彼得的不是,甚至當面抵擋彼得(加拉太書二11)。

其次,有一些同靈只強調面子的輸贏,卻忽略真理的是非。其實只要擁有真理,即使輸了面子,仍然可以得到從神而來的喜樂。想一想施洗約翰,當約翰的門徒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翰福音三25-30)。我們都是為復興真理,才為教會服事;為面子賠了真理,值得嗎?

第三,有一些同靈只重視個人短期的利害,卻忽略教會長期的發展。如果教會只重視個人短期的利害,最後一定會出現兩個嚴重的後果。首先如彌迦先知所說:「論到使我民走差路的先知──他們牙齒有所嚼的,他們就呼喊說:平安了!凡不供給他們吃的,他們就豫備攻擊他(豫備攻擊他:或作說必遭遇刀兵)」(彌迦書三5);然後如耶利米先知所說:「論到那些先知,我心在我裏面憂傷,我骨頭都發顫;因耶和華和祂的聖言,我像醉酒的人,像被酒所勝的人。地滿了行淫的人!因妄自賭咒,地就悲哀;曠野的草場都枯乾了。他們所行的道乃是惡的;他們的勇力使得不正。連先知帶祭司都是褻瀆的,就是在我殿中我也看見他們的惡。……我在撒瑪利亞的先知中曾見愚妄;他們藉巴力說豫言,使我的百姓以色列走錯了路。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見可憎惡的事;他們行姦淫,作事虛妄,又堅固惡人的手,甚至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瑪;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耶利米書二十三9-14

最後,有一些同靈以事件能否實現為是否「神的旨意」之判斷。雖然凡神所說的、所計劃的、所喜悅的,都必成就(以賽亞書四十六10-11);但並不表示凡成就的,必是神所說的、所計畫的、所喜悅的。這是簡單的邏輯觀念,而且聖經到處都有不合「神的旨意」,卻實現的事。所以神才會對耶利米先知說:「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耶利米書十八10

三、與主密相契

人因善變,所以無法了解神的永恆;人因自私,所以無法體會神無私心的施愛;人因智慧有限,所以無法完全明白神的作為。因此,人必須與主密相契,不斷學習並遵守神命令,才能找到了解神的方法;人必須學習付出愛,才能體會神的愛;人必須擁有神的靈,才能明白神的作為。《約翰壹書》教導我們與主密相契、與神合而為一的三個方法:遵守神命令、擁有神的靈、在愛中生活。

1.遵守神命令

神的命令是什麼?約翰說:「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翰壹書三23)。也就是耶穌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二十二38-40)。愛神與愛人的律法都已被耶穌成就了,所以保羅直接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十4)

神的命令是信徒對神要有信心,對人要有愛心。這對教會經營原理來說,當信徒對神失去信心,或對信徒缺乏愛心時,不論教會採用何種組織結構或管理方法,都不可能將信徒組織成屬神的團體,也不可能使信徒感受到神的同在。所以約翰又進一步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約翰壹書三24)

教會要檢討組織結構或規章細則之前,應先判斷修改章程之後,是否能增加全體信徒的信心與愛心。若組織章程無法增加信徒的信心與愛心,雖然採用最新的組織理論改變組織結構或規章細則,最後仍會徒勞無功;若是信徒個個遵守神的命令,人人充滿信心與愛心,教會又能配合組織的需要改變組織章程或規章細則,勢將使教會如魚得水、如虎添翼,教會將會更迅速地發展。教會制訂或修改組織結構與規章細則時,應先有聖經根據,而非只盲目根據大多數人的意見。解釋規章細則時,應配合聖經教訓,而非憑個人的利益或一時的方便。

2.擁有神的靈

有神的靈才能了解神的事,缺乏神的靈就無法與神溝通,自然就無法了解神的旨意,所以保羅說:「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哥林多前書二11)。要了解神的事,不是依靠自己先天的聰明或後天的學習,而是依靠神的啟示(馬太福音十一25)。要獲得神的啟示,必須透過禱告,祈求神賜下智慧與啟示的靈;藉著神賜給我們的聖靈,不但真知道神與神的旨意(以弗所書一17;歌羅西書一9),而且「知道我們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我們裏面」(約翰壹書三24,四13)。

