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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決策失敗的原則──談決策錯誤的原因(卷一)

撰文/E.T. |聖靈月刊307期-2003.04|主題/老無老-老年生活結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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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神所喜悅的事」一文從「原則」的角度,說明基督徒了解神旨意的智慧。「彰顯神的作為」一文從「事件」的角度,探討基督徒彰顯神作為具備的勇氣。「立神所揀選的人為王」一文從「領導者」的角度,說明教會選擇合神旨意領導者的方法。

「不可為難那歸服神的人」從「團體」的角度,闡釋合乎神旨意的決策模式。本文將從「個人」的角度,探討信徒在服事過程中決策錯誤的原因,說明避免決策失敗的原則。之前的文章偏重教會領導者在決策過程之「應作為」;本文的重點偏重教會領導者在決策過程之「不應作為」。

《猶大書》中有一段話可作為教會領導者作決策時,反省自己的決策動機是否符合神的旨意。猶大書說:「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裏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猶大書11)。若教會的領導者以該隱、巴蘭、或可拉的動機作決策,則最後將導致決策失敗。
走向該隱的錯誤道路──出於嫉妒

《創世記》記載亞當與夏娃被神逐出伊甸園之後,生了兩個兒子。長子是該隱,次子是亞伯。兩個兄弟的職業不同,該隱種田當農夫,亞伯牧羊當牧人。有一天,兩兄弟都將其職業所生產的成果當祭品獻給神。該隱獻上田裏所生產之蔬菜水果;亞伯獻上羊群中頭生的羊和羊的酯油。

結果神只看重亞伯和他的供物,不看重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因此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最後該隱殺死亞伯,成為人類史上第一樁兇殺案的兇嫌,也造就人類史上第一樁家庭悲劇。

該隱的錯誤出於嫉妒,《雅各書》說:「在何處有嫉妒、分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雅各書三16)。《箴言》二十七章4節也說:「忿怒殘忍而具破壞性,然而嫉妒更加可怕。」《現代中文譯本》

神為什麼只看重亞伯和他的供物,卻不看重該隱和他的供物?從神對該隱所說的話可以了解原因:「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創世記四6-7)。可見神是否看重該隱和他的供物,是因為該隱「行」不好,包括該隱本身的行為和他奉獻給神供物的行為。

從聖經可以進一步發現該隱「行」不好的原因是他的內心對神沒有信心與對人缺乏愛心。

該隱對神沒有信心,可以從《希伯來書》的詮釋得到證明:「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希伯來書十一4)。神看重亞伯和他的供物,是因為亞伯因著信獻祭;換句話說,神沒有看重該隱和他的供物,是因為該隱沒有因著信獻祭。對神有信心的人必重視神的律例典章。該隱對神沒有信心,連獻祭也自以為是,認為自己是農夫,獻上田裏所生產之蔬菜水果是理所當然。

卻不知「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九22)。對神有信心的人在崇拜(信仰)的事上不會怕麻煩,何況以自己田裏所生產之蔬菜水果交換亞伯羊群中頭生的羊和羊的脂油,也不是困難或麻煩的事。

該隱對人缺乏愛心,可以從該隱所說的話得到驗證。當該隱殺死亞伯之後,神問他:「你的兄弟亞伯在哪裏?」該隱竟然理直氣壯地回答神:「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創世記四9)。對人缺乏愛心的人,往往不管別人的死活,所以很容易就做出傷害弟兄的行為。

對神沒有信心或對人缺乏愛心的人,很容易就像該隱一樣出於嫉妒作決策。聖經藉由該隱殺死亞伯之事件,教導我們擬訂決策時,不要出於嫉妒,而要出於信心與愛心。當我們具有信心與愛心時,其具體表現是看守我們的兄弟!

看守領導人應該有的表現:一方面要熱烈配合其政策,另一方面要提供建設性的意見。看守丈夫應該有的表現:一方面要順服與協助,另一方面要提醒與安慰。看守妻子應該有的表現:一方面要疼惜與包容,另一方面要指導與支持。我們應該看守自己的兒女、父母、上司、部屬、鄰居及任何人。只要具有信心與愛心,自然不會走上該隱的道路。
巴蘭的錯謬──出於自私

《民數記》記載一位非常值得深思的人物──巴蘭。他對神非常了解,知道「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民數記二十三19)。他有正確的信仰,堅持「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必遵行」的信念(民數記二十二18、38,二十三12、26,二十四13)。更令人羨慕的是他擁有一神所賜的奇異能力:「為誰祝福,誰就得福;咒詛誰,誰就受咒詛。」(民數記二十二6)。

在以色列來到摩押平原過程中,曾擊敗亞摩利人的王西宏及巴珊王噩。由於摩押人曾敗在亞摩利人的手下,所以摩押人的王巴勒非常懼怕與憂急。便一連二次派使者以金錢(掛金)及尊榮邀請巴蘭為他咒詛以色列人。

第一次巴蘭求問神,得到:「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的啟示。第二次巴勒派使者以更多的尊榮前來邀請,巴蘭一方面經不起「利」的誘惑,一方面又不敢違背神的旨意。就請使者住宿一夜,等待「神還要對我說甚麼?」

