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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鄰舍

撰文/恩盈|聖靈月刊336期-2005.09|主題/愛你的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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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成立於1960年,是由義工組成的志願服務機構。他們抱著助人自助的精神,為情緒困擾、絕望無助或有自殺意圖的人士,提供24小時情緒疏導服務,讓無助的人心靈得到慰藉,重拾求生信念,勇敢再次面對眼前的困境。

而臺灣的中原大學,也設立了「撒瑪利亞急難救助愛心專案」。他們都是以《聖經》中「好撒瑪利亞人」的典故為名。「好撒瑪利亞人」有什麼值得我們效法的地方?這事蹟記載在《新約聖經‧路加福音》第十章,耶穌所說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是要勉勵人們能愛鄰舍,以下試作一番探討。

二.比喻的源起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十25-28

1.律法師的就教耶穌

律法師是猶太社會的上流階級,地位崇高,不但精通摩西五經,還熟悉神的律法及傳統習俗規定。因為猶太人的一切言行都要符合摩西律法,當對律法有疑問時,都會請教律法師。而這樣的一位律法師,跑來問似乎沒有什麼外表的耶穌說:「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他謙卑為尋求真理而求問的動機可能較少,而不懷好意的意圖可能較多,因此福音書的作者用「試探」的字眼來點出律法師的心態。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律法師就引用摩西五經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申六5;利十九18),耶穌就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耶穌告訴他要照著去做。這也是耶穌告訴我們的最大誡命,就是要「愛神」及「愛人」(太二十34-40)。

2.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聖經》記載耶穌的話語重複出現,表示祂很重視這句話,像母親般的一再叮嚀兒女,深怕他們會犯錯。耶穌在這比喻開始前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路十28),在這比喻結束時又說:「你去照樣行吧。」(路十37)可見祂對於「行」的重視。

律法師雖然精通摩西律法,但若不能於日常生活中實踐出來,只流於空談,是無法得著永生。有時我們也與律法師一樣,只認同《聖經》的部分,例如《聖經》勉勵我們:「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神要我們行公義,也要我們好憐憫;但我們有時候卻對別人講公義,而對自己講愛心,這樣片面遵守神的話語,是無法承受永生。

對於《聖經》中所記載神的話語,選民所應盡的責任,就是要遵行。所以在《舊約聖經‧申命記》第六章中,論及選民在每安息日的會堂崇拜中,一定會背誦的話語,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4-5)他們大聲朗誦,成為全體民族的提醒。他們每日要按下列方法,遵行神的話語(申六1-9)。

(1)聆聽:藉著讀經、聚會,聽到神的話語,也要將神的話語,殷勤教訓我們的兒女,使他們能行在主的道路上。

(2)省思:要晝夜思想神的話語,將神的話語牢牢記在心上。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3)明辨: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對於不懂的地方,要請教律法師。如今我們研讀《聖經》,也要請教教會中的傳道、長執,或是參加延伸神學教育、短期神學訓練班,徹底明白神的話語。

(4)遵行:要謹守遵行神的話語,並教導子子孫孫能一生敬畏神,謹守神的一切命令,如此將蒙神賜福,使得在世的日子得以長久。

雖然耶穌已經告訴律法師,如何行才能承受永生,但那律法師不懷好意,想找耶穌的把柄,仍然繼續追問,耶穌就說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回應他。

三.誰是我的鄰舍呢?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路十29-37

1.誰是我的鄰舍?