當教會擁有神的靈,我們便有能力分別是非,判斷我們所採用的組織方式或管理方法,是否符合神的旨意(腓立比書一9-10)。身為教會的領導者,如果沒有辦法結出仁義的果子榮耀神,便無法使信徒感受到神的同在。所以教會在改變組織結構或修改規章細則時,必須隨時將這個道理放在心裏。

3.在愛中生活

愛是什麼?如何真正了解愛的意義呢?約翰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壹書三16)。此段經文NIV版的聖經譯為:「This is how we know what love is; Jesus Christ laid down his life for us. And we ought to lay down our lives for our brothers.」

我們為什麼懂得「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壹書四19)。當我們體會到主耶穌為我們捨命,自然產生效法主耶穌榜樣的動力,願意實際付諸愛的行動;當我們願意為弟兄捨命之後,自然體會何謂真正的「愛」,所以約翰又進一步說:「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約翰壹書四16)。也只有這種觀念與經驗結合的方式,才能體會神的「愛」,而不是光對「愛」作太多的定義與解釋,卻無付諸行動的實際經驗。

許多人將「愛」解釋為犧牲自己的行動,這不但不符合實務的觀察,也不符合聖經的教訓。因為「愛」固然要犧牲,但只有犧牲,卻未必是「愛」(哥林多前書十三3)。

有神的愛才能體會神的愛。當信徒只想永遠無條件接受恩惠的時候,往往無法體會神的愛。所以想體會神的愛最簡單的方法是:效法耶穌,先付出愛!就好像耶穌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而死,而不要求我們任何回報一樣(羅馬書五8)。當我們願意像神一樣無私心施愛時,便會發現自己只要正常活著,就要感謝神的愛(詩篇四6-8)。

另外,我們的智慧有限,對神的愛無法完全了解,所以我們要和眾聖徒一同體會神的愛(以弗所書三18-19)。教會制訂或修改組織結構與規章細則時,只要有聖經根據,且獲得大多數人的支持,就會得到神的帶領。因為當大家內心不自責時,去做就有福了!教會制訂或修改組織結構與規章細則時,應是為讓信徒體會神的愛,成就愛的教會,而非為制裁或牽制某個單位或某位信徒。最後,教會制訂或修改組織結構與規章細則之後,必須切實遵守。

結論


我們常常遇到不如意的事,才感覺不了解神的旨意;我們常常遇到不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才行不出神喜悅的事。其實當我們對自己的遭遇有所了解時,就能產生喜樂的心,與面對苦難的勇氣。當我們設法使自己在未來得到幫助時,不論苦難或幫助,都有相同的價值。當我們遭遇苦難時,短時間雖然看不到它的價值與益處,但一定對我們有幫助,因為「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八28

人受苦,不一定犯罪;人蒙福,也不一定遵守誡命。但從約伯的經驗可知,無辜的受苦者若質疑神的智慧與能力,會被神譴責(如約伯);論斷無辜的受苦者,也會被神譴責(如約伯的朋友)(約伯記四十二7)。

神為什麼讓義人受苦難?如約伯的經歷,《約伯記》解釋為:神藉由義人受苦難,讓神自己得到榮耀。但保羅認為,神藉由義人受苦難,讓信徒得到益處,所以保羅說:「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忍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我們為你們所存的盼望是確定的,因為知道你們既是同受苦楚,也必同得安慰。弟兄們,我們不要你們不曉得,我們從前在亞西亞(註:今日之亞細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裏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你們以祈禱幫助我們,好叫許多人為我們謝恩,就是為我們因許多人所得的恩。」(哥林多後書一3-11

《約伯記》與保羅兩者苦難觀的角度不同,《約伯記》的角度是:讓神自己得到榮耀;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3-11」的角度是:讓信徒得到益處。對苦難的體會,都是極其超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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