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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科學與信仰的深刻意義

撰文/鄭啟清|聖靈月刊339期-2005.12|主題/科學與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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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般認為科學與信仰是兩條不同的道路。科學追求實證性的知識,講求可檢驗性、可重覆性和邏輯的嚴密性;而信仰則不然,是對崇高神的信念。歷史上,科學與信仰曾經是不相容的,起初是宗教對科學的禁錮,後來是科學對宗教的審視與批判。

在二十一世紀的時代,人類憑藉著科學與技術的發展,能夠上天下海,掌握生命的奧祕,甚至複製動物,科學似乎可以掌握未來,解決人類所有的問題,再也不需要信仰的幫助。

殊不知科技的誤用,加速了人類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使全球暖化,加上道德倫理的敗壞、家庭的崩解,喪失人生存的價值,造成更大的天災人禍。反思科學和信仰的問題,在現今高科技的時代,應該具有深刻的意義。
科學

科學一詞,是「science」的翻譯,這個名詞是借自日本的譯名,因此,從名詞到概念,科學都是外來的。科學的意涵,常因人而異;任何人都可能賦予科學不同的定義及概念。

英文辭典的定義,科學就是知識的現況(state of knowledge),特別指有系統的知識(systematic knowledge),也狹義指研究物質世界的學問,特別是以發掘問題、收集資料、驗證假說等方法所建立的學問;這種方法稱為「科學方法」,即胡適所謂「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廣義的說法界定「科學」,認為它應該是受過教育者的一般素養,而不是某些人專屬的學問;在日常生活中,科學可以是無所不在,處處都在的。因此科學方法也廣範應用於經濟學、社會學及人文學科的研究。因為自然界有規律,使人類可以預測未來。

科學家研究自然界的規律,並且以精確的方式表達,就成為「科學法則」,例如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因此科學是把自然律的存在視為當然的事實。

愛因斯坦曾經說:「感謝神,祂所創造的是一個有理可循的世界。」可以說,科學存於一種對自然律的信念,也侷限於自然律的發掘。「自然法則」是事實的存在,沒有對或錯的問題。但是科學家構想出的「科學法則」,卻可能有錯,因此常常修正或被推翻。
自然法則從何而來?

信仰以神做為自然律的源頭,因為「神掌握這世界的一切」。自然律在這觀點上,很接近基督教對神的觀念,因為《聖經》記載: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萬有靠祂而立(西一17)、常用祂充滿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神是毫無間斷地用祂的權能支持一切,否則行星為何不墜落?電子為何仍繞原子核運行?這些問題超出了科學領域,科學無法回答,因此哲學家就提出不同的理論來解釋。休姆(Hume)他認為自然律的信念就是「與當前的印象有關係或者相聯合的鮮明的觀念」。

這說明為什麼我們相信甲和乙有關聯:甲的知覺表象和乙的觀念就是關聯著,因此我們便以為甲和乙關聯著,雖然這個意見實在是沒有根據的。休姆主張心是由習慣決定的,所謂的必然性觀念,正是這種印象,是在心中造成觀念的聯合﹔因而「自然律」這種必然性不是真正存在於對象中,而是存在於心中的東西。

柏拉圖認為「自然律」非但不是心裡的虛構,反而有超乎經驗世界上的更真實而完美的存在,那就是「理念」或「形式」(Idea)。凡是若干個體有著一個共同名字的,它們就有著一個共同的理念或形式。例如,雖有許多張床,但只有一個床的理念。

各個不同的床也不是實在的,而只是理念的摹本﹔理念才是一張實在的床,而且是由神所創造的。康德認為「自然律」這種必然性是出於心靈的認識結構,因為我們認知心靈依照一定的結構,把經驗內容整理得有條理。這些說法,都不能令人滿意。

亞里士多德提出「形式」與「質料」的區別。例如一個大理石像,大理石是質料,而雕刻家所塑造的形狀便是形式。事物本身存有內在的形式,所以能表現條理或法則,而人的心靈能從事物中看到條理,並將其陳述出來。這種說法又把「自然律」視為既存事實的想法。所以科學依賴於對「自然律」的信念,和信仰依靠神的觀念,本質上沒有差別,而兩者的方式有很大的差異。
科學是唯一的答案?