巴蘭第一次求問神時,已經得到神明白的啟示:「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由於巴蘭心中已有偏愛,所以第二次再求問神。既然神已經明白啟示過了,自然不再給巴蘭明確的答案。神的啟示從明示調整為暗示。

從「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調整為:「這些人若來召你,你就起來同他們去,你只要遵守我對你所說的話」。可見當人的主觀意見愈強,神的指示就愈薄弱與糢糊。

巴蘭這時若願意靜下心來思想神「必不致後悔」的決策特性,而且巴勒二次派使者前來邀請的目的不變,巴蘭應該了解「不同他們去」才是正確決策。

但是他以「利」為決策的依據,所以無法實踐神的旨意,也記不得神對他所說的話。巴蘭早晨起來,未等巴勒的使者前來召他,即備上驢和巴勒的使者一同去了。神非常生氣,就給巴蘭一個非常特別的教訓。

第一次,神安排使者手裏拿著刀站在路上,驢子只好從路上跨進田間,巴蘭因看不見神的使者,便打驢子要叫牠回轉上路。第二次,神的使者手裏拿著刀站在兩邊都有牆的葡萄園窄路上,驢子只好貼靠牆,結果將巴蘭的腳擠傷了,巴蘭又打驢子。第三次,神的使者站在兩邊都沒有空隙的狹窄處,驢子只好趴下,巴蘭又發怒用杖打驢子。

這時神讓驢子開口對巴蘭說:「我對你做了甚麼?你竟打我三次呢?」巴蘭回答說:「因為你戲弄我!我恨不得手上有刀,把你殺了!」

驢子對巴蘭說:「我不是你從小所騎的驢子麼?我平常曾這樣對待過你嗎?」

巴蘭回答說:「沒有!」(為什麼人常常因為親人一次的表現讓自己不滿意,就完全否定其長期的幫助?)

最後,神讓巴蘭看見神的使者,並且讓他知道驢子救了他的生命。

神想透過驢子的事件告訴巴蘭:其實神的旨意非常清楚,也非常容易了解,只是他出於自私,凡事以利為決策依據而模糊罷了!如果連驢子都看得清楚神的旨意,但巴蘭身為先知,卻不知不覺,可見被利所蒙蔽的人有多麼無知。利不但會蒙蔽神的旨意,也會扭曲別人的好意,若非被利所蒙蔽,巴蘭應知道驢子是為救他的生命,而非阻擋他的利益。

如果巴蘭能了解神的用心,應該立即回頭,便可以得到美滿的結果。但是巴蘭仍不改其偏僻行徑,竟對神的使者說:「如果你認為我不該去,我就回家。」神的使者回答說:「跟這些人去吧!但你只可照著我告訴你的話說。」巴蘭仍經不起「利」的誘惑,就跟巴勒的使者去了。後來巴蘭因未咒詛以色列人,而被巴勒指責(民數記二十四10-11)。最後被殺身亡(民數記三十一8)。

從巴蘭的事件我們可以獲得許多寶貴的教訓。

首先,神必堅持自己旨意,但神尊重人的選擇。神會多方給我們啟示,並指示我們當選擇的道路。一個人若以自己的利益作為選擇聽從神吩咐的準則,明知不符合神的旨意仍表面順服而實質堅持自己的選擇,則人必須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神沒有馬上勉強人配合祂的旨意改變方向,但神的旨意不會改變,人調整自己的道路愈慢,所受的苦愈多。

其次,人在處理牽涉自己利益的事上需要極大的智慧。聖經並不反對我們為自己追求利益,但反對我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徑」(提摩太前書六5)。當我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徑時,就會像巴蘭一樣,為了貪圖不義的工價而陷害神的百姓(參:彼得後書二15;啟二14)。我們從事聖工過程中要時常反省:是否為自己的利益而犧牲教會的發展?是否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祈求神改變心意?

第三,單以利為決策依據的人,容易忽略人生長期、全面而平衡的目標。久而久之,往往會產生兩個嚴重的後果:一是忽略策略性的思考能力,導致喪失長期的獲利能力;二是養成貪心的決策習性,導致自己產生不快樂的壓力。

為何單以利為決策依據會喪失策略性的思考能力?因為在資訊時代,必須不斷投資自己,讓自己不斷提升知識與能力。就個人而言,當一個人太急於獲利的時候,就會忽略長期對知識與能力的投資。就組織而言,太急於短期獲利的機會,容易忽略長期對技術的投資。

一個具有策略性思考的人,知道如何放棄短暫的獲利機會,去把握長期的獲利機會;知道如何將財務資源轉化為工作的知識與技術。為何單以獲利為決策依據會養成貪心的習性,進而造成自己不快樂的壓力?

因為貪心的人,常會:求快──想在最短的時間,完成最困難的工作,導致永遠感覺時間不夠。求省──想以最少的成本,賺到最多的利潤,導致永遠感覺預算不足。求多──想以最少的努力,達成最多的目標,導致永遠感覺能力不行。

成功的果實,都必須經歷和農夫類似的努力過程。需要時間、知識、努力、和機會,並要加上一點運氣。貪心的習性除了造成不快樂的壓力之外,毫無助益。 (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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