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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神心意的事奉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30期-2005.03|主題/基督徒的工作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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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980年代末,中國大陸經濟改革,不少人發財致富。在湖北省有一個人買了一部賓士轎車(Mercedes-Benz),為了省錢,卻加滿非法走私的紅油,結果車子無法行駛。他將轎車送到服務廠維修,廠商為他清洗燃油系統,建議他以後一定要改用合格的燃油。他當作耳邊風,還是加走私紅油,最後車子無法發動。

一般稍有知識的人獲知此事會覺得好笑,那人為何這麼愚頑不靈?不能因為你是車主,想怎樣就怎樣,還是要遵守製造商的「使用手冊」,這是不可踰越的界限。

我們世人不也是一樣嗎?神創造宇宙萬物與人類,也給人使用手冊,指引通往天國之路,就是「聖經」。可惜世人不願意遵行,自以為有主見、有創意,各人偏行己路(賽五三6),結果就如同羊走迷路,繞來繞去,找不著到達天家的路。

如今在教會中,許多人在服事工作上,因過於忙碌,無暇禱告、聚會聽道、讀經,靈修日益疏懶,與神漸離漸遠。然而愛神先要明白神的旨意,知道甚麼是神所喜悅的,甚麼是神所恨惡的,才能做個合神心意的人,他的事奉也才能合乎神的心意。

因此,看看別人,從歷史人物的信仰表現,可以給我們更多省思與啟示。以下擬以《舊約聖經‧撒母耳記上》第十三章掃羅的獻祭,來談合神心意的事奉。

二、掃羅獻祭的故事

1.獻祭的重要性

古代的以色列軍隊在作戰前,會舉行獻祭的儀式,將爭戰的事,交在神的手上。他們相信若有神的保護、引導,一定能戰勝敵人,因此獻祭對軍隊作戰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作戰前沒有做好獻祭,他們會心神不寧,造成軍隊士氣的低落,甚至影響戰爭的結局。

2.掃羅的獻祭

掃羅作了以色列的王以後,遭逢的第一場戰爭,是與亞捫人爭戰,因有神的同在,大獲全勝(撒上十一1-15)。掃羅誤以為是他自己領導有方而獲勝。掃羅王遭逢的第二場戰爭,是與非利士人爭戰,雙方比較如下:

(1)就兵力而言,非利士人在密抹安營,光是戰車就有三萬輛,馬兵六千,遑論步兵,簡直多如海邊的沙。掃羅只揀選以色列軍丁三千人,其餘的被打發回家。他對自己頗有信心,以為兵貴精不貴多,心想,在他自己英明的帶領下,以色列人必獲全勝。

(2)就武器而言,非利士人的武器,是用鐵做的劍、盾牌;但以色列人的武器,除掃羅和約拿單有刀槍外,其餘是拿木棒和石頭。

雖然以色列百姓一看到非利士人就很害怕,逃到迦得和基列地,並藏在山洞、叢林、石穴、隱密處和坑中。但是掃羅還是很有信心,在吉甲和撒母耳約定要舉行戰爭前的獻祭,結果等了七天,撒母耳還沒來,百姓也漸漸散去。

掃羅等不及,就自己當起大祭司來獻祭。剛剛獻完祭,撒母耳就到了。掃羅向撒母耳解釋自己獻祭的原因,他說:「因為我見百姓離開我散去,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而且非利士人聚集在密抹。所以我心裡說:恐怕我沒有禱告耶和華。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擊我,我就勉強獻上燔祭。」(撒上十三1-12

三、撒母耳的回應

當掃羅代替祭司獻祭,撒母耳就責備掃羅說:「你做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十三13-14)到底掃羅做了哪些不該做的事,值得我們進一步查考。

1.逾越職分,代替祭司獻祭

一般人認為官大學問也大,而國王位尊,權力也最大,可以做任何事情,包含主持獻祭的儀式。但是宗教的事情卻不是如此,敬拜神,就當遵行神的吩咐。獻祭是祭司的職分,是一件神聖的工作,不是他人所能取代。當掃羅自己當起祭司來獻祭,神看了當然不高興。因為打仗的人,他的手都沾滿了血腥,這樣的人如何能向聖潔的神獻祭呢?

