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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預定為善而傾向於惡的人性

撰文/繟然|聖靈月刊318期-2004.03|主題/家庭祭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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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本質是善良的或邪惡的?這是一個不斷被提出、反覆辯證的問題。從我們個人內心的體驗,人類行為的對照,周圍人們的論述,以及新聞媒體的報導,答案似乎都是負面的。孩童的作為是誠實正直的呢?或從小就懷著惡念?似乎兩者都對。善惡存在人內心的反覆作用是不証自明的。以下嘗就人性之善惡在拯救的必要性上作一概略的辯証。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路十八18-19上)主耶穌對於奉承阿諛的話語除了給予嚴厲的拒絕外,也指出了人性本惡的傾向來。

人的卑憐處境在於虛空中的自負:喜愛虛榮名譽,沈迷於自利自愛與人們的讚揚、誇獎,期盼更大的權力與榮耀,不斷的追逐競爭,而希望人人認為他是屬於善良的。巴斯卡(Pascal)曾說到這類虛名的追逐說:「名譽的吸引力如此強烈,使得我們熱衷於追逐一切與它相關的事物,甚至死。」

人的本質若是善良的,人性中若毫無邪惡的成份,人類就不需要救贖,因為完美的人既處於毫無虧缺的情境,善良豈須善良拯救?健康的人難道需要醫生救治呢?問題在於人們欺騙自己的內心,滿足於自認的善良,不承認內在偏惡的性情,處在一種「完美自負」的假相中,深信自己的無罪。這種自認善良的傲慢正是邪惡的外顯。因此主耶穌明言:「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主在世時也曾沉痛地對當時自義偽善的法利賽人作出嚴厲的批判。(見太二十三章)

康德在《論根本的罪惡中》曾說:「人被預定為善,而傾向於惡;這預定和傾向的悖謬,集中了墮落這一象徵的全部意思。」傳道書上也說:「神造人原是正直,後來卻尋出許多巧計。」人類是神按著自己的形象所造的,本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但因始祖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命令,受了撒旦的誘惑,違背了神命,吃了不可吃的善惡果。罪因之入了世界並掌控了人類,使人類失去了神所賜真理的仁義、善良、聖潔的本質。保羅在羅馬書中描述這一景象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在世上了。」(羅五12、13

耶穌告訴那位追求永生的官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聽見這話,他甚憂愁就離開了」。(路十八20-23

從小遵守摩西律法的富足人,對於主耶穌的呼召卻以憂憂愁愁離開作為回應。這種反應一方面可能是出於對於富足財富的難捨;就如主所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呀!」

另一方面,則是逃避主耶穌直指他內心的質問:你從小所守的誡命,是否達到了盡善盡美的良善?或只是自認的良善呢?消極的善良止於自利自愛和不傷害他人的自制,你是否能更進一步捨棄財富作出利人利群的大愛,摒棄內心潛藏的不善而捨己跟從主呢?

邪惡的隱藏是巧妙的,藉著遵循誡命的假相而引導人步入絕境。沒有律法之先,罪既已在世上,人們如何可能藉著奉行全面完整的律法而趨向良善?因為戒律是無限的,盡善盡美亦是無涯的,這是一個永遠達不到的目標,除非他有能力全面的,常常地奉行。

保羅曾就此「弔詭」論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就此點而論,人類不承認自己的有罪、有限、渺小,而以外表的虛榮,自認的善良而欲通向真理的良善,實是漫無止境,亦且遙遙無期。誡命愈多,犯錯的可能性更多,如保羅所陳述的:「誡命來到,罪又活了。」「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趁著機會,罪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羅三20,七8、11

罪是叫人死的,但顯示罪的誡命,暴露罪的律法卻是觸媒,善良被邪惡利用而讓人陷入絕境。保羅這樣悲鳴:「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這裏指的是律法)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羅七13

法哲巴斯卡對人類自認的善良與自愛自利(self-love),有一段精彩的描述:

「自愛自利是人性自我的本性,就是只愛自己,只想自己,可是這有什麼用呢?他無法使他所愛的對象脫離錯誤與需求。他想使自己偉大,卻看到自己的卑微。……想要完美,卻看到自己充滿缺陷。他想得到別人的愛與敬重,卻看到自己所犯的過失正受到別人的鄙視。

這種困境促使他心中產生不義與罪惡的情欲;因為他已將真理視為死敵,真理責備他,向他揭示他的錯誤,使他不得不承認;他恨不得將它毀滅,卻無法完全根除,他就盡可能在自己的與他人的知識中把它消除;就是說,他全心全力來隱藏自己的過失,既不能忍受別人向他指正,也不願別人看到。

充滿過錯確實不善,但是有過錯卻不承認,就是過上加過,使自己犯了自願虛偽的過錯,更是不善。我們不喜歡他人因貪圖非份的尊敬而欺騙我們;我們自己也不該為了妄求非份的榮譽而欺騙別人。

因此當別人指出我們真正的缺陷與過失時,他們非但無過,因為過失來自我們自身,反而有功,因為幫助我們改過遷善,使我們免於對自己過失的無知。對此我們不該引以為忤,因為我們之受到鄙視,全是我們咎由自取,別人只是看到我們真正的面目。

這是一個心中充滿公平與正義的人所應有的感情。當我們看到自己內心充滿全然相反的傾向時,該怎麼說呢?」

巴斯卡內心的剖白與保羅對罪在身上的作用(見羅馬書第七章),即立志為善由得人,行出來與否卻由不得人,有著相同的傾向,那就是人類在罪惡中墮落的寫照。基本上,這是方向的錯失,與生命力相反的作用,遵命與不順服的爭戰,真理與謊言的辯白,自由與奴役的存在。

如康德所言:「人被預定為善,卻傾向於惡。」而這傾向的終點卻是一條不歸路,就是死亡的統治。如經上所言:「罪的工價就是死。」這是負罪待死的人類處境,所不得不面對的死胡同。惟有體認到人性偏惡傾向的人們,對拯救才有所期待;神的憐恤才能發生功用。人的盡頭方是神賞賜天上屬靈福氣的起頭。如同經上所言:「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十一32)深哉!神的智慧。

一個人若能意識到惡對自身奴役的境況,在灰燼殘炭的絕望中,人才會謙卑下來省視、轉向、順服,而信從神的大能。在如此剝奪殆盡的反思中,「從神來的公義與善良」即屬靈的救恩,才得以萌芽,「因信稱義」的亮光,才得以照入他靈魂的深處,悔罪、受洗,歸入主門下,而得以承受神的救恩。

主耶穌在世時,常對那些虔誠的摩西門徒,法利賽人,講論神國與永生的道理,可惜他們不明白自身本性的處境,而少有悔悟的。主提醒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下)「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的。」(約八47

主對那些肯聽神的話,接待他,信從他名的人,信從神的恩典大於因行為稱義的人,就賜給他們做為神的兒女,如同「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並不憑著他們外表的行為得以成為蒙神喜悅的明證。

朋友!神的恩典要白白給那順服的人,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神的義要因信耶穌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與過犯罪行無關,這是對傾向於惡的人性一個解放的宣告,因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正如大衛所作的見證: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四6-8)阿們。

求主賞賜我們明白的心,悔改的心志,歸向神,承受那從創是以來藉著耶穌基督所顯明的救恩。阿們!

註:
註一:《思考的蘆葦─巴斯卡》孔令信譯著,時報出版社,民國72年8月,178頁。
註二:《惡的象徵》保羅‧里克爾著,翁紹軍譯,久大桂冠聯合出版社,1992年5月,264頁。
註三:《思考的蘆葦─巴斯卡》孔令信譯著,時報出版社,民國72年8月,179-1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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