在猶太人的心目中,「非猶太人」並非是「鄰舍」,換句話說,外邦人並不被他們認定是鄰舍。雖然他們清楚知道律法書中規定說:「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申十19

但是時空背景的轉變,到耶穌的時代,仍然把「鄰舍」限縮在「猶太人」族群裡。耶穌在這個比喻裡告訴律法師,如果一個人心中沒有慈悲、憐憫的心,縱使有崇高的頭銜與尊貴的地位,如同祭司和利未人,對於自己的猶太同胞受傷,仍然會視而不見,無法給予實質的幫助。

相反的,在當時不被猶太社會接納、被輕視的撒瑪利亞人,心中有慈悲、憐憫,對於受傷的猶太人,卻能不敵視,還盡全力給予實質的幫助。耶穌在這個比喻中,將「鄰舍」清楚定義為「在我們生活的周圍,遭遇困難的人,不論種族、宗教是否與我們相同。」

祭司在聖殿從事祈禱、獻祭的事務,離開聖殿後,竟然將神的教訓拋諸腦後,忘記律法上的要求,罔顧那可憐的落難者。這是利用宗教作藉口,而不願意幫助有急切需要的人。也許祭司正在趕路,或許他害怕摸到死屍將不潔淨七天(民十九11),儘管他有種種理由搪塞,但他的表現是能「知」卻不能「行」。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而愛心光講不做,也是一樣。

耶穌在這比喻中,警告當時居高位的祭司和利未人;同樣的,耶穌也要警告今天的傳道與長執,如果我們只能「說」而不能「行」,是無法承受永生。

2.如何幫助鄰舍?

撒瑪利亞人做了什麼事,而蒙耶穌紀念?

(1)看見旁人的困苦:《聖經》說,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那無助的受傷者。求主開啟我們屬靈的眼睛,讓我們能「看見」那些生活在孤單、無助、恐懼中人的需求,並能適時的付諸行動幫助他們。

(2)動了慈心:撒瑪利亞人不但看見了別人的困苦,而且還有一顆慈悲、憐憫的心,能付諸實際行動來幫助鄰舍。一般常人很難有憐憫的心,但是因耶穌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壹四11、19)。求主賜給我們力量,讓我們能效法神的愛,能用慈心對待鄰舍。

(3)超越仇恨: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沒有來往,彼此間充滿著仇恨。猶太人看輕撒瑪利亞人,視他們為雜種,禁止互相嫁娶;在宗教上,視他們為異端。這撒瑪利亞人發現猶太人受傷,並沒有因種族原因而不幫助他,所以他是超越人的仇恨幫助鄰舍。

(4)實際行動:撒瑪利亞人付出實際行動幫助鄰舍,如為他裹傷、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店裡去照應他等。願主的愛充滿我們,讓我們願意付出實際行動來照顧困苦的人。

(5)付出代價:撒瑪利亞人甘心冒著被騙的風險,照顧這位傷患,不但可能會喪失自己做生意的機會,而且要為他代付一切費用。愛是昂貴的,必須付出代價,當我們能樂於助人而不求回報時,將帶來成長與喜樂。

(6)持續關心:撒瑪利亞人不僅將這位傷患帶去旅館,而且交代店主繼續的照顧,此外他還承諾店主,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愛是有持續性的,不是只有關心鄰舍片刻就夠了,還要繼續關心他。求主賜給我們有一顆願做的心,能付出具體的行動,願意持續的關心遭遇苦難的人。

以上六點,都是值得我們效法的!

當日撒瑪利亞人所行的,後來耶穌也一樣行在我們身上。按肉體來說從前我們是外邦人,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滅了冤仇,已經得與神和好、親近了。這樣,我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弗二11-12)。

四.結語

耶穌認為要得著永生,不僅要認識真理,更重要的是要將真理「行出來」。即使只是在伸手可及的周邊,對於遭遇苦難的人,給予及時的關愛,或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也將從主那裡得著賞賜(太十42)。

如今,台灣社會經濟富裕,生活的舒適,常會使人生活步調忙碌,專顧自己,減低了慈悲與憐憫的心。我們懂得愛神,才能去愛人。求主賜給我們有一顆慈悲、憐憫的心,能超越種族與宗教的仇恨,願意付出實際行動,持續的關心鄰舍。讓我們能以主耶穌的心為心,來學習愛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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