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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神的作為──談實踐神旨意的勇氣(卷一)

撰文/E.T. |聖靈月刊300期-2002.09|主題/以馬內利加油站--談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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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神所喜悅的事〉一文中,筆者已從「原則」的角度說明了解神旨意的智慧。人必須了解神實現其旨意的方式,才可以避免隨便批評別人的決策不符神的旨意,並能在實踐神旨意的過程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透過養成默想聖經教訓的習慣,隨時禱告,求神指引自己的道路,留心察驗神的帶領與環境的變化,以聖經的教訓評估自己的決策,並反省自己的行為,都是了解神旨意的有效方法。無法擁有了解神旨意的智慧,與沒有聖潔的行為,是導致信徒無法了解神旨意的原因。只要立志遵著神的旨意行,超越無法了解神旨意的迷失,及與主密相契,就可以獲得了解神旨意的智慧。

與主密相契的先決條件是遵守神命令、擁有來自神的靈力、且生活在愛的團體當中。要遵守神的命令,必須從讀聖經開始;要擁有來自神的靈力,必須從禱告開始;要體會神的愛,必須從在團體當中學習服事開始。藉由讀聖經,我們可以得到神的智慧,明白神的作為;藉由禱告,我們可以得到遵守神命令的力量;從服事中付出愛,我們可以體會更多神的愛。

本文以約翰福音第九章記載耶穌醫治生來就瞎眼的人(約翰福音九1-41)之神蹟為例,將從「事件」的角度出發,探討基督徒為彰顯神的作為,應具備的勇氣。
突破傳統的錯誤觀念

傳統的觀念是大多數人長期的共同經驗,但是傳統不一定符合神的旨意,所以堅持傳統不一定能彰顯神的作為。傳統的觀念不但影響我們的觀念,也在無形中限制我們的行為。當傳統的觀念廣被社會大眾接受之後,遵守神旨意的信徒必須具備足夠的勇氣,而且擁有長期堅持到底的毅力,才能有所突破。

耶穌的門徒因為受傳統的影響,所以看到一位生來就瞎眼的人,自然產生「是有人犯罪!」的觀念,並提出「是誰犯罪?」的質疑。就問耶穌:「這人生來就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約翰福音九2)

從聖經的記載可以知道,有時候人犯罪會生病。例如耶穌所醫治的病人中,有人因為犯罪而病了38年(約翰福音五14);有人因為犯罪成為必須用四個人抬的癱子(馬可福音二5)。有時候人犯罪會招致患難與失敗。例如以色列人因為亞干犯了罪,違背了神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把那當滅的放在家具裏。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約書亞記七10-15)。

傳道書說:「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這都是我在虛度之日中所見過的。」(傳道書七15)。所以犯罪與生病或患難,並沒有絕對的關係。現在很多基督徒的反應也常和耶穌的門徒一樣,看到自己或別人生病或遭遇患難,就將原因歸咎於有人犯罪;看到自己或別人得到福氣,就認為有人行義。這都是受傳統影響的結果。

「遵行神的誡命,必蒙福祉;違逆神的話語,必受咒詛」是神的旨意(申命記二十八),但是從基本的邏輯推論,就可知道蒙福祉不表示遵行神的誡命,受咒詛也不表示違逆神的話語。遵行神的誡命是蒙福祉的充分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而不是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違逆神的話語是受咒詛的充分條件,而不是必要條件。我們若認為生病或遭受患難一定表示有人犯罪;健康與獲得成功一定表示有人敬畏神,是以傳統的觀念去理解神的作為,所以很容易誤解神的旨意。

按神的旨意,讓人生病或患難,有時候不是為彰顯人的罪,而是為彰顯神的作為。所以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翰福音九3)。

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以賽亞書五十五8-9),當我們以「彰顯神的作為」為出發點,反省傳統的觀念與解釋遇到的困難時,往往體會更多神的旨意。當我們生病或遭受患難時,除了反省自己是否犯罪之外,更重要的任務是設法彰顯神的作為,並使自己及其他相關的人得到幫助。茲以保羅的經驗來說明這個道理。

首先,保羅以謙卑與感恩的態度去面對所遭遇的苦難,了解神的恩典夠用,相信神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保羅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自己得到基督能力的覆庇(哥林多後書十二9)。

然後,保羅透過患難使自己及其他人得到幫助。他說:「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哥林多後書十二10)。

最後,保羅透過患難彰顯神的作為。他說:「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藉著神蹟、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哥林多後書十二12
超越自己經驗的束縛

我們的觀念與行為,受到傳統的觀念影響,也受到自己經驗的限制。自己的經驗與傳統的觀念一樣,不一定是神的旨意。當我們將自己過去的經驗化為行事法則之後,往往導致缺乏足夠自省的能力與改變的勇氣,所以無法超越自己經驗的束縛。

事情的成就,不是出於自己的經驗,而是出於神的命定(耶利米哀歌三37);禍福不是出於自己的行為,而是出於神的話(耶利米哀歌三38)。我們當檢討自己的行為,反省自己的經驗,才能體會神所命定的事,遵守神所說的話。(耶利米哀歌三40

如何超越自己經驗的束縛,進而彰顯出神的作為?耶穌說:「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約翰福音九4)。「趁著白日」,告訴我們必須把握機會。如何才是「趁著白日」?保羅提出一個簡單的原則:「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三23)。立志隨時隨事都從內心為神而做的人,就 是把握機會彰顯出神作為的人。

「做那差我來者的工」,告訴我們彰顯出神作為的方法。如何才是做神的工?耶穌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約翰福音六29)。可知相信神及神的作為,才是彰顯神作為的表現。

如何相信神及神的作為?必須透過耶穌的引導,才可以看清楚神的作為,找到相信神的方法。所以耶穌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翰福音九5)

耶穌如何引導世人相信神?耶穌用的方法常常超越一般人的經驗,例如耶穌「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約翰福音九6)。按摩西律法,若被自己的父親吐唾沫在臉上,就蒙羞七天(民數記十二14);或不為自己的哥哥建立家室的人,他哥哥的妻可以當著長老的跟前,吐唾沫在他臉上,羞辱他(申命記二十五9)。所以「被吐痰」在一般世人的經驗中是一件羞辱的事,卻成為耶穌引導人看見、聽見、與表達神的作為之方法(馬可福音七33,八23;約翰福音九6)。

耶穌都是用事實證明神的作為,用行動啟發世人明白神的旨意,但耶穌引導世人的方法與一般人的經驗不一定相同。一般人若沒有超越自己經驗的束縛,透過信心將耶穌的指示付諸行動,就無法察驗神的作為,並明白神的旨意。就像這位瞎子若沒有照耶穌指示的方法,到奉差遣的地方──西羅亞池子一洗,就無法體會回頭就看見了的神蹟(約翰福音九7)。

沒有超越自己的經驗束縛,就無法擁有彰顯神作為的勇氣。現代人要察驗神的作為,也要像這位瞎子一樣,勇敢悔改相信耶穌,並到屬神的真教會(奉差遣的地方)受洗,才能看見神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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