在《舊約聖經》中,還可以看到其他逾越職分,遭神懲罰的事例。如猶大國的王烏西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神就使他亨通。他後來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

祭司亞撒利雅就阻擋王,對他說:「烏西雅啊,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額上忽然發出大痲瘋。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別的宮裡,與耶和華的殿隔絕(代下二十六4-5、16-21)。

又如大衛王安排抬約櫃的例子。神吩咐說,約櫃應由利未支派的哥轄子孫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民四15)。抬約櫃時,要把槓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出二十五14)。掃羅當王的時候,對神的約櫃置之不理。大衛當王時,想將神的約櫃運進耶路撒冷,卻沒有遵照摩西律法規定運送約櫃,由祭司們來抬,反而製造一輛新車,把約櫃放在車上,讓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

大衛竟忽略了神的方法,用人的方法處理這事。抬約櫃是祭司的本分,竟把這本分叫牛來代替。當他們將神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裡抬出來,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六6-7)。以色列人看見非利士人用牛車運送約櫃(撒上六10-11),他們也如法泡製,學外邦人的樣子,結果不合神的心意,遭受神嚴厲的懲罰。

在舊約時期,只有亞倫的子孫才能擔任祭司,從事獻祭的工作。如今在新約時期,每一位信徒都是祭司(彼前二9),隨時可以服事神。神賜給人的恩賜,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1-12)。

我們蒙神賜給恩賜,在教會中做聖工,不但要有願做的心,也不可逾越職分。例如有先知恩賜的在台上講道,要奉神的名講論神的話,若奉神的名來說神未吩咐他說的話,那就是假先知,他的罪很重,按照舊約律法的規定要被治死(申十八20)。所以我們奉神的名在台上講道,不宜講笑話、旅遊見聞、讀書心得及時勢分析,應以聖經──神的話語作為中心,才是合神心意的真先知。

2.對神缺乏信心,無法耐心等候

掃羅一方面害怕非利士人攻打,一方面看到百姓離開散去,又不想在沒有神祝福的情況下去打仗。掃羅等候七天,最後自己代替祭司獻祭。我們應該要學習等候神的時候來到,也就是在「祭司獻祭之後」才去打仗。掃羅無法耐心等候,顯示出他對神缺乏信心,不相信神會保護祂的子民。

《聖經》所肯定的信仰人物,必須對神充滿信心,能完全遵從神的吩咐。例如大衛王在其後半生,最大的願望是要為耶和華建一座聖殿。

神卻不允許他建造聖殿,並告訴他:「你流了多人的血,打了多次大仗,你不可為我的名建造殿宇,因為你在我眼前使多人的血流在地上。你要生一個兒子,他必作太平的人;我必使他安靜,不被四圍的仇敵擾亂。他的名要叫所羅門(就是太平的意思)。他在位的日子,我必使以色列人平安康泰。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他要作我的子;我要作他的父。他作以色列王;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代上二十二7-9

於是大衛在有生之年,預備建殿所需要的一些材料。大衛對神完全順服,願意耐心等候神的時候,可以看出他對神信心的長進。

我們對神的態度如何,可從我們做事情的優先順序窺見。觀看上述掃羅的行事,他將打仗的事擺在第一,將神的事擺在第二,掃羅對神的態度是神所喜悅的嗎?神要我們以神的事為優先,再去做自己的事,也就是要先求神國神義(太六34)。

早期本會在台中教會有一位郭長老,是許多家公司的董事長,他參加安息日聚會時,公司部屬有急事打電話請他裁示,他回答說拜神最重要,其他事情聚完會再談,由此可以看出他對神的信心。如今,台灣已步入工商業社會,十分繁忙。在教會中,大家時間有限,有時為了做聖工,如開會、辦行政、庶務工作,佔用或延誤聚會時間,將拜神的事擺在第二,是無法得到神的喜悅。

3.不認識神,無法順從神的帶領

進一步說,如果不是神允許,掃羅如何能被膏立為以色列第一位國王?如今,人所擔任的職位都是神所賞賜,無論在教會內外,神是一切的主宰。因此要事奉神,先要認識神,明白神的旨意,這樣事奉才能合神的心意。掃羅真的認識神嗎?如果他真的認識神,應該要敬畏神,順從神的帶領。