科技已經是現代生活的主要形式,一方面,科學以實證性知識的優勢獲得了對世界的認知解釋權力;另一方面,科學與技術形成了改變世界的強大力量,進到生活的各個層面。科技的力量使人讚佩,現今各國政府官員甚至一般人民都認為科技能解決人類生存的一切問題,它不僅帶來豐富的物質享受,也將解決人類社會的所有問題。

但現實的情況看到科技的發達,並不必然地帶給人類幸福的感受,相反的,引來了明顯的危機和惶恐。現代人人生意義的失落、主體性的缺失和人與生態環境的危機,都顯示著科技的侷限。另一方面,科學知識雖然有驚人的進步,但是在認識和把握多維的世界方面還是很有限的。科學只能斷言「是什麼」,而不能斷言「應當是什麼」;所以人類必須在科學之外尋求人文的關懷與信仰的力量。

人生存必須面對和解決什麼是理想與信仰、目的和意義、精神和價值、神聖與超越、永恆與終極的追求。康德說:「所以,我必須終止知識」,以便為信仰留下位置,重新確立人在科學世界中的主體地位和自由,防止科技成為吞噬人的力量。
人生的意義和價值

科學的作用在於建立知識,牛頓在《數學原理》講的都是宇宙間種種現象,並沒有解釋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它只是討論「如何」而不涉及「為何」。出版後為答覆讀者的批評,聲明他的書完全是一種機械式的說明,絕不敢對於至高無上的創造者締造宇宙的最高動機妄加一詞。

《數學原理》第二版時,牛頓加上一段自白,說明他的信念:「這一至美至善的包容了日球、行星、彗星的大系統,惟有出於全知全能的神之主張……,猶如一個盲人對於顏色毫無觀念,我們對於神理解萬事萬物的方法,也是一無所知。」可以說,牛頓相信科學的作用,乃在建立知識;當我們的知識豐富時,便愈能了解神創造世界的道理,雖然人類也可能永遠都不能發現支配自然界真正的科學法則。

現在的生物科技能掌握複製動物的技術,但是對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卻無法有明確的答案,到底人可以不可以複製?也造成道德倫理的嚴重問題,所以科學不能告訴我們人生的意義和價值。
如何明白人生目的和意義呢?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了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信仰耶穌,能使人明白人生的目的,使心靈能夠安頓,因為找到了「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如同船有羅盤,不致迷失方向,有生命的錨,安穩的停泊在安全的港(來六19)。

耶穌說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願意放棄肉身、今生、物質的生命,不看為寶貴的,才能得著永生。反之,若愛惜肉身生命,視為寶貴的,必因此失去屬靈的生命。

耶穌要我們放棄自我,以神為中心,才能得著真正的永生。一個人如何願意捨己,以追求屬靈的生命呢?除非他找到一個永恆的價值觀,真正明白人生目的和意義。

《聖經》指出「因為神賜人智慧,知識和聰明都出自祂的口。這樣,你就明白公義、公正、正直,以及一切善道。智慧必進入你的心,知識必使你歡悅。明辨的能力必護衛你,聰明必看顧你。」(箴二6-11),有了真正的信仰,才能追求屬靈的生命,因此心靈能夠歸回、安息、安穩與平靜。神賜給我們聰明和智慧,來面對現實社會,得到和諧的人際關係。信仰使人懂得敬神、愛人,對其他人關懷,得到人生的意義。

參考書目:
1.劉大衛著,《科學簡史》,國立空中大學。
2.朱建民著,《知識論》,國立空中大學。
3.謝幼偉著,《西洋哲學史》,人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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