有些人一生敬虔事奉神,但偶而疏忽,失去儆醒,輕忽神的吩咐,結果無法得到神的賞賜。例如摩西的百密一疏,殊為可惜。

他做為以色列百姓的領袖,為人極其謙和,勝過世上的眾人。以色列百姓在曠野行走,到達利非訂,百姓沒有水喝,就向摩西發怨言。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對他說:「你手裡拿著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杖,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從百姓面前走過去。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裡,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從磐石裡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摩西完全遵照神的吩咐去行,就解決百姓缺水的難題(出十七1-6)。

但是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卻有不同的結果。後來以色列百姓到了尋的曠野,就住在加低斯,在那裡沒水喝,就聚集攻擊摩西。摩西仍然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對他說:「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

摩西一方面因百姓爭鬧,心中煩亂而動怒;一方面仗恃先前有一次用杖擊打磐石的經驗,並沒有完全遵照神的吩咐去行。神吩咐說:「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而摩西卻違背神的命令,「用杖擊打磐石兩下」,他還說了急躁的話:「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並未歸榮耀給神,沒有尊神為聖;並且責罵神的選民為「背叛的人」(民二十1-13)。

雖然摩西是神所重用的工人,多給誰,就向誰多要。作為重要工人,若犯了錯,神更要施予公義的懲罰,結果摩西不得進入迦南地。這一位被描述是世界上最謙和的摩西,都會因心中煩亂而動怒,說了急躁的話;會依賴以前的工作經驗,而輕忽神的命令,何況是我們一般人呢?我們應該以此為鑑,努力靈修,使靈命能茁壯成長,不論任何景況,都能持守神的命令,得著神的賞賜。

四、掃羅的結局

神一再寬容掃羅,希望他能悔改。後來,神又交付與亞瑪力人爭戰的重責大任。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他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撒上十五1-3

雖然先知苦口婆心,一再交代要「聽從耶和華的話」,但此時的掃羅已經心高氣傲,依然我行我素。掃羅擊打亞瑪力人,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撒上十五7-9)。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上十五10-11)聖經中有兩次提到神的後悔。第一次是在《舊約聖經‧創世記》,因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祂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1-6)。第二次是神所選召的工人掃羅,一再違反神的命令,而讓神徹底的失望,決定另尋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王。自此以後,直到撒母耳死時,撒母耳都沒有再去見掃羅(撒上十五35)。

後來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撒上十六14)。掃羅沒有神的同在、幫助,內心覺得孤獨、無助,又遇到強敵非利士人要攻打以色列,心中發顫。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不回答他,而當時撒母耳先知也去世,掃羅無法求問他。

在走投無路之時,一個曾經下令,不准有交鬼和行巫術的人,最後竟然化裝去找一個會交鬼的女巫求問撒母耳(撒上二十八3-8)。凡行交鬼事的,都為神所憎惡(申十八11-12)。後來,在這次戰役中,掃羅和他三個兒子,與拿他兵器的人,以及跟隨他的人,都一同死亡(撒上三十一6)。

掃羅的結局給我們一個警惕,今天我們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與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重新懊悔了。因為這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這些人的結局,就是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六5-8,十26-27)。

五、結論

一個人接下教會的事奉工作,其結果通常有兩種:

(1)多得造就:懷著一顆感恩的心服事神,心存謙卑,竭力依靠神。經常禱告、讀經及參加聚會,充滿屬靈的能力,能愈事奉愈謙卑。知道自己的極限與不足,能尊重同靈不同的意見,互相搭配,於是愈事奉愈喜樂,願意承擔重責大任。

(2)反致跌倒:初期雖懷著一顆感恩的心服事神,但後來不能經常禱告、讀經及參加聚會,沒有屬靈的能力,心中驕傲,在事奉工作上專制、獨裁,結果愈事奉愈疲倦,不但無法榮神益人,最後自己信仰也受到傷害。

教會就像一個屬靈的交響樂團,耶穌是樂團指揮,聖經是樂譜,信徒是樂團成員。事奉神就好像在演奏交響樂,如果眼睛不看著指揮與樂譜,想要一意孤行,結果演奏出變調的樂曲,是無法得到指揮的稱讚。

同樣的,當今在教會中事奉神,應先追求明白神的旨意才開始去事奉,這樣才能滿足神的心意。如果為了求表現、得人稱讚而事奉,他的事奉無法合乎神的心意,是沒有價值的。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我們要立志,以「聽從神的話語」做為一生的功課,這樣才能成為合神心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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